最近流行一句话“不要因为给别人撑伞淋湿了自己”,你是否认同?
最近流行一句话“不要因为给别人撑伞淋湿了自己”,你是否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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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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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遮遮掩掩,也不必诸多解释,当下,我认同!
一“小善(小富)顾家,大善(大富)助人”。当下,能做到小富(小善)顾家,已不错了!何谈还去替别人“遮风挡雨”而“淋湿”了自己呢?——让那些大富之人去做大善吧!这些人有能力。
二,前段时间,我看了一篇报道。虽然我也深为感动而热泪盈眶,但掩卷而思:这个英雄人物的所为,真的值得弘扬吗?
情形大概如下:一个战士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一个班的其他战友都牺牲了,只有这个战士能幸存留下,並荣获一级战斗英雄。为此,他发誓以后能好好照顾逝去战友的家庭。
为此,连续五年,他没有回过家,每个月都寄很少钱回家。值到已有一个孩子,又要照顾两个老人家的妻子,实在无法生活下去,到部队起诉他,强烈要求与他离婚的情况下,才知道以下发生的事:
原来这个战斗英雄把自己每月的工资分成12份,一份自己寄回家,其他11份自己偷偷寄给了已经牺牲了的11位战友的家庭。(这时我深受感动),虽然妻子多次追问,他也没有告知。(部队也不知道)。直至最后发生了妻子这个举动。妻子才知道这件事,妻子当时也被丈夫的行为感动,(但以后的日子该怎样过呢)?更有甚者,这个战斗英雄连自己所获的奖金,也全部分给了这11个家庭。妻子知道了,也没有怨言。
我想,如果这个报道属实,不知各位师友又有何感想呢!?我想:这位英雄“舍小家而顾大家”的精神,最后逼到这位“贤妻”上诉到部队,强烈要求离婚这个结局,就是“因为只知给人撑伞,而淋湿了自己”的一个写照——可取吗?我认为不可取——当然,最好的办法起码是:既要遮自己,又可遮别人,小家和大家都要照顾。而作为一个男人,一个战斗英雄,连自己家庭也顾不了,妻子也要离婚了,这还算啥英雄——遇到实际问题时,应该及时向上级反映,共同想办法解决嘛——何须自己搞到妻离家散呢!?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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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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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如果是有老人,或者孩子需要的时候淋湿自己是可以的,我可以在别处躲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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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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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情况在定吧,看有些人值不值得你为他付出,有些事情也是心甘情愿不求回报的,比如父,母为孩子撑伞...啥事都不是绝对的,因人而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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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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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吧,假如被雨淋的是你的至亲且又有疾病、幼小或老弱,那为他们撑一撑伞淋湿自己又何妨?!
假如其他的人,可能我会考虑让其躲到伞下,送到暂时可避雨的地方。但一般情况下陌生人还是算了,少这份操心。因为世间纷繁复杂,防人之心不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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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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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换个说法就是舍己为人对不对。这要看被撑伞的对象是谁。如果是有感知的人,明事理的人,舍己为人是对的。否则不对。
说件事。有一次乘公交,车停下后上来一老一小两个女人。坐在旁边的一个姑娘见这二人没坐赶紧站起来给他们让座。这位老妇对孩子说道:她不想坐你坐。车上的纷纷对老妇投去鄙异的眼光。
对这种人大可不必为其撑伞。湿了自己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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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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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问得毫无意义。我曾经在头条上看到一个视频,幼儿园的小朋友结束了在少年宫的活动准备上车回去,不料天降大雨,少年宫的保安和路过的警察叫来了派出所民警,一起撑起伞给孩子们开出一条路来,孩子们开心地上了车,使劲地对保安和警察叔叔们说谢谢!淋湿了的保安和警察们也开心地笑了。古人云:但行好事,莫问前程。胡雪岩如果没有借出那把伞,能够结识那个改变他一生命运的总兵官吗?反之整日为自己算计,斤斤计较,才非大丈夫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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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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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难说。如果是至亲至爱的人,当然是淋湿了自己无所谓了。保护好至亲至爱的人或者值得尊敬的人,或者幼小弱势的人都可以无怨无悔的。这引申到生活当中,或者工作当中有时候自己傻乎乎地保护了没认清楚是啥样人的人,亦或者帮助了心术不正的人,而他后来却以怨报德是常有的事,这样的保护和帮助会使自己想起来就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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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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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同。
给别人撑伞,这个人品德值得你去做吗?不值,就不要做傻事。这个别人跟你有利益关系为了利益,可以这样做。对方是小孩老人,因为你善良,也可以为他们撑伞,最好别淋湿自己。具体情况具体定,千万别做傻子,有些人把你的善当可以榨取的对象,你就不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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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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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不要因为给别人撑伞,淋湿了自己。此话寓意与舍己为人雷同。素质上是优秀的表现,有时可能夫人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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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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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
我不认同这样的话
赠人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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