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经不住一方有大病,一旦有大病就各回各家,你愿意吗?
老年人再婚经不住一方有大病,一旦有大病就各回各家,你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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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原生家庭一般有子女有住房,在再婚前关于家庭经济财产等会有个了结。
有的老人找个伴是为了安享晚年,为了生活过得平安幸福,老人再婚时经济生活开销等较大事项会订立相关协议。
有位在事业单位退休的女士,和在北方退休的一位单身男士再婚,他们在再婚前约法三章,独立生活,老了以后,一旦有一方生大病,各回各家由自己的子女赡养照顾,不给对方子女添麻烦。他们婚后相处很融洽,相互包容,经济上没闹过予盾。冬季他们来南方女方城市生活,夏季住到北方男方家里。
新社会男女平等,妇女应自尊自爱,如自己经济条件可以,少向男方提出要这要那…,有失尊严。总之再婚家庭相处好,也是一门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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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的目的各人可能有点不同,但不管怎么说既然结成了夫妻就应休戚与共。身体好的时候可以同出同进相互陪伴不孤单寂寞,生活质量明显提升。若一方身体不好或失能以后,另一方也有义务服侍照顾。
要是像题主所言一方生重病以后各回各家。那么我认为很不妥当,失去了领证结婚的意义,换了我肯定接受不了。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用在这里虽不十分贴切,但意思也差不多,夫妻间一方生了重病,最需要人服侍照顾之时,另一方却不履行夫妻职责各回各家了,好像有点不近情理。
这种生了重病各回各家的情况有的可能婚前就有协议,也有的生病方的子女强烈要求“尽孝”把自己的老父或老母接走服侍照顾。这两种情况就应另当别论了。
我们这里的再婚夫妻绝大多数都是坚持照顾到最后的。只有一对老男人开始是生活在女方家的,夫妻也很恩爱。男人待女方儿女如己出,子女待继父也非常孝顺。最后老男人生重病以后,男人的亲儿子为了尽孝把病中的老父亲接走服侍至死的。丧亊也是在自己儿子家办的,丧葬费用由亲儿子负担,丧葬费也归亲儿子领取,我认为这样也蛮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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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悟空问答”邀
如果是我说,那就干脆不要再婚。因为你再婚图得嘛?如果说是为了性,起码我不信,因为我50岁就和老婆分室而居,心如止水了。
当然百人百性,我可能是因为吃了20多年的降压药有关,可一般的人过了花甲,还有多少性需求?不是有句坊间话形容:50是微软,60是松下,70是联想吗?
既然想再婚,我认为就是找个老年的伴,因为都不愿意跟儿女生活。有个伴,互相照应、互相扶持,相伴到老。
而如果像时下外出的打工仔那样,彼此有需求,一块搭个伙,干不动了回老家时就散伙,那还不如不找。
所以我并不反对老年人再婚,而且我老爹当年自己没有养老金,却还要找老伴,最后是我们兄妹共同给付生活费。但他们共同生活了25年,老爹去世后,我们又出资把老太太送进敬
老院。
所以答题主:我肯定不愿意!如果这样,干脆别再婚,直接进敬老院,岂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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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样我是不会接受的,更谈不上愿意了。
首先、夫妻夫妻,相扶相携,既能同甘,又能共苦,才是合格的夫妻。
其次、只能同甘,不能同苦,那不是夫妻,充其量也只能称作“情人”。情人情人,以情开始,以钱结束。有钱才有情,没钱哪有情。
又次、再婚有风险,领证需慎重。没有真心真情,还是不要再婚为好。
(图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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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着得既然是夫妻,有难同当,有福同享,这个时候爱你的人生病了,他需要人照顾,你能忍心离开你爱的人吗?我肯定不会离开,风雨同舟!既然相爱我会陪他走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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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现象有点复杂。
老年人再婚,如不领证?一方大病,各回各家。着似残忍,实则合法。
老年人再婚,如男方以前单身无子女,女方生大病,男方一定会不离不弃。如男方生大病?女方可能会打问号(尤其有子女的老人)。因为,关键时刻,她自己也做不了主。
我认为,老年人再婚。名义上虽说是受法律保护,但并没那么简单。
我认为,不如双方两个家庭坐在一起谈一下,各人的义务和责任。
如此这样,看上去好象有点计较。实质上,对双方都有好处。
当然了,说是这样说,大家既然选择在一起,凡事肯定都往好处想。
回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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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行啊?既然再婚就是夫妻,不能把对方折腾地得了大病就不管了?必须对得了大病的另一方负责,看病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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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回答问题:老年人再婚之前就都应该协商好的,谈不上愿意不愿意,在双方身体没毛病的情况下可以搭伙过日子,一但一方有大病了,就都各回各家,这样很正常。各方的子女没有义务管理父母的后老伴。只是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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