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的,起诉后,没财产执行的,难道就只能不了了之了吗?
欠钱不还的,起诉后,没财产执行的,难道就只能不了了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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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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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欠钱不还的,无论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还是应当尽快起诉并进入执行。
如果已经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法院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如果符合条件的,还要列入失信名单。这会督促被执行人一旦有偿还能力会主动找债权人协商还款,如果你没有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恐怕就真的就不了了之。我执业过程中就碰到过多起被执行人突然主动找债权人协商还款的案件。
我国的破产法目前没有规定自然人破产的制度,虽然深圳地区已经在搞试点,但是否会在全国推广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个人不能通过破产制度清理债务的情况下,只要债权人不主动放弃,相关债务会跟债务人(被执行人)一辈子。人民法院在被执行人暂且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不会终结整个执行程序,一旦你发现被执行人具备了被执行条件,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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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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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确实是不太好办的,因为你说的这种情况是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那么这种情况下,即使你去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他名下没有财产,也执行不过来财产。
这种情况下,最多把他列为失信人员名单,可以限制他的出行,限制他的高消费,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老赖。
等这些惩罚措施追究完了,执行法院很有可能就会终结本次执行,也就是先行结案,但是这也不是说这样就不了了之了,你可以继续观察被执行人的财产收入情况,如果你发现他又有钱了,有财产可供执行了,可以再去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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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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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人民法院审理,民事判决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被告就要依法偿还相关债务。如果被告拒不履行,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执行部门立案审查后,就会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查封被告的银行账户,如果有钱将被依法冻结;依法查询被告的不动产,如果有除了住宅之外的房产,将依法予以查封,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拍卖;依法查询被告名下的机动车登记信息,如果有豪华车辆,将依法予以扣押,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拍卖。
如果上述措施仍不能足额偿还债务,人民法院将把被告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被告将被限制高消费、禁止乘坐高铁、飞机、限制银行贷款等。
同时,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情节,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对被告实施拘留。
同时,原告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关线索,比如,被告有无转移财产或者隐匿财产的情况,人民法院将依据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查证属实,将依法对相关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
如果被告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将中止案件执行,如果以后发现被告有财产可供执行,随时会依法执行。
同时,人民法院也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双方争议不大,能够达成共识,人民法院会制作调解书,确认双方的真实意思,被告则通过其他方式偿还欠款(比如原告放弃一部分债务,被告可通过亲戚朋友借款来偿还一部分债务,双方各退一步,执行案件最终会调解结案。)
执行难是一个客观现实,原因是多方面的,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国的诚信体系尚未建立,如果诚信规范让失信人员寸步难行,无法立足社会,让其因失信付出的代价比不偿还债务的代价大的多,失信人自然就会考虑后果,也会想尽一切办法偿还债务,也可以杜绝故意逃避偿还债务的情形出现。
法治社会的建立需要法治精神,同样需要法律规范的跟进,二者缺一不可,并行不悖,诚信体系的建立是法治社会成熟的标志,需要包括法律人在内的全社会公民的共同努力,才能从根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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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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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的提问,可能是中国债权人遇到最多的问题,如果欠款人没有财产,只能等到他有财产或者有能力还款的时候,法院才能执行,这个时间也许债权人到死都不一定等到和看到,法院早早就把案子进行终本,只是每年按照程序有个查询或者跟踪案件,大部分都不了了之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从几个方面给你阐述下,顺便回答这个问题;
1、没有抵押物和担保人的借款,只要欠款人不还,你就自认倒霉吧;
很多人在借钱的时候,把钱借出去的时候,你考虑过钱能不能回来,钱借出去安全吗?如果回不来怎么办,是不是借款人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者担保人,如果欠款人给不了钱,我可以出售他的抵押物或者我起诉担保人,这样我的钱就安全了,但是大部分人都没有这样做,遇到欠款人给不了钱的时候,就是拼尽所有智慧和手段追债,如果欠款人有钱还可以,没想到,欠款人本来就没有钱,越逼矛盾就越深,最后欠款人索性就不打算给了,因此这种借款,如果没有抵押物和担保人,债权人就放弃了,自认倒霉,回来就更好,不回了,无所谓了,也只有这样想了,最后买单的肯定是债权人;
2、欠款人还不了钱,你要起诉,请问你知道欠款人有钱吗?
大部分债权人遇到欠款人不给钱,刚开始自己追债和催收,后来实在没有希望,就把这种希望寄托到法院了,花了不少钱,费了不少精力,折腾得精疲力尽,也没有拿到一分钱,前面钱没有要回来,后面的钱又搭进去了,赔了夫人又折兵,是不是债权人太天真了,法院不是要账工具,也不是你催债工具,法院是惩罚那些不遵守法律的百姓,让他们履行法律义务,所以很多人胜诉后,法院没有把钱要回来,就说法院如何如何,岂不知,这都是债权人的责任,请问,你了解欠款人到底有没有能力还款,你有证据吗?如果你认为欠款人有能力还款,为什么你起诉的时候,不做诉前保全呢?如果欠款人没有保全的财产,那你还起诉,明知又赔钱了,你还往里搭钱,这不就是典型的,往自己伤口撒盐吗?
3、欠款人没有财产执行,法院只能终本案件,那你为了追债,你又做了什么呢?
一旦欠款人名下没有任何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穷尽办法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本案只能终本,法院会通知原告,到执行局签字,案子一旦终本,恢复终本挺难的,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充分的还款能力证据,这些证据交到执行局,才能有机会恢复终本,执行局才能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这个时候,原告的钱倒是有希望,但是这里有一点注意的是,调查被执行人的证据是原告,也就是申请执行的人,去调查,法院不给你调查,如果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和收入能力,原告需要付出很多很多的时间和精力,都不一定有希望,也许三年,也许十年,说不准;但是现实中大部分原告都不去做调查工作,全部指望法院给做,法院又没有精力做,所以原告就等啊等啊,熬出白头发,也不见有什么结果,这就是起诉后遇到的问题;
总结下,很多债权人都把追债的希望,寄托到法院身上,其实你不知道,一旦你起诉欠款人,从此之后,你就再也没有办法找欠款人追债了,欠款人完全对你置之不理,因为你没有资格要债了,已经走了法律程序了,要债是法院的事情,跟你没有关系了,你说债权人尴不尴尬,与其这样,都不如自己要债,没准,自己还能压榨出来一点钱,起诉后,可倒好,一点权利都没有了,走到马路上,见到欠款人,你都不好意思追债,这就是起诉的结果,不知道我回答得怎么样,虽然说得不好听,但是是真实的社会情况,请大家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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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下的任何债务最终都是要还的!背负欠债良心会不安的!健康运气都受折磨!苍天饶过汽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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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为你借钱给了一个没有能力还钱给你的人,买单!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别推诿给别人!借钱出去不是英雄,拿不回钱别只怪狗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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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欠债人认为自己死了债就灭了,可惜他忘了他还有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即使他人死了,债也灭不了!他的坟头有欠债还钱的标语,他的子女要受世人指点评价!目前,要当老赖,需要亲朋好友死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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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代表公正但不保证弥补你的损失。因为你应该预见到可能的风险。而这种风险不应该由执行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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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完善,堵住漏洞。处处受限,老赖就会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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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法院把他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可以对其限制出行、限制高消费,然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之后申请人可以继续观察被执行人的财产收入情况,如果发现对方财产线索,可以再去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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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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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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