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税务规定来做账与按会计准则规定来做账,有哪些区别?
按照税务规定来做账与按会计准则规定来做账,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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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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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企业会计核算的依据是会计准则,按照税务规定来做账是错误的。
一、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核算的依据
会计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目前,我国的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农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等,上述政策是会计核算的法定依据。因此,如何进行会计核算与税务规定没有直接关系,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是错误的。
事实上,按税法的规定也无法进行财务处理。比如,如果编制记账凭证,如何编制财务报表,这些东西税法并没有规定。税法主要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的,何种行为需要纳税、如果计算应纳税款、有何优惠政策、何时申报纳税,这些才是税法规定的核心内容。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从银行提取现金1万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税法有规定吗?没有,只有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才有明确的规定,按税法的规定处理不了会计核算问题。
二、既然税务规定不是做账的依据,为什么很多企业在做账时从税务的角度考虑账务处理问题呢?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业务本身产生的税收影响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在12月31日交房还是在次年1月1日交房,税收影响就非常大。如果选择在12月31日交房,那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税务规定,就需要在当年确认销售收入,结转销售成本,计算应纳税所得税和应纳税额。但是在刚刚竣工交房时,企业往往成本发票才能收到80%-85%,这样的话就会虚增利润,在当年多缴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选择在次年的1月1日交房,纳税期限可以延长一年时间。正是因为交房时点本身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比较大,所以,企业自然会考虑何时交房更有利。
2、同一笔业务,税收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可供选择
比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房屋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那么企业在会计核算时,认为该房屋的实际可使用年限为50年。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是按20年计提折旧还是按50年呢?作为财务人员,往往首先就会想到税法的规定,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看,按20年计提折旧对企业最为有利,同时又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综上所述,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可以考虑税收政策的影响,但不能以税务规定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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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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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我主要从这么几点进行回答吧,先讲税务账务处理、财务会计处理他们的概念,然后再解释两者的区别与联系,再说说实务中哪些业务会形成差异。
1、税务账务处理与会计账务处理的概念及目的。
按照税务规定做账,即税务账务处理,是根据税法、税收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的财务核算处理,数据的核算、处理、加工更倾向税法规定,当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时,则财务核算以税法规定为主。
因为核算后出来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数据是直接为税务申报、税收政策、税务主管部门来服务的,弱化了会计核算作为经济管理基本的职能。
而按准则规定做账,即会计账务处理,也就是企业的经济业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及报告,而不管税法上对这些业务另有规定,都需依据企业准则规定。
因为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出来的财务报表主要是提供给公司管理层、债权人、股东等使用的,而进行纳税申报或者提供税务部门财务报表时再进行调整即可。
2、税务账务处理与会计账务处理的区别与联系。
税务账务处理与会计账务处理的在大多数方面还是相同的,比如日常的业务单据的处理上基本一致。不同点如所收入确认的条件、时间等,某些费用会计上可以作为损失、税法上确认不行;税法上有些成本、费用扣除需要一定的条件,会计只要是企业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都可以确认。
也就是说会计准则规定一个公司、组织单位凡是发生的任何与其有关的经济业务,都应该如实反映,确认、计量并报告;
而税法更强调税收的可征收性,对于企业取得的收入要求积极确认,对于发生的成本费用确满足标准才能扣除。
3、实务中税会处理上的差异。
收入确认的差异:从内容上讲税法上任何收入都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及时未开票的也需要申报;从时间上将,税务上着重业务收入开票时间或者收款时间之一。
企业会计准则中收入更强调商业实质,也就是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或者劳务转移的时间段,而不强调开票时间或者收款时间。
成本费用扣除:税法上强调成本费用扣除必须更强调发票;而会计准则规定只要是真实的经济业务即可据说确认。
减值或损失:税法上强调必须实际发生的损失,并充分证据才可扣除;会计准则更强调预期的损失,可以提前估计。
总结:常说的税务会计核算其实就是指的外账,专门为了应付报税、税务检查、一切按照税法规定设置的账套就算外账,而内账即真实的账,为了管理而设置的;税务核算处理只体现实际发生的业务,财务会计核算还体现很可能发生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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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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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做账,一般应该按照会计准则。但实务当中因为涉及到税务相关的问题,报给税务局的东西,必须是按照税务的规定来的,所以做账的时候常常会考虑到税务的要求,否则出现税务的风险,还是财务人员的责任。
1. 确认口径的不同:
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之间,存在着口径的不同。而不同的税收法规之间,也有着不同的侧重点。
比如,对于收入的确认。
在确认收入的时点上,会计更着重商业实质,而增值税更着重开票和收款。
在确认收入的范围上,会计有本身的分类和列报方式,而所得税会根据税法的要求重新进行调整。
又如,对于费用的扣除,会计的范围、规定跟税法也会有差异。
2. 确认时点的不同。
之前有说过确认收入的时点,不仅会计和税法存在差异,不同的税种之间可能也有差异。
对于费用,会计准则和税法也会有确认时点的差异。
比如,比较典型的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上是没有规定具体折旧年限的。而税法上则规定了具体的最低折旧年限。具体操作的时候,只要不违背实际情况,不违反公司的内部规定,可以参考税法的折旧年限,这样,也可以避免税会差异带来的调整。
具体工作中,涉及到税会差异的情况是比较多的。总之,做账是用会计准则,但因为要报税,所以需要有所兼顾。在合理运用会计准则的时候,尽量的多考虑税法要求。
我是财会小童,与您分享我的观点,欢迎关注,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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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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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账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纳税按照税法规定。二者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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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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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关于按照会计准则与税务规定做账这个问题有很多误区。很多培训老师讲会计和税法桥归桥,路归路。会计按会计准则来做账,如果与税法存在差异,则进行税会差异调整。
2.实际上会计做账大量业务是与税法息息相关的。比如我们经济业务涉及增值税项目,是否增值税一般计税、简易计税、免税、不征税项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都与增值税准确的账务处理密切相关。如果我们对增值税政策不熟悉,会计核算是不可能做对的。对其他税种如果政策不熟悉,也会导致会计核算错记或者漏记等问题。
3.会计核算中很多涉及与企业所得税存在税会差异的事项。这种事项,一般我们会计核算按会计核算要求做,平时除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会计核算要考虑递延所得税事项外,账务处理不用考虑税会差异问题,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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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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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账肯定是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来,很多企业都是按照税法角度来考虑账务处理,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因素:
1、该企业非公众公司,公众公司每年都需要通过外部专业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如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等),无外部审计的压力,对是否满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不重视;
2、企业本身不规范,为掩盖本身的不规范行为,避免税务检查到补处罚,加上税务的稽查手段越来越先进,大数据能力越来越强,把符合税法放在第一位也是正常的反应;
3、财务人员本身的过往的从业经历及思维限制,时代再变,人也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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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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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走车路,马走马路。做账按会计准则,报税按税法。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冲突时,俗称税会差异,调整后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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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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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核算的依据,而税法是企业计算和缴纳税金的计算依据。应该说,企业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的内容是不同的,对业务处理的原则也是不同的。企业按照税法对企业的经营结果进行核算是错误的。
我们知道,企业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企业如果是上市公司或大中型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会计处理;而小微企业可以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的业务交易进行会计核算。那么,企业无论是大中型企业还是小微企业都需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毕竟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内容与税法规定的内容有一定的偏差。现实中,确实有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但这种做法很难准确核算企业的经营结果,而且涉税事项的计算和缴纳同样难以满足税法的要求。
一、收入的确认是不同的
。既会计收入与增值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原则是有区别的。
比如,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或员工福利时,会计上是不确认收入的,但税法却要求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二、成本费用的确认标准也有不同。
会计确认成本费用时,执行的是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只要是真实业务交易发生的支出项目,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发票和业务凭证,都可以根据经济业务发生的实际,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比如,由于多种原因,导致企业无法取得发票,那么按照会计处理的原则,需要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当期;而税法规定,如果在汇算清缴前不能取得发票,则需要做纳税调整。
而企业如果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业务处理,则企业核算的经营结果,以及反映的财务状况是不真实的,也不准确,存在明显的偏差。
另外,按照谨慎性原则对企业资产价值的确认,采用市场价值与成本孰低,并按准则的规定提取跌价准备或损失准备,而税法也是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需要做纳税调整。
三、有些会计处理事项,税法上是不需要进行处理的。
比如,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或将现金存入银行,以及企业向银行借款、还款等相关的业务,税务上是不需要进行处理的,但会计上是需要进行记账和编制财务报表的。
税务上需要处理的事项,主要与增值税、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的涉税处理相关;而与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相关的业务内容,还是需要通过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记账和财务报表进行反映。
总之,企业做账是不可以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的,而是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来进行核算等会计处理。否则,不仅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或许还会对涉税事项产生影响。
我是智融聊管理,欢迎持续关注财经话题。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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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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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在企业工作多年的财务负责人,就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认知错误,很多人认为税务会计就是按税法规定来做帐的会计,这是不对的。
大公司的税务会计是专职岗位,岗位职责是负责公司税务申报,进行税务筹划。
小公司的税务会计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外帐会计,不但要负责税务申报,而且要做税务帐。
这里说的税务帐就是外帐,并不是按税法规定来做帐,而是用来应对政府管理部门而设置的一套完整的财务帐,当然公司设置内外帐本身就是违法的。
二、财务帐有些是可以用税法规定来做帐,有些科目是不允许用税法规定来做的。
比如:设备折旧,税法规定十年,直线法折旧,一般企业怕麻烦都直接按税法来做帐。而会计法规定可以使用加速折旧法就会少于十年,会计做帐如果按税法规定来做,那么年末就不需要进行再调整,如果按会计法做帐采用加速折旧法,那么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进行调整。
再比如:职工福费、广告费、宣传费、招待费等等这些,税法中都有比列要求,超标的部分在当年的汇算清缴中要将利润调增,再进行申报。但是财务帐必须按会计法,会计准则规定来做,不管税法如何规定,财务帐都是按费用发票进行入帐的。只是在后期汇算清缴时进行调整纳税,并不用修改财务帐。
会计法与税法有很多的规定都不尽相同,计算所得税时产生永久性差异或时间性差异就需要使用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科目进行调整,与税法规定可扣除比例有出入的要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调增或调减利润。
按税法角度考虑帐务处理,并非是要你按税法规定来做帐,而是站在税法的角度衡量各项业务的合法性。
关注:冷墨默,企业财税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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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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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做账要依据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两者不一致的要进行纳税调整,调整成税收口径。比如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得按政府补助准则处理,税法是收到政府补助时一次性纳税(不佂税收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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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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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做账没有按照税务规定做账的,只有申报纳税才会按照税务规定,财务做账依据的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及会计法。当税务规定与会计准则规定不一致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记账,按照税务规定做纳税申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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