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时一家4口人只有一个人有地怎么办?
土地确权时一家4口人只有一个人有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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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时一家4口人只有一个人有地怎么办?
这种情况在农村不是个例,土地不重新调整,是没有办法解决的。
农村实行大包干是从80年代初开始的,第一轮到期后实行的是“大稳定,小调整”,有的地方调整了,有的地方基本没动。40年了,这个时期出生的新增人口,基本都没有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基础,只能在自己家内部调整,这样自然就会岀现偏差。现在农村都没有机动土地,就是有一点点,40年岀生这么多人口,也是难以解决。
头几年,我们这里搞土地测量,十几个人搞了半个多月,说是要土地确权,让农民到自己家承包地现场签字。后来农民听说按现有人口,土地多岀来的不给确权,土地不足的就按现有土地确权。农民不接受,到现在也没办理确权登记。农民也没有因为承包地没确权,心里发慌,也没岀现抛荒现象。一家4口人,只有一个人有地,也不可能按4口人确权,更不能因为土地确权重新调整,没有地就要按照没有地来打算,该干啥就干点啥,这个社会干什么都比种地赚得多。
农村人地矛盾这是个实际情况,即使是土地调整,农民完全依赖土地也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最终还是要想办法让部分农民脱离土地。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根本是要解决农村产业问题,农民有了适应自己的产业,自然就会脱离土地,让土地向大农业集中,这样农村的土地问题,剩佘劳力问题都会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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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我老家就有一个真实案例。一位母亲丈夫去世,剩下一儿一女。1995年在划分承包地时,女儿正好结婚转走了户口。而儿子,当时骗走邻居家一头驴一辆架子车逃离,去向不明。所拟划分承包地时,只分到母亲一人承包地。而对儿子有气,大家都不同意给他分地,说是等他回来时再说。几年后儿子回来了,但土地承包一直未动。至今20多年过去了,中间他还结了婚,现在也有一儿一女。由于土地承包一直未动,至使他现在承包地,五口人只有其母亲一人的。
你说怎么办?由于政策是承包地60年不变,谁家的地会同意确权给他!好在一直以来,他在自家开一代销点,还帮岳父家种地,一直走过来了。如今还能出外打工挣钱了,生活倒并沒有什么问题。現在土地确权,只确权了一人土地,这谁也沒办法。本身种地也不挣钱了,好多人有地也不种了,都租给别人了,所以对是否有承包地也看淡了。这是我家乡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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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时一家四口人只有一个人有地怎么办?这个大问题下会涉及到一些小问题。没地之后今后出路?确权时放在谁的名下?今后利益如何分配?就不知你担心的是哪一方面?
首先先说第一条,出路问题。现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多,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老年人在家里,种田已经很吃力。我们当地只要别人看得上的土地,都承包给别人去种了。这一条的话,我觉得你是不太担心的。
那么,我想,你担心的是地被确权了,以后利益分配的问题。
首先,你没有说明家里4人是什么关系?如果是老人的话,都会传给子女,没什么可多想的。
可能这当中还有兄弟姐妹,又担心这土地不够兄弟姐妹之间分配。将来结婚之后,或是现在已经成家,平均来算,地不够分,不知确权确到谁的名下?不知怎么达到一个合理公平?不知如何才能让家里不因为这点土地闹矛盾?
因为利益问题发生冲突,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一块地,放在那里丢荒的时候大家当没看见,父母怎么处理都没问题。但是一旦要确权了,就涉及到今后的利益,冲突也就来了。
土地确权之后,土地除了可以自己耕种,还可以把土地进行入股、抵押、流转等。
如果是自己耕种,流转这些情况,因为涉及到的金额不高,冲突也不会很大。但是,如果作为入股,或者担保之用。这价值就高了。
试想,如果作为入股,股金分红高了,兄弟间看着会不会心里不平衡。如果作为抵押,只能抵押给那个确权的人,其他人就没有份。需要用的时候,想要也得不到。矛盾自然就产生了。
若是担心这些利益分配的问题,在确权的时候,就要开个家庭会,商量问题如何解决,做到合理分配。
或者,向律师咨询一下,看看能否在大的确权之下,大家再出一个私下的协议,有个约束。从长远来看,也有利于家庭稳定。
但是,我就怕,有人觉得这种主意过于小家子气,一家人都要搞些协议,拉不下面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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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户家的承包地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确定的,承包期三十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3年开始,到1999年基本结束。
而土地确权是在2018年开展的,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举例说明,某农户在1993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人口有2人,每人承包了1亩土地,一共承包了2亩土地。
在2018年土地确权时,如果家庭人口既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土地面积核对无误,那么就会确权2人2亩的土地。
如果2人之中有1人去世,在2018年土地确权时,会确权1人2亩的土地,去世的人在备注栏里注明死亡。2人全部去世,再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话,土地收归村集体。
如果该农户在2018年土地确权时,家庭人口在1993年2人的基础上增加了1人,一共3人,那么会确权3人2亩的土地。
从以上可以看出,在土地承包期内,不管农户家庭人口增加,还是减少,对其承包的土地面积没有丝毫的影响。
有人可能会问,原来2人承包了2亩土地,增加1人变成3人了,还是2亩土地,那是否意味着新增加的1人没有土地?不是的。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该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
也就是说,虽然家庭人口增加了,承包的土地面积没增加,但是新增加的人口属于家庭成员,他仍享有承包经营土地的权力,这也就意味着他是有土地的。
在土地确权时,一般会将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既然土地属于家庭成员共有的,那么也有新增加人员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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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明这三人不要吃就生存了,我个人意见呀/农村土地还是要进行调整的/如果不调整的话新生儿∴现在农村有很多一人种几个人的田`/几个人种一人田的很多`这种现象要调整∴希望政府为新添人口着想∴不能让他们没有饭吃'死去人有饭吃吧∴这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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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我国土地承包就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一转眼三十多年过去了,虽然很多家庭内部成员有了很大的变动,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关系还是一直延续着这个政策。于是也就出现了像题主家这种情况:目前一家四口人也只有一个人以前分有土地。这期间也有很多人呼吁着要重新分配土地。在这种背景下,现阶段的农村土地会不会重新分配呢?我们该怎样去看待这种情况呢?
我国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经营的,因此这几年的土地确权登记也只是确到“户”,并不是确权到家庭成员个人,更不会标明家庭成员内部谁分配有多少土地。因此一个家庭“户”中承包的土地数量就是最初分地时的土地面积,无论家庭人口如何变化,承包的土地在“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的引领下一般也没有大的变动,只是一个家庭中的承包经营者一直在变动,这包括人口的变动和人口数量的变动。家庭增人添丁了种这么多地,家庭减人减丁了也还是种着这么多地。
因此像题主家这种情况也很好理解,新组建的四口之家,只有家里的户主以前分有土地,像配偶和两个孩子来到这个家庭也在分地之后,自然没有分到土地。但就是这样,这一人原先分配的土地,在登记确权时也是一家四口共同承包经营的。至于其他三个人还能分到额外的土地吗?我想在这二轮土地承包(延期三十年)到期前的这段时间内一般不会的。当然不排除一些特殊情况,村集体确需对村内土地进行小规模适度调整。
我国农村为什么会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一政策
也许有人会说,农村土地分配“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一政策是不公平的。这种看法我认为这只是看到了问题的局部,没有看到整体。
如果农村土地分包一直采取人均分配,这看似公平的做法里面就需考虑到两个十分实际的问题:
第一,农村的人口是时刻都在进行变动的,婚丧嫁娶、添丁进口、迁入迁出,几乎随时都在发生着变化。那么要实现土地平均分配,这些变动在不间断地均分着农户的承包地,本来就散乱小的耕地会被一次次地分割得更加琐碎。土地不能实现规模种植势必会增加农业生产成本,降低生产效率,更不利于农业生产的集约化、机械化发展。
第二,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土地的不稳定变更势必会对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的放活带来一定程度的伤害,一方面农户不能很好地进行长期的农业种植安排,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农村土地的适度流转。农民没有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这颗“定心丸”,土地生产效能将会大打折扣。比如一些进城打工农民的承包土地由于不能得到有效流转,将会导致农村土地的大面积抛荒。
我们再从另一个角度看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
虽然农村人口一直在变动,但每个家庭具体的人口数量变动是不大的,很多家庭内部一般人口增减维持着自然平衡,增添人口与消减人口维持着平衡发展,一家人原本分配的几口人的土地,虽然实际经营者变了,但还是这么多人经营着,并不会有饿肚子的情况出现。
就题主这样的情况,户主没结婚前是与他的父母在“一户”的,他的父母肯定分配有土地,而他还没迎娶的配偶在娘家也可能是有土地的。结婚后分了家,由于配偶土地在娘家,后来出生的两个子女自然是没有土地的。但是一旦他的父母上了年纪,丧失劳动能力时,他父母的土地自然也就让他去继续经营。哪天老人不在了,土地也就成了两个子女的土地。因此,“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一政策从长远来看还是非常公平的。
但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也不是绝对的,制定政策的目的主要在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利于土地长期规模经营生产。在此大稳定局势下,面对农村一些特殊的情况还是可以进行小规模调整的。比如随着一些农村人口变动,一些承包土地的家庭内部没有能力再继续进行农业生产,出现了“有地没人种”的情况,这时村里会根据实际情况收回发包的土地,然后再分配给那些少地、无地或愿意种地的人来耕种。还有,目前国家是提倡农村土地进行适度流转经营的,一则把不愿种地人员的土地集中在愿意种地的人的手中,这样可以大大提升土地的生产效率。二则把土地集中起来,农业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土地集约化、机械化、科技化发展,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因此,土地确权时一家4口人只有一个人有地,在“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一大政策下,一般我们是没有办法再得到更多的土地。但是从长远、整体来看,政策是公平的,而且也是最能适应我国农业发展形势的。感谢阅读,我是三农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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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问题农村十分普遍,人多地少,耕地则更少,这是国情。
所问确权时一家(户)四口,仅有一人有地,其他人怎么办?
在这我想问题主,你讲得怎么办,具体是什么意思,从题目看三人没有,一人有地,怎么办,是办什么?
是指重新分地,还是没地今后怎么生活,提问未告知明确指向,他人不好瞎说,乱点谱,你说呢。
“大包干”分地后,出生的人均没地,也没地可分,而且土地这儿上面反复讲以稳为主,所以,土地分田到户后,没地得人多了去了。
话有反向说,有地要生活,没地难道不活了,日子要过,饭一顿少不了。
所问,三人没地,就要理思路,找出路,只要努力天无绝人之路,当下,农民是苦点,累点,这是现实,谁也无法左右改变。
没地就要动脑,用心,适应市场,社会,现在是开放,自由的社会,路在脚下,谋划,盘算是关键。
没人给你指一通途,便道,一切,所有还要靠自个努力,发奋,打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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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够30多年,就二轮承包调整至今也有10多年了,期间恰逢城市现代化建设用人时候,农村人口增减变动发生了巨大变化,使今天相当多的农村出现:村庄冷落人马稀,闭门落栅无人居,耕田种地皆老人,村庄人员不整齐。涉及到土地承包户,多数家庭人口锐减,也有少数农户人口增加,在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大政之下,出现人地矛盾也并非是始料未及的事,地多人少和人多地少的并存出现,也必然带来经济收入上的差别,尤其近几年政府加大种地农民的地亩补贴,形成了农民间收入上的叠加落差,加大了贫富差距和有失公平的现象。
我们知道土地是农民生存的基本依赖,那么人多地少的农户要正确理解党和政府的土地政策,土地是一种特殊的资源财产,不同其它财产可同款同价享受均等权力,试想:如果随人口增减而频繁变动土地那成何体统,给经营耕种会带来多少复杂艰难的问题,社会的进步、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和农民的富裕那只会是一句空话。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借党和政府的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结合土地“三权分置”政策,在依法实行的土地流转过程中获得土地经营权;第二个渠道就是在土地确权后用农民自主开发不能确权的荒地、或者有的村留下的机动地、死亡绝户退出的耕地、村民自愿退出的承包地中,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研究讨论同意,进行个别调整解决;第三个渠道,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将全面实施,农村多元发展就是其中重要内容,发展二、三产业、电商、乡村旅游业、多业并举百业兴农的发展中,政府部门有免费培训,无利放贷和其他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你可根据自己的特长提前与当地政府部门取得联系,报名参加以此弥补无地带来的
问题。
当前农业正处于发展转型期,也是政策窗口期,虽有矛盾不断凸显的不利因素,但也应该看到更多的是机遇相互叠加的有利形势,急需你乘势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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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是二轮承包的继续和完善,并不是为了土地确权,把全村的土地打乱重分,二轮承包时没有分到土地的给分土地,死了人的把土地集体收回重新分配,国家土地确权政策并不是这样的。希望大家不要理解错。
像你这种一家多口人只有一个人有土地,其它人没有土地的情况很多。
因为人口是每时每刻变化的,有出生的,就有死亡的,二轮承包后到现在人口出生了多少,死亡了多少?但是在二轮承包后,国家为了稳定土地不动,采取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所以一家人口增加了,土地还是二轮承包时的土地,人口增加土地不增加。二轮承包时全家人口都赶上分配土地,但是承包后有的人口死亡,土地集体也不能收回,这样就造成了人少土地多的现象。
由于土地稳定不变的政策,造成了农村土地按家庭人口计算严重不均的问题,
唉中国人就是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
土地稳定不能动,少的不给补,多的又不能收,那么土地确权如何办?
土地确权,一头是要依规依据,不能乱来,一头是要安抚民心,解决寡均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对矛盾,土地确权证上就增加了【承包家庭成员情况】一栏。
承包家庭成员一栏,不仅要填写二轮承包时的家庭成员,还要填写二轮承包土地后出生的新生人口。
土地确权证上只要填写上了你的名字,那么二轮承包时的土地就你的份额,换句话说,就是二轮承包时没有分的土地者,土地确权之后也就有了土地,就是承包家庭共有人。
大家看了也许会说,那还不是换汤不换药,新生人口写上,土地没有增加,那顶什么用,是的是,说的没错!二轮承包时一个人土地四亩,土地确权后,四个人分,一人一亩,不管怎么说,人人有了土地,只是少点。这也是在不违背政策的前题下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二轮承包30年到期后看看政策有什么变化再说吧,没有土地不怕,有土地的还不想种地呢!现在土地不是农民生存的唯一依赖。条条道路通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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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沒有怎么办。
国家政策承包土地长期不变,生人不添,去人不去地,土地不做调整。
不必分析你另三口为什么沒地,肯定合理无地。
只有何时农村调整土地肯定能分到土地,只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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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时一家四口人只有一个人有地怎么办?
关于这个问题,我看了许多朋友的回答,大多都是按国家土地延包政策解释的,本人做为一个老农认为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虽然有利农村稳定和农业生产,但对人多地少的农民来说,是极不公平不合理的,因为目前还有许多农村自第一轮土地承包以来从未对土地进行调整过,出现了一些家庭十几口人只有一亩多地的现象,连基本的口粮都不保,使一些没有致富夲领的农民逐渐拉大贫富差距。有人说,现在种地不赚钱,有地无地无所谓,可我发现没有一个地多的人愿意无偿把土地转让给无地农民,因为地多不愿种地的人可坐收渔利,以平原为例,出租土地一亩地每年都在八百元左右,加上农补,一年可有上千元收入,如果有几亩和十几亩地一年可白拣几千元和上万元收入,而无地农民靠打工挣几千和上万元得有一定付出。
但话还得说回来,无地农民不能光喊冤,还得面对现实。如果想获得土地使用权,唯一的希望是看你村是否有机动地和新增耕地,根据土地承包法二十九条规定,要求分给无地农民,应积极申请和维权,但大多数农村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所以无地农民还得振作精神,练就各种致富本领,争取在致富的道路上不掉队和赶超别人。
最后,呼吁国家和有关部门应出台关于无地农民的优抚政策,使农村发展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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