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执行死刑,你是希望先脑死亡还是心肺死亡?
如果被执行死刑,你是希望先脑死亡还是心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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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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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曾经执行过死刑的退伍武警,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十几年前执行死刑都是采用的枪决,枪决一般都会打两个部位:头部或者心脏。
如果打心脏,就会有法医提前在后背心脏的位置做一个记号,捆绑绝命绳的时候,就会在记号那里做一个绳结,这样便于执行的时候武警瞄准。
如果打心脏,应该就是你们所谓的心肺死亡吧。一枪下去以后,死刑犯大概会在两分钟以内死亡。但是,整个过程个人觉得还是会比较痛苦,有些死刑犯临死前,不仅血以及排泄物流了一地,甚至脚都会在地上蹬上一个坑。有些甚至,为了减轻死刑犯痛苦,会采取补枪的措施。
当然,这也不值得同情。毕竟受害人遭受的痛苦,也许比死刑犯大百倍不止呢。这也是死刑犯应有的惩罚!谁挑战法律的底线和尊严,谁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如果打头部,一般就会打后脑勺凸起的那个骨头,中医上好像叫玉枕穴。那个位置,对应的好像就是人的脑干。
一般情况下,步枪子弹从那个位置射入,一分钟以内,死刑犯就会咽气停止抽搐。而根据法医说,大脑本身并没有痛觉,打中脑干后,人好像感觉不到痛苦就会死亡。至于后续躺在地上的抽搐,都是肌肉本能的反应。
所以,单纯从减少痛苦的程度来讲,当然会选择脑死亡。如果单纯从遗容更体面的角度来讲,当然会选择心肺死亡。不过嘛,枪决执行之后,遗体就会被拖到火葬场火化,交到家属手里的都是一罐骨灰。
当然,现在执行死刑基本上都是注射执行。准备妥当,给死刑犯连接好各种仪器以及注射泵以后,第1针下去,死刑犯就会陷入深度麻醉放松,彻底失去知觉,自然也就感受不到痛苦。第2针下去,死刑犯就会,先是心肺死亡后是脑死亡,整个过程两分钟内就会完成,也没有丝毫痛苦。
最后,强调一句:法律是严肃的,生命和白由是宝贵的!我们千万不要去挑战法律的底线和尊严!我们一定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千万不要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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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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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浪费了,全身器官都可以移植给有需要的人,等凑够了全身器官再执行死刑多好,连皮肤都可以给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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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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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流传一个笑话“砍头怕长疮”,说是一死刑犯在临刑前让刽子手好好清洗刀刃,免得死后刀疤处长疮。
清朝有一个江洋大盗,脖子奇硬,第一天行刑时,刽子手连砍几刀,竟毫发无损。第二天换了一个有名的快刀手,快刀手与江洋大盗约定:都说身首分离后无感知,你如果有感知就朝我眨眨眼。快刀手一刀下去,江洋大盗大呼:“好刀法”,人头落地时嘴巴造型保持“法”的唇齿咬合姿势。并且不停地朝刽子手眨眼“有倾”,这有倾的时间按现在的精确说法,大概在十秒钟。而心脏在泵干血液后还能继续舒张跳动。过去农村杀猪,放血、铤猪、吹猪、褪毛、解剖这中间大概要近两个钟头,在摘取猪心时,仍然可以感受到猪心跳动的震动波。可见,按传统斩首的方法行刑时,大脑在失去供血状态下存在感知会持续很短的时间,而心脏即使在血液排干后仍能较长时间保持律动。
清朝大学士树俊因科场舞弊案被判腰斩,因家属没有贿赂刽子手,刽子手行刑时故意让血慢慢流,以增加受刑人的痛苦,树俊手沾鲜血,连写12个惨字,监斩官是树俊的亲家,从早晨一直坐到下午足足4个时辰。把这一幕汇报给喜庆时,因树俊是喜庆的老师,喜庆听后也流泪了,并下令废除腰斩之刑。
现代行刑,判断人死亡的标准是脑死亡,因为心脏停止跳动几小时后,仍然有可能会通过医学手段起死回生。从前处决犯人一般是枪决,有被枪决的犯人在推向太平间时忽然坐起大声呼救的现象,这在古代会相信这人命硬,很可能会被县太爷豁免。但是现代人不信邪,这种事会被认为是执法者有意包庇。为了免责,法警往往会补枪解决。
处在当今大环境下,如果一个人被判死刑,那这人一定必死无疑,为了痛快点,还是选择脑死亡来得干脆点。不过这些选项都由不得被执行人去选择。官方早就给你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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