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把房子平均分给儿子和女儿,儿媳生气说以后老了不伺候,你怎么看?
老人把房子平均分给儿子和女儿,儿媳生气说以后老了不伺候,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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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人火大啊,这个老人对这个媳妇一家已经够好了。这样的媳妇建议老人把房子全部给女儿吧。
成年以后已经没扶养义务,给予的都应感恩
老人对儿子又是房子,车子,带孩子,出钱又出力,而这些完全是超出扶养义务的。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扶养义务成年以后就没了,所以父母对你成年以后所做的一切,都应该感恩,因为这都是出于对子女的爱,多赠与的。即使什么都不给你,也不违法。
财产自己的想给谁就给谁,并没规定
再说财产分割,
财产既然是老人的,那么老人就有绝对的分配权利,老人想给谁就谁
,全部捐了,或者送乞丐都是会被法律保护的。没有什么儿子就应该拿,孙子就应该得到。
因此作为子女应该尊重老人的决定,因为房子是老人的,他们想给谁就谁
何况一人一半之前,儿子已经有110平方米的婚房,明明儿子更占便宜。
啃老还贪得无厌,赡养老人是强制义务
一个这样的老人,其实所作所为已经很不错了,甚至明眼人可以看出来,老人算整体一直更偏心儿子。也随时在帮助着儿子很多事情。
说难听,
儿子一家本来就是啃老,啃老这年头因为生活成本高,的确常见,但是这也不是多光荣的事情啊。
最过分的是,啃老还贪得无厌,不知道见好就收,就真是可恶。
另外什么老了不伺候,赡养老人是强制性义务,和你有没有得到什么没有任何关系。
所谓强制义务就是你不做,老人就可以起诉你。
个人认为明明现在还在啃老,做人就别贪得无厌了,真那么硬气,先把车子房子还过来,之前用的钱都还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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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老人把老两口住的房子平均分给了儿子和女儿,儿媳妇便生气地说,以后家公家婆老了决不伺候。
这种事情,如果是发生在我家里,我会跟家里人说,她生气让她生去吧,她生的气,值几个钱一斤?
为什么这么说?是在欺负这做媳妇的吗?
当然不是欺负家里的媳妇儿。而是因为,家里这做媳妇的,也实在是太不讲理了,太贪心不足了。
这老人名下只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结婚时已经给买了110平方米的婚房,这是完全给儿子、儿媳的,完全没有女儿份的。
这做媳妇的,为啥就不念老人的好了呢?为啥就不提出来,这110平方米的房子应该分一半给小姑子呢?
还有,这媳妇儿连生两个孩子,都是家里老人帮着带,作为儿媳妇,你自己省了多少时间、精力?又省了多少钱呢?这笔账该怎么算?这笔账你为什么不提出来要算?
现在老人只是提出把自己居住的养老的房平均分给自己的儿子、女儿而已,他们做的完全对,没有任何问题。你这作媳妇的,凭什么生气?凭什么说老人家以后老了不伺候?
明明白白地告诉你,老人做的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完全符合人情、道德要求的。作为老人们的女儿、你丈夫的亲妹妹、你的小姑子,她是完全有资格拥有这份财产的。你生气不生气、你伺候不伺候老人家都没关系,小姑子理所当然地可以拥有老人家给予的这一半房产。
至于你说老人老了你不伺候,那也没关系,如果老人的儿子、你的丈夫也跟你一样,与你同声同气的话,一方面,老人可以去告儿子、儿媳不尽赡养之责,让政府、法院来治你们夫妇俩;另一方面,老人完全可以改变原来的主意,将房子全部给女儿,让你们一个子也得不到。
所以,生气不生气,伺候不伺候,完全是你这小媳妇儿自己的事,你就白个儿定吧,没必要拿出来说,更必要以此来要挟老人。
老人这辈子很不容易,而且已经做了自己该做的,应该是不会因为你生气、因为你不伺候而改变自己的主意的。再说了,你的自私自利、你的欲豁难填,老人们心里早已清清楚楚,是不会再让你极度自私的想法和要求继续得到满足的。所以,你还是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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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把房子按照这种方式分配,也在情理之中,儿子和女儿都是老人的后代,将来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三病六痛的时候,也是儿子女儿一起照料,凭什么就不应该房子平分呢?
就算儿子儿媳心有怨言,也应该体谅尊重。
而赡养老人,是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儿媳作为儿子的合法配偶,与丈夫一起奉养孝敬老人也是一种人情之常。
至于她说老了不伺候,但愿是一时气话,或许终有一天,等她自己也有了儿女的时候,她会明白。
如果一味地执迷不悟,我觉得这样的自私自利,称不上一个好媳妇、好妻子,也未必能够教养出好子女。
话说回来,等老人真的老到不能自理的时候,自己还是不是这家的儿媳,还说不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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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内容介绍,我觉得黄阿姨两口子做的已经是仁至义尽,够好的了。从表面上看黄阿姨两口子是把一碗水端平了,实际上还是向着儿子的。儿媳妇还觉得不够,威胁说以后老了就不伺候。要照过去,家规的杀威棒会打得她找不到北。
儿子结婚黄阿姨夫妻为儿子买了110平米的新房和外加一辆13万的小车,在经济上对老两口来说已经是竭尽了全力,生了孙子又帮带孙子又出生产的费用。一年后媳妇再怀孕,生了个女孩,还是王阿姨出生产费用,又有个老腰疼病仍然坚持带孙女。儿子媳妇要买学区房,黄阿姨夫妇又给出了5万元,有这样的父母帮着儿子媳妇在中国算是难找了。
如今黄阿姨带着大孙子,患病了媳妇以工作忙为由不来伺候,儿子也是十天半个月才能来看一次,平常日子都是女儿伺候,黄阿姨老两口就想把自己住的90平房子分给儿子和女儿,让他们各占一半。就这样儿媳妇还大发雷霆指责老两口,房产有孙子不给给女儿,老了她就不伺候。这是哪门子的刁蛮公主,中了哪门子的邪?
在这里不怪媳妇刁蛮,只怪黄阿姨没有调教好自己的儿子,都是钱把儿子媳妇给宠坏了。要是黄阿姨两口子没有钱的话,这个媳妇指不定还不进这家门。我要是黄阿姨的话,就会把剩下90平米的住房全部给女儿半点都不给儿子,看媳妇搬石头砸天去。像这种永远也填不饱从娘胎带来贪婪的儿媳妇,往后一定不会有好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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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非常赞同这对老夫妻的作法,将全部财产(包括房产)一儿一女来分配。一人一半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当今的社会己经打破养儿防老养老模式。新的法律规定女儿也有对父母赡养的权力和义务,这个当儿媳的也不要觉得心里不平衡。因为当公婆的为什么这样作,这里有他(她)的一定考量。这也是当老人在为自己儿考虑,他们‘也不想把整个一个抚养老人的重担压在儿子一个人身上。
你们的家庭和我的家庭情况一模一样,我也是一个女儿一个儿子。而且我也和你的公婆一样,把整个家产〈包括房产)按姐弟二人一人一份分了。和你公婆不同的是在沒有分配之前,我把儿子夫妻二人和女儿夫妻二人都叫到一起。把抚养老人中的有些厉害关系说出来,让他们姐弟二人有个协商余地以便达成共识。最后姐弟二人一致同意,共同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家庭中独生子女没有办法,如果家有两三个孩子共同挑起这副担子。就轻的多了就我的家庭而言,去年九十月份和今年的七月份,我的老伴在大连的两次手术就花掉近十六万元。这要是让我儿子自己承担,这将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压力。而且我老伴在住院期间,都是由儿媳和女儿共同服待的。而且他(她)们姐弟的关系十分好,这是我这个当父亲都意想不到的。
我为什么说这些,我家为什么这么安排。就因为我这一辈就我一个儿子,抚养老人的重担都在我一个人身上。一个姐姐和两个妺妹人家都没有这个义务,这里边酸甜苦辣只有我有自己知道。现在我是当老人的儿子和女儿都是我的孩子,绝对不能把这副担子压在他(她)们任何一个人身上。
因为家庭问题中国的面积这么广阔,在处理家庭问题上。南方和北方可能存在一定的差距,不管怎么说当儿媳不要只看眼前不考虑长远。我的父亲卧病在床时我承诺每月三千元,我的姐姐妹妹都不干。如果我的父亲当初象我现在一样,她们不干行吗?
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纯属个人观点。不足之处,请大家评论。谢谢悟空的邀请。
感谢广大网友们的阅读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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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件我周围的一件事情,老夫妻有两女一儿,有三间半拆迁房,给了两个女儿一人一间,儿子一间半,儿子就气疯了,认为家产就应该是儿子的,凭什么还要给女儿,自此,儿子不再去老人家!过了几年,老父亲脑出血猝死了,老母亲年事已高,儿子不主动说养老 ,已经退休的姐姐主动说赡养老母亲,姐姐照顾了老母亲几年以后,老母亲心脏病也是猝死!这个儿子是既没出钱也没出力,妹妹还给了姐姐四万块钱,等于是姐姐替她尽孝了,感谢姐姐的!这个儿子不仅不感谢姐姐,还因为房产的问题和姐妹断了来往!天下还有这么没有人性的东西!后来可能就是报应了,这个儿子过的相当不顺,儿子结婚了,儿媳妇生不出孩子,经过多方治疗,后来生了一个女孩,但是孩子一岁的时候,他儿子离婚了,因为当初因为不生孩子,小夫妻俩闹的厉害,感情也不存在了,虽然生了孩子,感情也找不回来了!又过来两年,这个争房产的儿子也离婚了,因为他的人性在生活中各个方面都显现无疑,老伴对他也颇有怨言,最终也离婚了!他现在是又老又病,又离婚,生活非常不如意!这也就是天意,他为了一己私利抛弃了父母姐妹,抛弃了所有的亲人,那么生活最终也会将他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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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儿媳妇儿不伺候无所谓,但是儿子是必须要伺候的。
事情大概是这个样子,黄叔叔和王阿姨有一儿一女,儿子是大的,结婚时王阿姨两夫妻给准备了一套婚房110平方,一辆13万的车。婚后大儿子生了孙子,是退休的王阿姨带。孙子一岁时,儿媳妇又怀孕了,生了个女孩,本来王阿姨的腰就不好,这下就更累了。然后,王阿姨就病了。王阿姨生病后,儿子上班偶尔过来看看,毕竟是儿子不方便伺候,儿媳以工作忙为由也只来过一次,一直是女儿伺候。王阿姨和黄叔叔商量后决定将自己住的90平方的平分给儿子和女儿,过户给儿子和女儿共有。儿媳知道了就炸了毛,说凭什么给女儿,我给你们家生了一儿一女,房子连孙子都不给,居然还给女儿,以后老了别指望我伺候你。
其实这件事也很简单,无非就是儿媳妇儿感觉老人的家产应该全部留给儿子,女儿是都已经是嫁出去的人了,不应该分给女儿。而现在老人却把在把家产在儿子和女儿之间平均分配,这就导致儿媳妇儿不满意。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作为儿媳妇儿确实没有任何义务去赡养老人,毕竟,自己也不是男方父母养大的,也没有什么养育之恩需要报答的,所以儿媳妇儿伺候不伺候老人这个事完全看个人心情,法律也不能强迫。
但是,作为儿子来说,那是绝对有责任和义务对生病的老人进行照顾的,毕竟,父母可是把你从小养大的,这个养育之恩是因该通过赡养老人来报答的。当然,至于做儿子的是花钱请人照顾,或者是让自己的媳妇儿帮自己照顾,这都是可以的。当然,这个没有什么儿子照顾母亲不方便,或者女儿照顾父亲不方便的。要知道,那是你爹妈,你小时候父母养你的时候有说过什么不方便吗?现在轮到你照顾父母了,就不方便了,恐怕没有这个道理吧。
然后,就父母财产方面而言,父母是有权利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的。且不说父母把财产分给女儿了,就算是父母把财产全部捐给慈善机构,那做子女的也得对父母进行养老。因为,给父母养老是因为报答父母将你养大成人,而不是给你留了多少家产。说难听一点,要是父母本来就没什么财产,难道子女就不用养老了吗?这说不过去吧。
所以,总的来说,儿媳妇儿不照顾老人没有什么不对,老人把财产分给女儿也没有什么不对。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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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弄不清楚,做老人真难,子女平分有意见,不平分也有意见,媳妇要她赡养讲没有这个法律法规,分财产要有媳妇的般份,不要说社会不公平!做父母也做不到公平,老人把房子平均分给儿子女儿是做得是对的,媳妇提意见也是正常的,因为大多数父母跟儿子同住同吃,封建社会传承下来,财产都给儿子,传宗接代,赡养父母都是有儿子承担,但老人平分不应该,大部份财产应该给儿子,女儿得小部份是合情合理安排是对的!媳妇公婆老了不来照顾,这种讲法陪人骂爹娘,讲父母没有教育好!每个人都老的,老人做的是算公平,现在大多数做儿子媳妇肯定不滿意,但是出钱靠儿子,照顾靠女儿,老人房子平分做是对的,但是总有人不满也是难面的,做老人也没有办法!做人靠人心,人心好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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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生气有道理,我国现行的是父系社会,儿子的后代继承和传递着家族的信息,女儿家庭传递你家族信息吗?从养老角度来说给一儿一女平分家产是合理,但是解决了养老问题就完了吗?你想绝户吗?要不这样你儿子不要你的财产还一样养你老孩子改亲家姓可以吗?再不行亲家在补你点钱行吗?我看你儿子按照那方给财产多就让孩子姓那方的姓比较符合你的逻辑。儿媳说“不伺候你”是将你分给他家的财产当作家族传承费了,为你养老的人情钱没收到才生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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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是应该的,儿子女儿都是自己的孩子怎么不能平分呢。
这个儿媳太自私自利了,我看了楼主写的文章,婚房||0平米的房子。
是公婆买的,公公病了儿子上班没来看几次,儿媳没有过来看过。
孙子,孙女都是婆婆带到上学,接送都是婆婆,而公公病了儿媳都没有来过。
是女儿扶事的,所以公婆才觉得为了减轻儿子,儿媳的付担把90个平方的房子平分给儿子,女儿。
因为两个孩子共同付担,减轻了儿子的付担,儿婚不高兴说,公婆老了不伺候。
这样的儿媳没有孝心,只道索取,不只付出,人性贪懒,自私自利。
现在法律规定女儿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也有享受父母财产的权利。
所以为什么不行,儿媳不照顾老人,难道让老人没有人照顾,让他们在家里心烦病着。
我觉得这是不行的,我有一儿一女,我儿子,女儿买房我都出了钱。
虽然没有一样出得多,女儿少一点,少几万,我儿子,儿媳从没有说过什么。
但是他们姐弟关系很好,我女婿买了一辆轿车,她们有了一辆宝马。
所以这一辆车从买来都是我儿子开,才一年的新车就给我儿子了。
只要了我儿子5万,就是这样女儿,女
婿的思想是,女儿是不能享受父母的财产。
只有儿子才能享受,所以女婿对我儿子,儿媳很好,我儿媳对女儿家也很好。
经常到女儿家,去了都要买东西去,孩子的衣服,要好看的,要到品牌店去买贵的。
我儿子很尊敬我女儿,女婿的,经常叫,我姐姐,我哥哥。
就是这样我很欣慰,他们姐弟关系很好。所以父母怎样对儿女是关建。
但是每个人要有无私奉献精神,自私自利是应响家庭,产生矛盾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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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儿媳妇一分也不给他们,老了靠女儿,这样的儿媳妇你就是把钱都给她,到老了她也不见得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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