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李世民,把死囚放回家过年,并约定秋后回来问斩,为何无一人逃跑?
唐太宗李世民,把死囚放回家过年,并约定秋后回来问斩,为何无一人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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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有多重要?诚信能救命!不信?接下来我们就来讲一个诚信能救命的故事。
跟死囚有个约定
公元632年,唐太宗李世民亲自审查复核案件,当然最主要的是死刑案件。皇帝亲录,一来说明唐朝时期人们对生命的尊重;二来是皇帝不放心底下这些干活的;这项生杀大权握在皇帝手里,人命关天,皇帝给予特殊关注,也是理所应当的。
其实,卷宗并不是很多,唐初改革隋朝律法后,减少了很多死刑条文,贞观初时,有几年,全国的死囚犯还不足百人。就是到了公元632这一年,全国的死囚犯也仅为390人,而到皇帝这里的也就30多人。
太宗在审查案件时,看到判死刑的这些人面黄肌瘦,甚是可怜。其实这也很容易理解,在封建社会,官员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的。一般皇帝钦点的死囚,都是经过层层的审查,受尽了各种刑罚,而且也被关押很长时间了,加上长途解运,肯定多数是无精打采,生无可恋。
太宗看到这些人以后,心中的怜悯之情泛滥。于是他心里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给这些死刑犯一年的时间,让他们回家处理后事,一年后回来伏刑。
第二天早晨,太宗就把这个想法拿到朝上跟诸位大臣商议。大臣们虽为当今皇帝的仁慈感动,但是也很担心。这些死囚都是一些杀人越货、强盗无耻之徒,一旦放出去,岂不天下大乱!更为关键的是,这个命令,没有附条件,没有保障措施,也就是说没有狱吏跟着,没有监视,无异于放虎归山。
于是有些大臣站出来反对,请求太宗打消这个念头,说这样太危险了,把这些死囚放回去,不知道来年能不能回来是另一回事,万一他们去危害社会怎么办?
其实大臣们的想法,太宗也想过,他刚开始的时候也觉得这个想法太荒唐,可是又一想,大唐上下几千万人还能奈何不了这三百多囚犯;再说按国家的编制来看,州府以下管理机构就有四级,全国这么多官府衙门管理一两个死囚,还是非常轻松的。况且这些都是死刑犯,他们在将死之时还能得到法外开恩给他们一年的幸福时光,他们感激还来不及,哪有时间去想其他事情呢。
太宗用这些理由说服自己的同时,也说服了劝谏的大臣。于是,就在这一年腊月的一天,太宗下了一道让全国震惊的圣旨:全体已决定执行死刑的囚犯,一律放回家,与家人团聚,一年之后的秋天再来京城执行死刑。
贞观八年,也就是公元633年的秋天,长安城宽达150米的朱雀大街老早就被四面八方赶来的民众拥堵得水泄不通,因为今天是一个谜底要揭开的日子。对于当今皇上的大胆行为,大家都抱着拭目以待的态度。
很多人都觉得,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尤其是对那些被定刑的死刑犯,他们知道了自己能有逃出生天的一丝希望,就肯定不会放弃。
然而,结果让全城百姓大跌眼镜,只见这些死囚们真的一个一个回来了,一个,两个,三个......约定的时辰到了,数一下人数,389个,只有住在京畿扶风的个死囚迟迟未到。
这时大家把目光都投向了唐太宗,只见唐太宗不慌不忙地挥挥手说:“再等等!”
随着一声马鸣,最后一个囚犯坐着马车抵达了刑场。原来这个人在回来的时候生病了,耽误了时间。
在场的所有人都被感动了,一是为唐太宗的圣明,二是为了这些囚犯的诚信
。就连唐太宗本人也深感震撼,后来他就把这些死刑犯全部赦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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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儿很有名,涉及到一些有意思的唐代制度,我们不妨先来回顾一下事件梗概。
首先需要说明一下,这件事,很多朋友觉得是最早记载于北宋司马光编撰的《资治通鉴》,假如我们在网上搜索的话,大多数也是如此,不过其实在更早的《旧唐书·太宗本纪》中就记载了:
十二月辛未,亲录囚徒,归死罪者二百九十人于家,令明年秋末就刑。其后应期毕至,诏悉原之。
这事儿发生在贞观六年十二月,唐太宗亲自考核囚犯的情况,把该处死刑的290人放回家,让他们得以跟家人过个年,等到第二年秋末再回来受死。第二年,这些人还真的按时回来了,唐太宗感于他们的守信,就把他们都赦免了。
减轻刑罚是唐太宗的一贯主张,而非一时心血来潮
根据《旧唐书·刑法志》的记载,唐太宗在即位之初便跟长孙无忌、房玄龄、魏征等大臣们商议,调整法律,将一些原本要判死刑的罪行改为肉刑,后来因为肉刑残害人的肢体,不够人道,就再次将其减轻为流放。
关于死刑的审议,在贞观初的时候施行“
三覆奏
”,即一个人假如犯了罪,基层法官觉得该判死刑,那也得汇报给中央,由中書、門下五品以上及尙書官员来讨论,并且给皇帝汇报三次,皇帝批准之后,才能真正落实。
按说三次覆奏已经够严格了,但后来发生了两件事,促使唐太宗进一步反思自己,改革制度。一件是因为一时愤怒错杀了大理丞
张蕴古
,另一件是在朝堂上怒斩了交州都督
卢祖尙
。后来情绪冷静下来,唐太宗觉得自己太任性,觉得三奏太快,一天之内就完成了,如果自己控制不住情绪判了死刑,那么即便后来后悔,死人也不可复生。于是他命令,将三覆奏改为
五覆奏
,官员们在两天之中给他汇报五次,才能最终决定是否执行死刑。
因此,唐太宗在贞观六年冬天亲自核查囚犯,以及后来赦免死囚,并非是一时兴起或者“作秀”,而是长久的政治主张。
唐代的户籍管理制度相当严格,逃亡并不容易
很多朋友猜测,这些死囚犯回到家,难道不想着逃亡吗?这可是天赐良机啊!
当然,我们今天不知道他们内心有没有动过这个念头,但可以确定的是,在当时逃亡并不容易。
唐代在城市中施行
里坊制度
,上到京城、下到地方城市都是如此。坊是基本的居民管理单位,平面方方正正,有一整圈围墙,居民都住在里面。每天早晚,坊门会定时开闭,大晚上没有特殊原因是不能离开坊的。这样的制度,就是为了便于管理,防止作奸犯科。
除此之外,唐代还有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老百姓也需要“上户口”。一般的程序是,居民先到基层工作人员
里正
或者
坊正
那里登记“
手实
”。手实的内容包括个人姓名、性别、年龄、体貌特征以及家里的地产、房产信息。
接下来,里正跟坊正要拿着手实跟真人核对,确定无误后,将手实汇总交到县里,县里也汇总,交给州郡,州郡再交到京城。通过这个系统,
每个百姓的个人信息,朝廷都是掌控的。
假如一个人要离开本县去别的地方,那他得先找县里开“
过所
”,也就是通行证。过所的内容包括其本人的基本信息、外出原因、携带财物,并且要找几个乡邻做保人。这个
过所可是非常重要的,有了它才能通过各类关卡,才能住店。
所以那些死囚自打入狱,就会在基层信息中有所记录,他们即便回到家,也只能小范围活动。假如想要逃亡,肯定是不可能获得
过所
的。那么在逃亡路上,遇到检查很容易暴露,搞不好还要连累家人,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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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刑法志》载:“太宗于贞观六年, \"亲录囚徒,阂死罪者三百九十人,纵之还家。”
贞观六年,唐太宗亲自复核死刑囚犯,因年关将至,准予390名死囚犯回家过年,过完年再回来领罪。死囚犯们感恩皇上仁慈,过完年尽数归狱,唐太宗为他们的诚信所感动,特将所有死刑犯赦免。死刑犯们重信重义,唐太宗作为一代明君胸襟宽广,后人无不钦佩。
这个故事还体现了古代的“录囚”制度以及对于死刑的审慎态度。“录囚”作为死刑复核制度源于汉代,指由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囚徒的复核审录,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以平反冤案,疏理滞狱。录囚之制对平反冤狱,改善狱政,监督司法及统一法律适用均具有积极作用。
自汉代以来,儒家思想成为统治理论,自然融入司法,对于肉刑一直是谨慎的态度,文景帝除了宫刑,把斩趾等肉刑均废除,对死刑更是审慎,到了唐朝,整体立法均较前代温和,死刑、流刑大为减少,对于死刑执行更是慎重,确立了“三司推事”“死刑三复奏”、“死刑五复奏”等制度。
三司推事
中央或地方发生重大疑难案件时,皇帝特诏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长官会同审理,称“三司推事”,必要时皇帝还命令刑部会同中书、门下二省集议,以示慎重。次要的案件或地方上的大案不便解送京城,则派遣大理寺评事、刑部员外郎、监察御史组成“三司使”,前往审理。
死刑复奏
“凡决死刑,虽令则杀,乃三复奏”。
死刑的执行必须经过三复奏程序,死囚执行前一日复奏两次,执行当日仍可复奏一次,提请皇帝审慎考虑是否立即执行。贞观初年,唐太宗以“人命至重,一死不可再生”为由,曾一度将京城死刑改为五复奏,即决前一天两复奏,决日三复奏,但各州死刑案件仍行三复奏。
回过头来说李世民放死囚回家过年的故事,从古至今有几人有这样的胸怀和胆识呢,这样的胸怀与胆识又源于什么呢?我认为是强大的国力,李世民在位时期,大唐强盛,打得匈奴都要叫“爸爸”,还怕几个死刑犯回家过年吗?而众囚犯自然也不敢跑,难道还能跑出“天可汗”的手掌心吗?此事虽有作秀嫌疑,但确实让后世看到了大唐王朝的自信以及对“人权”的尊重,但愿这样的“作秀”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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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所谓的“帝王之术”就是我们常说的套路。
死囚本就是一群犯了国法,当死之人,而李世民又为何会赦免了他们?但凡是古代帝王,尤其是这种有能力的帝王,只要是做一件事,其背后必然有原因,也存在其自己的目的。
那李世民为何要做这件事?这件事的背后,又隐藏了李世民哪些“小心机”?
历史背景
隋末大乱,群雄并起。太原李渊于公元617年于起兵反隋,以李建成李世民等为将领,逐鹿中原。李家原本就是关陇世家,世家子弟自小便接受良好的教育,李唐的军队也训练有素,像一股清流,流入了反隋起义军中。
在这个过程中,李世民与李建成兄弟表现良好。因为李建成是李渊的长子,早早地就被李渊当作继承人来培养。李世民更像是一个纵马安天下的王爷。
起初大业未定,李世民倒也没说啥,但随着战功越来越高,手里的权力越来越大,肩上的担子也越来越重。
在建立大唐之后,李建成等就开始忙着收权,李世民虽然起初处于劣势,但也架不住手下大将们力劝。毕竟,自古以来,但凡是在皇位竞争中失败的人,不单单自己会凉了,连团队里面的人,也基本会凉了。
尉迟恭更是直接,他直接劝谏秦王:“你要是不想和太子争,想束手就擒的话,请提前告诉我一声,我好有时间提前逃走。”
这句话说得很扎心,这当然不是一个人的心声,而是李世民帐下大将的心声。
随着竞争进入了白热化,李世民买通了玄武门守卫常何,于公元626年发动“
玄武门之变
”,将建成与李元
吉斩杀,控制了国家大权。随后李渊退位,李世民当上了大唐的新皇帝。
李世民无比爱惜自己的羽毛
李世民雄才大略,是在历史上为数不多没有大肆屠杀功臣的皇帝,另外一个是秦始皇嬴政。
李世民在取得皇位之后,只是用雷霆手段,解决了李建成与李元吉的嫡系儿子们,对于李建成团队里面的大将,则选择了悉数接纳。
李世民能够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展示自己的心胸与气魄,另一方面也是对于自身能力的极度自信。因为从他十几岁起兵征战开始,手下的大将基本都是一边打一边收,用宽广的胸怀接纳的敌方将领。
而他还能够用强大的气场,驾驭住这群悍将。
因此,李世民相信,以自己的能力一样可以驾驭住大哥手下的这些心腹将领。这基本就成为了李世民执政的一个风格。
在李世民的想法中,他将用胸怀与气魄治理整个国家。并不想靠着杀戮与暴力,他只有将这件事做好,才能够有机会青史留名,让人们接受他,让后人庆幸,玄武门之变是正确的。
赦免死囚是怎么回事
李世民清晰的规划了自己了路线,他征服了魏征等人,贞观年间的朝堂之上,人人敢于说话,政治清明,国家也越来越富裕。
李世民不单单是对于官员如此,他还想让全天下的百姓,全部都沐浴在皇恩之中,获得天下的认可。这件事如果做成了,那在历史上的地位,将无可撼动。
这就需要李世民做一件事,用这件事来验证,也用这件事来宣告自己的成功。
在公元632年,快要过年的时候,李世民突然提出来,他想要对牢狱之内的死囚们,搞点人为关怀。官员们一听,这想法挺不错,要支持一下子。
可这件事怎么实施?李世民提出来一个点子,让这390名死囚全部回家,明年秋天回来问斩。全程无监控,全凭自觉。
十二月辛未,虑囚,纵死罪者归其家。贞观七年九月,纵囚来归,皆赦之、 亲录囚徒,归死罪者三百九十人于家,令明年秋末就刑。其后应期毕至,诏悉原之。——《新唐书》
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大手笔。这390名死囚,多是大恶之人,一旦放出去之后,撒丫子跑了,第二年没人回来,这不就玩脱了。
如果这些人在出去后,再干点违法乱纪的事情,局面就不好控制了。
结果李世民力排众议,将这390名罪犯悉数放回了家。
死囚们到了第二年的秋天,全部都按期返回,一个也没有缺失。李世民一开心,便将这些人悉数赦免,留下了一段佳话。
李世民为何要这么做
李世民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借助此事,来检验自己的治国能力。通过死囚回归的数量,来检验自己国家中百姓的执行能力。
试想一下,如果死囚全部都可以按照约定,执行皇帝的命令。那老实巴交的老百姓们,又怎么会不执行?国家政令通行,岂有不富裕之理。
李世民在看到390名死囚全部按期返回之后,在高兴之余便赦免了他们,再度将自己的仁慈与恩惠传播到全国各地。
试想一下,这些死囚出去之后,走向全国各个角落,他们成为了李世民无形的宣传者。那时候没有广播,这390人将这件事散播到全国各地,李世民便会更受百姓的爱戴。
死囚为何会按期返回,教化对这些人真有用
死囚在返回之前,谁也不知道会不会被继续执行死刑。我认为,之所以死囚会按期返回,还在于李世民与他们约束的内容。
皇帝有很多的话,不方便说。就需要官员来领悟,然后去办好这件事。李世民在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有头脑的官员就会看出来,李世民到底是有何意图。
因此,或许在选拔囚犯的时候,就已经有人对他们进行过教育了。而且在他们离开监狱回家之后,名义上是没有官差押送的。
可归属地的官员,自然要多一个心眼,正常来说,他们会以各种名义来送关怀,正面宣传此事,借以来宣扬李世民的恩德。
而这个死囚,就好比是秃子头上的跳蚤,全地区老百姓都知道,这哥们是与皇帝有约,被遣送回来的。
那么试问,在这种情况下,他好意思不回去赴约吗?
即便是他不回去,官府只要是一纸官文,这个死囚就会无所遁形,甚至还会连累家人。
因此,死囚们不得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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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的这个举动,在历史上确有其事。
有人会问了:这些囚犯傻呀,为什么不干脆跑掉呢。
这就有点以今人之心度古人之腹了。古人重信用,从尾声抱柱不去就有佐证。自孙策收太史慈也有佐证。
尾声当年,久等约会的女子不至,却不离去,待洪水涨来,抱柱而死于约定地点,今人看来,尾生愚也。但从讲信用这一点来看,尾生至坚。
再看孙策收太史慈。孙策擒获太史慈后,太史慈愿与他共事,并提出回去召旧部来投。孙策准了。约定六十日后再见。太史慈走后,群下议论纷纷,皆言太史慈必不再来。孙策却有信心:子义必不见弃。后太史慈果然如期带兵来投。
所以我们也可以从信义这方面来推测唐太宗李世民放出的那些死囚:君王信任我等,我等必不负君之期!
好吧,也许这些信义之事,听起来有些过于浪漫。我们还可以现实点,揣测一下双方的立意。
一、这些死囚知道自己跑不掉。
李世民放这些死囚归家过年,充分说明,这些死囚住哪儿,有哪些家人,朝廷都是心中有数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们能逃到哪儿去呢。逃得了和尚也逃不了庙啊。所以,他们不会选择逃。而且,囚犯们心中也有一本账:君王肯定是想借此立仁德之名,我们何不顺应他,说不定到时候还有个宽赦呢。
二、李世民的政治作秀。
李世民由于上位过程曲折,对自己的声名是十分在意的,他导演这么一出戏,有博仁德的嫌疑。上有意,下行之。就是这些囚犯起心要跑,监狱也会先做好思想工作,说不定会会流露出一些不跑的好处来。那么,无人逃跑的局面也是容易形成的。
当然,李世民不失为一位明君,他对刑狱之事,十分慎重,力争天下无冤狱。因此,我们也可以从好处想:太宗欲德化群囚,群囚感君之德,以信义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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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放死囚回家,为什么他们不敢不回来?
这个事情《资治通鉴》也有记载:唐太宗在过春节时,把死囚放回家,让他们与家人团聚,并告诉他们团聚后把家里事安排好,再回来受刑,这事在当时引起了很大轰动,惊讶了一地鸡毛,觉得很是不可思议,都不相信他们能回来,没想到结果大出意料,都回来了!
这个事情被欧阳修认为是李世民很虚伪,认定李世民是在博取好名声,因为得位不正。小编也认为李世民有作秀的成分,为什么这么说?看看当时的“户口本”和户籍管理制度,就明白了!不是不愿而是不敢!
唐朝已经有了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户口本”了,不光是老百姓,而且僧道尼也都有相应的管理办法!
\"凡里有手实,岁终具民之年与地之阔狭,为乡帐。乡成于县,县成于州,州成于户部。又有计帐,具来岁课役以报度支
。
古代的唐朝赋税大部分来源于老百姓,户口不统计详细怎么知道偷税漏税呢!当地政府层层把资料报送到户部,也就是说,乡、县、州、户部都有记录!
再看《唐会要》中曾记载:
“皆县亲貌形状,以为定簿。一定以后,不得更貌。”
唐朝户籍不仅仅是姓名,地址,而且还把亲属相貌记录,每年核查一下,后来变成了三年一次核查户籍!
不仅仅是核查户籍,而且还要互相监督,这个在《旧唐书》中就有记载:
“百户为里,五里为乡。村坊邻里,递相督察。”
这样的户籍制度,不光是村民监督,而且里正、乡正也要负责任,乡村来个不认识的人,很容易知道,那时候的村落不像我国现在的这样密集,也不像现在的人口这么多,乡村一级很好监督!
看完上边的介绍,是不是感觉好像现在社会一样,户籍管理很严格的,想要作奸犯科的,除非你遁入山林,偷渡到国外,或者被官府以及名门望族包庇,那么作奸犯科的想要不被抓住,非常难的,更何况当时的人们非常重信诺,也丢不起那人啊!会被戳脊梁骨的!所以说死囚回来不是正常的吗,至于逃跑,即是不愿,也是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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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虽然被称颂为千古明君。但是他也有自己的烦恼,就是自己皇位得来不正。按照宗法制,李世民是不可能成为继承人的,但李世民通过“玄武门之变”,冒天下之大不韪将自己的哥哥杀死并逼迫父亲李渊退位,自己当了皇帝。
谋逆篡位之人,一般在历史上都不会留下好名声。而李世民想要留下好名声,也不想背上弑兄逼父的骂名。于是他就想尽办法捏造李建成的各种德不配位的事情,意思就是说,如果李建成当了皇帝,那么对于天下老百姓来说百害而无一益。而这样做的目的,不过是为了给自己的皇位制造合法性。而且他通过还不断的收买人心,来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真命天子。
李世民放走囚犯是为了展现自己是一个仁慈的皇上。可实质上李世民并不仁慈,在发动玄武门之变后,他连自己年幼的侄子全都杀了。在即位后他颁布了一系列利民的措施,并颁布天下大赦的命令。
即使如此,李世民仍然不安心,毕竟自己做过大不道的事,于是下令放400死囚回家探亲,并约定在秋后问斩。这也是李世民向天下展现自己仁慈之心的一种表现。
到了秋后,这400名死囚,一个不少的达到了指定的地点,准备领死,这使得李世民非常的感动,大手一挥,400名死囚全部获得特赦。
400名死囚事先也当然知道,按照皇帝的命令,到指定的地点就只有死亡。而活着是每一个人的追求,为何这400个死囚,明知道会死,依旧按照命令达到指定的地点?
当然,这绝对不是皇权至上的原因,因为对于死囚而言,皇权算个什么东西,在他们的当中很少有人保有忠君爱国之思想。如果爱国,那么这400死囚,也绝对不会犯法。死囚之所以能够按时到达指定的地点,编者认为其原因有:
一是受到感动
死囚都知道自己已经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死亡只是迟早的事情,自己没有尽孝道,在死之前没有见到父母亲。这对于死囚来讲是人生莫大的悲哀,而皇帝下令让这些死囚回家,陪伴自己家人一段时间,然后再处死。
这对于死囚来讲是一种恩赐,让他们在离开人世前尽最后的孝道,所谓“百善孝为先”,死囚虽然是罪人,但孝顺的思想依然与常人无异,例如解放前山东打土匪刘黑七,杀人无数,但每次回家,头一件事情就是给母亲磕头。
对于这些死囚来说,皇帝能法外开恩,给他们一个尽孝的机会,自然非常的感激,所以在被释放回家之后,也能如期的返回受死。
二是无奈
皇帝之所以敢于释放这些死囚一段时间,朝廷方面肯定是知道这些死囚的底细,甚至在死囚假释的时候,有士兵等监督,即使这些死囚想要不归,或者想要逃跑,也是非常的困难。而没有听从皇帝的指令,自己只能死的更加悲惨,说不定还会牵连自己的家人,因此死囚明白,不回去的话自己就会受到更大惩罚。而且逃跑的几率也是微乎其微的,在巨大犯罪成本下,这些死囚也会掂量,逃跑实际上是亏本的买卖,因此死囚都能够按照约定受死。
三是家人的劝说
而李世民为了表达自己的仁慈之心,让这些死囚返回自己家中,于亲朋好友度过人生的最后阶段,这也算是一种人文关怀了,而死囚的家人定然会对于皇帝感恩戴德,因此即使有些死囚不愿意回去受死,但是在家人的耐心劝说之下,也能够幡然醒悟,以自己的死亡,弥补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因此,家人的鼓舞,使得这些死囚有了受死的勇气与决心。
当然,李世民让400名死囚返回家,并不是李世民真正的仁慈,在很大程度上,是李世民在做戏以收买人心,使得天下人归顺自己,以洗刷自己弑兄杀弟,逼迫自己父亲退位的骂名。再者说来,纵然这些死囚犯中有些是冤枉,但多数是名副其实的罪人,即便一时良心发现,长期来说依然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李世民因为一件小事,就将他们赦免,实则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
我是历史达人日慕乡关,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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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记载这个非常感人的故事:“辛末,帝亲录系囚,见应死者,闵之,纵之归家,期以来秋来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纵遣,使至期来诣京师。。。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即贞观六年年末(公元632年),唐太宗亲自审查复核死刑案,觉得很可怜,于是下旨让全国的死囚都放回家探亲,来年都聚到京城一起问斩。全国390个死囚都回了家,无人看管,一年后如期回牢,无一人逃亡,于是太宗下令全部赦免。
这个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资治通鉴》并没有介绍。
放归他们回家,各地官员当然不会放任不管,因为古代的治安采用保甲制度,唐朝也是以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这种制度保证人们互相监视,便于官方维持治安。唐律斗讼律就规定:如有强盗杀人事件发生,同伍之人有告发之责,否则杖六十。而唐律捕亡律更规定:诸邻里有强盗及杀人事件,必须互相救助,否则亦受处罚。这些全国各地的死囚,都是就近在当地监牢里服刑等待处决,放归他们回家,有家里来人接回,回家探亲中肯定是受到四邻乡里严密监视的,毕竟谁都不愿意连累到自己。
另外,唐朝跟古代所有朝代一样,都采用连坐制度。虽然从现代社会看,连坐是一种残忍的、非人道的方法,但唐代确实也有连坐制度,主要包括缘坐(亲属连坐)、官吏职务连坐、邻里连坐、朋党连坐四种形式。即便他们逃跑了,他们的妻子儿女、父母、兄弟姐妹等,都要受到牵连,我想他们在家里跟亲人们一起住了一年多,到第二年去牢等待处决前,家人、亲人、邻里、官员等,肯定都做了很多的思想工作,即便是十恶不赦之徒,不管别人的死活,也不会放着自己的父母双亲、妻子儿女的性命不管的,所以他们能按时回到京城,也是可以理解的。
贞观初期,经过多年战乱,全国人口只有200多万户,只有隋朝的三分之一,茫茫千里人烟断绝、鸡犬不闻,反映了唐朝初年的社会经济一片萧条。加上太宗刚刚通过殺亲夺位,需要仁德博取认可。于是,贞观元年(627 年)太宗即位初,就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删修律令 ,开始实行减免死刑、取消兄弟分住连坐等,实行仁政恢复人口等,但是新律要到贞观11年才颁布。太宗使用这个方法为自己博取了好名声,只是后来,还是受到后人的质疑。宋代欧阳修写了《纵囚论》,质疑这件事的动机。欧阳修说李世民只是为了博取美名,并不是出于仁义,即便他们逃跑,自己都能获取美名。
我们看看下面的记载就更有趣了:《旧唐书·刑法志》“...是岁(贞观四年),断死刑二十九人,几致刑措。”怎么到了贞观六年死刑就增加到了390人?过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唐朝的死囚数量就增加了十倍!如何理解,反正历史还是有些可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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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个问题,就不得不提到唐朝的谍报组织了。历朝历代皇帝其实都有自己的特务机构,负责监察天下探听消息等,其中明朝的东厂西卫是比较出名的,但李世民时期的这个机构并不现于历史。李世民放囚犯回家是一场政治秀,被放的囚犯除了明面上有官府监控外,暗地里还有特务机构牢牢监控,根本没有逃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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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天之下,莫非黄土。他们能跑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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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在历史记载上确实有。按历史记载,那些囚犯都按规定时间回到监狱。
我们不能否定这件事。同样,也不能完全肯定这件事。
这是一件比较特殊的事。
即然记载在史书中,就大体有这样的事。一个国家出现这样的事,表明,这个国家在政治上,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政府已经取信于民,民也已经充分相信政府。
但仅仅这样,仍不能让所有囚犯都按规定回来。如果在经济上不平等,穷富相差悬殊,囚犯家里饥寒交迫,债主逼债,那些囚犯也不会乖乖地按时返回。
还有,如果当时有许多贪官污吏,黑恶势力,那些囚犯恐怕也不会都准时回去。
那些囚犯都按时回去,表明,那些囚犯找不出不回去的理由。
可那些囚犯都是死刑囚犯,回去就意味着死亡。这对于任何人都是严重的考验。
任何人都恋生怕死。只有二种情况除外,一是对生失去了希望;二是认为自己应该死。
对生失去希望的人选择的是自杀。
认为自己应该死的人选择的是服法。
这里的情况显然是第二种。出现这种情况,表明,当时的法律也是高度公平公正的。
但这毕竞是史书上的记载,不能全信。其次,唐朝时人口比较少,情况比较简单。另外,当时犯人数量也较少。所以,这个历史事件应该为后来的执政者借鉴。但也决不能照猫画虎。
欢迎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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