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了1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批捕,钱被她们夫妻挥霍一空,被害人该怎么办?
被骗了1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批捕,钱被她们夫妻挥霍一空,被害人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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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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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遇上这种情况,被害人就当自己从来没有过这100万元吧。毕竟,要想从犯罪分子身上讨回这100万元,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与其整日懊悔不已以泪洗面,倒不如当做自己从未有过这100万元,从新开始新的生活。
当初我上大学时,我们的刑事诉讼法老师,就曾讲述过这样一起真实案件,即轰动一时的“清朝公主案”。当时,有一位年逾七十的女子找到一名颇有存款的老头,竟言之凿凿地声称自己是清朝末年的公主。并且,她还神乎其神地告诉老头,当年清朝即将亡国时,被把大量的金银财宝给藏了起来,至今没有没挖出来。按照当今的市场价值,这批财宝起码价值10个亿。同时,清朝公主又面露难色地说,她虽然知道宝藏埋在哪里,但苦无没有“启动资金”。如果老头能出800万资助她,她成功之后就感谢老头1个亿。
要说这种天方夜谭是没人相信的,但“清朝公主”不知道说了什么花言巧语,竟让老头信以为真,然后将自己的毕生积蓄拱手送给清朝公主做“启动资金”。于是,清朝公主满心欢喜地拿着钱去挖掘财宝了。刚开始,老头隔三差五就询问清朝公主挖掘进度怎么样了,清朝公主总是满口胡言搪塞他。一晃过了大半年,老头听清朝公主说挖掘工作才进行到一半,便开始不耐烦了,说要亲自去挖掘现场看一看。清朝公主见无法隐瞒了便开始失联,老头终于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老头报警以后,清朝公主终于落网,但800万元已经被她挥霍一空了。虽然清朝公主被以诈骗罪提起公诉,但老头损失800万元已无法追回。即使老头提起民事诉讼,想必这辈子清朝公主也没有能力赚到800万元偿还债务了。因此,老头在全家人的指责之下,很快便郁郁而终。
因此,遇上这种事,就当自己从未有过被骗的那笔钱吧,指望着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发家致富,无异于异想天开。当然,即使有这种可能,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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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被骗了1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己经被捕,钱被她们夫妻挥霍一空,被害人该怎么办?”的问题,我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一、了解一下骗子行骗了总共多少钱,被害人的100余万元,在骗子行骗的钱中,占多少比倒,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保管好相关证据。
二、按照以往的事例,一般的骗子一旦决定孤独一掷、大肆行骗的时候,大都把他们的资产转让、岀售等处置了,己经做了最坏的打算,否则,他有庞大的资产,再去骗别人的钱,除非他们脑子“有病”。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就要考虑骗子的“隐形资产”、“小额资产”,比如老家有无房产、有没有应收帐款、有没有鲜为人知的个人理财投资、个人保险、个人其它帐户,自己掌握情况后,主动协调行政司法部门查封。
三、追回欠款中要机动灵活,我原来单位的两名同事,都被一个他们要好的朋友以做南水北调路段工程为由,每人骗了近百万元。他们的朋友拿到钱跑了以后,第一个同事惊慌失措、风风火火的告诉了第二个同事,第二同事听完情况后,不动声色的等待第一个同事走后,他马不停蹄的赶到100多里外骗子的家中,找到骗子的家属,告诉她:准备购买她家在另一个小区的房子,需要看一下房产证。骗子家属不知个中原因,将房产证、土地证一古脑的都拿了岀来,接着这位同事利用法院的朋友关系,抢先查封了这套房产,最后转卖收回97万元被骗款。第一个了解骗子出走消息的人,由于贻误了抢先的时机,他的外借款一分未要回来,算是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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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被诈骗的钱,尽管是有难度,但是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起码追回一部分概率还是很大的,所以请不要灰心丧气。下面我结合自己平时办案经验与法律规定给你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以与被告人达成谅解为条件,与被告人或者其家属协商退赔问题
被诈骗钱财以后,对被告人那肯定是咬牙切齿的恨,但是请注意,被告人不退赔,即使被判刑,也只是补偿了你的心理创伤,却根本无法修复因钱财被骗带来的生活状态。所以我觉得,如果被告人及其家属如果没有提出退赔和出具谅解书的情况下,作为被害人,也可以主动与被告人及其家属联系,表达自己可以出具谅解书和最低要退赔多少的条件。
谅解书的作用在审判阶段可以少判、在服刑阶段可以减刑,这对被告人是很有利的。
第二、向法院申请将被告人缴纳的罚金用来退赔
诈骗犯罪判决里有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被告人缴纳了罚金的,而退赔不到位的,可以以法律规定应该先退赔后缴纳罚金向人民法院申请将罚金给先给被害人。这也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赔偿优先于刑事处罚的原则。不知道被告人是否缴纳了罚金的,可以咨询做出生效判决的法院,请注意只有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才可能缴纳罚金。
第三、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交诉讼费
当然这个得符合一定的条件,法律的规定是缴纳确有困难的,比如需要开一定的证明来说明自己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具体的情况你可以百度查一下如何减少和免除诉讼费。诉讼费也是一个司法费用,是保证司法机关办案的经费,如果大家都不交,那么需要国家支付的司法费用就会很高,另一个缴纳诉讼费也防止恶意诉讼,所以请你理解。
第四、向法院和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资金是对因案导致生活困难拨付的资金,所以必须具有一定的条件,国家不可能把所有被害人的所有的损失都算到自己头上,那样的话国家的负担就太重了,国家只能对因为案件导致生活都难以维持被害人的基本生活给予一定的补助,让其能够在一定时间内维持生活。你可以查询相关的规定,具体判断是否可以、是否需要申请司法救助资金。
以上就是我的几条不成熟的建议,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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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法院会去追回这些钱,当然首先你提供的证据确凿的确是这些钱,第二你必须要保持好心态因为一百万不一定全部可以追回,有罪犯已经没什么财产了,包括很多钱是从你这里骗的,可是他们花出去的钱确是正常消费,很难追回,所以能追回来的基本上都是一些罪犯买的房子或者奢侈品的拍卖,还有就是他骗了你也同样可以骗别人,所以拿回来的就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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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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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这种损害无法追还的情况其实是中国法律不严谨的后果,如果法律制定诈骗,偷盗财务者一万至五万判刑三年,五万至十万者判刑五年,十万至三十万判刑十年,三十万以上判刑无期至死刑。你看还会有多少诈骗???送给骗子他也不会敢接吧 法律不是做生意,需要明晰简单,不需要弹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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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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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这种情况下基本没有办法的,只能通过刑事案件来施压了,要求法院重判,在重刑的压力之下,有些犯罪嫌疑人会选择退还赃款求得受害人的谅解,以换取轻点的判决。
首先,
你的这种情况下不要去想民事诉讼了,基本上所有的诈骗案都不要去想民事诉讼的问题,骗子连违法犯罪的事情都敢做,怎么可能会配合民事的强制执行呢,更不可能会有财产线索能让法院执行得到。这些是骗子早就想好了的。
其次,
一定要通过公检法去给犯罪嫌疑人施加压力,
要让犯罪嫌疑人明白一点,如果配合退还赃款,你就会出具受害人谅解书,犯罪嫌疑人就会得到轻判,如果不退钱,那就会大大的重判,甚至牢底坐穿!只要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了足够的压力,其出于对丧失人身自由的恐惧,才有可能会想办法去筹钱来谋取轻判。
最后,
骗子名下肯定是没有资产,没有钱的,
骗子骗来的钱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全部挥霍一空,一是在亲人名下。
如果这个骗子上有父母,下有儿女,那么挥霍一空的可能性不大,骗子虽然是坏人,但是其在父母面前有可能是孝子,在儿女面前有可能是尽职尽责的好父母!通过联系到其父母或子女,是完全有可能追回赃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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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判例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因犯罪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应通过追缴或责令退赔手段予以救济,被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所以这并不是因为涉嫌诈骗罪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我们国家司法实践有个神奇的东西,就是被害人谅解书,这在法律中并没有规定,也不是法定证据,但却关乎被告人的量刑甚至决定着被告人的生死。最著名的就是成都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民事赔偿到位改判为死缓。
司法实践我们也可以理解,毕竟刑法不单单是打击犯罪,还要考虑受害人的补偿。既要让犯罪分子得到惩罚,也要让受害者家属得到补偿继续生活。
所以,遇到类似的问题,就接受被告人家属的积极赔偿,也去谅解他们,这样就可以得到补偿。
当然,有的受害者家属只求被告人死刑,不管如何赔偿都不会去谅解。但是否判决被告人死刑是由多种因素决定,并不是被害人的是否谅解所能决定。
最后,如果被告人及其家属一无所有,只能通过人民法院的追缴和责令退陪来获得补偿,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不能单独提前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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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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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诈骗犯罪中,被害人的地位很尴尬的。一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已经被逮捕,下一步要面临刑事处罚。非法所得也不愿意主动退还。这样就是人钱两空。一种情况是钱已经被挥霍,也无法退还。被害人的损失还不能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只能在刑事判决书中看到非法所得继续追缴,退还被害人。但是犯罪分子已经被投牢服刑。基本上也无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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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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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定他们什么资产都没有了,也确定他们没有好好挣钱还债的意愿,那就不要打任何官司了。重要的是说服自己,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不要让这件事影响你今后的生活,虽然很难,时间长了就好了。我就是这么过来的,快7年了,刚开始两年几乎天天盯着对方要钱,无心工作,后来为打官司又花不少钱,结果对方没钱,没房,工作辞了,人也找不到,我去法院,执行庭的人说打电话不接,让我自己联系……一地鸡毛。所以,只要能在这件事情上吸取教训就可以了,祝你早日走出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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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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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种情况就直接逮捕永远监禁,什么时候还清债务什么时候放出来,否则对原告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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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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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只有认倒霉了,前段网上报道了某市两位老人在出租自己的房子时,被犯罪嫌疑人把他们的真房产证调了包,然后犯罪嫌疑人把他们的房子卖给了他人,犯罪嫌疑人从中获得的不义之财45万,这个犯罪嫌疑人两个月时间就把赃款挥霍一空。虽然说警方已经治罪了犯罪嫌疑人,但是犯人他无能力做出赔偿,那么受害者就该自认倒霉,也算给你一次教训,使你今后提高警惕,防止社会面上坏人再钻空子。
当时这名犯罪嫌疑人认为他俩是老人,因此打听到他们的情况后,在黑市上伪造了一个假房产证,双方在交易租房活动时,犯罪嫌疑人要求看房产证,当老人露出房产证让他看时,他采取分散老人注意力的方法,趁老人不注意时将假房产证给了老人,他把真房产揣着怀里,马上拿出房租费后,老人也把钥匙交给了他……。
没出一个月他就用真房产证把房子以45万的便宜价卖给了客户。这两位老人两、三月后又来收房租费时,才发现房子被卖。他俩赶紧去公安局报案,公安局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号很快就把他缉拿归案,但是钱已经被挥霍一空,房子已经过户,两位老人只能认倒霉,两手空空气得俩老人整日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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