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约售电公司,有什么风险?
企业签约售电公司,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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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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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企业是老虎,售电公司是豺狼!看售电公司如何虎口夺食
一、不法分子利用电改由头圈钱,假借投资成立售电公司和电力云平台等理由,实施诈骗
真实案例:4月25-26日 上海 北大毕业博士打着国家政策旗号,借着国企背景旗号,声称“提供低价电源”“建立混合制售电公司”等形式,诈骗2600万获刑10年
二、售电公司不诚信行为导致其平
段
电能量价格超过市场均价
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广东电力市场 2022 年 1-5 月投诉情况的通报中显示,
售电公司不诚信行为导致其平段电能量价格超过市场均价 20%以上,个别售电公司(如广
东福润德电力销售有限公司)零售用户投诉其平段电能量价格超过市场均价30%以上
三、售电公司专业水平不足,偏差电量考核失误导致电力用户出现巨额偏差费用
2月6日,蒙东电力交易中心曾发布《关于市场主体电量申报失误导致巨额偏差费用的警示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因售电公司B填报电量时发生失误,造成电力用户A巨额偏差费用,需向售电公司B支付负偏差考核费用146874万元(14.68亿元),后经交易中心组织双方,通过书面方式提交免考核申请。
但是在《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118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申报截止后,将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出清,如果因交易申报差错产生相应市场风险,将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四、保证到户电价
用户电价由交易电价、输配电价、附加和基金组成
交易电价由水电价格和火电价格加权组成,火电价格按火电优先计划加权均价配置,每个月都略有变动,所以交易价格是无法固定的。
售电公司保证到户电价,反推得水电价格都会高于均价。
五、用户标签化,实行电力价格‘一人一价’
售电公司利用用电用户对电改政策的不了解,以及电价价格差异的不敏感等因素,实行用户标签制,针对中小型用户实施高报价,以寻求超高盈利
六、欺骗、误导电力用户签订零售合同
电力用户反映部分售电公司利用其不熟悉市场规则、不了解合同条款含义,欺骗、误导其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
注:关于签约【售电合同】的合同陷进会在下一篇文章详细说明哟~
七、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企业管理员授权或电子印章使用权
电力用户反映部分售电公司以交易系统升级、申报用电需求等名义,获取电力用户身份识别资料、对公账户打款金额(等验证码)等。
八、不履行零售合同约定
电力用户反映部分售电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修改合同分成比例等。
九、售电中介
售电公司通过和用电用户的直接管理人合作,通过给予回扣等方式,签约售电公司,造成公司财务的损失。
十、用户被恶意捆绑
标准合同中约定了交易周期,一般为一年;有的售电公司会在合同中强行捆绑,拉长合同有效期;在合同有效期内,用户都很难更换代理公司。
电力市场化改革引发的市场乱像,痛述售电公司十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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