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必须由受害者自己先垫付医药费,这样做你认为合理吗?
交通事故必须由受害者自己先垫付医药费,这样做你认为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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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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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了,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后,最容易引起双方争议和矛盾的,就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在医院的垫付医药费,应该由谁来进行承担?
伤者的抢救期间
发生交通事故后,将伤者送到医院。在一般情况下,伤者家属是不能及时到医院的,医院在接收病人之后,会立即进行抢救的。
目前我们国家的各个医院,都开通了交通事故的绿色抢救通道,不会因为没有支付费用,而耽误伤者的治疗,在这一点上,作为伤者的家属不需要过多的担心。
治疗期间的费用
伤者家属一般到了医院后,肯定是内心非常焦急的,在医院提出需要支付费用的时候,家属都会不惜一切代价的,先赶快给医院的费用交上。
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缓解自己内心的焦灼,希望伤者能够得到更加有效及时地治疗。
在这一类型的案件当中,作为司机来讲,垫付医疗费的案件非常的少。
但是我希望司机也可以做一些基本的工作,保障伤者的救治费用。
司机应该做什么?
司机应该第一时间的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应该及时地向事故办理民警提出申请,希望事故办案民警下发垫付通知单。
保险公司在接到事故民警的垫付通知单之后,会主动得到医院垫付一部分医疗费用,根据我们交强险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可以垫付18000元的医疗费用。
在一些案件中,如果咱们司机和伤者的家属,都没有提出要求保险公司垫付的,保险公司也就不展开这项工作了。
在今后责任认定书下发之后,才会介入到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中,所以希望大家注意,有需求的话,一定要及时的与事故办案民警和保险公司进行沟通。
司机为什么不愿意垫付医疗费?
很多家属感到非常疑惑和气愤的就是,司机为什么不能直接垫付医疗费呢?
因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在民事赔偿中,主要依据的是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进行的,在很多案件中,司机并不见得是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司机主要是担心自己垫付的医疗费,今后没有保障。
现在车辆都是购买了保险的,有的车辆甚至还购买了商业保险。所以在垫付医疗费的问题上,司机顾虑是非常多的,一般情况下都是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的。
司机垫付医疗费的注意事项
在改变案件中,司机也存在垫付医疗费的情形,一般来说都是将钱直接交到医院的。在这里注意一定要医院开的统一的正规发票。
千万不要将钱直接给了伤者家属,这样会造成今后民事赔偿中的一些麻烦。
司机在垫付了医疗费之后,要及时地给事故办案民警和自己的保险公司通知。这样才可以保障自己所垫付的医疗费不会打水漂,而且在垫付医疗费的时候,也是有一个度的要求。
不能垫付得太多,因为交警的认定书还没有下发。目前很多案件中,司机垫付医疗费也是不会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额度的。
家人垫付医疗费的合理性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我觉得作为家人垫付医疗费的,是一个非常妥当的做法,因为在今后的民事赔偿中,你所垫付的医疗费用,根据责任的划分,都会得到有效的保障和赔偿的。在伤者住院期间,家属如果一直纠结医疗费的垫付问题,会让自己身心疲惫的。
只是在自己经济情况允许的情况下,我还是希望咱们家属可以垫付医疗费。在今后的民事赔偿中一次性进行解决。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
这几年全国各地的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工作,开展的都相对来说比较顺利。其实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在各个层面也发现了交强险所垫付的医疗费,在案件中是无法保障伤者的生命,救治期间的费用。有的家庭确实存在一些经济上的困难,不能够保障医疗费的支付。
在家属遇到垫付医疗费出现困难的情况下,一定要向事故办案民警,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垫付。
家属关于医疗费的态度问题
其实作为伤者的家属,我们大家都能够理解,除了在医疗费的垫付上,自己你要承担一部分主要的工作,要在医院照顾伤者,花费的时间,精力是非常多的,容易造成情绪的波动,掌握好交通事故垫付的一些基本规则,可以缓解其中的矛盾。
首先保险公司可以垫付一部分医疗费,救助基金也可以垫付一部分医疗费,不要一味地只是要求对方的司机垫付医疗费,容易让自己在伤的救治期间,感觉到无助。
因为绝大部分的司机现在是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的。
司机垫付医疗费的相关法律依据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很多伤者的家属都认为司机垫付医疗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目前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并没有要求司机必须要垫付医疗费。
因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国家已经有相关的制度保证,伤者可以得到及时的救治。在案件还没有进行责任划分的时候,司机一般情况下是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的。
车辆都是有保险的,医疗费的垫付问题,绝大部分的司机都将这一方面的问题,推给了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划分责任的时间
为了保护伤者,可以得到及时的医疗费保障,交警在划分责任的时候,根据相关程序规定,也是有时间限制的。
比如说简单的一些交通事故,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办理的,交警可以当场下发认定书,也可以在三日之内下发认定书。
对于一般的交通事故来说,国家规定是在十天之内,下发认定书。
案件特殊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在鉴定结论确定之后,五日之内下发认定书。
有了交警下发的认定书,双方当事人在民事赔偿中,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交通事故的民事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伤者的家属也要大概了解一下,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的相关知识。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事调解,也可以申请事故办案民警进行调解,但是前提条件是必须有交警的认定书。
因为现在很多案件的民事赔偿问题,主要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的。保险公司在民事赔偿的时候,也是要依据认定书的划分,在交警没有划分责任的时候,大家都不愿意进行过早的民事赔偿接触,都是害怕自己今后吃亏。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一次性解决
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伤者的家属希望医院的费用得到保障,不断的治疗,不断的让司机进行垫钱,但是这种想法,司机都是不愿意承担的,都是希望今后伤着出院后,一次性进行民事赔偿调解。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
交通事故发生后,也用不了多少时间,交警下发认定书,大家就可以进行民事赔偿调解。伤者出院要将所有的票据准备好,一次性调解,对于各方来讲都是最完美的解决方案。
伤者在获得赔偿时的注意事项。
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中,机动车的驾驶员承担责任,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是要全部进行赔偿的。比如说机动车驾驶员承担的是次要责任,和机动车驾驶员承担的是全部责任,在医疗费的赔偿问题上,交强险赔偿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在交强险赔偿的时候,是不按照责任进行划分的,作为咱们的伤者家属,一定要注意这个细节,以免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调解过程中吃亏。
我的个人建议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并不是必须由受害者自己垫付医疗费的,其实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法来解决这样的问题,比如说申请保险公司垫付,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进行垫付,也可以与司机进行沟通和协商,初步判断责任将会由谁来承担。
遇到交通事故,作为受害者家属不要着急。事故民警会按照相关的程序,会用最短的时间进行办理。当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清楚之后,民事赔偿将会立即展开。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补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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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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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必须由受害者自己先垫付医药费,这样做你认为合理吗?
“交通事故必须由受害者自己先垫付医药费”这种说法是不客观存在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警察接“报警“来到事故现场处理事故。
首先,交警将受害者送医,然后将事故车辆予以扣押。同时,根据受害者的伤情要求肇事驾驶员垫付相当的医疗费用交与医院或由交警队保管。
一般来说,肇事驾驶员想提前领出肇事车辆。交警队根据受害者的伤情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等同,大概率解除对车辆的扣押。
伤者在医院治疗,有部分伤者即使可以出院亦不愿意出院。他(她)们认为:“住院住得越久,对于自己越有利(误工费陪人费等以住院天数计算),反正不用自己花钱“。有些伤者甚至“以院为家“小伤大治,或治疗非交通事故的“老病“。医院的医疗费用自然“水涨船高”,肇事驾驶员所垫付的医疗费用杯水车薪连连告急!驾驶员亦不同意再垫付医疗费用。
客观地说“交通事故必须由受害者垫付医疗费用”是不存在的!即使垫付亦是“九牛一毛“矣!
总之,伤者即使垫付了小部分医疗费用,人民法院“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后,垫付的医疗费用自然完璧归赵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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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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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愿意垫付伤者医疗费的司机非常少,特别是重伤受害者,如果是车方的全责受害者能否得到医疗费的垫付那就要看运气了,如果司机是一个穷鬼保险就只买了一个交强险他拿什么来赔?就算司机座牢对车祸受害者也是巨大的打击,如果是公职人员的主责,受害者可以放心医,如果到时候不付钱今后法院判他个缓刑他的上等工作就没有了,所以当受害者都是要有运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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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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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很不合理,伤人的司机比伤者还恨些,保险公司是一个商业赢利的公司,所以根本不怎么赔钱,能不赔就不赔,能拖就拖,能赖就赖,伤者疼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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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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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最好的方式是先救人,然后医院把账单给责任方,由责任方限期支付。如果不支付,可以列入失信名单,以后房贷、车贷、动车、飞机、体检、医疗报销.....等方面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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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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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个说法不准确。
因为:1.交通事故双方都有垫付医药费的责任,而不是必须由受害者自己先垫付医药费,垫付医疗费的目的是为了使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垫付者垫付后需要把相关票据保管好。
2.垫付医药费与交通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多少无任何必然的关系,二者不是有些人误解的垫付的多责任就大,垫付的少责任就小。
3.至于双方到底要承担多少费用,由交管部门根据调查取证后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相应担负赔偿。对于各方前期垫付的费用,在最终赔偿时可以凭票据多退少补。
4.如果无法调解达成一致,双方都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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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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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车辆大多数都参加了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很多车主都是不积极的,都有保险公司出面处理,这出现了一种问题,很多保险公司在发现受伤者的医疗费超过交强险范围的,也不同意协调,因为赔付大的地方保险公司无权处理,所以必须要经过判决,那样地方保险公司上报时的赔付依据是法院的判决,不是他们自己决定的,所以发生事故后很多医疗费都是伤着垫付的,还有一个现实问题,一般人都不敢说太白了,今天我来说一下,如果事故发生后,车主垫付医疗费很难向保险公司主张,即使拿回来也没有原数,而且伤者花人家的钱治伤就无忧无虑,该出院也要多住两天,容易造成浪费,如果自己垫付医疗费,生怕要不回来,这是人的共同心里,能少垫的就少垫,现在又有第三方保险公司出面,所以车主都不垫付,但对于一部分经济困难的伤者而言,确实不公,一边治伤还要一边举债,和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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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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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情理上讲合理,被受害者不应该先出钱。从法律层面上讲不合理,毕竟受害者是进了交通险的(未进保的除外),应该由保险公司先垫付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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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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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交通事故,且有人员受伤,立即救护电话122,然后拨打报警电话,紧接着打保险公司电话!等待责任划分!医院救护自然由医院处理不垫付不看望,救助基金会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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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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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这个说明不准确,由制造矛盾之嫌。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发生有人员伤亡的情况,自始至终都没有由受害者先垫付医药费的说法,《道交法》也没有那一条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的,必须让受害者自己先垫付医疗费。反而是:
一是发生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后,报警后,交警和当事人都会报120急救,救护车和医院第一时间抢救和救治伤员,开通绿色通道,毕竟抢救生命大于一切。
二是肇事司机也会在发生事故后,配合交警和医护人员救治伤员,大部分肇事司机会跟着伤员到医院,协助办理手续,并会交付医院押金。
三是交强险中有1.8万元的医疗费项目(交强险是法定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开据证明,让承保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1.8万元的医疗费到医院,给受害者先行治疗。
四是交警责任认定后,肇事司机如果是主要责任以上,如果先前交付的医疗费和保险公司垫付的医疗费已用完,也可以要求肇事司机继续垫付医疗费,如果肇事司机困难无力再交费,那么受害者家属也可以自行先垫交医疗费,待交通事故最后处理时一并结算。
五是先前交付的押金和保险公司垫付的医疗费用完后,肇事方和受害方都无力再垫付医疗费,那么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垫付,这个由交警部门、肇事方和受害方配合提出申请。
六是如果受害者伤势较重,花费的医疗费比较多,需要几十甚至上百万,如果肇事车辆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责任又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预付赔赔款垫支医疗费的。保险公司的预付赔款大致在50%左右,如果第三者保了100万,那么可以申请预付五十万作为垫付医疗费用。
这就是笔者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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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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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合理!应该由肇事方负责垫支入院手续费,并通知本车的车险公司前往医院垫支后续费用。如情况紧急费用超标,受害者家属应主动垫支,最后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决定来划分各自分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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