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封在各地的王爷和当地的官员是什么关系?
明朝封在各地的王爷和当地的官员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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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学者这样认为,朱元璋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本想一劳永逸,让子孙万代再也不受食不果腹的危机,他规定,凡是朱氏子孙,一律不用当差纳粮,即一出生就全部有国家财政供养,不用劳作,不用考取功名,就能一辈子衣食无忧。
到了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孙如爆炸式裂变,据清人估计,崇祯初年的时候,朱氏子孙已突破200万人大关,巨大的财政负担加上贵族的骄奢淫逸,使得百姓不堪重负,可以说,大明王朝的覆灭各地王爷们贡献了不可磨灭的“功劳”。
朱元璋如何规定子孙的爵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朱元璋登基之初,就幻想着子孙能够万世万代的享国,鉴于历代皇位争夺,兄弟相残的故事,朱元璋在《皇明祖训》中规定:
不论才能高低,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毕竟,“贤能”很难有一个衡量标准,按照出身划分,任何人都只能认命,也就避免了因为皇位的杀戮。
而且朱元璋对于家族观念十分看中,建国之后,他把整治“骄兵悍将”的行动提升到了计划之中,再忠实的将领也是外人,远不如自己的儿子来的放心,因此除了太子朱标外,其余子嗣全部外放,封为亲王,替皇帝镇守边疆。
对于爵位,朱元璋也做了明确的要求:
1、除皇位继承人外,其余皇子全部封为亲王,即我们熟悉的一字王,如秦王、燕王、鲁王。
2、除亲王的继承人外,其余王子全部封为郡王,如项城王、淮阴王等,区别为二字王。靖江王为特例,实授亲王俸。
3、以此类推,郡王下面还有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奉国中尉在爵位中也是最低的,但奉国中尉的儿子不论嫡庶,统统世袭,也就是说,只要是朱氏子孙,最起码也是一个奉国中尉,衣食无忧是最基础的保证。
各地的王爷与地方官属于什么关系?
据《明史》记载,终明一代,共册封了87位亲王,然而这其中有因病早夭的皇子,实际到达封地的只有65位,其中,朱元璋册封的亲王最多,也最为出名,一共是25位。
这65位亲王中,因为犯罪或者无子嗣而取消的封国有21位,传到崇祯年间时,亲王的数量还剩34位。但值得一提的是,亲王的生育能力要远远超过皇帝一脉,整个明朝一共册封了924位郡王,至于下面的爵位更是数不胜数,因此,200万的朱氏子孙还是保守估计。
然而王爷在地方上的权力却因为时代的变迁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朱元璋时期,各地藩王拥有很大的权力,以朱元璋二子秦王朱樉为例,秦王府有护卫兵马4万余人,这支部队完全听命于秦王,不受他人节制,遇到战争,陕西边塞的所有兵马一体受秦王节制,遵从秦王的指挥,同时,秦王府的属官还兼任地方上的都指挥使或者布政使,除了皇帝,没有任何官吏敢于挑战秦王的权威,开国公侯也概莫能外。
可王爷的权力随着朱棣的造反而逐渐削弱。
朱棣以藩王身份发动“靖难之役”,他的成功绝不允许他人再次复制,登基之初,他虽然表面恢复了许多被建文废掉的亲王,但实际上是给名不给权,削减亲王护卫,不得插手地方事务,没有诏书不得离开封地,变相的将他们软禁,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中央的集权。
虽然王爷们不再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尊贵的地位却让地方官员不敢轻易招惹。王爷们在王府中依然拥有权力,但却不可以随意指挥地方官员,如发现王爷们有不法之事,地方官只能上报朝廷,自己无权处置。
同在一城之中,王爷和地方官避免有过多接触,因为比较敏感,王爷们结交地方官会被人举报蓄意谋反,而地方官更怕担上勾结外藩的罪名。因此除了过年过节双方会互有庆贺,但大部分时间双方几乎老死不相往来。
王爷们平时都是如何生活?
不得不说,朱元璋给子孙的待遇还是相当优厚的。亲王一年的俸禄在10000石禄米,郡王则有2000石,就是最低的奉国中尉每年也有个200石左右。
我们都知道,明朝的俸禄之低几乎创了历朝历代之最,即使官至一品,每年的俸禄也不过1000石左右,要是个七品县令,每年不过90石的俸禄,别说富有,就是养家都养不起,然而朱元璋对自己的子孙却是做到了仁至义尽。
自宣德之后,藩王的势力彻底被遏制住,他们成为了羊圈里圈养的羔羊,除了吃喝玩乐,其余一概不问,只能躲在自己的王府中,就是连出城打个猎都得报备皇帝批准,没有圣旨不得擅自外出。
大部分的王爷没有了信念,反正朝廷管钱管物,那自己就可以使劲挥霍。每日妻妾成群,有一个庆成王朱奇浈,据《皇明盛事》记载,仅儿子就生了一百多个,至于女儿的数量,没有统计,估计也不再百人之下,以致王府聚会兄弟姊妹之间都互相不认识,也算是一大奇闻。
后来的明末农民起义军每攻陷一城,便把矛头直指王府,一者这些王爷盘剥民脂民膏,杀之迎合民意,二者王府中多年来积攒的金银财宝也足够起义军使用一段时间,整个明末,朱家成为了最惨的一方,朱氏子孙在屠刀之下如待宰的羔羊,完全没有了老祖宗朱元璋的精气神。
清朝入关后,鉴于明朝庞大臃肿的藩王制度,将王爷全部留在京城,除了立有大功的铁帽子王外,其余爵位也依次递减,让国家财政不再有如此大的负担,算得上是整个封建王朝处理藩王问题最得力的一个朝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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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王爷全在地方,不在中央,成年以后,王爷们都必须去封国就藩,这跟清朝很不一样,清朝的王爷全部呆在京城,参与中枢政事。明朝的王爷则全在地方上,大致分为两种,一是亲王,就是一字王,如朱元璋的儿子们是秦王、楚王、蜀王等等,二是郡王,就是两个字的,如朱元璋的侄子是靖江王等。
明朝的藩王在地方上一般是住在自己的王府里,明朝的王府和清朝的也不一样,清朝的王府一般就是一座豪宅,而明朝的王府不是“房子”,而是一座“城中城”,藩王一般到了地方上就会修一座王城,明朝法律《大明会典》规定亲王的王城,城墙的高度为二丈九尺(将近10米),王城的周长为三里(1.5公里),所以明朝藩王的王城,在地方上就是个城中之城,国中之国,而不是一个四合院或者带大花园的别墅。
比如秦王府在西安,晋王府在太原,他们在西安、在太原的王城是他们直属的地盘,他们可以在自己的王城里发号施令,地方官管不了他,明朝藩王和地方官的关系,不同的时代是不同的。
朱元璋时代,藩王在地方上相当于“军政联席会议”的主席,藩王们有兵权,自己的王城有护卫军,一般是万人左右,少的几千,多的可达二万,除此之外,藩王还有指挥各地军队的权力,地方上的都指挥使司(省警备区司令部)直接听命于藩王。同时朱元璋时代为了增加藩王在地方上的权力,一般是让王府的属官兼任重要的地方官,如秦王府的左相兼任陕西行省参政(陕西省副省长),晋王府左相兼任山西行省参政(山西省副省长),晋王府的左傅还兼任太原卫指挥使。这样地方上的军、政两方的官员基本上都是王府的属官,藩王就是他们当然的领导。
不过这种情况没有维持多久,明成祖造反成功以后,就开始大力削减藩王的权力。藩王们基本上失去了在地方上的军事指挥权和行政领导权。藩王的命令出不了王城,失去了对地方军政事务的领导权,甚至不准干预地方军政事务。朱棣当皇帝后,有一次发现河南各地的府、县衙门的公告栏里经常张帖周王府(封地在开封)的长史司发布的文告,朱棣非常生气,把周王府的长史找来训斥了一顿。
明代中期以后,藩王虽然地位高,但却没有权力指挥本城的知府、本省的布政使等地方官做事,如封地在保宁府(四川阆中)的寿王朱佑耆(明宪宗之子、明孝宗之弟)有一次因为保宁知府打了他的王府属吏,非常生气,就让他的长史拿着自己的亲王令旨去四川巡抚衙门,命令四川巡抚将保宁知府革职查办。结果四川巡抚根本不听他的,并且把这事上报朝廷,明孝宗下令以后长史司不许听从藩王的“乱命”,藩王的命令要是不对,要劝阻,长史司要是去执行藩王的乱命,干预地方行政,允许各省巡抚将长史治罪。
所以明代中期以后,藩王无权指挥地方官做事,但地方官也无权管藩王,特别是王城,那是藩王们的国中之国,藩王们在王城中做什么,地方官无权过问。甚至藩王在地方上违法乱纪,地方官也不能直接处理,只能向朝廷汇报情况,等候朝廷的处理。因此地方官在本府、本省管不到当地的藩王,一些藩王借此乱来,胡作非为的多得很。最离谱的是嘉靖年间在河南安阳府的临漳王的王子,据《明实录》记载,他伙同无赖少年一百多人,跑到太行山里当山贼,“创立山寨,招纳亡命”,把持陆路的关口和水路的码头,公然抢劫过往的商人,地方上的商人“无不倾家荡产”。由于当地地方官无权处理藩王,当地的巡抚、知府也拿他们没办法。
所以明代中期以后,藩王在地方上和地方官是互不统属的关系,藩王不能干预地方官的事,地方官也不能干预藩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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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时封王的领地中,王与地方官的关系是什么?
王位是一种爵位,属于爵位制度;地方官是官位,属于行政制度,两者若同时出现在一地,那么当地应该听谁的呢?
在古代先秦时期,朝代的最高统治者都被称为“王”,如周武王、周文王、纣王等等,直到秦始皇一统六国后,取“三皇五帝”中的“皇帝”取代了以前“王”的称谓。但是“王”已经作为一种爵位传承了下来。
周朝实行分封制,将有功之臣和宗室分封到各地,以周天子为大宗,各诸侯王为小宗,小宗听从大宗的命令。到了汉朝,汉高祖刘邦的一句“非刘姓子孙不得称王,否则天下共击之”,这句话成为了后世几千年的封王标准。王也成为了一种至高无上的爵位。
明朝的藩王有亲王和郡王两个等级,朱元璋开国之初,将自己的子孙分封到各地,成为藩王。但是各藩王的领地内又有中央派任的地方官,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其实并不复杂。
朱元璋封王的本意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但是又不想让这些子孙留在京城勾结朝臣,怕对自己的统治造成威胁,而且开国之初,各地都还不稳定,只有自家人前去镇守,朱元璋才能放心。可以说,开国之初的藩王还是有比较大的权力的,与地方官的分工也比较明确,此时还没有较大的冲突。
随着朱元璋休养生息的政策一步步落实,社会也开始恢复稳定,但藩王的势已然做大,朱元璋又狠不下心来对付藩王,到了建文帝朱允炆登基时,藩王势力已经发展到跟朝廷分庭抗礼的地步。建文帝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下令削藩。俗话说:权力滋生欲望。藩王们在领地内俨然就是皇帝派头,只是名义上要遵从中央政权的领导,所以说藩王势力本就与中央政权貌合神离,这下皇帝要把自己的权势夺走,藩王们纷纷不干了,由朱棣领头,开启了靖难之役。最终结果当然是以朱棣为代表的藩王势力胜出,朱棣成功登基称帝。
朱棣登基后,由于自己是藩王上位,对各地的藩王势力更加忌讳,虽然对自己的皇帝侄子很不满,但是依然继承了建文帝的“削藩主张”,只是朱棣做得比建文帝高明、隐蔽一些,也愿意花时间去耗。随着朱棣及继任者对藩王势力的打击,各地藩王又不能拧成一股绳,结果中央取得完胜,经过两三代人的努力,各地的藩王已经空有一个名头,而无任何实权了。
朱棣之后,历代皇帝都对藩王势力进行强力打击,虽然偶尔会有一些藩王的余部死灰复燃,但在中央的强力镇压下也没有掀起什么大风浪,随之而来的是皇帝对藩王的限制越来越严重,哪怕是没有什么实权的王也被严格控制。不许随意离开自己的封地,离开前要打报告,不许结交地方官员,不许从事任何行业,连出城扫墓也要经过批准才行,甚至自己及儿孙都不能与京城的官员结亲,只要有任何的沾亲带故,是不能在京城做官的。可以说,明朝的王爷大多是高级囚徒,没有自由,跟清宫里的嫔妃差不多,对地方官员也就没有什么指手画脚的能力了。这就形成了“有明诸籓,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的局面。
所以,明朝的王在明初是有实权的,势力也很强大,一度对中央造成威胁,在地方更是不用说了,地方官名义上是中央指派,实际上就是地方藩王的手下。但随着削藩政策的实施,明朝藩王便空有名号,而没有实权了,地方的军政大权也掌握在了中央指派的地方官手里。
虽然明朝的王爷没有什么自由,但是明朝的王爷待遇是比较好的。只要老老实实的待在自己的封地,不要有什么非分之想,朝廷是不会亏待这些藩王的,虽然不允许藩王从事任何行业,但是朝廷每年给的俸禄足以让整个王府富贵荣华,亲王的俸禄甚至比朝廷的一品大员还高。不用做什么事,还有数不完的钱财,藩王自然没有动力去造反了。在地方,藩王虽然没什么权力,但是王爷的身份摆在那里,任何地方官都要给藩王面子,只要不过分、不违背朝廷的原则,王爷在地方过得还是比较滋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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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初年,王府的官员曾经兼任过地方行政官员。
朱元璋最初分封诸子时,王府相、傅多兼任地方要职,且多由勋旧大臣担任。如洪武三年(1370)四月,以郑九成为秦府左相兼陕西行省参政;汪河为晋府左相兼山西行省参政。洪武三年六月,以广西行省参政蔡仙为靖江王相,仍兼参政提督广西卫。同月,命秦王府武相耿炳文兼陕西行省右丞;都督佥事郭子兴为秦王府武传,仍兼陕西行都督府佥事;都督同知汪兴祖为晋王府武传,兼山西行都督府同知。
上图大同代王府
不过,此时诸王尚未之国,以王府官兼地方官在此时对政权稳定并不构成潜在阻碍。
洪武九年(1376)正月,诸王即将之国时,明太祖就开始重新任命王府官员,此时王府相、傅虽仍由勋旧担任,但已经不再兼任地方要职。
上图桂林靖江王府
洪武十一年(1378)七月,明太祖以靖江相府官欺凌地方卫所指挥使,命“武相有警则出而为将,获卫,指挥副之。归则勿与金毂刑名之事,军务则文武议之,无事则导王以善”。
进一步明确禁止王府官随意干涉地方军事,削减其权力。
洪武十三年(1380)“罢诸王相府及长史司、录事,升长史司为正五品,置左右长史各一员”。彻底取消了由勋旧担任王府相傅的制度,代之以仅仅正五品的长史。
上图汉王朱高煦剧照
经过建文、永乐两朝后,特别是明宣宗平定汉王朱高煦叛乱后,亲王政治、军事特权受到裁抑。
明初王府之官员还可以升迁到地方的职位,后来很难升迁了,以至于视担任王府官职为禁锢和落魄,当然王爷也被严格限制干预地方的行政,地方官也不会听命于当地的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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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隆庆五年(1571),第八代楚王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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