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被人冒名买房,现被起诉要求过户,我们该怎么办,求大神支招?
二十多年前被人冒名买房,现被起诉要求过户,我们该怎么办,求大神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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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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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冒名买房行为,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你的合法财产权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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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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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叙述看“二十年前被人冒名买房”,说明买房的钱是人家出的,房子也是人家买的,不过是用了你的名字,如果不是用了你名字这房就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样的话那就看他占用你名字买房这个事实对你有没有造成利益侵害,比如影响你用公积金贷款,或者你再买房由于第二套多上税了等等,如果有可以就此申请一些补偿。
当然事过二十年房子肯定升值不少,即使这个事实没有给你造成任何利益上的损害,你也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我想对方作为受益者也会答应的。
至于像有些人出主意说让人家把房子过户给你那就太贪了,或者以不配合过户作为要挟想敲一大笔竹杠也是不厚道的,做人要正直善良诚实守信,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该是你的才是你的,不该是你的莫伸手。
当年他冒用你名字买房肯定也是有不得已的原因,如果他的这个原因违法或者不道德,那该由法律制裁或道德谴责他,这不能成为你巧取豪夺的理由。
做人要善良,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别贪,无论别人如何,都要守住做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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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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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大神,愿就这一问题谈谈认识。
二十年前被人冒名买房,没介绍在什么情况下冒名买房的。我只能推测有以下情况:
1.20年前农村可能是你的亲戚在城里买房受限制,求助于你,用你的户口身份证买房,房子当然他住。过20多年了,房子是他的,产权证书的名字是你的,他要求你帮他过户。不经你的同意,你不提供身份证,户口,他买不了房。他“冒用”你的名字不好使。
2.20年前有个人可能是你的单位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利,大肆贪污受贿。买房为逃避追责,不敢用自己实名,利用职务之便,看到你的身份信息,冒用你的名字,花钱买的假身份证,用假身份证买了房。他现已退休,自以为过了追诉期不会犯事了。胆子大了,让你帮着过户,改为他的名字。
3.20年前可能是伱的朋友,在外包情人,给情人买房,为躲避原配妻子知道。他在帮你办事过程中,暗中使用你的身份证买了一套房,原配妻子病故。他与情人结婚,为求得现任妻子欢心,他求伱过户,把房子改为他现任妻子名字。
4.20年前你的身份证曾遗失过,捡到身份证的人担心再婚妻子要房,用你的身份证,以你的名义买了房。时间长了,二人离了,他不怕分这套房了,找你更名过户。
第1种情况,经你同意的,不属于冒用你的身份证。属于借出身份证。借出身份证的,也是违法行为。
第2,3,4种情况属于冒用你的身份证,冒用也可以说盗用你的身份证,也是违法行为。
借出身份证,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是否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我看是对“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证件”,好象对不上。
那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以上4种情况的人起诉你,你被动了,说明他们找过你,你没同意。
这回起诉你,要求你过户予以配合,他们可以撤诉。那你就配合他们一下办理过户手续,买房钱是他们花的,房子是他们住着的。
不要以为他们冒用你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的。
对于冒用你身份证的行为你对他们提出批评,要求他们赔礼道歉,并给予赔偿。
至于对你的原单位领导是否举报,是你的事,别人无法代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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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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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答可能令这位提问者失望,我个人认为事情并不会像你叙述的这么简单,什么叫冒名,有可能是经过你同意了,而双方因为利益产生了分歧,不要在这儿蹭免费的咨询。建议直接委托律师,同时建议你:道亦有道,有些事情还是要按规矩走,虽然有时候法律会。支持你的部分诉求,让你占到了便宜。但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如果你遵守的法律而破坏的道德,造成的利益差额。短期看你获得的,但长期来看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定要走正路。比如说。这个事儿双方谈妥的是用你的名字2万块钱,然后你配合过户,结果你反悔了,法院可能支持了你的部分诉求,认定该贱民合同无效。但万一对方得了抑郁症,不再需要房子,而需要其他更宝贵的东西来偿还的时候,你将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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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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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律师同对方谈条件,看赔多少钱,如果合乎自己的意思就行,否则法庭见,人不能太软弱,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一定要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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