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闻或者目睹过的未成年犯罪有多可怕?是怎样的?
你听闻或者目睹过的未成年犯罪有多可怕?是怎样的?
-----
网友解答:
-----
前年暑假,我校初二一名男生把自己的生母给杀了!
该男生的母亲在街上租房子带该男生读书。
孩子读书成绩还算不错,考个高中是没问题的。
当时,住在孩子出租房附近的居民们总是闻到一股死耗子腐烂了的臭味。
因为觉得是死耗子的味道,刚开始大家也没特别在意,觉得过几天便会好起来的。
后来,臭味越来越大了,大家便觉得可能是死猫或死狗。
有两位居民还开始寻着臭味来源寻找。
最后便把地点落到了孩子和他母亲的出租屋。
出租屋大门紧闭,细看有黑色尸水溢出。
二位居民情知大事不好,立即报了警。
警察赶到,强行打开了门。
男孩母亲的尸体赫然躺在地上,尸体已经高度腐败。
听说街上杀了人,街上的人纷纷跑来围观!
警察很快便破了案,杀害那母亲的正是那男生。
男生交待,他之所以杀人他母亲,是因为他玩手机,母亲唠叨他。他一生气,便用锋利的水果刀割了他妈妈的脖子。他妈妈挣扎着想跑出出租屋呼救,他便把她拖了回来,又补了几刀。
他母亲死后,他也很害怕。于是,他晚上便跑到同学家睡觉,白天又回到出租屋来跪在母亲尸体前忏悔……
由于是未成年人,该男生没有被判刑。
不久,他转学到了一所我们都不知道的中学读书去了!
-----
网友解答:
-----
之前办理过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杀人的案件。
案发时李某不满16周岁,关系比较好的高某(25岁)跟他协商准备一起抢劫卖淫女弄点钱花。二人提前准备绳子,胶带,铲子,刀等工具,并商定如果对方反抗激烈就杀死对方。
二人通过微信约了一位卖淫女,高某开车接上卖淫女。李某在后座准备和卖淫女发生关系,对方不从。李某和高某便欲抢劫,因对方反抗激烈,二人将对方勒死,并将尸体拉到外地河滩掩埋。
一周后,高某扛不住压力自首,李某也被警察抓获。
我介入的时候案件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即检察院阶段。会见时李某其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感到很诧异,犯了这么重的罪,居然没有一丝歉疚,确实让人很难理解。
我问李某你有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李某随意的说了句我知道我杀了人,但我未成年,肯定不会被判死刑的。
我又问他对自己的量刑有没有什么想法?他无所谓的来了一句我想知道我什么时候能出去?还得关几天?
另外他还提出想自己多承担点责任,因为他未成年,死不了,但高某有孩子,希望他能跟家人早点团聚。
完全不知道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我给他努力的普法并说明案件的严重性,他貌似也没有完全听进去。
我心里上对李某的个人并不认同,甚至有点排斥。但辩护人的职责不能被个人意见影响。
后来和检察官多次沟通,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对他的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10到15年。
-----
网友解答:
-----
十多年前,我们这有两个辍学在家的两个男孩,为了上网吧,找到正在读书的女同学借钱,女生不借,两人抢了钱打了她一顿并骗到水库边,把她推进水库,没料到女孩会游泳,两个以不再伤害她为理由哄女孩上岸,女孩上岸后两人又凌辱了她。女孩哭着喊要报警,两人寻思一番便用石头砸死了女孩,还若无其事上网去了。
第二天便被抓了,由于未满十八岁,只判了十五年。
我怎么也想不通,他们怎么会这么恶毒,怎么下得去手。后来又看到许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没有最毒,只有更毒,甚至施暴者因为未成年未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很迷茫!!!
-----
网友解答:
-----
多年前的一个午后,我们邻村的一个小男孩出名了,一镇十八村的人在震惊之余更多的是惋惜。八十年代的农村还是很闭塞的,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人尽皆知,也将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况且那天中午警笛声一直响彻整个镇子。刚开始,人们一眼惊恐的看着警车呼啸而过,就连田间劳作的人们也匆匆往家赶,警车在村中停下后,大人小孩都蜂拥而至,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的水泄不通,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子血腥味。九岁的小男孩出来时手里还拿着一把带有血渍的砍斧。
原来,他放学回家,一进门就看见他爸在打他妈,他妈妈满头满脸都是血,他把书包一丢,就去拉架,被他爸一把推倒。刚好手边有个东西,情急之下抓起来就朝他爸头部砸去,他爸头一偏,打到脖子上把颈动脉割断了。因失血过多去了,他妈妈因惊吓过度精神失常,小男孩儿自始至终以为自己拿的是木棍。听说直到坐在警车上才知道自己拿的是斧子。没人指责他的冒失,村民还自发的联名请求法院酌情轻判,法院鉴于十岁以下儿童不承担刑事责任。后来,他带着妈妈和爷爷一起生活。
最后,我想说,家暴的危害性到底有多可怕。家暴,不仅仅伤害的是肉体,就连每一个毛细血管都充斥着恐惧,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极大的破坏了一个家庭的稳定性、安全性和有爱性。
-----
网友解答:
-----
记忆深刻的一起案件,不是听闻,也不是目睹,而是嗣后参与案件、还原过程。
犯罪人被抓时17岁,集猥亵、杀人、侮辱尸体罪于一身,被害人也是未成年人,只有5岁。
第一次看到彩色人体器官证据材料,也是第一次因阅卷呕吐不止,心理阴影面积无法计算。犯罪人和被害人还是原表兄妹,两家都是务工人员,小女孩偶尔交由辍学在家的犯罪人看护,二人经常一起玩耍。根据庭审、询问笔录,犯罪嫌疑人不记得了首次发生猥亵的具体时间,是通过看动画片、零食等掩盖行为,当时被害人年龄不详。被害时小女孩5岁,当天小女孩声称要将犯罪人猥亵的事告诉她爸妈,犯罪人就将被害人残忍杀害,之后再次猥亵并埋于桥下。公安机关通过监控,最终在网吧抓获犯罪人,犯罪人被抓时身穿带有血渍的衣服。
当时刚执业,协助同事对小女孩的家人提供法律援助,代理小孩子的父母参与庭审对刑事部分发表意见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后因犯罪人犯罪时不满18岁,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当时对于犯罪人的犯罪手段、犯罪情节、犯罪意图都很震惊!感叹人怎么可以残忍到对这么小的女孩下这么重的手;对小女孩的家人感到悲悯,感叹她们的不幸遭遇,同时又对她们很生气,小女孩本可以有无限的可能,但她的父母没有及时地发现,反而长期的让她处在危险之中,生命戛然而止。
------------------
推荐阅读:
为什么电视剧《父母爱情》里江昌义假认江德福为自己的父亲?他是个好人吗?
感觉现在小偷比以前少了,是不是因为祖国富强了,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了?
上一篇:遮天中在叶凡后面成帝的都有谁?为什么金乌大帝死不瞑目?
下一篇: 金陵十二钗正册都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