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骚扰式暴力催收,欠债人崩溃自杀,谁对谁错?
小贷公司骚扰式暴力催收,欠债人崩溃自杀,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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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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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如论如何,人的生命权是最主要的,追回回欠款可以通过法律解决,但是很多小贷公司不合法,没有资质和高利贷超过国家规定很多。
欠款人还不起不全是故意耍赖不还的,也有部分撸网贷口子的除外,本人也是负债者,同样也放了点贷款出去,目前经济形势下,大家都不好过。彼此相互理解相互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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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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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央媒曾经引述监管部门领导的话:目前市场上的金融企业过度放贷、超低门槛放贷、诱惑怂恿式放贷,需要加强监管。同时,引导有贷款需求的特别是青年人群,合理贷款,理性消费。
这说明在金融市场,贷款从严格审核到需要担保人、财产担保等降低风险、提高贷款门槛的防控手段,统统失守了。如今的金融行业,尤其是信用卡和网贷,门槛低到一张身份证一个手机号码就可以轻而易举借到几万几十万元。在借款的时候,金融机构将明明惊人的利息和各种捆绑的手续费等刻意隐瞒,等到借款人发现入了坑时悔之晚矣,已经被金融机构机构套牢,除了承受敲骨吸髓般的盘剥之外,无力挣脱束缚。
金融机构敢于无门槛借款给各个阶层的人员,其自信来源于如下方面:首先是从借款人答应借款和填报手续时,其通讯录、联系人等手机里一切的信息,已经被金融机构在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下复制窃取了,并且实时监控着借款人最新的联系人、通讯录,甚至此时此刻身在何处等。借款人一旦逾期,那么金融机构就用爆通讯录等方式全方面骚扰羞辱借款人,以达到逼债的目的。然后,就是法律在保护出借人的利益方面,法规法律很健全。借款人处在末端,是菜板上的肉,任由宰割,无力反抗。
前年公布的兰州某金融机构,通过发放贷款、逼债,最终导致近百名上当受害者不堪忍受选择自杀求得解脱!最终这个害人无数的金融机构被警方一锅端了,目前可以查询到的判决结果是,这个金融团伙的首要份子获得的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看清楚,逼死近百人的金融犯罪团伙,目前已知的获刑的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谁都知道,无期徒刑只要老老实实听从管教,以及其他运作,十年左右就出来了。但被逼死的那近百条人命,却永远也回不来了!
所以,题主 的提问实际上很难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小贷公司不管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其目的就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法律法规在它们眼里可有可无;而能够伸手借小贷公司钱的人,用途或者想法各异,但极少有借钱者能够从这些金融机构全身而退,借一千还几十万、倾家荡产保住性命的算是幸运儿。被催债逼得走投无路的自杀者,在自杀之前往往是被层层割韭菜之后,才不得不赴黄泉路!终极解释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所以,很难说得清楚谁对谁错。
希望政府像禁毒一般严控各种金融机构无门槛诱惑放贷,也希望人们控制自己的欲望,不可向网贷、信用卡等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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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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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骚扰式暴力催收,欠债人崩溃自杀,小贷公司的错,而小贷公司暴力催收,导致欠款人崩溃自杀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公司是要受牵连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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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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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绝对是小贷公司的错!
任何情况下,人的生命权是最主要的,为了要回欠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很多小贷公司不合法,没有放贷资质和利率超过国家规定很多。
目前经济形势下,失业人口众多,确实不容易赚钱了,小贷公司放贷这属于做生意,做生意本身就带不确定风险,在放贷之前应该考虑好收不回欠款的风险,就跟银行有一定呆账一个道理,欠款人还不起不全是故意耍赖不还的,当然有部分撸口子的除外,还是应该给足欠款人挣钱的机会和时间,爆通讯录等把欠款人的人际关系搞的乱七八糟对于小贷公司没有任何好处,造成欠款人死亡更是得不偿失,欠款人死亡了,小贷公司的欠款也不一定能收回来。
所以还是应该给予欠款人休养生息的时间和机会,一旦欠款人有稳定收入了会处理欠款的,没有人天生想欠款不还。
本人也是负债者,拜托各位帮忙长按点赞,挣点小钱[祈祷][祈祷][祈祷]
[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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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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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欠催收的钱,却被催收暴力催收自杀,只能说催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追究起来,坐牢吧。而债权方把债务人信息出售透露给第三方催收公司,一样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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