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房,网签合同价格低于实际成交价对我有影响吗?
我卖房,网签合同价格低于实际成交价对我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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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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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没有影响的,有的地方有退税的有点影响不大,有的地方是卖掉房子在一年里再买进,你当时交了个人所得税的可以退的,比如你实际成交价150万 合同价是100万,你的个税是1%,那么你退税就只能退1万少退5000元,本来个税是房东的税但实际交易中一般都是买家交的,房东讲净到手价,就这点影响,其他没有什么影响。如果你不同意做底,下家的税就多很多,营业税个税,下家就可能还要给你谈价格了,一个道理羊毛出在羊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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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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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很常见,但其实风险很大。压低网签的价格,往往是为了规避限价的政策监管(各地通常有二手房指导价),更多的是为了规避税费,158万所交的税比181.5万交的税要少几万元。
有哪些风险?
一、两个合同如何履行的风险。
这里涉及到两个合同,实际成交价格181.5万的合同,和网签价158万的合同。既然涉及到两个合同,那么就很容易出现争议,一旦买方反悔,势必会拿出来更低价格的网签合同来为自己争取权利,此时合同的履行将会陷入僵局。你作为卖方,为了解决争议,将会付出更多的时间、精力跟金钱,对你并没有什么好处。
而低价的网签合同对买方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可以省掉一笔税钱,且由于中介费通常是买方出,中介更倾向于帮助买方争取更多的利益,比如你提到了帮助买方倒账,其实就是配合买方办理贷款。倒账通常是为了让银行看到首付款已经支付,核实交易的真实性,防止骗取贷款。
二、不能顺利拿到房款的风险。
假如买方办理了贷款后,你把钱退给买方后,买方不再支付房款,势必又会引起新的纠纷,届时你可能并不能如愿拿到房款,反而是帮助买方获取了贷款。因此关于倒账的要求,你可以拒绝配合,购房合同里肯定不会对倒账进行约定,你拒绝也不属于违约。
三、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的法律风险。
故意逃避纳税,一旦被税收监管部门发现,不仅要补交税款,甚至会面临滞纳金或罚款的行政处罚。而一旦逃税的金额较大,达到了应纳税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情况时,将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逃税罪)。作为卖方,配合买方实施该行为,将构成共同犯罪,此时就得不偿失了。
最后,再来说一下两份合同发生争议时,应该按照哪一份合同约定来履行。
司法实践中,《民法典》认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是有效的,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是无效的。通俗一点,就是181.5万元是实际成交价,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而158万元是为了规避税收、规避监管,并不是买卖双方真的打算以该价格成交,因此属于虚假的意思表示。如果买方坚持以网签价格要求履行合同,将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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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影响,取决于买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网签价低于实际成交价的这种现象十分的普遍。为得就是少一些缴税钱,由于房产交易过程中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话,交易中产生的税钱基本上都是由买家支付的。买家在网签时,会故意报低成交价来减少税费的支出。不过最后能不能以报的网签价为基准进行缴税,还要看房产交易部门的指导价是多少。网签价高于指导价就按照网签价来收税,低于指导价就按照指导价来收税。因此,单从缴税的方面来看,对卖家而言基本上没有任何影响。
再有,一个就是所谓的倒账。银行在给买家下放贷款前,会对买家的经济能力进行验证。会要求买家按照一定比例把一部分房款先行支付给卖家,即我们日常所说的首付款。这部分款项,卖家是可以不必再还给买家的,可以在总房款中进行扣除,买家贷款下来在支付剩余的房款。因为,现在银行贷款批下来以后一般都是先打到监管账户上,再转到买家户头,由于审批需要一定的时间,贷款并不能及时打到买家账上。若是把买家的首付款在还给买家,就相当于房子过户给买方了,而卖方什么钱都没拿到。对卖方来讲是有一定风险的,还有他报的网签价比成交价低,肯定贷的款不足以支付全部的房款,万一到时候买方反悔不按实际成交价补足剩余房款的话,卖方将是十分被动的。因此,不建议倒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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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卖房屋的事情,为什么网签价格要低于实际成交价呢?
有几方面的原因,最主要的就是要少缴税。
按照国家二手房的征税标准,90平米以下,私产过两年,正常缴纳契税一个点,个税一个点,土地出让金,合计三个点的税费。
假如说房子是100万卖的,三个点的税费就是要上交国库,3万块钱。
因为房子,二手房这个东西,他不像新房,新房是开发商定价多少钱就统一卖多少钱,因为二手房是个人的东西,有人觉得我们家房能值100万,有人觉得我们家房能值200万,没有一个特定固定的值,有人觉得你家房子10万块钱卖给我我才要,所以这个值很难确定,但是房管局呢,又有一个评估报告,房子是要去评估的,根据市场价给你一个大概的评估值。
比如说市场价均价能在100万左右,评估报告一般不会高于100万,但是有一个最低的评估值,比如说房子最低评估是50万,有的人在协议价上就填写50万,这样的话交税的话三个点,就是15000块钱。
剩下的50万直接私下打给业主,这样一来的话,相当于少交了15000块钱的税。
但是这样是有风险的。
就看业主能不能认可,因为交税这个东西,羊毛出在羊身上,是客户交税的。
如果按照国家的资金监管,把100万存进国家的监管账户,这百万国家要监管七五工作日左右,才会把这个钱打入业主的账户。
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把50万存入房管局的监管账户,剩下的50万,私底下打个业主。
涉及到一个诚信的问题,我是先把钱打给你,还是过完户之后再把钱打给你?
如果我先把钱打给你,你收到50万之后跑了怎么办?不跟我过户了怎么办?
如果我后把钱打给你,业主会觉得,如果我跟你过完户了,你不把钱打给我了,我怎么办?
但是这种事情是会发生的,除非你把房子钱打到资金监管账户里面,这个资金监管账户就类似于支付宝一样,你收到货了,点个确认,钱也到账了。
这就说明了为什么有的人协议价钱比实际成交价钱要低很多很多,因为实际成交价钱永远高于评估值,任何一个房子不可能说评估值值10万块钱,我卖了100万也会有人买,现在社会没有这么傻的人。
因为房管局的一个评估值是按最低价来的,不可能你的房子值10万,非要给你评估50万。
还是劝大家不要撇开资金监管,因为资金监管是监管双方的利益,对于客户和业主双方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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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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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签价比成交价低是正常的,这是房管局给的市场评估,而且一般都是比较低的。至于所谓的倒账,说白了就是买家想要贷更多的款,这很可能他的首付不够,但是也完全可以由中介公司去操作,有专门的倒账公司,不建议你配合,既然价格谈好了,只管收总房款,配合过户这些常规事项,不要参与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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