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遇见过哪种不讲道理的人?
你遇见过哪种不讲道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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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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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意外身亡,抚恤金被孙子“独吞”,告上法庭发现不简单。
肖庆茂老人与老伴都是老老实实的庄稼人,夫妻俩育有三个儿子,二儿子肖兆富,几年前随公司人员一起去非洲国家安哥拉工作。
本以为到了国外可以拿到高薪,没想到在2010年12月22号这天,一通陌生的电话,一下子让肖兆富坠入了痛苦的万丈深渊,电话那头的人告诉他,肖兆富在安哥拉出事了,让他们去上海料理儿子的后事。
馅于悲伤中的肖庆茂与老伴,跟随儿媳与孙子来到上海,看到儿子的死亡通知书后,老两口几乎昏厥过去。
通知书上写道,儿子是溺水身亡,当时儿子与另外两个工友去游泳,儿子先脱了衣服跳下去,等另外两人把衣服脱掉时,儿子已经死亡了。
几分钟的功夫,肖庆茂与儿子就这样天人永隔,成了再也无法弥补的遗憾。
人最怕老来丧子,精神恍惚的肖庆茂,把儿子的身后事全权交给孙子沈中烨处理,带着老伴先回了老家。
儿子是身上的肉啊,回家后,老伴茶饭不吃,大病一场,肖庆茂也是思念儿子,每天以泪洗面。
让肖庆茂没有想到的是,更大的打击还在后面,打击他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亲孙子,肖兆富的儿子沈中烨。
肖兆富死亡后,得到了一笔连同丧葬费在一起的抚恤金共64·5万元。
这些钱全部汇入了沈中烨的账户,本该分给肖庆茂夫妇的那一份,孙子也拒绝给他。
这是自己儿子的骨肉钱啊,当肖庆茂问孙子抚恤金的时候,孙子毫不客气地回答他:我也不知道钱在哪。
为了问清原因,肖庆茂来到儿子家,还没有等他进家门,儿媳沈芹就把他拦在了门外,并把一纸委托书拿给他看。
只见委托书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儿子沈中烨,系肖兆富的全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前述继承人一致决定,共同委托沈中烨全权处理肖兆富去世善后的索赔事宜。
儿媳的意思是,放弃索要抚恤金,是公公肖庆茂亲自签字同意的,现在怎么能出尔反尔再来索要呢?
对此,肖庆茂解释说,当时他只顾伤心,孙子拿一张纸让他签字,他看都没看,直接就签下了自己和老伴的名字,他认为孙子是最值得自己信任的人,只想着把事情解决了就行了,哪里会想到孙子会算计他呢?
儿子没了,能得到一点补偿,对于肖庆茂来说,也多少算一点精神上的安慰,儿媳孙子的无情却让他如坠冰窖。
肖庆茂的据理力争,提出要分20万,儿媳最终答应给他3万块钱,还说这钱要就要,不要拉倒,随你怎么闹,看你还能翻了天不成。
给自己3万元,还理直气壮,肖庆茂断然拒绝接受这点不合情理的钱。
儿媳却说,做人不要不知足,因为肖兆富早就不是你的儿子了,还有什么资格分得他的钱。
这话从何说起呢?
原来,20多年前,肖庆茂与儿媳的父亲沈兆万情同手足,两人经常在一起吃喝玩耍,肖庆茂三个儿子,沈兆万五个女儿。
农村人重男轻女的思想,常常让沈兆万抬不起头来,如今大女儿已出嫁,他萌生了让二女儿招个养老女婿,给自己养老送终的想法。
由于经常到肖家玩耍,沈兆万对肖庆茂的二儿子肖兆富特别喜欢,如果把肖兆富招到自己家,不就成了自己的儿子了吗?
怀着忐忑之心,沈兆万找到肖庆茂商量,肖庆茂当时没有言语,沈兆万有点尴尬,心里唯恐肖庆茂不同意。
没想到几天后,肖庆茂竟然答应了,这让沈兆万不由欣喜若狂。
上门女婿的名声不好听,肖庆茂不是不知道,可是他的家庭条件差,给三个儿子一人盖一套新房实在压力太大,招给人家一个儿子,自己相对减少了负担,何况沈兆富与自己一个村,儿子还等于在身边,他依然是儿子的亲生父亲,这样做也未尝不可。
父母高兴,两个孩子也都喜欢对方,这桩亲事很快就敲定了下来,并举行了婚礼。
婚礼过程肖庆茂像嫁女儿一样,给儿子准备好几件嫁妆,热热闹闹地被沈家人娶走了。
为了防止肖兆富哪天生心了,带着沈芹回到肖家,沈兆万要求与肖庆茂拟定一份文约,大致意思就是肖庆茂自愿把儿子肖兆富送给沈家当“儿子。”在沈家既要享受儿子的权利,更要履行儿子的义务,等他百年老后,把所有财产都给肖兆富,其他四个女儿不参与分配。
既然肖兆富已不是沈家的儿子,自然不再承担肖家的任何负担,不再参与肖家的财产分配,不给肖家父母养老。
文约上有肖庆茂、沈兆万、肖兆富及沈芹的亲笔签名,还有六个见证人,也签署了名字。
肖兆富与沈芹结婚的儿子出生后,就按照当地风俗,跟随沈芹的姓取名沈中烨,除了逢年过节,肖兆富带着妻儿去看看父母,平时从来没有经济上的来往。
二十年来,两家按照条约相处融洽,直到肖兆富意外身亡,因为抚恤金的问题彻底闹翻。
不让肖庆茂分配肖兆富的抚恤金,背后的主谋正是沈兆万,他认为肖庆茂从签下文约的那一天,就已承认肖兆富是他沈兆万的儿子了。
现在“儿子”没了,他们不能老无所依,这笔抚恤金就是“儿子”留给他们的养老钱,至于肖庆茂,不还有两个儿子给他养老吗?
争来争去,沈芹最终站出来说话了:肖兆富是我丈夫,他出了事,我是最伤心的那一个,现在我的儿子才19岁,我打算分别给双方老人几万块钱,剩下的给我儿子结婚买房用,这样也不辜负我丈夫外出打工的辛苦。
肖庆茂却说:儿子活时没有养我,死后这个经济要跟我分,法律上没有招女婿这一说法,不过是农村的风俗而已,在我心里,肖兆富始终就是我的亲儿子。
为了调解双方的矛盾,村干部曾几次进行协商,但双方都不愿意妥协。
肖庆茂一纸诉状把儿媳与孙子告上法庭,要求拿回属于自己和老伴的那部分抚恤金共30万元。
2011年5月,建湖县人民法院做出以下判决:被告沈芹、沈中烨付给原告肖庆茂、夏斯芳20万元。
法庭的判决让沈家人始料不及,沈兆万再次拿招婿合约说事。
对此法官给出了这样的解释:招婿文约是一种风俗习惯,任何的风俗习惯都不能与法律相违背,肖沈两个签订的合约,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由于对判决不满,沈芹迟迟不愿执行判决,就在法院要强制执行时,一直态度强硬,紧紧握住法律武器的肖庆茂老人却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在沈芹被迫支付给肖庆茂65000千元后,他却主动放弃了继续追讨的权利。
肖庆茂为何要这样做?因为他想到了儿子,他不忍心了,儿子没了,现在他和儿媳孙子打官司争夺抚恤金,儿子如果在天有灵,一定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想当初为了儿子娶妻生子,他忍痛让儿子做上门女婿,今天,他更愿意为了孙子买房娶妻,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
肖庆茂的做法,让两个纷争不断的家庭,瞬间生出几许温暖,当金钱面对亲情,肖庆茂老人最终选择了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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