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可以向公司索要哪些补偿?
离职了可以向公司索要哪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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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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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离职公司不需要给予补偿金
根据国家《劳动法》和2008年以后执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是属于个人行为,公司无需给予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像老刘这样,觉得工作年数久,离职后应该得到补偿,从情理上也可以理解。毕竟他把自己的青春都奉献给了这家公司。
但是从劳动法的逻辑来看,保障的是员工不应轻易被企业所解雇,而不是鼓励员工轻易离职跳槽。
所以也就是是为何主动离职没有补偿,被公司解除可以获得补偿的根本原因。
那么针对员工被动离职,企业应该给予什么样的补偿呢?
首先,若员工是和企业协商一致,员工离职的情况,那么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额度根据员工在公司服务的工龄来决定,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但经济补偿金也有上限,其上限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应当向其支付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其次,若员工违反了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等条款,企业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最后,若企业没有合法的理由,却解除了员工的劳动关系,那么则需要支付更高代价的赔偿金,赔偿金的额度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二、签订了竞业协议的员工可以要求企业给予竞业补偿金
若员工和企业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并且企业要求员工遵守该协议,则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竞业补偿金。
举个例子来说,当时我有个朋友是在某科技研发公司工作,岗位是技术工程师,他参与开发了公司十分重要的科研项目。
因为担心这些骨干员工离职投奔竞争对手,所以企业在员工入职后就要求他们捆绑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
后来朋友从公司离职,企业要求他在两年内不得去同行业工作,要求履行竞业义务,但是却不愿意支付竞业赔偿金。
在这种情况下,朋友完全可以不按照竞业限制的要求来执行,毕竟义务和权益是需要成正比的。
三、企业违法扣留个人的工资奖金等
如果员工离职的时候,企业是没有正常兑现应发的工资或奖金,员工也可以要求企业正常支付。
这些年有不少小企业经常出现拖欠离职员工薪资的情况,这些老板往往也属于劳动法盲,他们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欠薪,完全是违法的行为。
那么针对这样的行为,员工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第一是要求企业把应发未发的薪资补发给个人;第二是对于拖欠时间久的企业,还可以要求赔偿滞纳金。
当然,相信随着就业市场的规范性越来越好,政府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加大打击欠薪的行为,保障员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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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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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你的离职原因。
1、若你因为个人原因自己申请离职,公司是不能给你补偿的;
2、如果你是因为公司原因被迫离职,如:合同期满,公司不想和你续签;或者公司不给投社保;或者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你可以问公司要经济补偿金。
二、索要补偿金的方法及补偿金的标准。
1、你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局仲裁,提交相关个人的材料及诉求,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工龄每满一年,给你一个月的补偿(以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工资为工资基数),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赔偿1个月;六个月以下,赔偿半个月。
三、另外,如果公司存在不按时发工资或者不投社保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你还可以向仲裁局要求公司必须补上社保或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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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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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仲裁请求有以下几项:
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代通知金
员工有过失行为,例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公司合法辞退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无过失行为,公司以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不能工作、情势变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辞退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代通知金。公司符合经济型裁员条件,合法辞退员工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员工自己离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但公司有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强迫劳动等行为导致员工被迫离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加班费
员工有加班证据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不管多少年的加班费都可以主张,只要有证据。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要在离职后一年内提出,否则过了仲裁时效就没法主张了。
带薪年休假
一般可以主张近三年的未休带薪年休假,按日工资的300%计算。
二倍工资
公司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期间的双倍工资,要在满十二个月的一年内提出,过了一年仲裁时效就不能主张了。
年终奖、提成、绩效奖金等
公司发文确定年终奖、提成、绩效奖金发放规则的,中途离职,符合条件的可以按比例折算。
社保公积金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可以去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补缴。
特殊员工,如工伤、医疗期、三期女员工等,可以主张相应待遇,都属于员工可以申请仲裁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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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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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索要补偿要掌握两条基本规则:
一、本人自动离职
本人自动离职,不论是什么原因,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补偿的。但是,如果因为劳动合同不到期限,劳动者擅自离职,造成了公司工作、业务上的损失,用人单位有权向劳动者提出索赔。
二、公司强迫离职
如果劳动合同已到终止期限,用人单位不想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职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将所欠的工资、福利结清,并将社保费缴至劳动者离职的那个月。
另外,工伤人员,被鉴定为5级以上的伤残人员,用人单位不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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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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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田职场e洞察】观点: 这个问题比较容易回答,然要分清楚5大类离职,不能一概而论,这里分开解答。
1、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的,没有补偿。
劳动者因自己的原因主动打辞职报告的,而单位本身比如提供劳动条件等的,那么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就乖乖的净身走人吧。
2、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有经济补偿金。
单位本身有过错,也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比如说没有给劳动者交纳保险的,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等情形,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就可以获得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比如说,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了要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之外,还要补足拖欠的工资。
具体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操作。如果确实不会计算的,可以关注我以后,收看《辞退专栏》的第7节,讲的一清二白。
3、劳动者本人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没有补偿金。
这就是《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比如说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兼职给单位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等这些情况,那么用人单位是有权开除劳动者的,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同时如果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
4、劳动者没有明显的过错或者协商一致或者经济性裁员,被单位辞退的,有补偿金。
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40、41条的相关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主动跟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岗位合并劳动者没有合适岗位的,或者被大规模裁员的,在这几种情况下单位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要提前一个月告知。
5、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的,有赔偿金。
单位不管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强行辞退劳动者,就是违法辞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也就是赔偿金。
6、不管哪种离职,都可以主张加班费以及应休未休的假期工资。
如果劳动者在职期间,确实存在加班以及应休未休的假期,那么在离职的时候都可以主张通过现金的方式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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