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就老人一个人的户口在农村,孩子都迁出了,老人去世后孩子还能回来继承土地吗?
如果就老人一个人的户口在农村,孩子都迁出了,老人去世后孩子还能回来继承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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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请:象这种情况可分二方面来说,笫一,是看孩子的户口是什么时候迁出的,如果在分地前就迁出了,成为正式工,国家工作人员的不能继承老人的承包地 。因为孩子们都享受到了国家的红利政策,基本有了生活保障!第二,如果在分地以后迁出户口的,不管是合同工,打工仔,都应该继承老人的承包地,因为孩子们没有享受到国家的红利政策!基本是房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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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人就一个人的户口在农村,孩子都迁出了,还能回来继承土地吗?
农村承包地所有权都属于农村集体,农户只有承包权和经营权;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资格权和使用权归农户所有。有个关键,上面提到的都是农户,也就是说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是以户为单位进行衡量的。
我们都知道,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权证基本上已经发放,宅基地确权正在进行。在确权之后。户口中的成员迁出,并不影响承包土地。也就是说,虽然你的孩子迁出了,但是土地经营权可以属于你的孩子,由你的孩子负责耕种。但是,如果老人百年之后,由于出现销户式人口缺失,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要被集体收回。但是土地收益和宅基地上的住房,可以根据继承法合理由你的孩子继承。
所以,只要农村户口当中还有人口,就不影响土地确权之后的承包经营,哪怕其他所有人都将户口迁出。但是,一旦户口中唯一的人去世或者迁出,就不再属于村集体组织,也就不再享有土地。
那有人可能会问,农村户口迁出之后,想要继续保留承包土地怎么办?道理很简单,就是该户口当中得有人,如果老人不在,可以提前将孩子的户口迁回农村,置于同一个户口之中,这样老人不在了,该户口还有人在,可以继续承包土地和享有宅基地,维持到2057年重新确权分配。
但是,由农村户口迁到非农户口容易,反过来就不简单了,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比如大学毕业,在外无稳定工作;虽户口在城市,但是生活都在农村,可能只是为了孩子读书迁出,根据要求可以申请迁回;未婚在外无工作,可以申请迁回等等。一般申请迁回除了正常的材料在,必须取得原籍村委及不少于2/3的村民联名同意。这样,方可迁回原籍,享受原有的承包地。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所有权都是归集体所有,农户只有承包权和经营权,经营权可以转移。只要户口有一人在,就可以继续享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即使其他所有人都迁出。但是,一旦唯一户口缺失,将不再享有土地,哪怕之前属于老人,子女也不能继承,只能将土地收益和住房按规定继承。要想要保证老人百年之后,继续享受农村土地,就必须提前迁回来,保证不会出现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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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就老人一个人的户口在农村,孩子都迁岀了,老人去世后孩子还能回来继续土地吗?
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制性质,用“继承”的说法不太确切,但农民的承包地如果老人去世了,在土地长期稳定的情况下,其子女继续经营,应该是可以的,如果土地调整,这种情况属于“土地承包消亡户”,肯定要重新分配。从目前看,土地调整是基本不可能的。
农民的承包地,以前的提法是长期不变,最近好像是又有新的提法,叫长久不变,这一个字体现了很深的意义。如果是长久不变,土地承包人去世,其子女有能力经营土地,无疑就要由子女来继续经营,土地不调整,别人没有根据可以来经营别人的土地。不用说将来,现在就已经有这个实例。
农村土地问题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平板地问题还少一些,像那些日光温室大棚,承包人投入很多资金,如果承包人消亡,其子女肯定要有继承的权利,如果重新调整,这些投入怎么处理,拆除是一堆废物,原承包人不能同意,让新承包人花钱买过来,钱多钱少也是不好确定。土地稳定的政策也许岀于这些考虑,为的是让农民放心增加土地的投入,提高土地产岀能力。这样,子女继承承包权就有了主动的本钱。
现在鼓励农民进城,土地不能长期稳定,农民心里没底,这样长期不变,农民就会放心将土地流转,放心进城经商、务工。现在讨论这个问题,也只能根据现在的政策去判断,今后究竟怎样,也只能看今后的发展,几十年之后,恐怕谁也说不准。政策稳定,土地不调,子女继续经营是肯定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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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也就是说当农户从村集体那里承包到土地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
如果位于农村家庭的老人承包的有土地的话,当家庭成员之中有人把户口迁出单独立户,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户口迁出的家庭成员的土地还可以由老人继续耕种。
如果老人去世,他承包的土地还可以由其它家庭成员继续承包耕种;如果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话,老人去世后,就意味着家庭的整户灭失,他承包的土地会被村集体收回另行分配。
把户口从家庭中迁出单独立户,就代表着新家庭的成立,不能算是原有家庭成员,所以不能承包耕种原家庭承包的土地。当然,老人去世整户灭失的话,土地上面的附着物,可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比如说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庄稼的话可以收获后再把土地交还村集体。
但是承包地不能被继承。因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继承法》规定,“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当承包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几人死亡,承包经营仍然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当承包经营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不能由该农户家庭成员的继承人继续承包经营,更不能用为该农户家庭成员的遗产处理。”
综上所述,如果老人就一个人的户口在农村,孩子都迁出了,当老人去世后就意味着整户灭失,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也归于消灭,不能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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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农民看来,家里的土地跟宅基地都是想留给儿女的,只不过现在很多的儿女都进城过好生活去了,就连户口都迁出了,那么他们还能不能回来继承土地呢?
土地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户口迁出不享有承包权
自从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制之后,土地就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可以说户主也就是父母是主要承包人,而其它的家庭成员就是共同承包人了。一般来说都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以前有多少承包地,只要家庭里面还有成员存在,那么在承包期内土地都是没有变化的。
不过要是户口就只有老人一个人,儿女的户口都迁走了,那么老人百年之后,儿女是不能够来继承也就是得到土地承包权的。因为土地所有权为村集体,不能够像房子一样让儿女继承的。
而且他们的户口也不跟老人在一起了,当户口迁出之后,承包权就不再拥有了。要是户口都迁到城里了,那更是禁止城里人拥有土地的,所以更加没有机会得到土地承包权的。
符合条件可以投靠父母,将户口迁回农村,继续承包土地
当然如果真的想再继续耕种父母的土地,就算你是城市户口也还有机会的。只要你符合回迁农村户口的条件,比如是因为上学而迁的户口,或者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需要投靠父母,这个时候通过申请是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的。
而户口跟老人一起了,那也重新拥有了土地的承包权,未来就算是老人过世了,家庭还有人的话就可以继承履行土地承包合同,那样父母的土地也就是变成你的了。
总之,如果只有老人一个人在农村,儿女都迁走户口了,一般来说土地是不能够继续也不能够回来继续承包的,毕竟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不再是家庭成员了就无法再有承包权了,除非是将户口迁回投靠老人,那才有可能得到土地的。只不过现在回迁户口非常难,只有几种特殊情况才行,一般情况都不让回迁户口了,所以土地是得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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