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34年工龄,面临改制,是买断工龄还是继续工作?
事业34年工龄,面临改制,是买断工龄还是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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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早改制了原属事业单位后改成国企,但改制后一直没有给我们交养老保险直到去年才按事业单位身份补交进去,你的情况是否和我一样,如果一样就坚持工作下去直到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不会太低,真正改制事业变企业职工是有补偿金的,不能随意置换身份这样是损害职工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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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工龄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为精简人员、推进改革顺利进行采取的一种过渡性安置政策,在其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引发了不少问题。此后,中央有关部门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为由明令要求各地禁止效法,买断工龄因此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这两年,中央正在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其中,改革主要对象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要求全部转企,其人员分三种方式安置:
一、少部分根据职能需要随单位职能划转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安置;
二、绝大部分人员剥离事业编制,全部改为企业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部分工龄满三十年、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人员,允许提前退休离岗或买断工龄,提前交由社保接管。
像题主这样工龄34年,距离退休最多也就五六年的,就在提前退休和买断工龄之列。这也是各地为推进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顺利完成,在人员安置政策上给出的弹性空间,和之前的国企改革允许买断工龄一样属于过渡政策,只不过,以前买断工龄不限年限,而现在有年限要求罢了。
买断工龄未尝不可。假如题主是二十岁参加工作,三十四年工龄现在就是五十四岁,距离退休还有六年。如果买断六年工龄提前退休,每年按实际工资的70%计算(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六年可能可以拿个十几二十万,看起来比较可观,还可以早点休息。但实际上,买断这六年对以后的退休社保是有非常大的影响的,加上在职的各种福利绩效损失,远远不止买断工龄所得。具体小公就不在这里详细计算了。
综上,如果有可能熬到正常退休,还是别轻易买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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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34年工龄面临改制,是买断工龄还是继续工作好?其实别人支招是没有用的,作为事业单位即使是改制,对职工的安置都会按照改制方案给予充分的考虑,毕竟事业单位和一般的企业不一样。
到现在已经有34年工龄的职工,掐指一算也是50好几的人了,离退休年龄也只有几年了,由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从2014年10月1日才开始缴纳五险一金的,所以在你的34年工龄中,除了2014年到现在5年左右的缴费年限以外,有29年左右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继续工作,在工作5年左右基本上就要退休了,到退休时的工作年限大概在40年左右,退休还是要按照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来办理退休,除了领取比较丰厚的养老金以外,还有10多年的职业年金,也还有10多年的住房公积金,这些都是一笔巨大的福利待遇,如果买断工龄,职业年金待遇会减少,住房公积金这几年不可能在缴纳,主要损失的是单位缴费部分。
如果买断工龄,基本上就是属于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且你这是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只能按照经济补偿的标准来办理,而不是按照经济赔偿的标准来办理,也就是每一年工龄给予1个月的标准工资的补偿,34年工龄也就是34个月,如果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为5000元左右,34个月也就是17万左右;如果能按经济赔偿标准进行买断,34个月就是34万左右,此外还有12个月左右的失业保险金,加起来在20万到40万左右。
但是领取这些经济补偿或是赔偿以后,如果能找到合适的工作,由用人单位来帮你继续缴纳五险一金,这当然是比较划算的,相当于多了一笔一次性补偿的财富;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工作,靠着几十万坐吃山空,还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退休时是按照企业人员或是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办法计算养老金,主要是过渡性的养老金计算办法不一致,可能在养老金上还是要吃点亏。但如果改制后继续上班,虽然有可能是由事业单位改制成按照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有可能比原来减少,但也有可能比原来更高,这主要看改制后的经营效果,好处是可以平安地过渡几年后顺利办理退休,可以保持以前按照事业单位中人退休的待遇,加上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收入,日子还是比较舒坦的。
综上所述,如果你们这次改制的过程中,买断工龄政策比较优厚,能够按照经济赔偿的标准来买断,再加上失业保险金等,买断后自己还能找到合适的工作,那么买断还是比较划算的;如果买断条件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补偿,买断后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还是建议继续上班比较好,毕竟50几的人了,是经不住再次折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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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面临改革,影响最大的就是承担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或者说是自收自支类的事业单位,比如宾馆、供排水、环卫市政园林、房管交易中心等。这类事业单位一律撤销改企,自收自支编制也全部取消,不再使用。单位没有了,编制也撤销了,人员无岗可上,就只能随企安置了。
在类此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人员转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刀切”全部改企,一种是合同工改企,正式职工尤其是管理人员,可以分流到其他保留的事业单位任职。全部改企,其中有一部分从机关事业单位转任的正式人员,和退役军人安置的,都不会满意,原来是事业人员,甚至是公务员,现在是管理人员,结果被一刀切安置到企业,没有了铁饭碗,肯定会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有了第二种安置方式。这些正式职工,尤其是管理人员,可以随自愿,要么随企改制,要么分流到保留的事业单位。同时还规定,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如果不能分流,也不愿意随企安置,可以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门保障,最大限度地保证社会稳定。
在此类事业单位人员转隶过程,最含糊的莫过于使用自收自支编制的合同工。自收自支编制是当地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设置的事业编制,自行管理,自行供养。在新的《机构编制管理条例》中,已经撤销了这种编制类型,2019年就要求改革到位,不再使用。在自收自支编制取消过程中,这类编制人员要综合区别人员来源和身份,如果是合同工,比如人事代理、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身份,即使使用编制,也不能认定为正式职工,更不能随人员分流安置,摇身一变成为事业单位使用全额或者差额事业编制的正式职工。改革有明确要求,各地方政府、各单位不能趁机构改革,擅自增加编制使用,擅自改变工员身份。
至于买断工龄什么的,目前早已经没有了这样的政策。如果不愿意随企改制,可以在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获取赔偿或者补偿后,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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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典型的二选一的棘手问题。应按照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在充分评析两种预设方案利弊得失的基础上,才可能筛选出较为从优的方案来。
通过深入分析比较后,我认为继续工作的预案较为妥当,是目前较有优势,对本人较为有利的可选方案,现归纳出的理由有如下四点:
1.事业工龄达到34年,已算是老资格一个,必然接近法定退休年龄较近。这种年龄与身体状况,如果选择买断工龄,再到社会上去打拼,优势已经不多,除了个人有特殊专长者外,似宜继续在事业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较为稳妥。
2.在单位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不仅原事业单位,具有一定优势的工资与各项福利待遇,可以继续享受。而且,随着时间的延伸,个人社保的缴费工资基数,也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个人的实际缴费年限,还会自动延长增加5--6年之多。
3.尽管买断工龄后,以前的视同和实际缴费年限,按政策规定依然合法有效,也可以获得一笔丰厚的经济补偿金,这些资金可以暂时确保生活无忧,也可作为灵活就业的启动资金,但毕竟这笔有限的资金,要确保与平衡继续在职时的各项优厚待遇,承担灵活就业较重的社保缴费,仍略显不足。
4.在与原单位脱离关系后,必然需要重新再就业,或从事灵活就业自谋生路。这对于过惯稳定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来说,必是一大考验与难关。只有做足功课,思想有充分准备,才会如魚得水,游刃有余。这也是人生新的坐标与窗口,做勇立湖头的弄潮儿,才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有所做为。否则,困难与麻烦必会不断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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