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的本质是什么?
逻辑的本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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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的本质是哲学观,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哲学观不同,直接影响逻辑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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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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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棒,很有必要做点科普。
记得1974年高中毕业之当年,我就从无锡知青好友那里借来《形式逻辑》,可谓洛阳纸贵,一本脆黄的前苏联教科书,是中文繁体字译本,开始苦啃恶补,也是囫囵吞枣。后来,我又买了形式逻辑之类的不下10个版本,断断续续研学有40年。
就逻辑的本质,谈点个人心得吧。这还得涉及词源学与语义学,先做点简单的铺垫。
意思的意思是什么?
意思,即某个“语言符号”可做联想思考的意义。
意,=音+心,是可以心想的语音,是语音符号,表明语言最初是语音,不是文字。
思,=田+心,即心田,仿佛用心耕耘。
意思,有两个方面:基本义与引申义。
基本义,在逻辑学上叫“外延”,指心外的客观事物。
引申义,在逻辑学上叫“内涵”,是围绕基本义展开的形形色色的信马由缰的联想义。
显然,引申义与基本义之间,有时出入很大,面目全非,毫无联系,甚或成了反义词。
加之,某个词语,在不同的语境,有不同的意思,这叫意思的“模糊效应”。
这既是语言表达模糊性的缺陷,又是语言符号节约性的优点。
例如:“想象力”,本义是一件好事,但不能过度。否则就引申为:
想多了、偏主观、武断、臆断、想当然、莫须有、意淫、唯心主义、空中楼阁、不切实际、异想天开、纸上谈兵、书呆子气十足。
本质的意思是什么?
莘莘学子喜欢追究“本质”。什么叫本质呢?有道是“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本质,顾名思义,本来的实质,最初的意思。近义词有:实质、本义,原义、本源、根源、外延、归因、内在动机、某事物的第一推动力。
追究各种事物的本质,是科学研究的终极使命,是难上加难的。例如我说这些:
质量的本质,是粒子自旋所固有的势能指标。能量的本质,是粒子进动所携带的动能规模。宇宙的本质,是万象守恒的无限大封闭体系。
您同意么?您的异议,或殊途同归,但总有一个是最简洁最高效的,见仁见智吧。
逻辑的意思是什么?
逻辑,英语logic的音译词,logic是希腊语:λoγικ的音译词。据说,严复将logic音译为“逻辑”,日本转译意译为“论理”。
我看,日本的意译也不尽合理。还是严复的音译比较合适,给人以想象空间。
不难想象:“逻”含着周延、严密、自洽。“辑”通“缉”含着联系、关系、关联。
必须:考证logic的词理。λoγικ是古希腊语,死了1000多年了,似乎无从考证。
不过,logic,显然是拉丁语词源,而古希腊与古罗马文化,是息息相关形影不离的。因此我认为,只要考证词根log的意思即可。
英语词典中,log的基本义是“原木”,即原始的乔木,含着原初、直长、联系、材料供给。
或许:log原木,=long长+oral圆+grave重,依然是一个首合词。无独有偶:god上帝,=great伟大+of+de/the神,神之伟大,可谓上帝。
引申义有:原初的东西,直接联系,航海记录,后勤供应。因此有以下相关词汇:
①log原木/伐木/航海日记/记录,
②login登录/注册/进入电脑系统,
③logic逻辑/逻辑学,
④logistic后勤学的/符合逻辑的,
⑤logistically就后勤供给而言/采用逻辑回归方法。
逻辑的本质是什么?
从词源学角度,追究逻辑的本质,虽然是不可或缺的,但也是不那么可靠,还得从纵观形式逻辑学的科学体系总结出来。
我认为,逻辑的本质是奉行因果律的直接联系。理由如下。
事物之间的联系是纷繁复杂的。但是,就追究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科学研究的共同任务而言,建立一整套可靠可信的表述规范体系,应该是形式逻辑的最高宗旨。
而本质性的因果关系,就是事物之间的直接联系,是一个个直接联系环节构成的因果链。
如果是非直接的、模糊的、边远的,就谈不上因果关系,大不了叫“有所涉及”。
定义,是概念的根本,是逻辑的灵魂,是结构之因与功能之果的直接联系。
概念,是逻辑的细胞,是最基本工具。
分类,是概念在不同语境的延展。
命题,是概念与概念之间的直接联系。
推理,是命题与命题之间的直接联系。
证明,是推理与推理之间的直接联系。
显然:发表一个解释或说明,如果不是符合因果律的直接联系,那么就免不了牵强附会、敷衍搪塞、主观臆断。
物理新视野,旨在建设性新思维,共同切磋物理/逻辑/双语的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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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情,合理,和不合情不合理,巧合,交幸。还有个阴差阳错捉弄人。
都服从于造大势人压迫之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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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的本质是因果律,即因果关系。所谓前因后果。
逻辑的目的是确认前因后果,并以此为基础推理出新一层的因果关系,以扩大认识的范围。
逻辑的特征是确定性、推理性。
逻辑的方法是明确概念、范畴、前提,使用范式推理。
逻辑的局限性在于对不明确的概念和范畴无法运用逻辑,也不会得到范式。
逻辑仅仅是思维方式之一,但是确实是当今社会急需的精神养分。因为太多的人胡说八道。不使用逻辑很难说服旁观者。
比如高铁霸座者往往使用错误的逻辑前提。
高铁霸座者说,我先占座就是我的。其逻辑的前提是座位没有归属人,推理出先占者先得的结论。实际上,这个前提显然是错误的,座位有归属人(即已经有人买票明确了座位使用权)才是正确前提。
高铁霸座者说,有什么规定不准买二等座的人坐一等座。其逻辑的前提是铁路部门没有明确一等座空位的使用权,推理出无归属人的一等座空座先占者先得。这个逻辑前提也不对,逻辑的正确前提是,买二等座票的人取得了二等座的使用权,推理出二等座的人未取得其他座(包括一等座、商务座、驾驶员座等)的使用权。至于铁路部门没有明确一等座空位的使用权,是跟二等座乘客完全没有任何逻辑关系的范畴。这位霸座者实际上是在侵夺座位实际拥有者——铁路部门的管理权和处分权。
逻辑的前提和范畴错误,即使推理过程正确,其结果也是错误的。
公交车坐座位的逻辑前提是,普通座位没有明确的归属人,老幼病残孕座位有优先归属人。普通座位先占者先得没毛病。老幼病残孕座位没人时谁都可以坐,若来了优先归属人,普通乘客就应该让给人家坐。
坐在普通座位的乘客把自己的座位让给老幼病残孕乘客,或者同等权利的乘客之间互相让座,不属于需要人人接受的普遍逻辑,而是他以个人原则为前提进行逻辑推理的结果,虽然必然值得赞赏,却不具有普遍适用性。
而优先归属人是同等同权的,即没有要求另一个优先归属人让座的权利,而应遵循先占者先得的逻辑前提。比如有的老人要求小盆友给他让座,是不符合逻辑的。其中唯一难点是,病人和孕妇有时难以从外表确认。比如,有老人要求不显怀的孕妇让座。
普通逻辑虽然如此,具有较高个人觉悟的人则是有自己更高的逻辑,主要体现在,本来没有责任义务却承担责任义务,有权利享有却无偿让渡给更需要的人。
本人多年前学习过逻辑学和数理逻辑,时间已久,未用专业术语,所说不为准确。特此声明。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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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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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的本质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太大了,先从一方面简单的谈一下吧。虽然胡塞尔的《逻辑研究》,把逻辑与心理学进行了区分。弗雷格更是认为:无论是亚里士多德的四概念说,还是康德的先天综合判断,都是以心理学的推测作为逻辑的前提,这就不可避免的混淆了心理学上的感觉要素与逻辑上的客观要求…………近现代的哲学家都努力的把逻辑与心理学分开,使逻辑成为思维的科学。有一个问题一直形成困扰,就是哲学家们对心理学的研究,或者说对潜意识的研究是非常不够的,潜意识的来源与形成的过程的最终突破很有可能会动摇西方哲学对逻辑分析的基础。即便是罗素和维特根斯坦设想的逻辑原子,也不是基于认识的。
狭义逻辑就先不说了,广义逻辑来源于哪里?很多哲学家认为是“自明的”,或者是“直觉的”,但是他们对于思维的观察并不彻底,这种以思维思考思维的路基本上已经走到尽头,用一个比喻来讲就是,一个人坐在凳子上把凳子举起来。
但是东方宗教(佛教唯识认为)中基本解答了这个问题,狭义逻辑,即思维逻辑属于意识的部分,广义逻辑属于“见”的范畴,所以广义逻辑的“自明的”也是受到“执”的干扰而非“自明”,“直觉的”也并非是直的,而是“偏”的。
东方文化(儒释道)解决这个问题,是靠做功夫,破除“见”“思”二惑,才能达到真正的“自明”。这个时候,所谓的广义逻辑的“自明的”、“直觉的”只是第八识的自证分而已。
讲的挺费劲,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人能看懂。随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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