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属于什么编制?
消防属于什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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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五六十年代有一段时间是公安部队系列。18年前是武警系列。公安部队就是后来的武警。等于消防对在役是两进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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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消防队伍的人员可划分为三种,分别是消防指挥员、消防员、专职消防员,不同人员的编制完全不同。
首先,介绍一下消防队伍的划分。
2018年机构改革,我国对消防队伍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原先属于武警序列的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组建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划归应急管理部管理。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按类型可分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类,分别由应急管理部下属的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垂直管理。森林消防队伍主要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普通人接触到的机会较少;消防救援队伍主要负责城乡火灾扑救,在省市县三级分别设置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大队。
除此之外,我国还有一支消防力量,就是地方专职消防队,主要由地方政府管理,作为补充性力量协助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行相关工作。
其次,介绍一下消防人员的划分和编制情况。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的人员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消防指挥员,前身是公安消防部队和武警森林部队的警官,目前改革成为了公务员。
也就是说,消防指挥员拥有行政编制,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行招录,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享受公务员的工资待遇、福利待遇。
消防指挥员可以走管理指挥或者专业技术路线,并授消防救援衔,管理指挥干部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十一级,专业技术干部消防救援衔设两等八级。
第二类是消防员,前身是公安消防部队和武警森林部队的战士,并不属于公务员。
官方的解释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确定的行政编制总规模内,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
也就是说,消防员编制纳入国家行政编制总体规模,例如县级消防救援大队能够招录的消防员名额是核定的,核定100个就只能招100人,不得超编招人。但是,编制属于岗位,而非个人,“定岗不定人”;消防员“占编不入编”,个人并没有行政编制,既不属于公务员,也不属于国家干部。
对于二者的区别,通俗来讲,消防指挥员是“编随人走”,如果一支消防队伍撤销,不改变消防指挥员公务员的身份,国家有义务重新安排工作,有稳定的保障;而消防员是“编随岗走”,如果一支消防队伍撤销,消防员的岗位自然撤销,消防员就面临失业的风险,保障性差一些。
消防员也授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八级,根据工作年限逐级晋衔,工作满十六年的晋升为三级消防长,成为高级消防员。同时,不管是消防指挥员还是消防员,退休后依然予以保留消防救援衔。
另外,国家公务员考试针对在职的消防员有额外的政策倾斜,专门提供了一批指挥员岗位供消防员报考。另外,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可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
而地方专职消防队中的人员叫做专职消防员,并没有任何编制,一般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专职消防队工作,属于企业职工。
并且,专职消防员是不授消防救援衔的,没有职业发展空间;第二,专业消防员的工资待遇是很低的,基本都是当地的最低标准;第三,专职消防员不从事消防工作后,并没有退出机制和安置机制,未来的生活没有保障。
综上所述,消防指挥员是公务员,属于国家干部,拥有行政编制,福利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是最好的;消防员占编不入编,类似员额制管理,福利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差不少,但有所保障;而专职消防员属于企业职工,福利待遇最差,基本没有职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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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弟就是消防员,在我们区消防队这一块。
之前他当兵,消防兵,那时候属于部队的现役编制。
后来转业回来,应聘到区消防队里当消防员,是合同编制。
其实他这种算是初级消防员,跟普通的白领享受的待遇差不多,工资一般吧,福利就那样。合同到期之后,选择续签或者不续签,基本就是这样。
高级消防员、管理层就不一样了,听他说的,福利待遇不错,好像可以进事业编。
我觉得,消防员还是应该都给个事业编,待遇相对好一些。毕竟这是个很危险的工作,表弟的同事,在一次救火的过程中,不幸牺牲了,得到的补偿也挺有限的。
消防员,虽然不产出什么社会价值,但是却能保卫我们财产的安全,真的挺不容易的。
如果一直是没有保障的合同工,那么肯定不会尽心尽力了,要不就是生活没有别的出路,只能做这个。
人生苦啊,对消防员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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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的编制经历了数次变革:
1955年我国的消防队伍正式成立,当时消防队伍隶属于公安部下辖的消防局,消防员人民警察编制;
1982年消防队伍从公安划归给武警部队,属于武警的一个警种,消防员的编制属于武警现役。
2019年10月9日消防队伍迎来史上最大变革,消防官兵集体退出武警现役序列,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管理。不过消防队伍依然在救火等救援队伍中充当着“国家队”的角色。
消防部队改制后,编制分为三大类:
消防官兵集体退出现役划归应急管理部管理后,消防队伍里就有三种编制:
第一种:行政编制;
使用行政编制的主要是在消防改制前消防部队的队长、副队长在使用。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选择继续留队充当指挥员的角色,而工作满12年但选择离队的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或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选择再就业或者自主创业。
留下来的“队长”、“副队长”使用行政编制,值得注意的是行政编制不一定是公务员,但公务员一定有行政编制,所以他们中部分人可能已经转为公务员,但另一部分只占行政编制。
第二种:事业编制;
这里所说的“事业编制”还与传统上学校、医院的事业编制有所区别,消防队伍的事业编制指的是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
占用事业编制的主要有两类人群,一类是原消防部队的士官,他们在消防改制后使用事业编制,属于工勤岗位;
第二类是改制后新招录的消防员,比如“2019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的消防员就属于消防员专项编制的事业编制。
但是还是上文我们说到的问题,消防事业编制属于专项编制,定岗定编不定人,在职会有编制,离职编制不跟人走。
第三种:合同编制;
合同编制是目前最为常见的消防员编制,说白了就是没有编制。
改制后的消防队伍人员的补充分为两大类,一是面向社会青年招录,二是面向退伍士兵招录。
但是新招录的消防员绝大部分都没有编制,一般都是培训期一年,培训合格后签订5年期的服务合同,采用的是合同制。
合同制最大的好处是不想干了可以随时走,大不了可以违约赔偿,这一点区别于当时的现役序列。只不过合同制对现役编制、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来说保障更弱一些,一般工资只能达到当地的平均水平,三四线城市普遍三四千元,二线城市5000元左右,一线城市7000元左右。
当然了,在前景和晋升方面还是不错的,比如满12年服务期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对于有文化有学历的消防员也可以报考消防院校,毕业后重新进入消防队伍从事指挥员的工作,走管理岗位。
结语:
所以综上而言,消防改制后:
原消防部队的队长、副队长使用的是行政编制,部分人已经转为公务员的身份;
原消防部队的士官多使用事业编制,属于工勤岗;
新招录的消防员部分使用消防专项事业编制,而大部分没有编制,属于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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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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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是什么编制?这个问题的回答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在现有的消防队伍里面有多种身份的人员构成。下面,咱们一一分析和解释。这个问题:
一是退出现役的人员。从消防现役部队整建制退出现役的,是行政编制,也就是公务员。工资高,待遇好。当然,很辛苦。
二是退出现役之后招募的正式消防队员。属于行政编,也就是公务员身份和编制。工资高,待遇好。当然,很辛苦。
三是合同制消防人员。在正式的在编队伍中,毕竟编制少,正式人员少,工作量大。往往,一个中队只有几十个人的编制。因此,需要补充大量的合同制人员,也就是编外人员。可以理解为公安机关的协协警或者辅警。他们有的和正式的干同样的工作,同样的训练,就是工资待遇低点。
四是文职消防人员队伍。消防队伍里面也有下通知、打电话、收发文件的工作人员。他们很多也不是正式编制。往往女的占的比例比较大。当然,很多人随着机构改革已经,已经转到别的部门和单位。当然,各地的实际情况不一样,所以,具体情况不一样。都不能一概而论。
当然,在和平年代,消防队伍承担着危险的工作,他们敢于为了国家和人民,赴汤蹈火,他们待遇提高是应该的。
向消防队伍人员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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