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和应付账款可以冲抵吗?为什么?
其他应收款和应付账款可以冲抵吗?为什么?
-----
网友解答:
-----
可以冲抵,但必须办理相应的冲抵手续。
"其他应收款"和"应付账款"是企业会计核算的两个会计科目,按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科目或核算项目。其他应收款是核算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外的其他应收未收的款项,包括应收的押金、定金、保证金、暂收款、借支款项,等等,属于资产类中的债权。应付账款是核算因购买材料、商品、设备,以及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应付未付的款项,属于负债类中的债务。
从两者的核算范围来看,一个是债权,一个是债务,似乎没有什么关联,但事实上经济业务是复杂的,也是变化的。同一项经济业务既可能形成债权,又可能形成债务,比如购买材料交的定金或保证金等是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未付的材料款是计入"应付账款"科目;还有同一单位不同时期形成的债权债务,比如以前会计期间借支给某单位的借款是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后来又在该单位购买一批材料是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两者可以冲抵;还有就是不同的单位之间也存在相互冲抵的情况,比如三角债等。
为什么必须要办理其他应收款和应付账款的冲抵手续?
一是会计核算的需要。作为会计人员都知道,会计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填制的,如果没有签订双方、三方、或者多方的冲抵协议书,会计上是不能凭空冲抵其他应收款和应付账款账户金额的。
二是对账的需要。债权债务冲抵不是单方面的冲抵,涉及到对方的,三方的或者多方的,都要作相应的会计处理,这样账务才清楚,便于对账。
三是法律问题。由于其他应收款和应付账款是属于不同性质的经济业务,涉及到不同的法律问题,签订双方、三方或多方债权债务冲抵协议书就是为了解决这个法律问题,避免以后扯皮。
四是经济责任问题。就企业内部而言,如果债权债务冲抵后对方还欠款,经内部相关领导审批,责成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追收,收不回来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
网友解答:
-----
当然不能冲抵,两者代表不同的业务范畴,是要严格区分的。往来上其他应收款和应付账款款即便是核算对象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就不可以可以实现冲抵。
我们先看一下两个科目的业务实质是什么?
一、其他应收款属于资产类科目,主要是核算除了应收帐款、应收票据以外的其他应收或暂付的款项。其他应收款的发生—般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联系。其核算内容主要包括:预付给企业内部各部门及职工个人的备用金;收取的各种赔款、罚款;存出的保证金;应收利息或股利;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外,企业应收、暂付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预付给公司内部车间、科室和职工个人的各种备用款项;
2.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3.存出的保证金,如包装物押金等;
4.应向职工个人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5.应收、暂付上级单位和下属单位的款项;
6.应收的各种赔款,包括应向责任者个人和保险公司收取的财产物资等损失的赔偿款项;
7.应收的各种罚款;
8.应向购货单位收取、代缴的税金款项;
9.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二、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而应支付给供应者的款项。应付账款是由于在购销活动中买卖双方取得物资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的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
1、公司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2、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但尚未支付的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企业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购货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4、企业的应付账款,因对方单位发生变故确实无法支付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视同企业经营业务以外的一项额外收入,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企业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比如因债权人撤销等原因而产生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根据准则规定,企业由于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作为“利得”处理,“利得”包括“资本公积”和“营业外收入”,而债务重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等,都记入“营业外收入”。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债务人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该笔应付账款应该在纳税申报时调增应纳税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其他应收款的发生—般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联系,而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日常经营活动而应支付给供应者的款项。如果直接冲抵,很显然不符合会计账务处理原则,更会影响利润表的核算。在进行会计审计时,会有调节利润和偷税风险。
一切都要讲究合理,将没有支付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冲抵是没有根据的。
-----
网友解答:
-----
非请自来。
这个问题倒是挺有趣,可以与否观点都有,都有一定的道理,我的观点更倾向可以冲抵。
单从会计科目间来讨论,没有什么意义。作为会计,账务处理是以经济业务为基础,发生什么业务就做什么账,这是很简单的道理,想必大家对此不会有任何疑义。问题来了,具体什么业务会这两个会计科目相关呢,又是基于什么情况相互抵销呢?搞清楚了这点,问题迎刃而解。
主张两者不得冲抵的,认为“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而“应付账款”是负债类科目,两者核算内容或范围分别不同,不可以抵销。类似这种观点的说法很牵强,并不是站在实际业务角度考虑。
随便举个例子都能证实两者能不能冲抵,咱们也不过多讲道理,直接摆事实。
2019年1月份,龙门账公司借给老王的公司60万元,先思考这笔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同年3月份,龙门账公司向老王的公司采购一批原材料,价款总计100万元。
不考虑什么税费、利息、哪个债务先到期等其他因素,我就想问,老王的公司欠龙门账公司60万元,龙门账公司欠老王的公司100万元,怎么结算?是否非得老王的公司先还60万元,然后龙门账公司再转账100万元?我想,恰当的做法应该是,龙门账公司拿60债权抵销60万元债务,向老王的公司偿还40万元,两家公司债权债务一笔勾销。
我想,这个例子资金关系不用会计知识,都应该能看明白吧。现在看龙门账公司账务处理:
2019年1月份:
借:其他应收款——老王的公司 60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0
2019年3份:
借:原材料 1000000
贷:应付账款 1000000
到这里的会计分录,估计都没有写不出来的吧。我按上面的思路,再写一笔,大家看行不行?
借:应付账款 1000000
贷:其他应收款——老王的公司 600000
银行存款 400000
行不行?给个说法!如果是可以写这笔分录的话,本题完全得以解决;相反,当我没说。
大概就是这样了,我先交闪了。
-----
网友解答:
-----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可以冲抵。债权债务转移都可以,相互冲抵有什么问题。因为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并没有禁止这种处理方式。既然没有禁止,应该冲抵就没有任何问题。
2.有人可能认为其他应收款和应付账款会计核算的内容各不相同,不能随意冲抵。实际上这种说法个人不敢苟同。如果有这种债权债务存在,把其他应收款先收回再归还应付账款与直接冲抵效果是一样的,直接冲抵实际上更便捷。
3.这种债权债务的冲抵,实务中要注意冲抵差额的处理,如果有差额存在应记入企业当期损益。同时还要注意其他应收款可能涉及的利息等涉及损益项目及相关税费政策的处理。比如实务中关联方借款,有的记入其他应收款,是否涉及关联方利息费用问题等。
-----
网友解答:
-----
财务报表列报来说,就算同一家,也不能随便冲抵,因为是不同期限、不同性质的事项。 法律角度来说,要相互冲抵是要有一定条件才可以。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