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缓刑的公职人员,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醉驾缓刑的公职人员,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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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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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基保缴费年限归零,重新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满十五年,且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领取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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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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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一个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多年的老吏,为你解答。
公职人员醉驾,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刑罚的,以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可以予以保留。
*但是,因为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将会被处以开除公职处分;因而,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社会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清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
*视同缴费年限,在办理退休时,与实际缴费年限同样起作用,请看:
养老金计发公式: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x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退休195、55岁退休170、60岁退休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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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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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醉驾开车,被判刑的,毛也没有,被判缓刑的,没有做实牢的,公职是没有了,养老保险前面的还是有的,以后自己交吧,吸取教训吧!因此人的一念之差,终身后悔,还是本分做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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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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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价太大了!公职人员要夹起尾巴做人,做遵纪守法的谨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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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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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参保人员在劳动老头或服刑(含缓刑)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不计算缴费年限。刑满释放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录用的继续参保缴纳;若被企业或自谋职业的,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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