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后果严重吗?我们小会计如何减少风险?
财务造假后果严重吗?我们小会计如何减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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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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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吧 不怕 但要有领导人明确的表态授权。这样哪天跑路时候你就有人家的把柄了。
开玩笑的,现在这种时代还想造假,如果真要查基本没活路,领导可不会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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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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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做假账属于违法犯罪搜索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只是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我国 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刑法》规定了只追究两种人的法律责任:
1、直接负责人
直接负责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2、直接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经办人,一般是单位的会计。
对于法人代表而言,刑法只有在三种情况才会要求法人对偷税犯罪行为来承担法律责任:
1.法人代表是涉税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如果偷税行为是法人代表自己做的,公司其他人不知道。那么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2.法人代表授意企业的财务总监、会计操作的,那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比如在刘晓庆税案中,电视台播放刘晓庆的连续剧所付的款项,应做营业收入。但是等会计请示她的时候,她要求将这部分收入挂在往来账上。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刘晓庆指使行为。
3.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法人代表并不制止。
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法人代表没有参与违法行为,但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不制止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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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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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是非常严重的问题,这个从两方面来看
1.为什么作假?为了逃税?
2.作假是为了私立?
这两方面要先知道为什么?不论目的是什么,都是不可取的行为。
作为小会计,如果不想参与财务造假的问题,若要规避风险,尽量合理保留对你有利的证据,避免“东窗事发”全身而退。另外作为底层财务人员,尽量不问太多,有时候知道太多不一定是好事,做好本职工作工作就可以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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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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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回答是肯定的,很严重,为什么要造假呢?违反法律你真的一点都就不怕吗?所以,作为合格的会计人员具备下列基本能力是必须的:
1、作为会计人员沟通是很关键的
作为一名合格的财务人员不仅仅只是进行日常的账务处理,而是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关键的环节,通常从公司有开始计划销售或采购意向时,财务部门就应该参与进来,根据的公司业务的情况进行预算,根据预算的盈亏情况,确定业务的可执行性,之后由业务部门签订合同进行下一个的环节,期间销售及采购成本费用都会按计划进行详细的执行,财务人员只要按计划去安排开票付款等的细节工作就可以了。另外,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为了能按计划完成,和业务部门、客户等的沟通也相当重要的。
2、强硬的专业知识是很重要的
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过程中,会计人员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国家税务局的政策法规,进行日常的账务处理,然后还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具体来对待和处理,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更新,财务人员的工作已经不能像多年前的会计一样,在一个公司一直安稳舒适的过到退休了,需要不断的学习专业知识和国家法律法规,不然有一天违反了国家的法律,都浑然不知呢,那就是对自己和公司的不负责任了,本着谨慎的态度是不会错的。
3、应急事件的处理能力
没有接触过财务的人,通常认为财务是个很简单的工作,只要把票据做账就可以了,其实,在日常的工作中,财务人员很多时候都是在处理一些特殊的状况,所以,通常公司在招聘会计的时候要求有工作经验就是合理的了。学财务的同学其实进入工作岗位后,才开始了真正的学习之路,如今国家对财务人员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起步就是助理会计师,会计法是每个财务人员都必须要学习的,自己不做犯法的事情也监督公司不违法,所以,不要报任何侥幸的心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才是每个会计人员应该做的事情。
OK,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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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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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后果相当严重。因为财务造假可能面临巨额民事赔偿,还可能身陷囹圄。
先举一个民事赔偿的案例:
2013年3月,佛山照明(000541)其因关联交易方面的信息披露违规而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此后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共计有2755位投资者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佛山照明发起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佛山照明虚假陈述的总起诉标的达到了约3.3亿。2015年6月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佛山照明(000541,SZ)虚假陈述案进行了二审判决,驳回佛山照明上诉,维持原判,佛山照明向首批955名投资者赔偿6041.08万元。
至于刑事处罚,《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有哪些规定呢?列举一二:
一、直接的:
第一百六十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百六十二条 【妨害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虚假破产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间接的: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会计人员不能做假账,不能参与财务造假,这是第二个问题的前提,减少会计人员的工作风险,是减少被动、无意犯错的可能性。
第一个建议,会计人员要从“账房先生”变身为“经营管理人员”,要从办公室走出来,深入生产和经营活动现场,能够全面把握企业的经营环节、掌握投入产出关系。可以实现两个目的,一是,因为对企业情况了解的很全面,在审核会计凭证时,不容易漏掉问题;二是,企业财务造假的动机无非是少支出多获利,会计人员是有能力帮助企业管控支出、增加收益,有能力帮助企业用正确的方法实现增收减支的目的的。比如税收筹划,应该在企业设立前、项目运营前,就从税收筹划出发,参与到企业组织架构、商业模式、交易结构设计中,不然,企业、项目运行定型后,税收筹划的空间就很小了。
第二个建议,会计人员要积极参与企业的制度建设、流程建设,不仅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好企业的财会制度,还要帮助经营部门在制度、流程建设中落实和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
第三个建议,相比早年间的企业会计制度,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核算中,赋予企业和会计人员一定的“裁量权”,就是会计核算的职业判断问题,而职业判断是需要企业经营部门支撑和帮助的,因此,会计人员不仅要对准则掌握的非常全面、准确,还要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最后一个建议,不要妄自菲薄,不要把自己看做“小会计”。这个想法才是你面临的最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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