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总督要比巡抚官职大,可为何地方巡抚经常与总督对着干呢?
清朝的总督要比巡抚官职大,可为何地方巡抚经常与总督对着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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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与巡抚没有隶属关系,他们都只对皇帝负责,任命权都在中央。总督官阶比巡抚高一点,但各有各的职权,不能互相伸手干涉对方。总督可能管几个省,巡抚只管本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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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地方大员,以总督、巡抚为尊。
按官衔来说,总督加兵部尚书衔,是从一品,巡抚加兵部侍郎衔,是正二品,总督辖地有至二三省者,巡抚则只管一省,总督应是巡抚的上官。
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尤其是总督与巡抚同驻一省时,为争当老大,常常斗得不可开交,以致满城风雨,朝野皆知。
此种官斗便是清朝有名的“督抚同城之弊”。
在明朝,总督与巡抚只是一种临时差事,由皇帝钦派到地方,为的是处理突发事件。到了清朝,总督、巡抚才成为固定官职。
原则上,总督负责军务,巡抚察吏治民,总督对巡抚有节制之权。但这个节制之权,并不是直接领导,而是从旁监督,巡抚也有独立的官场地位以及行政权力。
这种模棱两可,一个碗里两把勺的模式,若是督抚二人各安其分,倒是没事。但官场没事就意味着没有行使权力的空间,没有存在感,尤其是没有迫在眉睫的战事时,不甘闲放的总督必然会对巡抚侵权,干涉所在省份的人事、财政以及司法。
反观巡抚,在地方上明明握有实权,总督偏偏要来横插一杠,名义上受其节制又不能直接对抗,但心头有那一团怨火,又不能甘受大权旁落,因此难免要和总督进行官场暗斗。
总之,督抚之间是互相暗抓把柄,你参我弹,不是督参倒抚,就是抚弹残督。
有人可能不免要问,封疆大吏把精力都花在内讧上,朝小了说,这必将降低临民治事的效率,朝大了说,这就是误国误民。
天朝向来标榜圣明的皇帝老儿难道发现不了其中的弊端?
不是发现不了,而是刻意为之。
君主专制,最忌讳的就是权柄下移,外重内轻。简单说,如果地方上只有一个土皇帝,说一不二,行政效率固然能提高,但地方的绝对权力也将随之凝聚增强,如此必然对专制皇权造成威胁,小则讨价还价,不听指挥,大则称兵肇事,动摇根本。
这些历史教训,皇帝老儿自然烂熟于心,必然要想尽办法地去稀释或者打散地方权力。清朝皇帝搞的这一招,一省既设总督,又设巡抚,让督抚两人互相稽查,互相掐架,就是典型的一山造出俩山头,谁也别想占山为王。
说实话,这一招实在简单粗暴,没什么政治智慧,正因为如此,清朝没在全国都这么搞,只在几个战略地位比较敏感、重要的地方实行了“督抚同城”。
哪几个战略重地呢?
闽浙总督与福建巡抚同驻福州;湖广总督与湖北巡抚同驻武昌;两广总督与广东巡抚同驻广州;云贵总督与云南巡抚同驻昆明。
一共四个。
可以说,这四座省城的督抚之争,稍展开就是一部封建官场官斗史。
不妨来举几个典型的例子。
嘉庆年间,两广总督那彦成与广东巡抚百龄不和,那彦成抓住百龄“非刑毙命”的把柄,告他御状,结果百龄被下放到实录馆,当闲差喝稀饭去了,第一回合总督胜;接替百龄的是孙玉庭,与那彦成也处不好,于是以“滥赏盗魁”的罪名将那彦成告到京城,那彦成因此被遣戍新疆,第二回合巡抚胜;十年之后,百龄卷土重来,高升两广总督,按说广东巡抚孙玉庭帮他斗倒了昔日的政敌那彦成,他该感恩戴德才对,可官场从来只有利益,没有朋友,上任没多久,他就参弹孙玉庭“奏报不实”,最后搞的对方下岗失业,第三回合又成了总督胜。
据说,这三位还都是公认有操守的能臣,他们之间“君子攻君子”,尚且如此残酷无休止,倘若换成“小人攻君子”,那就要斗出人命了。
咸丰初年,湖广总督吴文镕就惨被湖北巡抚崇纶摆了一道,崇纶搬出咸丰招牌,逼迫吴文镕在兵力稀少、补给不足的情况下仓促出战,结果导致吴文镕命丧杀场,活生生地演绎了一出巡抚搞死总督的大戏。
此后发生在昆明的更恐怖。
咸丰、同治年间,云南爆发民乱,巡抚徐之铭暗通叛军,将与其意见不合的前巡抚邓尔恒及总督潘铎杀害,这事发生后,吓得另一总督张亮基拼命告病求退,以求速离云南为幸。
所谓的名臣,一样如此。
两广总督瑞麟就曾赶走郭嵩焘;曾国藩九弟湖北巡抚曾国荃也曾大战过湖广总督官文;张之洞在两广、湖广总督任上也没能免俗,跟倪文蔚、谭继洵闹的不可开交。
但万事都有例外,晚清中兴名臣,不是早逝功名极有可能在曾国藩之上的胡林翼就曾破了这督抚同城相争,朝廷坐收渔翁之利的俗局。
胡林翼初任湖北巡抚时,因雄才大略,想任事,看湖广总督官文也是一百个不顺眼,想搞倒他。
这时,幕僚阎敬铭点醒了胡林翼,这阎敬铭也是晚清一高人,后来官至军机大臣兼大学士。
阎敬铭主要跟胡林翼分析了几点:一、督抚相争,谁敢保证必胜;二、即便胜了,朝廷若再派一个官文式的总督下来,斗等于白斗;三、朝廷若是派个比官文更难对付的来,斗还不如不斗。
反观官文,不过中材,又有贪财的致命缺点,如能和光同尘,用谦虚以及白花花的银子将他牵进牢笼中,总督不就形同虚设,你胡林翼不就大权独揽了嘛!
就这样,晚清官场出现了督抚同穿一条裤子的罕见景象。
不得不说,胡林翼与阎敬铭以理智绕过了人性的弱点,既演绎了官场佳话,又成就了湘军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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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在每个省都设巡抚,但在光绪三十二年,也就是1906年,设东三省总督之前,全国的总督只有八个。另外有河道总督和漕运总督,分别管水利和漕粮运输,这两个职位虽然名义上也是总督,但朝廷一般都是把它当成是总督的预备职务,与巡抚相当。
总督通常管一个省(直隶总督、四川总督),两个省(两广总督、湖广总督、云贵总督),三个省(陕甘总督、两江总督、闵浙总督、东三省总督)。
总督和巡抚没有法律意义上的隶属关系,但总督在级别上高于巡抚,尤其涉及到军务。由于总督职务以军务为主,遇有战事,总督就是巡抚的直接领导。但不打仗的时候,总督和巡抚的关系就很微妙了。
清朝官制,总督和巡抚,加上布政使、按察使这四个职位,属于疆臣,上马管军下马管民。遇有战事,或是辖区有人造反,他们都有统兵的权力。没有战事的承平时期,他们对属下的官员负有监督和节制之责。
清朝官制沿袭明制。明朝特重文官体系的建设,官制的设置,最上者是皇帝对应整个文官体系,而文官体系的逻辑是宰相高于六部、六部高于督抚,很大程度上强调中枢的作用。
因此,清朝入关的早期也是如此。即内阁中枢的设置高于地方,比如,六部堂官都是从一品,而地方总督是正二品,巡抚是从二品。
但实际上,地方督抚的权力却往往比六部堂官大的多,相应地,责任和义务也大很多。在这种情况下,势必造成权责不符的情况,不利于激励机制的正常发挥,也不符合督抚本身和所辖民众的心理预期。
于是,康熙以后,对地方总督和巡抚两个职位,皇帝追加了许多恩赏,目的是提高督抚的政治地位和权威,力争权责相符。那就是例加官衔和宫衔。
例如,总督的品级本身是正二品,但有例加衔,兼署兵部尚书衔,变成了从一品,表示打仗的时候,可以名正言顺地统帅绿营和所有的八旗武将。同时还例加右都御史衔,表示对所有属下文官都有节制和监督权。同时,对资深的总督加太子太保的宫衔,这倒不是真的让他们去教导太子,而是为了笼络,抬高他们的身份,意思是,即便他是远在天边,也属于皇帝的近臣,东宫的属官。
巡抚本来是从二品,但例加兵部侍郎衔,也是正二品,同时例加右副都御史衔,也是为了节制属员。与总督一样,资深的巡抚照例加宫衔,太子少保。
有意思的是,正是右副都御史这个署衔,使得巡抚可以参劾总督。御史的纠参权没有大小,京城里的御史们发起狠来,连皇帝和太后都参,更何况他们的上司。
所以,巡抚参总督并不是以下犯上,反之,总督参巡抚也是天经地义。有清一代,督抚互参的例子比比皆是,无论哪个省,督抚的关系往往处在互相防备、互相监督的状态。
对皇帝来说,这是非常好的监督的模式。皇帝虽然常被督抚互参弄得头疼,但又没有比这个更好的办法来制衡总督和巡抚这个级别的方面大员。
全国只有直隶、四川、山西、山东和河南五省例外。直隶和四川两省只有总督,下面不设巡抚。因此,这两个省布政使和按察使的顶头上司不是巡抚,而是总督。而河南、山西、山东三省只有巡抚,上面没有总督,也不归任何总督管。
其实,即便贵如总督,也不希望耳边有个巡抚下级在鸹噪,巡抚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在清朝的官场上,四川总督一职是大多数总督向往的,天高皇帝远,四川又是物阜民丰,少有战事,总督可以唯我独尊,比皇帝还舒服,特别适合养老。
河南巡抚那一片天是雍正时田文镜打下的,田文镜当时是天下模范巡抚,雍正皇帝竖立的典型,他以后的河南巡抚成了巡抚中的另类,上面没有总督管着,他自己军务民政一把抓,差不多与总督一样。
清朝总督的职责与巡抚往往多有重合,具体因地因人而异。
一般而言,有战事的地方,总督的主要职责就是军事,比如陕甘总督和它的前身川陕总督,有清一代那个职务就是带兵打仗的,因此它的民政部分就仅限于筹饷,其它的则委之于巡抚。
还有一个官员本身的因素,有的比较强势,爱揽权,他当巡抚,风头往往会盖过总督。有的官员比较谦抑,他当总督也会有被巡抚欺负,弱势很多。
四川总督、云贵总督等辖区基本上没有战事,所以他们的职责就偏重于民政,相对的,治下巡抚的权力就会被侵夺。
晚清的两广总督由于地处五口通商前线,鸦片战争以后,基本上以洋务和通商事务为主,而广东巡抚的职责也大致如此。这样一来,在全国范围内,两广总督与广东巡抚的矛盾也是最大的。 其实广东完全应该仿四川的成例在总督和巡抚两职选择其一,但实际上却没有,广东总督与巡抚并存一直到清朝垮台。
一般而言,朝廷为了避免督抚的矛盾,同时也发挥督抚衙门行政中心的辐射作用,尽量安排总督和巡抚在不同的驻地。比如,两江总督驻江宁,同一省的江苏巡抚驻苏州。这是在驻地大城市较多的情况下,但往往不能普遍如此。
广东就很特殊,督抚同城。所谓督抚同城是指总督和巡抚的驻地都是一个城市,而且衙门甚至比邻,广州就是这样。还有湖北,湖广总督和湖北巡抚都在武昌。陕甘总督驻兰州,甘肃巡抚也驻兰州。
所以广东历任总督与巡抚都不和谐,互相攻讦的事情非常多。更要命的是,广州将军也驻广州,三个握有生杀予夺大权的朝廷重臣挤在一起,其中的广州将军是正一品武官,身份比督抚高,所以平日里免不了发生矛盾。
遇到督抚互参,皇帝往往非常重视,因为这样会影响大局。督抚互参是一定要有个处理结果的,不可能不了了之,最后无论谁落下风,都会牵扯朝局的变化,这也是皇帝不希望看到的。
所以,当督抚互参时,朝廷往往会派员彻查,一般都会派巡抚以上级别的官员,或者比当事双方级别更高的大臣或王公前往彻查,很多时候,前往查案的官员是被撤职或调离那个人的继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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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攻打明朝本来只想攻城略地占便宜的,可一不小心就入了关,进了北京城坐了皇位。
满清和大多数中国朝代不一样,是异族人统治,语言不同,文字不同,治理国家可是高难度。元朝辛辛苦苦打下江山,皇位还没有暖热就滚蛋了,殷鉴不远。所以满清统治者处心积虑研究前朝历史,总结经验教训,并且发扬光大,制定出符合自己统治的一套体制,这些体制被誉为封建帝制的巅峰——也就是十分健全的官僚体制。
清朝的时候,地方官设置有总督,也有巡抚。是巡抚厉害,还是总督厉害?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只要看级别就可以了。
总督如果担任兵部尚书衔的话,是从一品,不担任的话是正二品。
而巡抚不加兵部侍郎,是从二品,加了衔就成为从一品级别了,山东巡抚虽然只管辖山东一省,但和总督一个级别。
四川总督除外,别的省总督至少管辖两个省。甚至两江总督就管苏、皖、赣三省,闽浙总督统管浙、闽两省,山东巡抚只管山东,但和总督平级。
看上去,自然就是总督权力比巡抚大了。
表面看来,总督可以制约巡抚,可是巡抚却不属于总督的领导之下,甚至总督对于巡抚,都不能像对待下级(如藩司、臬司、提督)那样行使管辖权。
假如他们之间真的爆发冲突,要是巡抚有靠山的话,扳倒总督也不是没有可能。
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俗话还说,卧榻之旁不容别人酣睡。清朝的官员也是一脸懵逼,既有巡抚,为何还要有总督?
所以中国历史上多数朝代的地方大员只有一个,也就是一元化领导。 到宋朝的时候,赵家皇帝小家子气,对地方官不放心,就派了好多防范他们的官员,但中央负责的官员还是只有一个。
元朝时候把前朝的制度搞砸了,他们设立的行省区域大,官员权力大,尾大不掉,影响皇帝权威,所以元朝那么短命。
到了明代,老朱家的皇帝精明过人,他们总结元朝教训,恢复郡县制,平级的省官就有三个:布政使、按察使和兵马指挥,让他们相互监督。牵制的目的达到了,但龙多不治水,有事相互推诿,办事效率低了。
无奈之下,中央只好设立巡抚和总督,来管理地方,他们成为实际上的省一把手。
清朝把前朝的制度研究透彻了,把官员制度搞得不伦不类,乱七八糟。
就拿两江总督来说,名义上他是管着苏、皖、赣三省,但总督府江苏江宁,也就管江苏多了一点。可江苏巡抚也管理江苏,两者就有了重叠。不过幸好江苏巡抚在苏州办公,所以,他们政务虽有重叠,但还可以各司其职。
可是两广总督和巡抚就尴尬了,他们两个官员都在广州办公。同样尴尬的还有闽浙总督和巡抚,他们都在福州办公。
除此之外,湖广和云贵,陕甘都有同样的尴尬。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政务上没有摩擦和冲突可能吗?
他们之间级别大小不同,但不是上下级关系,总督可以节制巡抚,但巡抚对中央负责,可以直接向上级反映问题。
说到这里,可以看出满清统治者的良苦用心。他们知道只靠满清治理天下力不从心,也无法胜任。还是以汉治汉。但他们对这些汉人又怎么能够放心?于是就绞尽脑汁用这套办法,通过制衡来防患于未然。
如果总督和巡抚们感到不适,感到闹心那就对了,要的不就是这个效果吗?
总督和巡抚窝里斗正中皇帝下怀,而他们斗争必须要抓住对方把柄,如果怕被对方抓住把柄就要尽心尽力当好官,为朝廷服务。这样一来不就天下太平了吗?
可见,这样的制度设计,就是为了总督和巡抚之间搞事的,不搞事的很少。要是大家都是汉人还好说,一个汉人一个满人,汉人的日子就够呛了。
那年洪秀全造反,打到了湖北,担任湖广总督的是吴文镕,吴文镕一看太平军兵强马壮,人数上又占绝对优势,就打算固守待援,但经不起满人巡抚崇纶的反复催促,在明知道是坑的情况下,硬着头皮出城迎战,结果丢了小命。
后来的胡林翼做了湖北巡抚就学乖了,处处讨好满人湖广总官文,不仅经常请吃饭,陪他出去围猎。还搜罗民间奇珍异宝给他,美女佳人更不在话下,把个满人总督弄得心花怒放。胡林翼镇压太平军打了胜仗更是毫无保留记在那个满人总督名下,这家伙也就啥心不操,任凭胡林翼在湖北一手遮天了。
督抚同城斗法的事并非个例,全国各地时有发生。而且越往后越严重。
只是太平军造反后,洪秀全成全了一批汉人官员如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让他们在满人面前扬眉吐气。
但这样的强势总督毕竟是少数,通常情况下,督抚都是半斤八两,势均力敌。
所以,戊戌维新光绪政改的时候,体制改革第一步,就是拿督抚巡抚同城的制度开刀,革除了这种积弊。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几天变法失败,督抚同城又死灰复燃。
由此可见,在封建王朝,维护自己统治是第一位的,行政效率和人民福祉都轻如鸿毛。
还是那句话,我死之后,哪管它洪水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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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先生评论清朝的政治制度,用过六个字:「无制度,有权术。」
可以说清朝皇帝为了让自己的权利更加集中,对于地方大臣的管理,其实是有些混乱的,「密折专奏」制度的出现,让皇帝可以跳过中央的机构和地方的机构,直接和地方官员对话。不要说巡抚,藩司、按察使、学政都是可以直接给皇帝汇报,并且接受皇帝的命令。
在这样的制度之下,虽然总督比巡抚官大,但是巡抚没有必要去接受总督的直接领导,那么很多的时候这就给对着干创造了条件。
在晚清的官场小说当中,曾经有人总结过「官场三十六计」,其中有一系就叫做「隔山拜佛」。
什么叫做隔山拜佛呢?就是你想要去升官,你要讨好的,不是自己的直接领导,而是直接领导的领导。比如你是一个知县,你去讨好知府,知府也不能把你升成知府,所以如果你去讨好道台,讨好藩司,这样才有机会实现那种跨越式的升官。
对于巡抚来说也是一样,他和总督的关系再好,总督也不会把自己的位置让给他来做。那么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让自己升官,当然就是要体现出来,我比那个人更有水平,我把他弄走,那么巡抚才能够顺理成章坐上更高的位置。
总而言之,作为一个巡抚和总督对着干,风险小收益大,那么作为这些官场中的人精们不会想不清这个道理,当然就选择了一个最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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