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要票115万元,不要票100万元,聪明的财务怎么选?
公司采购要票115万元,不要票100万元,聪明的财务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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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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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要不要发票,聪明的选择是即合算又合法才是万全之策。
下面我们来具体测算怎么样才合算:
采购有发票
付款115万,那么可以抵扣增值税额=含税销售额115-含税销售额115/(1+增值税率13%)1
=115-101.77
=13.23(万元)
抵扣企业所得税=销售成本101.77*企业 所得税率25%
=25.44(万元)
合计,可以抵扣38.67万元。
我们再来看看没有采购发票的情况
采购没有发票
增值税少抵扣额=货款100*13%
=13(万元)
企业所得税,因为没有发票不能税前抵扣额
=100*25%
=25(万元)
合计,少抵扣38万元。
看似少花15万,实则多交税23.67万元
采购有票115万,无票100万,看似少花钱15万,企业赚了15万元;可是却不能抵扣增值税,多花13.23万元;也不能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多交企业所得税25.44万元。
实际反而多花23.67万元。
不走公户,不入公司帐,不合法、不合理
很多企业,不要发票,一般都是走私户,那么问题来了。
第一,做两套账,不合法,大家都明白。但是,需要承担哪些法律风险以及法律风险有多大,大家要明白:
(A)大额现金交易,会被金融机构遵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
金融机构应当报告下列大额交易情况: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B) 大额交易涉及洗钱的刑罚
1、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大额交易涉及逃税的刑罚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了区区15万元,单位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冒以上的风险值得吗?
在金税四期上线,金融机构堵死通路,数字人民币即将全面施行,再像以前那样,两套账的做法,简直就是自掘坟墓。
面对采购是否要票,财务人员必须给老板好好地说道说道
财务人员,站在专业的角度,要给企业的老板、总经理,讲清楚以上的道理,分析明白利害得失,从而劝导企业,开大门、走大路,依法经营、合法纳税。
打铁还得自身硬,财务人员必须得会算大帐、算明白账。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企业的老板、总经理必须知道穿西装打领带,要做文明人,因为中国已经迈向财税文明时代,必须与时俱进。
最后,聪明的财务,一定要选择开发票。一是算清楚这笔大帐,二是搞明白其中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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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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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存在陷阱,一不小心就会回答错误!
公司采购要票115万元,不要票100万元,如果你是财务人员,你该怎么选?很多财务人员会想到不要发票是不是违反税法规定?增值税没有进项抵扣怎么办?企业所得税没有税前扣除凭据怎么办?结果是财务人员肯定会选115万元的采购价,那么恭喜你,回答错误!
首先要声明一下,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采购材料要依法取得发票,这是正确的,我不否认!但是,今天咱们不谈税法,只讲实务,翻遍所有税法你会发现,从来没有哪一条税法规定,采购材料不要发票违法,那就好办了,作为购买方,应当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案!
其实,题主的问题是个多项选择题,需要归纳出来多种情况然后对号入座,首先要考虑购买者的身份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其次再考虑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以及附加税、最后考虑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下面来分析一下:
一、购买方的身份是小规模纳税人。
1、增值税及附加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实行简易征收政策,征收率为3%,那么要不要发票,对企业的增值税没有任何影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三项附加税,都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因此也没有任何影响,该交多少还是交多少;
2、企业所得税。
首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8号公告的规定,应当取得发票而未取得发票的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如果这笔采购支出未取得发票,是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当做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这里说明一下,有的财务人员认为没有发票的支出不能入账,其实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有没有发票和能不能入账是两码事,财务人员应据实入账,这是会计核算的要求!至于能不能税前扣除那是税法的问题!
其次,根据规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声明一下:有的小规模纳税人经营得比较优秀,已经超过了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但是,这种情况很少,比例能达到1%就不错了,因此我的分析不考虑这1%,只适用于大多数情况。
最后,根据财税【2019】13号以及财政部 国税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文件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再减半征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照上面的文件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负为125%*20%*50%=2.5%;应纳税超过100万元低于3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负为50%*20%=10%。
综上所述,如果这100万元采购支出经过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未超过100万元,你采购物资的实际负担低于100+100*2.5%=102.5万元,这时候,你应当选择不要发票。
那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100万元怎么办?
咱们设个公式计算一下,假设应纳税所得额为X(大于100万元),则有100+100*2.5%+(X-100)*10%≤115,解得X=225万元,即当你公司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25万元时,应当选择不要发票。
二、购买方的身份是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的税率有13%、9%和6%,这里拿13%举例。
1、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多的销项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
购买价为115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115/(1+13%)*13%=13.23万元。
可以少交增值税=13.23万元;
可以少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3.23*7%=0.93万元;
可以少交教育费附加=13.23*3%=0.40万元;
可以少交地方教育费附加=13.23*2%=0.26万元;
可以少交增值税及附加税合计=13.23+0.93+0.4+0.26=14.82万元;
另外,可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115/(1+13%)-0.93-0.4-0.26=103.36万元,不考虑亏损情况以及小型微利企业因素,可以少交企业所得税103.36*25%=25.82万元。
综上所述,这种情况下,采购支出115万元,取得115万元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的实际负担为115-14.82-25.82=74.36万元;如果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的实际负担为100+100.25%(纳税调增额应交企业所得税)=125万元。
毋庸置疑,这种情况下,肯定需要取得发票来抵减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可能有人要问,如果公司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呢?按照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只能抵减企业所得税!另外,在实务中,这种情况很少见,因为出售方开具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他交的税是一样的,所以说要发票115万元不要发票100万元中的“发票”指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公司经营状况不好,资金流紧张,没有足够多的销项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
这种情况下,应当选择100万元的购买价而不要发票。
理由很简单,我公司没有多少销项税额,即使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认证进项税额,也不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和附加税。
可能有人要说,公司目前没有多少销项税额并不代表以后没有销项税额啊,我可以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认证进项税额,留着以后抵扣啊!
大哥,你看看现在的经济状况,公司的首要任务是活下去,活下去的首要条件是资金流,所以,先别考虑这么多了,能省一点是一点吧!
同样,对于企业所得税而言,公司是亏损的或者有很少的应纳税所得额,没有发票的支出应当做纳税调增处理,你爱调增调增就是了,反正你调增过后,我公司也不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最后,我来问一下,你们觉得花多少钱采购物资,财务人员有选择权吗?难道不应当是老板做主吗?
作为过来人,我给大家提个建议,作为财务人员,有义务给老板分析要发票和不要发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老板听还是不听,那就不好说了,咱们尽到义务即可,切勿多言甚至是擅作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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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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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这个实际上不存在怎么选择问题,采购货物应该依法取得发票,否则企业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另外增值税进项税额也无法抵扣。115万元的货物,如果适用13%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15/(1+13%)*13%=13.24万元。
2.目前一些由于国家对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比较优惠,可能如何100万元采购货物,即使不要发票可能实际企业所得税税负达不到25%,如果企业本身亏损,或者适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可能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到2.5万元。表面上看可能从经济利益角度分析,采购要票115万元,不要票100万元,可能不要票更有利。不过这种有利的前提是行为违法,因为你不仅自己存在涉税风险,你也帮助对方偷逃了国家税款。
3.作为财务人员,守财税法律底线非常重要,如果长期养成一种只考虑经济利益是否有利,不考虑行为是否违法,长此以往,是会存在很大风险的。作为企业来讲,如果靠偷逃国家税款发展也是不可能长久的,可能迟早会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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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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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如账,至于要票115,不要票100,选择权不在财务,而在老板,但财务有义务告知有票交多少税,没票交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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