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后自首会减刑吗?
杀人后自首会减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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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在监狱蹲十年的朋友,他告诉我,故意杀人不自首,就是死刑,想死缓都不可能。如果自首,还有机会获得死缓或无期徒刑。和他一个监狱的,睡在一个房间的人就是这样。
两个人入室抢劫,看到一个美女一个人,同案犯抢了女的首饰和家里的现金,连女人家里的电视剧都给搬走了。另外一个人抢到首饰和现金以后,就去楼下开车去了。但是他的同案犯坏啊,抢了东西,还把女主人给强奸了,在强奸的时候用毛巾包着女主人的嘴巴,反手绑起来强奸的。
强奸结束以后,他的同案犯和他一起跑了。女主人家里没有亲戚,还是隔壁邻居闻到尸体的臭味报警才发现女主人死了。立马当地的通告就出来了,两个人有一个人跑路了,去了新疆。另外一个下楼开车的人看到女主人死亡的新闻吓坏了,自首了。把强奸女主人的给供了出来。最后把去新疆的那个主犯给抓回来了。
自首的这个是抢劫罪,判了十五年。
另外一个强奸致人死亡的主犯,抢劫罪和强奸罪加起来判了死刑,执行了死刑。
这就是自首和不自首的区别,犯罪了,最好马上自首,这样判十五年以上、无期徒刑、死刑的,可能可以判个无期徒刑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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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一般情况下要偿命。
“保留死刑”,是我国的死刑政策,对于出于图财、奸淫、报复等动机,以残暴手段杀人,社会影响恶劣、民愤极大的犯罪分子,坚决要判处死刑,既是对犯罪的震慑、对被害方的抚慰,也反映出国家对社会及广大民众的责任,如马加爵、药家鑫杀人案。
但是,杀人也是有例外情况的。
“保留死刑”的同时,还要“严格控制死刑”,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我国《刑法》232条明确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比如认定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由于被害人平常恶贯满盈引起的义愤杀人、在被害人刺激挑逗下的激情杀人等等,此种情况下的杀人达不到罪行极其严重程度,甚至有的还会因“为民除害”而被“联名上书”,请求轻判,法律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罚当其罪的。
杀人后自首,能否保命?
法律规定,犯罪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是“可以”而不是“应当”,也就是说,是否从轻、减轻甚至免除,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杀人案件也是同理,如果不属于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的,有自首或积极赔偿等情节的,可判死缓保命;如果相反,犯罪手段极其恶劣、民愤极大的,即使有自首,也是可以不予从轻,而直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药家鑫案件及刚刚判决的上海“杀妻藏尸”案就是最好的例子。
个人观点,欢迎大家关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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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未必就偿命,自首也不必然就能从轻或减轻处罚。分开来说:
(一)杀人未必就偿命。根据最高法院掌握的核准死刑标准,除了毒品犯罪以及极少数特殊案件外,基本上只有命案才有可能被核准死刑。但是,实践中,仍然有相当多类型的命案不会被核准死刑。诸如:因邻里或家庭纠纷引起,仅造成一人死亡的;积极赔偿,且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被害人一方有严重过错的;属于激愤杀人的;杀人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等等。
另外,在共同犯罪的场合,通常情况下一案只核准一人死刑。这也意味着其他共犯尽管也是凶手,但却可能不会被核准死刑。
(二)自首不必然会从宽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处用的是“可以”而非“应当”,意味着特殊情况下虽有自首情节也可以不从轻处罚。例如:一案杀多人,罪行极其严重的,虽自首也不足以从轻处罚;虽造成一人死亡,但手段极为残忍,或者具有分尸、焚尸等恶劣情节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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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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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个需要看各自情况。法律也早已有具体条文规定。法律条文制定的基础无外乎道德伦理人情事故,有虽杀人却被普遍同情的,可认为有情可原,罪不致死。倒是对投案自首的,要慎重对待。我认为,如果判定是有预谋的对无辜者(个人恩怨也是算无辜者)的伤害,或者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或迫于外力压力的,即使投案自首,也不宽侑。
刑罚的目的就是为了遏制犯罪,如果罪犯把自首当作逃避严厉制裁的漏洞,那就应当堵上这个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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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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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杀人未必偿命,自首未必减刑。还是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中国民间历来有个说法,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在血亲复仇的传统下,一般都是以血偿血,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的。
在现代的法治社会中,故意杀人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样是故意杀人案件,虽然后果都是杀了人,但是具体情节是千差万别的。在作案动机、作案手法、被害人有无过错、被告人有无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等方面都有很大区别。一个滥杀无辜的凶手,与一个长期受被害人欺辱的凶手,处理的结果肯定是不一样的。我们可以看两个案例。
前段时间,江西的曾春亮故意杀人案,如果没有出现特别重大的立功情节,应该说结局是很明了的。
还有一个案例。今年8月3日,黑龙江男子吴某醉酒后,在一超市内对老板娘产生了歹心,当着其丈夫的面亲了老板娘。
超市老板梁某看到这一幕很是生气,便抓起一把刀刺向了王某,接连刺了30多刀,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一案子近日开庭宣判,梁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自首就能从轻处罚,甚至减刑吗?也不一定。
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请注意,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以不是必须。有些罪犯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即使有投案自首的情节,也可能不会受到从轻处罚,更不要说减轻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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