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大病保险后,保险公司如何查询你的病历历史?有年限规定吗?
买了大病保险后,保险公司如何查询你的病历历史?有年限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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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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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多次,看2次场景:
1、医院病案科,拉病例资料,当时我前面2人排队拉投保人资料,出示的是保险公司证明,看是否带病投保。
2、去社保处,看到有人通过电脑查询投保人用医保卡看病、购药情况,判断投保前是否已患病、是否带病投保。
3、有保险公司曾经调查过居住小区的邻居的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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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想,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你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保险调查员的眼睛。还是老老实实投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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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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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的时候基本上是询问告知原则(也就是人家问你什么,你告知什么),不会调取既往病例,除非你在告知保险公司既往病史。
第一,如果有既往病史,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会根据既往病史做评估,如果既往病史会影响到保单的承保,则需要提供病例。保险公司会根据病例做出正常承保,加费承保,责任免除,拒保等决定。
第二,如果发生理赔,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也不会去追查既往病史。但是,保险公司会根据如果觉得案件有问题,就有可能要做详细调查,会调查以前所有的病例,这个没有年限期限,只要是有记录的病例都可能给调查出来。不要有侥幸心理,保险公司的调查是很专业的。
第三,保险公司一般都会有核赔调查岗,都比较专业,如果案情较为复杂,保险公司会委托第三方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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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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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不多说,直接上干货。
一、保险公司有权查阅被保险人的住院病历
根据最新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保险公司是有权查阅被保险人的住院病历的。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相关的记载如下: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从上面的内容规定,我们可以明确看到,商业保险审核等需求,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求提供部分或全部的病历!
二、保险公司查阅被保险人的住院病历是有条件的
同样是《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的上述记载,商业保险审核查阅、复制被保险人的病历,是有前提的,就是提供这些资料:
1、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身份证明: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工作证明: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4、保险合同复印件、被保险人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以及其他资料: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这个条件中我们了解到,商业保险想要审查被保险人的病历,不是相查就查的。咱们结合保险公司需要查阅病历的情况来分析一下。
保险公司也不是随随便便查阅病历的。一般呀,他们查阅病历是2种情况:
1、投保时查阅病历
被保险人在投保的时候,健康出现问题,保险公司为了确认被保险人是标准体承保呢,还是加费、除外承保呢,还是延期承保,甚至拒绝承保,都可能会查询被保险人的病历,完成相应的审核。
这个时候的查询病历呀,一般是咱们被保险人、投保人自己去找以前住院诊疗过的出院小结,或者是自己去体检提交相关的体检资料,来提交给保险公司进行审核的。
虽然说,表面上咱们是被保险人、投保人自己去查询病历的,但是实质上这也是保险公司省力、省时、高效查询病历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投保时候最常采取的查询病历的方式之一。
2、理赔时查阅病历
在理赔的时候,咱们要提交相关的病历资料给保险公司,这样的话是不是才能够获得保险金的赔付呀?是的!
这样的情况和上面“投保时查询病历”类似,保险公司查看病历的渠道都是通过患者自己。
但是的话,什么样的情况保险公司会提出来不仅查询当下的病历资料,还要去查询被保险人以前的病历资料呢?
保险公司审核了患者此次理赔提交的病历资料之后,发现可能有出险骗保或者带病投保的情况,这个时候它们就有权提出来查询以前的病历啦!
但是,我们看到保险公司去查阅相关的病历是有上面的条件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保险合同复印件、被保险人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以及其他资料……
那这个时候咱们就看到了,保险公司在查阅病历的时候一般是要在患者同意并提供相应的法定证明下,才能够查询的。那咱们患者不同意可不可以啊?可以啊!患者不同意,保险公司就不能查询病历,那么大概率下,还是会选择拒赔。
所以要想顺利获得理赔,很多人最后还是会同意保险公司去查询病历的……
如果被保险人不同意保险公司查询病历,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后续最终极的办法,就是去法院了。那么如果保险公司拒赔是有理有据,查询患者既往病历有理有据,那么法院可以判定让保险公司去查询病历的……
3、其他情况查询病历
保险公司可不可以越过自己去查询自己的病历呢?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的!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的。
上面我们提到一种情况是法院判定,需要查询病历作为支持,保险公司是有权查询病历的。
还有一些情况,被保险人身故,家属不同意查询病历,那么为了还原事情的真相,一方面也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故意伤、杀害被保险人,谋取保险金等),保险公司也是可以申请相关部门的支持去查询病历的。
还有一些情况,投保的时候,出现了严重的不合理的投保,比如说给自己的妻子买了十多份高额意外险,短时间内给自己买了七八分高额重疾险,这对于咱们普通人来说都是难以理解的事情。很可能出现骗保的情况,那么保险公司把相关的情况反映给有关部门,得到相应的支持,也是有机会查看被保险人的病历的。
查询病历这件事情,保险公司是有权利去查询的,但是并不像很多人所想象的那样,保险公司想查就查。关于患者隐私的问题,医院是严格把守的,因为一旦出现不合法的,患者的私密病情被泄露的情况,患者是可以状告医院,要求赔偿的!
三、患者的病历会保存多久?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患者的病历保存有明确的时间要求:
1、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2、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注意了,上面的15年和30年,不是指只保存这么长时间,而是至少保存这么长时间。
所以,大家在医院进行诊疗相关的病历资料是会保存非常长的时间的,这也是为了确保减少漏诊误诊的情况。对于我们自己,在医院看病的时候,一定要如实告知医生自己的病情,积极了解自己的病历,保管好出院证明。
否则,在投保人身保险,做健康告知的时候如果投保不规范,很可能出现理赔纠纷,这就得不偿失了!
以上是小帮保的分享,其中有需要纠正或者补充的地方,欢迎各位朋友指正或者讨论!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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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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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有意思的问题。
第一、保险公司投保时候如何知晓我们身体健康情况?【投保阶段】
投保时,保险公司有【投保须知】和【健康询问】,保险公司会在健康询问中,问被保人的各种身体状况,以前的,现在的,家人的都会问。
注意:
①一定要如实告知,虽然你不说保险公司现在确实查不到,但是理赔时候会查,到时候拒赔,就不要说保险公司骗子什么的。
②没有问就不要节外生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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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理赔时调查病历
很多没有买过保险的人会说,为何保险公司投保查,而是理赔才查?
原因很简单:
1、个人健康属于隐私,任何人或者组织机构在没有得到本人的授权,是无法调查的!
2、投保时双方还没有成立合同,自然没有得到被保人的调查授权,只能通过主动询问被保人来获取被保人的身体状况。即使是如实告知了,保险公司也是依据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为核保依据,也不会主动去调取病历。都是因为投保阶段双方没有建立合同,没有授权导致的。
3、保险公司在理赔申请书中会附加“允许保险公司以及保险公司授权的第三方调查机构”调查你的所有就诊资料。而同样的条款,还会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候,在保险正式合同文本里面也有。也就是说,保险公司自有在理赔时才能得到被保人的调查授权。期间也不会主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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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调查是有成本的
前面可以看出,保险公司调查我们的被保人的病历并不是很多人说的“投保时候就去调查”,这种口头说的这么轻松。法律法规在监管着。
另外就是,保险公司调查都是有成本的,不是大家想的坐在电脑边点几下就出来了。有时候需要请第三方调查机构的介入,去实地调查。
如果按照很多人的逻辑,投保前调查,那么这笔调查费用是谁来给?特别是调查出了问题,要被拒保的,本来买不成保险,还要到给一笔调查费,是我我也不给钱!
我是海哥说险,关注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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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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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保后,如果不是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会去查你的病历的。但是理赔的时候,尤其是投保2年内理赔的,保险公司会更侧重排查,对于病历有明显问题的,更会重点排查。所以,投保的时候一定要如实告知健康情况,不要抱着侥幸心理,然后出了问题被拒赔,又责怪保险公司。殊不知,自己首先都没有履行义务,又哪里有资格怪保险公司不负责任。注意,任何合同,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义务。而如实告知健康问题,就是投保人的义务之一。
我给你讲一个我看到的理赔调查案例吧。
有一个客户投保后第二年出了险,得了重大疾病,而且这个客户在很多家保险公司都有投保。当时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看了客户的理赔资料,发觉有问题,于是展开了调查。但是在各个医院的病历资料调查后,都没有发现有既往病史的资料。后来就在他们的圈子里向其它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交流,发现这位客户在好几家公司都有投保,而且几家保险公司都发现了问题。于是他们几家公司一起去客户的家乡了解情况。经过实地走访,最后才发现这位客户投保前就已经得病了。只不过在之前每次去医院都是用他哥哥的名义就诊,所以医院的记录查不到。
现在的信息很发达,如果真的要去了解一个人的病史,没那么难。而且现在有专门的保险调查公司。保险公司也不需要一定是自己去调查,可以委托保险调查公司去排查。这样也可以更加客观公正。
具体的病史年限是没有限制的。
有的健康告知要求说明5年或者2年内有没有疾病住院史。但是这个只是投保的健康告知的要求。对于保险条款中作为责任免除的“既往症”,可以追溯到任何年限之前。属于既往症的情况,都不会理赔。
总之,你不需要纠结到底病史的年限,投保的时候有病就告知,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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