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然人)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需要交税吗?
个人(自然人)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需要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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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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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个人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目前政策规定无论是增值税还是个人所得税都没有征税的政策规定,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一般是不需要缴税的。
2.个人无偿向公司借款 即使签订了无偿借款合同,这种情况下也无需缴纳印花税。因为目前政策规定只有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有印花税征收政策规定。
3.实务中个人向公司无偿借款的情况比较少,一般出现这种情况很多都是一些小微私营企业,公司资金有时与老板个人区分不是十分清楚,老板有时在无偿使用公司资金 ,有时公司资金不足时,老板也会拿出个人资金支付公司经营支出。不过这种情况如果老板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是存在涉税风险的。按目前增值税政策规定,公司无偿提供资金供股东使用,增值税应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对这种无偿使用公司资金行为税务机关是有权进行纳税调整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超过一年,则视同股息红利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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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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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营改增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无偿借款给他人,视同销售,要缴纳增值税。
规定中没有自然人,所以自然人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是不交增值税的。
2.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争议较大。
认为不交个税的理由是没有取得收入。
其实这个理由是站不住的,比如:个人将住房无偿给非直系亲属,不交个税吗?
税法规定:税务机关对违反独立交易原则的,有权进行纳税调整。
所以,个人(自然人)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属于提供贷款服务,需要按利息收入缴纳20%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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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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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视同销售的规定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不包括其他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所以其他个人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无需缴纳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无需缴纳。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如果是非关联方,因为无所得,所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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