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好的办法,让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保持一致?
有没有好的办法,让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保持一致?
-----
网友解答:
-----
没有办法!
让财务报表收入和增资税申报表收入保持一致。
是因为会计确认收入的条件、增值税收入的确认条件、企业所得税确定收入的确认条件,不一致造成的。
会计确认收入的原则
我国会计,在确认收入时,是按照《会计准则———收入》指南中,对收入的确认规定得比较原则、注重交易的经济实质。要求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合理流入企业;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看到这里,是不是感觉没说人话?
究竟怎么确认收入,一头雾水?
这就对了,在加入WTO国际化的环境下,为了与国际接轨,中国的会计准则不知道怎么用中国话表达西方思维,最后弄成了四不像,中国人难明白,外国人不明白。
把中国传统律条的简洁明了丢了:如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把中国文化内涵丢了:如翻译奔驰、宝马,多么形象贴切。
悲哀!
还有更悲哀的,我国的会计专业,在学校竟然不学习《会计准则》,只学会计原理,这样的大学生出来,只能把帐记起来,不能把帐记规范。
其实会计准则用发货、签收、结算,满足条件就可以确认收入多简单明了。
其他类型如劳务、工程等用完工、验收、结算,让人多容易明白。
增值税确认收入的条件、范围
企业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间)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增值税确认收入,需要什么的条件,多么明了。
谁能理解错?不能。说中国话不难。
与国际化接轨的过程中,希望我们少一点换单学步,多一点民族自信。让中国的会计都能干好活,少扯点皮吧。
除了确认收入的条件,还有一个视同销售,在会计处理与增值税的处理,是不同的。
1、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
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3、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5、设有两上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未设在同一县(市)的;
在会计上,不作为收入处理入账,而在增值税上却要按照收入申报增值税。
无票收入也是特殊情况,但是在会计上与增值税,都需要入账申报,两者并不存在数字上的差异。大家不要搞混了,
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条件
企业所得税收入遵循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即属于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需要计入当期;而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得计入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
举个例子,大家就好理解了。
一次性收取20年房租。
在会计上,按照预收款处理,在增值税上按照发票金额处理。
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
1.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凡是有这种业务发生的,其财务报表与增值税申报表就无法一致。
综上所述,因为有视同销售、预收款销售的存在,送一没有办法做到财务报表与怎知谁申报表保持一致。作为会计,从知识点的角度应该明白,不要被没有发生这类情况下的一致所蒙蔽。
-----
网友解答:
-----
按照最规范的要求,其实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金额,应该与增值税申报表中销售额保持一致,而且增值税是每个月进行申报的,所以每个月都应该保持一致。
不一致的主要原因
之所以很多企业两者不一致,很多财务人员解释为账面收入并不是根据开票金额来确认的,而是根据发货或是客户验收来确认收入,难免月末会存在已发货未开票的情况,而增值税申报表是根据已开票金额来申报的。
另外当月的增值税是要等次月的15日之前进行申报,有些企业将次月15日之前所有开票的销售额进行申报,这样的时间差,也导致申报金额与账面营业收入不一致。
如何解决
很多会计只会做账,写个会计分录;增值税如何申报,从来都是自己摸索,也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在会计师事务所干审计十年,见过各种各样的增值税申报表,各种对不上的原因千奇百怪。
已发货未开票账面确认为收入,其实也应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进行申报,申报表上有两类销售额,即有票(专票、普票)销售额和无票销售额,每个月都应该对已发货未开票收入作为无票销售额进行申报,然后下个月根据累计开票变动额、累计确认收入未开票收入变动额延续下去进行申报。
各项数据间要有勾稽关系,是财务人员做账报税的时候需要特别留意,不能15日申报的时候前面开多少票就申报多少,要有一个“月”的概念。不然时间久了根本就搞不清错在哪儿。
月度申报、无票申报就能很好的解决会计、申报纳税收入金额的不一致。
总结
近两年,就具体行业,有针对性发布了多项减税降费优惠措施,如果老会计还是按照之前的老路子一直走到底,就会给企业带来很多麻烦,会计需要工作经验,但也同时要求从业者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库。
-----
网友解答:
-----
关于这个问题,谈一下本人看法。
1.实务中很多大的企业增值税收入与会计报表营业收入收入很难保持一致。大家不必为两者收入不一致纠结。因为增值税收入的范围比企业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要广。比如你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增值税销售额,但是会计上有资产处置损益或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比如有的企业将多预资金借给关联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增值税销售额,但会计上一般冲减财务费用,等等。
2.一些中小企业由于收入可能比较单一,在一段较长时间段看,增值税应税收入一般与会计报表收入相差不大。实务中可能由于提前开票或者滞后开票导致增值税收入与会计报表收入不一致,有的是两者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区别,比如跨年度租金收入,不过只要符合税法规定就没有什么风险。税务机关一般会将企业增值税收入与会计报表收入在一个年度进行比较,如果两者差异较大,要分析原因。如果是合法合理的就没有关系,即使税务机关比对提出异议,解释清楚就行了。
3.无论大企业还是小企业,均没有刻意让两者收入完全一致。只要按照会计准则或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依法正确申报就行了。
4.实际上,有经验的税务风险评估检查分析人员如果看到两者收入完全一致,结合企业财务报表和申报表数据综合分析,会认为是不正常的。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
网友解答:
-----
没有更好的办法,只有唯一的办法,就是一个合格的财务人员,他确认的财务报表商品销售收入肯定要与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保持一致。你帐上当月确认的收入是100万元,你申报表的收入也必须是100万元才是正确的。所以,更好的办法就是企业财务人员要加强对会计知识的学习,严格规范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及时准确确认好单位收入,并加强对税法知识的学习,要会熟练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的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单位的各项增值税申报,要明白增值税申报表的填报原理及逻辑关系。
当然,也有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不一致的情况,因为,这种情况出现是因为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确认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来确认,但有些业务,税法是以收到款项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比如,企业的门面租赁收入等,比如:
喜洋洋公司11月收到B公司交来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期间为期一年的门面租金共120万元,喜洋洋公司收到款项即开具租赁发票120万元给B公司,喜洋洋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2021年11月确认的租金收入仅为:10万元即:120万元除12个月=10万元每月
但该类业务税法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又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的当天,所以根据该规定,喜洋洋公司11月要交的门面租金的增值税收入为120万元,而不是帐上确认的10万元收入。所以,这种情况,该公司11月的申报表则会出现门面租赁开票收入为120万元,但帐上只有10万元收入的情况。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要求我们财务人员要熟识财务,熟识税法,方能做好。
-----
网友解答:
-----
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税申报表收入两者之间是有税会差异的,为什么要其保持一致呢。
如果硬要保持一致,税务局就会找上门来了。两者完全一致,里面肯定有猫腻,税务局人员会相信吗。
之所以导致两者不一致,有以下两点因素
一·、收入确认时间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不一致的。
会计收入确定时间是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取得销售款项或销售凭据当天,先开发票的为开票的当天,进出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视同销售引起的不一致
赠送啊,代理加工啊,无偿服务、代销、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等,视同销售的分类太多,我不在这里一一罗列。初级会计都有学过。
如果为了保持表面上一致,不依法进行税务处理与申报,只会给企业留下重大的税务风险。
依法纳税,做中国好公民。
------------------
推荐阅读:
13个月的宝宝就愿意吃烂糊的粥,面条,米粉,鸡蛋糕,怎么办?
本人27岁,在重庆沙坪坝开了家面馆,感觉每个月还亏了2000多。怎样才不亏?
新冠核酸按照ct值35判断阳性,是否证明很多人都有新冠病毒?
上一篇:年仅十九岁的张本智和已经到达职业巅峰了吗?张本真的要起来了吗?
下一篇: 你相信天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