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女友发生了关系违法吗?
租女友发生了关系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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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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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徐州的高先生以一天1000元的费用租了一名女子回家,他怀着喜悦的心情带着租来的女友踏上了回家之路,期待过一个美满幸福的年,没想到两人发生关系后,不久他接到了一个令他懊悔不已的电话。
现在的年轻人因为工作的忙碌,眼看着年纪一天天见长,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家中的三姑六婆开始催婚,这使得一部分人对过年过节很厌烦,一方面期待回家过年,一方面又害怕家人的催婚,因此,有的人为了躲避家里人的催促,干脆在外几年不回家。
随着网络的发展,各种交友软件的兴起,在网上出现了一些租女友的网站,这对恐婚一族来说是一种福音,有时也是一种陷阱。浙江徐州的高先生就掉进了这个陷阱。
高先生大学毕业后远离家乡在外打工,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回家一趟,30岁的他,因为工作的忙碌,没有什么时间可以谈恋爱,当然,更重要的是这些年他没有遇到让自己心动的女孩。
再说由于家里的经济条件一般,自己长相也很普通,纵然遇到一些白富美的女子,人家也从没有正眼看过他一次,或许是因为自卑,或许因为忙碌,在婚恋上,高先生一直处于静止状态。
很快又到了过年时间,高先生很想回家一趟,可是又害怕家里人催促自己,他听同事说网上有一个交友软件可以租女友回家,怀着好奇的心情,他点开那个网站。网站上有不少身材火辣的妙龄女子的照片,旁边都会附加说明:陪吃、陪喝、陪玩、陪聊、陪逛街、陪过年回家,需要的亲们 联系 哦。不仅可以陪回家,甚至可以陪 shui,但是价格不一样。
他打电话向工作人员咨询,这些女子有的是在校的大学生,有的是上班族,租女友一天1000块,如果要同房,价格还要贵些,如果加钱,大约每次200块。
只要你肯花钱,就会有人愿意充当你的临时女友,线上线下陪玩都可以。租来的女友功能很强大,不仅可以陪你回家过年,结婚,甚至陪扫墓。
高先生看完介绍,心动不已,这不正是符合自己的要求吗?于是他跟网站的工作人员谈好了价钱,以一天1000元的价格租下了一名女友,随后,带着这名漂亮的女友踏上了回家之路,
回到家中,父母看到高先生带回了一位漂亮的女子,很是欢喜,这名女子20多岁,是一名大学生,长相甜美,个性文静,父母很喜欢。
在年夜饭上,一家人其乐融融,高先生与租来的女友都喝了一点酒,那天他们像一对甜蜜的情侣一样亲亲我我,晚上自然睡在了一起。
或许因为喝了点酒,或许见色起意,在同处一室的时候,想到网上说租来的女友也可以陪睡,他就觉得只是多花了一点钱而已,那天晚上,高先生没有把控住自己,跟租来的漂亮女友发生了关系。
按照双方的约定,租来的女友陪高先生三天,这三天中,两人就像真的情侣一样相处,父母也没有看出破绽,白天一起出去逛亲戚,出去游玩,晚上同处一室,三天里两人不止一次发生了关系,很快,合同到期了。
高先生以要回去上班为由带着租来的女友离开了家,在回家的路上,高先生支付了女子3000多元,然后两人分道扬镳,高先生继续上班。没想到半个多月后,高先生接到了女子的电话。
女子在电话里告诉高先生自己怀孕了,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把高先生震住了,高先生以为女子欺骗了他,想要敲诈勒索,惊慌之余,马上打电话报警,警方经过一番调查,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帮俩人调解。
最后,在警方的调解下,女子同意做流产手术,高先生需要承担一半的手术费用,这样才把事情解决了。
像高先生一样的经历的人不在少数,在网络上,诸如此类的租友广告有很多,网站的工作人员表示,只要价钱到位,什么样的女子都能找到,而且也可以干任何事,这种广告往往是在同城交友中出现,这样方便彼此联系。
对于新生的事物,有些人就有疑问,租个女友回家,跟对方发生了关系,违法吗?
像高先生一样,在网上租个女友往往会跟对方谈好价钱以及服务的项目,有的人会跟对方签合同,在起草合同的时候,会约定要陪shui。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呢?
可以肯定地告诉你,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首先,在合同中约定陪shui,这条款本身就不合法,因此,若双方签下了合同,合同是无效的。假如两人如合同规定履行了各自的职责,发生了关系,那么,两人的行为就属于PC,将可能被带到派出所拘留15天,罚款5000元。
当然,当事人可以辩解说,我跟租来的女友相处几天,对彼此有了感情,情投意合之下发生了关系,是属于自愿行为,根本不是违法行为。
不过,万一被警方抓获,当事人的辩解是无效的,因为警方会认为你们发生关系属于有偿陪shui,白纸黑字写在那,男方支付了女子费用,明显属于有金钱交易的陪 睡行为,性质跟pc一致。
可能有的人会认为,在网上租个女友,双方并没有签下什么合同,因此,可以高枕无忧。其实这种想法是错的,因为租女友事成之后,你必须支付对方费用,无论是微信 转 账,还是支付宝 转 账,这都属于违法的证据,只要女子报警,只要被警方查获,都可能涉嫌pc。
租个女友回家发生了关系,风险性很大
1、可能涉嫌犯罪
除了上面讲到的很有可能涉嫌 嫖 娼 之外,如果发生关系的时候,双方都喝了酒,女方喝醉了,男方在醉意朦胧之下跟女子发生了关系,当时女子并不知情,等到第二天清醒的时候,价钱谈不拢时,她可以选择报警。
要是女子报了警,将可能涉嫌 强jian,事先两人没有说好,女子没有表示愿意跟对方发生关系,而男子强行与之发生关系,这就违背了女子的意愿,若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比如趁对方喝醉的时候彼此发生关系,这些都属于 强 jian行为。
一旦涉嫌 强jian,极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2、损失金钱
有些人租个女友回家,父母不明所以,把租来的女友当成了自家的准媳妇,恰好遇到了过年,父母会给租来的女友大红包,对方欣喜拿走不还,事后你若知道了,心急之余,讨不回来,只得告诉爸妈实情,然后让爸妈起诉租来的女友才能要回来。
如果你不愿让爸妈伤心,不愿捅破篓子,只得忍痛割爱,眼看着租来的女友拿走了自家的红包。
3、多出一些麻烦事
租女友回家过年有风险,在见面之前一般都会先支付定金,有的会签下合同,如果女友跟自己回家,半路上反悔了,准备违约,这时候,钱已经被对方拿走了,你要把钱要回来困难重重。
此时,你需要去证明合同的有效性,假如合同无效,你会一分钱都要不回来。这样无端就添了不少的麻烦,很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4、可能被诈骗
租女友回家的信息是在网络上查询的,网上看到的只是女子的照片,最多听到女子的声音,双方虽然谈好了价钱,但对方可能借此对你实施诈骗。厦门的杨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经历。
杨先生在网上租了一位女友,跟对方约定在厦门的某一个地点碰面,双方约好,见面之后一起搭车回杨先生的老家,之后,那名女子多次跟杨先生联系,说自己到厦门需要坐车,希望杨先生能帮她垫付车费,杨先生当时给女子转了200元。
随后,杨先生来到了双方约定的地点,左等右等等不到女子的出现,此时租来的女友给杨先生发来信息要求他先给她转三天的工资。此时,杨先生意识到情况不妙,于是果断报了警,结果发现对方果然是个骗子。
5、欺骗爸妈的感情
租个女友回家表面上是为了堵住爸妈及邻里街坊的口,实际上是对他们的一种欺骗,若父母知道了儿子花钱租了一个假女友回来,儿子的婚事依然没有着落,还花了不少的金钱,一定心痛不已。
这在情理上是对爸妈感情的欺骗,因此,未婚男女千万不要去做租女友,租男友回家的计划,这种做法风险性很大。
如此看来,租个女友回家并不是一件十拿九稳的事,特别还租出来的女友发生了关系,如果双方不是假戏,真做有了感情,有可能陷入违法的困境中。
从法律上看,跟女子发生关系,必须双方自愿,只要女子表示不愿意,纵然支付了租金,两人发生了关系,依然是违法。就是女子愿意,但由于双方发生关系涉嫌金钱交易,也可能构成 pc罪。
当然,在租女友的大军中,也有人假戏真做成就了一段美满的婚姻。30岁的王先生就是这个幸运者,王先生是一位私营业主,为了应付家里人的催婚,在网上租了一位乖巧的女友小静。
文静的小静让王先生的父母非常高兴,晚餐的时候,父母拿出酒来助兴,当天晚上,两人同处一室,小静在意乱情迷之下没有反抗,与王先生发生了关系,没过多久,王先生就接到了小静的电话,说自己怀孕了,让王先生带她去医院检查。
检查的结果,小静真的怀孕了,王先生觉得事已至此不如假戏真做吧!小静对王先生的印象也蛮好的,于是两人将这喜讯告诉了父母,双方父母开始操办婚事,这段奇妙的租女友经历,给他们带来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写在最后:
租个女友回家并不是两全其美的事,在满足情感和生理上的需要之余,还要捂紧自己的口袋,这样的行为并不是光明正大,稍不注意,还可能涉嫌违法,因此,还是不要随意涉足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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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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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年底,四川巴中的王某军先生(30岁)因为过年回家怕父母催婚,就在网上发帖,表示自己愿意出300元一天租个女朋友和他一起回家应付父母,就是过年那几天就可以了,吃喝玩乐、住宿全部由王先生承担。
帖子发出去之后,还真有女孩来联系他,其中一个自称叫陈琳琳的、24岁的小姐姐很合王某军先生的意,陈琳琳说自己是某广告公司的员工,表示愿意作为王某军的租用女友。
两人经过商量签订了一份协议,300元一天的费用只是女友这个身份的价钱,王某军不能强迫陈琳琳做其他任何的事情,例如牵手、抱抱、举高高这些事情都要另外加钱,一天牵手一次加10块,超过十次加100块钱。
马上就要过年了,王某军打电话告诉父母说今年带了个女朋友回来,且表明年三十这天一定和女友一起回到家。
年三十这天,王某军果然和租来的女朋友一起回到了四川老家,王某军的父母第一次看到陈琳琳这个女孩都非常高兴,很喜欢儿子带回来的女朋友。
大年夜和初一这一家人都是开心的不行,而王某军和陈琳琳也是配合的天衣无缝,别人还真看不出来他俩是假的情侣。
2011年正月初二这天,王某军父亲叫儿子带女朋友一起去走亲戚,这大年初二首先要去拜年的自然就是舅舅家,王某军的舅舅看到大外甥有了女朋友,30岁才有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朋友,甭提多高兴了,对这个准外甥媳妇也是没说的,包红包,好酒好菜招待着。
当晚,舅舅舅妈就留外甥王某军和陈琳琳在这住一晚,哪知道当晚这二人没控制住,发生了“男女关系”。
正月初三王某军和陈琳琳二人在回家路上就发生了口角,陈琳琳提出发生关系必须额外支付1000元,陈琳琳的意思是既然牵手都收费,发生关系可比牵手重要太多,收1000块理所当然。
王某军认为协议里没写发生关系这一项要收费,而且昨晚是陈琳琳自己愿意的,所以不应该收1000块钱,收钱不合理!
王某军还表示这要是都收费,不成了嫖娼性质的交易了吗?两人为此争论不休。
后来王某军还将此事询问了当地一名警官,警官告诉他:“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严厉禁止卖淫、嫖娼、暗娼以及介绍性质的卖淫、暗娼行为,违规者处以15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罚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了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事件中,由于陈琳琳和王某军发生关系后提到了一次多少钱,这就属于一种暗娼、暗中卖淫的嫌疑,男女之间把发生关系用多少钱一次来衡量就属于这个范畴。
认定卖淫、嫖娼行为的主观方面,要求双方必须出于故意,关键还要判定这发生关系的两人是否建立在以金钱财物为媒介的基础之上。如果一方故意以获得金钱和另一方发生关系,另一方通过支付金钱与其发生关系,他们之间没有情感基础,这就属于卖淫嫖娼的行为。
本次事件的结果很明显,王某军租女友回家过年不算违法,因为他租的是陈琳琳的劳务,就像雇保姆的性质一样。
不过他们之间发生关系后,这个租来的“女友”陈琳琳向王某军索要1000块钱就是违法的。
过年租女朋友违法吗
过年短期租女朋友不算违法!属于一种短期劳务无名合同关系。
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对象是“针对侵犯女性人身自由和安全的犯罪”,而过年租女朋友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和限制性规定,因此法无明文规定就不算违法。
另外要注意的是:法律有规定人格、身份权不能租赁,而“女友”准确意义上来说是一种特别、特殊的身份,可以视为女方为得到报酬而提供的一种劳务服务,只要男方没有明确限制租来的“女友”人身自由,那么这种行为就不违法。
租女友期间发生关系了违法吗
这要视情况而定:⒈如果是双方自愿的,且没有以金钱为交易性质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就不违法。
例如2015年发生的一件事,当时也是30出头的山西太原人刘韬先生,他也是租了个女友回家,女孩比他小6岁,一开始租来的这个女友去他太原老家和他母亲睡,半夜里刘韬母亲怕女孩冻着了,还给女孩盖被子,女孩是知道这一切的,她没睡熟。
过年期间刘韬家人给这个女孩发大红包,天天欢声笑语的,久而久之,她对刘韬一家人有了感情,也喜欢上了刘韬,于是二人“假戏真做”,发生了关系,睡到了一起,成了真正的男女朋友。这种情况,属于慢慢有了感情,发生关系是自愿的,没有索要金钱的,就是合法的。
⒉发生关系时,如果是男方强行发生的,包括言语恐吓、下迷药等,那么属于违法行为,这种情况属于违背妇女意愿而为之,是强奸罪。
⒊第三点就是谈钱了,发生关系时用金钱做交易的行为属于嫖娼卖淫,这是违法的。
总结:租女友期间发生关系了只要是双方自愿的、没有用金钱来交易的,都不违法。
别说是发生关系了,就是处着处着有了很深的感情了,去领结婚证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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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你和自己租的女友发生了关系,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违法呢?
你的行为究竟违不违法,这还得看你跟她之间发生关系到底是什情况下发生的,以及你跟她之间的租金结算,到底是怎么结算的。
首先,如果你确保自己跟所租的女友发生关系,是在非常正常、自然的情况下发生的,不存在任何强迫、逼迫、胁迫或者要挟的意思。
也就是说,你没有动用任何非法的手段,两个人确实是出于情感和生理需要,而发生了关系。事后,女方也没有任何要举报你或者要去报警的想法和意思。
那这种情况下,你们之间发生的关系,就是件非常正常的事。完全不存在你强J女方,你没犯强J罪。当然,你也就没有违法。
此外,你跟女友之间的租金结算,确实只是之前协议谈好的正常租金结算,而没有额外地给多一笔发生关系的相关费用,你就不会违法。
如果你另外多给你一笔钱,其实这笔钱说白了,就是作为你们发生关系的一笔补偿费。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的事情一旦被其他人举报,甚至是被你所租的女友举报,那你们俩的行为就涉及到了P娼和卖Y。
毫无疑问,这种情况下,你俩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都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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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说也已经违法了,因为他是租来的,是用金钱交易的行为,已经违法,但违法并不一定犯罪,如果在租期间发生了性行为,如果违背了女方的意志而强行的发生了性行为,那问题就构成了犯罪!如果没有违背了女方的意志,在租期间发生都是双方自愿,而结束后生意成交!在没有谈及婚嫁的问题!就是交易!这也属于违法行为,若经常性的交易的话不但违法而且也属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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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租女友还是恋爱中的男女朋友关系,只要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所发生的关系,就不算违法。更不能用强奸这个词!所谓的违法,原则上是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在女方不愿意的前提下,男性强行和女性发生性关系。尤其是使用了粗暴的方式,甚至动用了武力手段。这样才能算得上强奸、违法。否则就不应该算违法。
在这方面,其中包括女性在半推半就的情况下,明明心里愿意,可嘴上却不好意思说出来,男女双方所发生的性行为,都不应该算违法行为,更不能成为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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