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如果被家人送入精神病院,必须由家属同意才能出院吗?
精神病人如果被家人送入精神病院,必须由家属同意才能出院吗?
网友解答:
这个看情况的。
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心,分封闭式病房和开放病房。
封闭式病房入院,如果是家属送入的,监护人是家属,通常是需要家属作为监护人签字,才能出院。如果是警察或者居委送进去的,也是一样,需要警察和居委签字出院。
除非住院期间更换了监护人。
开放式的病房,病人一般不算强制治疗,算自愿住院的,通常也允许自愿出院,和其他综合性医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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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谢谢邀请。精神病人如果被家人送到精神病院,因为精神病人的行为意识能力不能自理,出院时肯定要有家属(第一监护人)签字同意才能出院了。
看到这个提问,我不由想起日本以前有个电影《追捕》的检察官杜丘也是被精神病,被关进精神病院。近年来新闻报道的好几起这类的案例。如广州的何锦荣本来没病却被强势的妻子送进了精神病院,重庆的周荣艳因为写检举信被关进精神病院,还有南通的朱金红被自己的亲妈送进了精神病院。当一个正常人被送进精神病院后,自己的人生自由就被医院以治疗的名义合理的剥夺了。因为必须是谁送来谁接走,万一被别人陷害了不愿意接你出去,你要想出院那可比登天还要难啊。
众所周知,精神病院可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你承认自己有病,那当然要继续治疗;如果你不承认自己有病,那恰巧说明你意识不清,精神狂躁还得被关治疗。根据医院有关规定,谁送来谁负责的原则,如果被媳妇送进来就是亲生儿子也接不出去,医院更不会在监护人不在的情况下私自放人。如果万一我们被精神病,怎么证明自己是正常人呢?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证明。该吃吃,该喝喝,该休息休息,该吃药吃药,一定要配合医生的治疗。当然吃药时也可以像《追捕》电影中的杜丘那样偷偷把药吐出来。至于什么时候出来能不能出来,这就看你个人的造化了。
平安就是福。愿这种万一永远不会发生在你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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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我是个精神病患者。我住过的精神病医院反正,是家里人同意才能出院的。所以精神病人少惹家里人为妙。万一家里人就是不签字自己一辈子也离不开那个鬼地方了。精神病医院,又不是什么好地方。里面净一群精神不正常的人。说句实话,那里面的医生说也挺神经的!我在那里面住的时候,我亲眼看见医生把病人五花大绑,弄到床上。然后给一针。哎!那些精神病药治表不治本的,吃药要吃一辈子的。我现在有经验了,我不和家里人起沖突。就能必免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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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我住了多次精神病院,出院都是本人单位来人接。交给你单位的人了,医院就没有任何责任了。精神病患者出院,不象其他医院,必须有亲属或单位的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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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答如果医院医治好了,不管家属同意不同意,就得出院,要不对患者也是心理有影响,精神病院那个地方,当然谁也不愿待,一个神志清醒的人,当然不会在这个环境呆下去了,当然会愿意,马上和亲人团聚了。医院的医生护士,也是善解人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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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精神病人也分很多种情况,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简单说就是精神病人如果能自己管得了自己,入院治疗精神疾病或出院治疗精神疾病,完全独立自主,自己签字就可以了;如果需要监护人的精神病人,就需要监护人签字出院,具体问题也要具体分析。
《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从这一条就可以看出精神障碍病人住院是自愿的,自己愿意的情况下,才能入住医院。
《精神卫生法》第四十四条“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对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监护人可以随时要求患者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医疗机构认为前两款规定的精神障碍患者不宜出院的,应当告知不宜出院的理由;患者或者其监护人仍要求出院的,执业医师应当在病历资料中详细记录告知的过程,同时提出出院后的医学建议,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签字确认。对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医疗机构认为患者可以出院的,应当立即告知患者及其监护人。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及时组织精神科执业医师对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患者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患者及其监护人。”,这一条主要是针对第三十条,即个体病情不同,而设立的相应出院规定,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精神障碍患者出院,本人没有能力办理出院手续的,监护人应当为其办理出院手续”。
总之,无论是不是家人送入精神病院,只要院方认为可以出院,本人有能力办理出院手续的,就可以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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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如果自知力缺乏,入院后需要家属签住院同意书及一些告知书。如果患者病情好转需要出院,也必须家属同意后,医院才能允许患者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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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确切说,必须要有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同意才可以出院。如果家属不能承担监护人之职责,则视为没有行为能力,无法决定精神病患者的住院、监管和日常照料的,此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对精神病患者的保护,也由于部分精神病患者,可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而采取的保护措施,也是社会责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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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精神卫生法》上规定,患者自愿入院,且有能力办理出院手续的,可以随时要求出院。(但是,这样的情况几乎没有,患者大多是由家属送进医院的)
实际情况是,哪怕医生说患者可以出院了,也必须由家属签字来接,才能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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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精神病人如果被家人送进医院,病情恢复正常,医院就可以让病人患者出院,然后出院的时候就应该有病人的家属来签字办理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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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我觉得是,精神病人与正常人不一样,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所以精神病患者都有家属作为监护人,他出院如果家属不知道不同意,你让他自己走了,出了什么事后果谁负责?
有的精神病不患病跟正常人一样。他在医院住的久了,病情一直控制得挺好的。看起来他随时随地都可以出院了。但是都他一旦走出医院的大门,他身边的环境发生改变,他很容易受到了某种刺激或者是惊吓,这样的情况就有很大的可能诱发出他的疾病,让他的病情突然加重。
每一个精神病患者的症状都不太一样。有的会变得非常狂躁不安,甚至会有暴力倾向。这种精神病人一旦脱离了家属跟医院的看护,那他就会成为一名危险分子,指不定对大街上猝不及防的人民群众做出什么伤害性的行为来。
就冲这一点,哪个大夫会不经家属同意,私自让精神病患者出院?他能负得起责任承担起这个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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