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与检察官助理哪个好?
▍◗法官助理与检察官助理哪个好?
泻药。
要看从哪些方面说吧。
从劳动强度上说,检察院自从反贪反渎分出去以后,保留的主要为批捕、公诉,劳动强度相对较小,案件性质也决定了助理接触到的以刑事案件为主,而近些年社会形势比较稳定,刑事案件数量也大多平稳。反观法院,除了刑事案件外,还有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且又实行了立案登记制,案件井喷式爆发,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所以法院劳动强度要高于检察院。
从职业发展来看,如上所述,法院更能全面的学习东西、检验水平,检察院法律运用面相对较窄。如果有辞职做律师的打算,法院对职业发展较为有利。此外,法检都实行了员额制,入额都没从前那么容易,即使不辞职一心一意做下去,受限于员额限制,法院入额竞争力更大一些(某高院今年三十几个人争两个入额名额),检察院虽相对来说,竞争压力小一些。
从待遇上看,同等条件下(同区域、同级别、同年限等),法检待遇几乎无差别。
以上。
看了评论,再补充几条吧。
从所谓“舒适度”来说,法官助理大概率从民庭做起(甚至派出法庭),而民事案件需要直接面对当事人,要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家长里短,扯皮拉筋。一方面来说,需要倾听不同意见,说不同的话,应付不同的突发状况,无形中增添了很多工作量和工作压力,也无形中面临很多人身风险(参照多起法官遇刺案)。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是一个学习、积累、沉淀的过程,不管以后从事何种职业,都大有裨益。而检察院一般不直接面对当事人(即使面对也大多面对已经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沟通成本较小,沟通效率高,相对法院来说,所谓“舒适度”更强一些。
从职业风险上来说,法院更强调终身责任制(检察院也有,不过没那么强烈且在非故意情况下追责相对宽容),而诉讼过程并非只有法官参与,法官非神,但却要对每一件案件给出对与错、是与非的判断,而有时这个判断决定人的生死(想想最高院死刑复核的法官要做的工作就害怕)。案件实在无法查清状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只能求助所谓“内心确信”,只要判错一个案件或者与民意主流价值观不符,形成舆论负面导向,即使退休,也要面临追责。检察院相对业务相对单纯。不过并不意味着职业风险小,只是在非故意情况下,出错的概率要比法院要小。
好好的问答好像写成了怨妇文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