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老师晚自习没有算课时量,如何处理?
▍▨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老师晚自习没有算课时量,如何处理?
你好群主,我是一名初中英语教师。
当前,我所在的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晚自习是不算课时量的。
在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上晚自习是普遍现象。那么上晚自习,自然要有老师监督辅导学生。学校也安排有老师来上晚自习。
但是,由于近几年教育经费管理日趋严谨。相关部门禁止使用生均公用经费等支付教师的晚自习费。因为他们认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有绩效工资,中小学的晚自习课可以用绩效工资来支付!
但是,绩效工资的初衷并不是这样的!而且如果用绩效工资来发教室的晚自习费,在操作上是比较麻烦的。所以这只是一些人的一厢情愿,真正要落实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到目前为止,真正能够操作,能够做到的学校少之又少。
这样一来,义务教育阶段晚自习的费用迟迟不能解决,让让老师上了晚自习,却一点报酬都没有。这严重损害了教师的利益,降低了教师上晚自习的积极性。
我也是一名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三年以前在所在的学校上晚自习,还能够勉强领到没每晚30块钱的报酬。
但是这两年来,我上的晚自习是没有什么报酬的,而且,每周有两次晚自习,还有早读也是这样的,真是费力不讨好。
那么在我看来,要处理这个事情,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可以参考。
1.增加绩效工资总额!
当前,中小学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每月为2500元左右。其中70%为基础性绩效工资,也就是1700元左右。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随工资一起发。另外3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也就是750左右,要到年底按工作量,工作的成绩等方面来考虑发放!
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量本来就不高,还要拿来做课时费,想一想一年能够拿到多少?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该联合其他相关部门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晚自习服务价!
当前在各个领域,人们往往按小时给工资报酬。那么作为教师来说,上晚自习和上早读不是教师正常的上班时间,属于加班现象,那么应该得到相应的加班费用。这只能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联合,给老师的晚自习和早读费定个价。比如说一节课40到50块钱,甚至更多。
3.明确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晚自习和早读的经费来源。
当前义务教育阶段晚自习和早读费不能得到正常的发放,是因为没有明确的资金来源,有的说可以用生均公用发,有的说用绩效工资来发,还有的说应该由家长来支付。导致中小学教师的晚自习和早读不能正常发放,互相推诿和扯皮。教育主管部门应该规定好,这部分费用来自哪里,是国家拨款,还是家长支付,还是来自社会的资助!
总而言之,既然晚自习不能算课时量,也不能避免,那么教育主管部门应该考虑广大教师的利益,想方设法发放教师的晚自习和相关加班费用。保证中小学教师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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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我对这个问题,来说明一下我们这里的情况。一建校,我们就是寄宿制学校。
寄宿制学校的管理,难度大,老师压力大,辛苦,一开始是全校老师轮着看晚自习,不算工作量,一晚上给5块钱,后来涨到一晚上15块钱 ,再后来,随着政策的改变,说没有这块经费了,大家就值班不发钱了,也没有算课时。再后来就是只是班主任值班,班主任轮着值班,也没有钱也没有课时。一直到现在,学校的住宿学生明显减少了,但是晚上依然要有班主任值班,班主任轮值一周一个晚上。
只要有住宿学生,老师,班主任就要累,我觉得要不在奖励方面体现,要么在课时上体现,要么在工作量上体现,如果课时也不给,工作量以及其他方面都体现不出来,是不合理的。
当然,所有老师,都是识大体的,很多时候什么没有,老师也是干在一线,没有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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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看:
一是农村寄宿制学校除去平时任务之外,最大的任务就是学生上下午自习,接着晚自习,晚自习之后,还要陪着学生晚自习之后,全部进入宿舍……如果半夜有学生不在宿舍,还要起床,到附近网吧寻人……有时候,真是折腾一宿……很多外人,不知道农村寄宿制学校青年男教师及班主任老师的辛苦……
二是晚自习一般会有一点补助,听说很多学校也没有……我们学校是每人每节课五元,值班人员班主任为主,男教师和住在校园内的教师间隔值班……不计算课时……老师们也没想到课时的事……
三是一般语数英教师就是每天两课时至三课时……其他学科就是每周多少课……也没有课时费……听说近期出台满课时,才能晋升职称,晋档……目前没有执行……所以,算不算课时真没作用……早晚自习也就没必要计入课时了……是不是题主那里考核的时候,会计入分数?实在不清楚,只能猜测了……
四是课时放到一边,最好能解决晚自习补贴,车补(晚上找孩子太麻烦)……要是老师们乐意要课时,领导还是制定个晚自习折合课时的规定,老师们心气舒畅就行……
总之,课时量好解决,老师们晚自习付出已经很多,最好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增发一点值班补助……也算是对农村晚自习值班教师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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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老师晚自习没有算课时量,如何处理?
感谢邀请。
题主所提出的“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老师晚自习没有算课时量,如何处理?”的问题,在笔者看来这种情况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普遍存在,处理起来也并不复杂,只需要明确如下几个问题就能够妥善处理。
一、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上晚自习有没有法律依据。
我国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中规定: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这就是说寄宿制中小学生上晚自习是有法律依据的,是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
二、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老师需要不需要上晚自习
根据国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内容同上),学校应当安排老师值班、巡查,即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需要老师跟班上晚自习。
三、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老师上晚自习应不应该给予补助
肯定地说,应该给予合理补助。这个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来认识: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校上晚自习,而非寄宿学校一般不上晚自习,这对寄宿学校的老师不公平。二是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给予适当补助是符合这一原则的。三是虽然义务教育属免费教育,老师的工作时间包不包括早晚自习没有明确规定,老师跟班上晚自习是不是上班之外的加班也没有明确说法,但老师上晚自习是规定的职责,比照30%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未必是免费的义务。
四、处理办法
对于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老师晚自习的处理办法,那就是根据晚自习的时间长短、职责大小、付出多少等特征,参照课时工作量按一定比例折算为工作量,与其它如班主任、课外活动辅导等工作一并记入工作量,纳入年度绩效工资考核范畴,制定相应的考评标准和实施细则,根据考核结果按相应标准从30%绩效工资中给予合理补助。
▍○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老师晚自习没有算课时量,如何处理?
笔者曾在寄宿制中学任教多年,深知其中的辛苦。个人认为,不管是义务教育还是非义务教育的寄宿制学校,也不论是晚自习还是早自习,都应该算作课时。晚间巡逻,查寝,白天看饭场,维持秩序等等,要都应该计入工作量。一句话,多劳多得,不能让干工作的人吃亏。
比如笔者现在在非寄宿制小学任教,我的同事中有几位家住县城的,上午他们往往是7:50左右才到校,下午一般5:00左右即可离校。而我在寄宿制中学任教时,早上是6:00签到,晚上最早8:30下班;下班后还有值班任务。
这样一比较,寄宿制学校的教师比非寄宿制学校的教师每天要多在校6个小时。而且寄宿制学校的教师由于要负责学生的安全,多数是一周五天吃住在校。辛苦自不待言。
缺少相应的制度,必将挫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直接影响学校的发展。
具体到一所学校,其内部制定激励措施还是比较简单的,教师可通过教代会提议或者通过工会交学校决策。但目前存在问题是,一所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量是固定的,尽管寄宿制学校老师的工作量较为繁重,但其承担的八小时之外的服务、管理工作的补贴只能从绩效总额中支出。这就难免出现寄宿制学校的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往往要比非寄宿制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更低的不合理现象,这也是不公平的。主管部门应该重视这个问题。
两年前的2017年3月,厦门市教育局有一个答复函,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鉴。
他们的做法是争取寄宿制学校专项补助并设立专项经费,这部分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不纳入绩效工资的范畴。这样就可有效地保证寄宿制学校教职工待遇和权益。
好办法有了,就看有没有兴趣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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