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人员今年59岁,被判了监外之刑,退休能正常领退休金吗?
▎╠体制内人员今年59岁,被判了监外之刑,退休能正常领退休金吗?
简单的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公务人员故意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缓刑),按照相关规定,开除公职(过失犯罪除外)。你被开除公职后,原工作单位立即终止为你交付养老保险,要想退休后正常领取养老金,你必须自己到养老保险公司续交养老保险基金,到你退休时就可以领取养老金。
▎↕体制内人员今年59岁,被判了监外之刑,退休能正常领退休金吗?
体制内人员59岁,被人民法院判监外之刑,退休能否领取养老金,视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的不同身份,以及判处刑罚的种类而定。
一、监外刑罚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监外刑罚。
(一)主刑
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宣告缓刑。
(二)附加刑
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
二、公职人员
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一)公职人员判处刑罚予以开除处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
1、因故意犯罪被判处主刑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2、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
上列公职人员判处监外刑罚,并予以开除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清零(视同缴费年限在退休时,与实际缴费年限同样起重要作用,后附养老金计发公式说明),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须继续缴费满15年,方可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参公事业单位公职人员,2014年10月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距今仅7年,也就是实际缴费年限仅7年。
企业单位一般1992年、事业单位一般1996年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一般情况下,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实际缴费年限已满15年。
(二)公职人员判处刑罚可以不予开除处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
1、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主刑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处分,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2、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附加刑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处分。
3、对于单处附加刑没收财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没有提及,当然就可以不予开除处分。
上列公职人员判处监外刑罚,不予开除处分的,一般情况下,不影响退休领取养老金。
三、公办事业单位员工判处刑罚的
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一)普通员工
公办事业单位普通员工判处刑罚,适用2012年实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可以看出,对普通工作人员判处刑罚,给予的处分还是比较宽松的,只有判处主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刑宣告缓期执行)的才予以开除。
单处附加刑,以及主刑管制、拘役的等监外刑罚,不予开除,一般情况下,不影响退休领取养老金。
*需要注意的是事业单位普通员工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监外刑罚,予以开除处分的,退休领取养老金,因为视同缴费年限清零,必须要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不足15年的,须缴费满15年,方可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二)公职人员
公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员工,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颁布实施后,适用该法规定。
四、国有企业单位员工判处刑罚的
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一)普通员工
国有企业单位的普通员工,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企业单位拥有较大的人事劳动管理权限,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并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自主决定。
单处附加刑,或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等监外刑罚,仍在原企业单位监管服刑的,可以不予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不影响退休领取养老金。
(二)国有企业管理岗位员工
国有企业单位的管理岗位员工,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颁布实施后,适用该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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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公职人员包括:
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附二、养老金计发公式: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x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退休195、55岁退休170、60岁退休139])
▎⚘体制内人员今年59岁,被判了监外之刑,退休能正常领退休金吗?
判断一个人能否正常领取退休金的方法非常简单。关键点只有一个:是否被开除公职!
1.如果被开除公职,那就没有退休金可领。
因为一旦被开除公职了,那么其本人就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和原单位没有了任何瓜葛,自然就没地方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了。另外,退休金领取需要上交养老保险满15年。但由于体制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从2014年才开始上交养老保险。如果正常退休,那么2014年前,视同缴费。就是说,你工龄多少,就视为你交了多少年养老保险。
但如果是被开除公职的,2014年前“视同缴费”就无法成立。只能按照2014年之后起算。到现在也不足15年,不符合领取退休金的条件。
因此,从“办理退休手续”和“缴费15年养老保险”两个方面来看,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都不符合领取退休金的条件。
2.如果未被开除公职,那就有退休金。
有些人虽然犯法犯罪,也被判刑,但情况特殊依然保留公职。比如:
因过失犯罪,案件情况特殊,经报上一级机关批准,只给予其“判刑+撤职”的。就可以保留公职。
这种情况下,服刑期满后,回到单位还可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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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人员今年59岁,被判了监外之刑,退休能正常领退休金吗?
这个问题,凡是劳教人员,被判刑的不论是在监狱还是见外执行。退休和没退休的一律
停发养老金。等出了监狱,在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更不可能补发养老金给你。
▎☣体制内人员今年59岁,被判了监外之刑,退休能正常领退休金吗?
作为曾经在人员惩戒岗位工作多年的公职人员,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所谓的监外之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法律规定,我国的刑罚包括了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其中,主刑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共五种,而附加刑包括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共三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在主刑之上,与主刑同时适用;又可以单独适用。在这里必须特别强调的是:不论是被单独判处了主刑,还是双重适用判处了主刑+附加刑,或者是仅单处了附加刑,其法律前提都是本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本人肯定是受到刑事制裁的犯罪分子。说到底:千万不要把附加刑不当一回事情,那同样是刑法明确规定的刑事处罚制度的组成部分。这是被很多人经常性地忽视的一个重大问题。
而所谓的监外之刑,就是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本不用实际到监狱里去服刑的刑事处罚措施。严格地说:自然包括了管制、拘役(拘役并宣告缓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以及单处了三种附加刑共六种法定情形。在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判处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没有同时宣告缓刑的,就必须实际地到监狱里去服刑,不属于监外之刑的范畴。很明显,所谓的监外之刑,一般来说仅适用于那些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低、社会危害后果较小的犯罪分子。这是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必然结果。
其次谈一下体制内人员的范围、法定退休年龄。人们经常所说的体制内工作人员,一般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但是这种说法实际上并没有严格的定义,是一种事实上的俗称,有些人也将国营企业的领导人员归类为体制内人员。这样一来,就与《监察法》意义上的公职人员有些类似了。
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一律为年满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女工人为50周岁。因此,59岁尚未退休的人,事实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男性,另一种是女性干部,但因本人是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延迟5年退休,到年满60周岁时才正式退休。无论怎么说,59岁时还没有退休的体制内人员,仍然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
作为体制内的正式工作人员,因其犯罪行为,已经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了监外之刑,毫无疑问就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分或者政务处分。这是体制内工作人员年满60周岁时,能不能正常地领到基本养老金的关键所在。
再次介绍一下给予体制内工作人员政务处分和处分的相关政策规定。按照从最新到以前以策的顺序,主要有以下几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配套法律,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这里专门提醒一下:这个生效时间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个法律实施之前,已经依法处理结束的处分事项,完全不受这部法律的约束。同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体制内人员是公职人员的主体部分。
关于犯罪公职人员的政务处分,这部法律是这样规定的,见以下截图。
这个法律规定,几乎涉及到了刑法规定全部五种主刑和三种附加刑。概括一下就是:公职人员一旦犯罪,基本上以开除为基本原则,以不开除但必须给予撤职处分为特殊情形。可以不开除的特殊情形仅有:1、案件性质特殊,给予撤职处分更为适当,但必须报经上一级机关的批准;2、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人民法院决定免予刑事处罚的。即便如此,如果确属于造成了不良影响,还是必须给予开除处分。
值得特别注意的有两点:1)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2)单处罚金的,最轻必须给予撤职处分,最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也就是说:被人民法院判处了附加刑,其直接政务处理后果肯定是非常重的。显然,那些把法院判处了附加刑根本不当一回事的观点,不仅是十分错误的,而且是极为有害的。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这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依然在有效实施之中。公务员一旦被判处刑罚,《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了当:“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即:一律给予开除处分,连通融的余地都根本没有。毫无疑问,从2007年7月1日起,至22020年6月30日至的期间内,被判处刑罚的公务员,肯定适用《条例》的规定。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这是人社部、原监察部联合制定的部门规章,从201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显然,被判处刑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是截止2020年6月30之前的,就必须按照《暂行规定》的规定处理。具体内容截图如下:
这个规定,简单地概括一下就是:事业单位的普通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是被判处刑罚的,就不再区分刑罚的轻重,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非常明显:这位今年59岁的体制内工作人员,一年之后能不能正常地领到基本养老金,实上取决于以下两个根本性因素:1、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的轻重程度;2、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给予了什么处分。这两个方面,都是极为关键的。
最后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体制内人员今年59岁,被判了监外之刑,退休能正常领退休金吗?综上所述,今年59岁但还在编、在职的体制内人员,被判处了所谓的监外之刑,无非就是判处了主刑中的管制、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或者是附加刑中的剥夺政治权利、罚金。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法律规定看,大概率会被开除,给予撤职及以下处分的机会非常地少。说到底只能凭运气了。更为坦率地说:在职的体制内人员一旦被依法判处了刑罚,绝大多数人只能被开除,只有极少数人才有可能被给予撤职以下的处分。这就是标准的死里逃生,老天眷顾了。
总而言之:1)如果被开除了,肯定就无法领取基本养老金了。原因非常简单:凡是被开除的,视同缴费年限待遇一律清零。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全国统一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实际缴费年限至今只有8年,比《社会保险法》规定最低15年的累计缴费年限整整少了7年,根本就不可能正常地办理退休手续,当然就领不到基本养老金了。毫无疑问: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视同缴费年限清零是一把锋利无比的杀手锏,几乎刀刀致命,见血封喉。
2)如果只是给予了撤职及以下的处分,本人当然还是单位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还是正儿八经的在职人员,在刑罚完全执行结束之后,肯定可以正常地办理退休手续,依法领取基本养老金,一般来说,只是基本养老金的水平稍微低一点儿,实质性的影响很小,根本不必在意。问题在于:绝大多数人根本就不可能有如此幸运的机会。
所以,在体制内单位工作,遵纪守法、谨小慎微是必备的基本素质。如果有人目无党纪国法,肆意妄为,迟早终究会付出极其惨痛的人生代价。这是颠扑不破的职场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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