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难道就不怕员工离职告他吗?
▎Ⓟ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难道就不怕员工离职告他吗?
怕呀,怕的很!以我的经验来看,企业这一块的机会成本并不大,主要原因是:
个人法律意识还是相对淡泊权益被侵犯以后不知道该找哪里仲裁也好,打官司也好,时间成本对个体来说比较大,有点得不偿失这里我要告诉大家,目前跟企业用工、劳动关系和工资社保争议有关系的部门一共有以下几个:
劳动监察大队(执法机构)——企业任何明确违反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本人均可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他们依法责令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劳动仲裁院(争议调解机构)——企业和个人在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个人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申请,由他们依法进行调解或裁决。人民法院(执法加调解机构)——因企业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个人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的,个人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经济赔偿。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征缴管理机构)——企业不缴或欠缴社保的问题,个人可向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投诉,由他们责令企业补缴欠费。这里要注意:因为社保征缴渠道的变化,这一职能到底是社保经办机构的管还是税务部门的管目前还有争议,需待国家进一步明确。因为这几个机构之间针对劳动方面的职能几经变化,我自己对这几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也有些模糊,可能描述的不准确,这里只是希望给大家建立一个基本概念,不足之处欢迎批评指正,共同进步!
▎┝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难道就不怕员工离职告他吗?
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企业当然会怕。但是企业就是在赌!
企业在赌什么呢?
赌员工你不懂法律,赌员工你没精力和企业耗下去。最重要的是,企业大部分的时候,都赌赢了。
很多打工人,根本不懂法律
企业要给员工缴纳五险!企业给员工的工资待遇,必须在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线以上!
这都是一些书面条文。
像我老家那个小城市,一个月工资一千多块钱的工作,到处都是。
五险一金?听都没听过。
最低工资标准?不存在的。
你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就走人。基本上所有的老板,都是这个态度。基层的打工者,也根本就没维权的念头。
本来书读的就少,法律知识匮乏,根本就没那个意识。
尤其是私人企业里面,员工能不能干下去,都是老板一句话的事情。哪天看你不顺眼,一句话就可以把你开除。而那些被开除的人,都是默默离开,从没有想过去维权。
基层打工人法律意识匮乏,导致企业老板有恃无恐。而且更重要的是,很多打工者根本就耗不起。
要赚钱养家,没精力耗在打官司上
哪个打工者,不是要养家糊口的?走法律程序,要耗费多久的时间?要耽误挣多少钱?
可是企业老板们就不怕!他为了杀鸡儆猴,完全可以找一个专业的律师,就是给你一直耗下去。
一天两天,你还能耗的起。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你估计就撑不住。一个月两个月,全家都要喝西北风。
像很多人,每个月还要还房贷,手里又没有多少积蓄。如果失业,又不能及时找到新的工作,麻烦就大了。
而且,你就算打赢了,企业也可能会一直给你拖下去。它耗的起时间和精力,可是基层打工者真的是耗不起。
所以,打工人的维权之路,特别的艰辛。
现在很多企业,都是和员工签订代理合同,五险一金啥都没有
美团现在运营的模式,就是劳务代理合同制度。骑手虽然穿着美团的衣服,但是相当于外包,就是临时工。
很多的企业也开始纷纷效仿美团,和员工也签订代理合同。
有底薪,有绩效提成,但是没有五险一金。最重要的是,以后只要员工出了什么事情,单位可以直接甩锅“临时工”。
只要你犯下一点错误,单位可以随时开除你。
虽然“劳务代理制”,发明于国外,但是却在我们国家发扬光大。估计当初发明这个的人,看了都要汗颜。资本金看了,真的都要流泪。
个人和企业相比较,永远是处于弱势地位。像我在银行工作,每天都是886,永远加不完的班,玩不成的业务。
80后,背着养活一家老小的重担,背着房贷车贷,屁都不敢放一个。加班,已经加到麻木了。
90后,或许性格原因,偶尔会发几个牢骚。但是,也只限于发牢骚这个程度。
只有00后,刚进入社会,没有经过生活的毒打。才会说辞职就辞职,说不愿意加班就不愿意加班。无牵无挂,才敢和企业单位硬刚。
可能,基层打工人的维权重担,以后都落在00后身上了。
▎➲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难道就不怕员工离职告他吗?
一次看似圆满却充满无奈的经历,让我彻底明白为什么会有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上半年回老家,姑姑突然跑来找我,说姑父去年遇到一场车祸,对方主责,但是赔偿事项却一直都协商不拢,她们也不懂法律,我是大学生看看能不能帮着出出主意。
我一听是交通事故,而且责任也已经划分,寻思自己也帮不上什么忙,因为交通事故责任划定以后,赔偿项目及标准都是有明确标准的,除了精神损失费有一定的弹性外,其它费用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调解员很少会错算。
不过我还是听姑姑把整个事情讲述了一遍,听完以后才发现,原来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
去年5月份,姑父去镇上的一家汽配厂做杂工,但没想到才干了一个多月就出了意外。
一天老板带着姑父一起去送货,由于小货车前排只能坐2人,他就被安排坐车后面货斗里,结果在路上与一辆轿车发生了车祸,姑父摔出了货斗,万幸伤得不是很严重,肋骨轻微骨折。
经过一周多的治疗,总共花费约7000多元,按照医嘱需要在家休养3个月,但是姑父闲不住,一个月以后就又去别的厂里打工了。
事后他们跟老板也协商过几次,但是老板总是以要等保险公司处理为由不给明确答复,前段时间保险公司打电话说赔偿金给到了老板,总的10000块出头,需要姑父去签字确认,姑父感觉事情不对劲,自己一分钱没拿到,就要去签字,于是就没同意。
我一听这哪是什么车祸,这就是典型的工伤啊,不管车祸如何定责,姑父的损失需要企业来承担的啊。
姑姑一听说她也不懂,问了村子里卖保险的业务员,也说差不多就只能赔这么些。
我解释说姑父是在工作期间遇到的意外,属于工伤,不管车祸能赔多少钱,老板应该按照工伤条例赔偿他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初步算了一下大概20000块左右。
姑姑问厂里也没给姑父买保险,那工伤能管吗?
我解释这是企业的责任,企业买了由社保承担,企业不买那就要由企业来承担,让她们按照工伤去跟老板谈判。
这时候一直在边上听的母亲也开口了,说姑姑她们也不懂,既然我懂就让我陪她们去一趟,我一听也行,就请了一天假一同前往。
去之前我是胸有成竹,认为此行一定可以取得谈判胜利,因为事实很清楚,按照法律老板就应该赔偿姑父他们这么多钱,不赔偿属于违法,但是现实却狠狠地打了我的脸。
刚见面老板倒也很客气,给我们泡了茶,问了姑父恢复得怎么样。但是一到具体赔偿金额的时候,他就开始不老实了,说这是按照保险来的,他们买了车险,保险公司赔多少就是多少,别的他也没有办法,最后故作善良状,说愿意给姑父1000块钱营养费。
我说:“姑父在工作期间受伤属于工伤,保险公司给多少钱和姑父没有关系,姑父除了医疗费外还应该拿3个月的工资,总的算下来应该有20000块钱,这个钱是不能够少的。”
那老板听完一愣,看了看我:“这就是一起交通事故,跟工伤有什么关系?这又不是在厂里面干活受的伤!”
我反驳说:“这是工作时间受的伤,而且还是在跟你一起送货的时候,这100%是工伤,你可以去查《工伤保险条例》,也可以去问社保窗口。”
老板听完又开始辩解:“他又不是厂里的正式员工,就是雇用的临时工而已,怎么能够跟正式员工一样有工伤呢?”
我一听老板开始胡说八道也有点气:“姑父他在你这做杂工,一天八个小时,跟正式员工有什么区别?按照《劳动法》这就属于正式员工,你不跟他签劳动合同,也不帮他缴纳五险,是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可以申请仲裁,不仅你要按照工伤赔偿损失,还要帮姑父补缴五险和赔偿双倍工资。现在我们也不想把事情搞复杂,只是让你赔偿医疗费和支付休息期间的工资而已!”
老板听完有些气急败坏:“你算什么东西?又不是你被撞,我跟你说得着吗?”又扭头转向姑父:“老李你找外人来闹是什么意思?今天就这么点钱,要就拿走,不要就拉倒,爱上哪告上哪告去,我还忙得很,没时间陪你们掰扯!”
说完又瞪了我一眼,还没等我们说话,就转身出门扬长而去,把我们晾在原地。
我一看这是铁了心不愿意赔了,而且时间已经过了大半年,工伤认定的时限也就1年,超出这个时间再想要维权就难了,于是让姑父抓紧准备材料去做工伤认定。
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社保窗口让姑父先去仲裁委对劳动关系进行认定,整个过程还算是比较顺利,但因为准备各项材料不专业,姑父还是前前后后跑了好几天。
但就算工伤认定下来,对方依然不肯赔钱,没办法姑父只好又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工伤的损失,并且补缴社保以及因没签合同赔偿双倍工资。
仲裁部门确认后将双方喊到一起,最后在他们的协调下,才达成了一致,对方赔了26000块钱,又帮姑父补缴了2个月的社保。
这26000当中,20000块是工伤的钱,6000元是因为不签合同的赔偿金,至于没有交社保这件事,也就只是补缴了而已,并未受到任何额外的处罚。
事后我一直愤愤不平,为什么姑父需要费这么大的周折,才能维护原本就属于他的合法权益?明明《劳动法》规定企业要帮员工购买社保,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小企业不肯执行?经过对这次经历的深入分析,我大概总结出了以下几个原因。
节省人力成本是直接原因
俗话说无利不起早,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就是看重了这里面的巨大利益——人力成本的节约。
以我老家当期要求来计算,企业承担的社保比例是员工工资的32.5%,即使是按照当地最低基准2419元来计算,每人每月至少也要786元。
很多小企业由于产品技术含量低,利润微薄,根本承担不了这么高昂的人工成本。为了赚钱,这些企业主自然就把罪恶之手伸向了员工的口袋,通过克扣本应承担的社保来为自己攫取利润。
除了有利可图,违法成本低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很多人的手机都搜到过各类“中奖”短信,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能够很轻易地分辨出这些是诈骗短信,并耻笑这么低级的骗术怎么可能骗到人。
其实看似低级的骗术正是骗子的高明之处,因为那些一眼能看穿的人并不是骗子的行骗对象,他们只是用这种方式筛选出容易受骗的群体,进行针对性的展开诈骗。
而很多企业也借鉴了骗子的这种卑劣手段,他们不会录用那些要求为自己缴纳社保的打工者,而是只录用那些文化程度不高不理解社保意义的打工者,最好是那些觉得缴纳社保还不如多给200块钱工资来得实在的务工人员。
这样一来,就不会有员工为了社保去维权,即使有也只是个例,相比整体节约下来的人力成本,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
更关键的是,就算有员工去维权,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首先也是责令企业限期改正,也就是说帮员工补缴就可以了,除非不配合,一般都不会受到什么实质性的处罚。
像姑父花了大量精力和时间,前前后后跑了十几趟,最终的结果也不过是拿回了本应该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工伤赔偿和社保罢了,对方并没有因此遭受额外的损失。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则更加令人气愤的新闻,辽宁一家企业的员工陈先生因为工伤导致三级伤残,社保机构每个月往企业账上打4000元的伤残津贴,但是该公司却连续3年克扣陈先生的这笔津贴,甚至连法院的强制执行令都拒不配合,一定要拖到法官上门以后才勉强执行。
但令人遗憾的是,这家企业只要最后执行也就没什么影响了,但长年卧床需要继续治疗的陈先生和他家人的生活却因此遭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另外,监管力量不足也是一个诱因
社保机构虽然每年都会开展社保稽查,但是由于力量有限,现场稽查并不能覆盖所有企业,主要是开展对象一般都是有一定规模以及有历史劣迹的企业。
这也间接导致部分小微企业钻这个漏洞,反正你们也查不到我,能扣一点是一点。
员工如果发现企业未给自己缴纳社保,维权有何技巧
首选肯定是先跟企业协商,因为这是所有维权方式中对于员工来说维权成本最低的一种形式。
当协商不拢的时候,建议找好下家后直接申请仲裁,可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企业不缴纳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补缴社保并向自己支付补偿金。
因为一旦走到仲裁这一步,继续留在企业未来基本上都不会有啥好日子,所以还不如趁着自己有主动权拿到补偿主动离开。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仲裁前要注意收集工资卡、工作服、工牌、工资表、考勤表、有社保签订合同的同事的证言证据以证明你与公司有事实劳动关系。
仲裁开庭审理首先会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两个月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为了给予企业施压,我们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劳动监察大队有行政处罚权,可以依法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最后需要注意仲裁的时效,社保缴纳纠纷在职期间一般没有时效限制,但如果已经离职,劳动仲裁的时效期是一年,超过时效一般就不会再受理。
结语
总的来说,这些年来政府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大,尤其是在共同富裕的使命之下,相信未来会更好。但是也不可否认,当前我们面临的问题也还有不少,这还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努力来解决。
从企业端来看,需要企业创新发展,提升产业结构,把企业的利润蛋糕做大,与员工更好地分享,而不是零和博弈。
从职工端来看,要不断地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要敢于维权、善于维权。
从社会层面来看,一方面我们要加强社会宣传解释工作,让更多老百姓了解社保的意义;另一方面立法者也要从制度上对加强企业的违法处理力度,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让企业不敢在违法的边缘轻易试探。
▎⇎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难道就不怕员工离职告他吗?
说实在的,社保一二线城市还是十分重视的,监管力度比较强。地方小城市私企...普法率低,懂得也少,大都搞不明白,也没有这方面意识。不过企业要想做强做大,人才是关键!
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对应的劳动法规定: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员工办理社保如何维权
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要求为员工办理社保缴纳的,员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想通过法律手段(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等)维护自己的社会保险的权益,必须符合劳动仲裁申请的时效: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
▎︴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难道就不怕员工离职告他吗?
很多朋友一谈到企业违反劳动法,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就疑惑,难道公司真的不怕吗?真的不担心员工离职告他吗?不,企业肯定怕!既然怕,为何还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呢?因为企业有机会成本!接下来我们来算一下企业的机会成本的这笔账,就知道为什么公司仍然热衷于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了!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一、我们先设定下前提条件,用保守的算法!
假设这家企业有1000名员工,假设员工的平均月工资是4000元,应该按照4000元缴纳社保,但公司没有缴纳社保。
一家公司基层员工的离职率,每年平均离职率在10%左右,如果碰到高的,20%也有可能。我们就以10%算。
那么每个月平均有100个人离职,同时又会招聘补充100人,一年下来流动离职的员工总数,大概是1000人次。我们就按500人次算,而其中工作一年左右离职的人最多。
二、月工资4000元,公司要缴纳多少社保?
我们按公司承担15%的比例来算,实际上有的地方高于这个比例,那么一个月就是600元,一年就是7200元。假设当年离职的500人当中,有200人是工作满一年后离职的,那么这部分钱就节省了144万。那么剩余300人,就算平均一个人工作了3个月,那么就是300人*600元*3个月=54万。加起来就是198万。也就是一年公司可以节省198万的社保费。况且,可能还有工作2年、3年以上的员工离职。
三、假设一年内有一定员工去投诉补缴,公司要承担多少成本?
因为大部分人是主动辞职的,所以基本上不会因为社保问题去投诉的。那么就算一年离职的人员当中,有10%的人投诉,这个比例已经很高了,也就是500个离职的人当人中有50个人去投诉,那么有20个人是补缴1年的,那就是20*7200=14.4万,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一年总共26万(实际要不了那么多),剩余30个人补缴3个月的,就是30*1800=5.4万,滞纳金2.43万元,加起来就总共是48.23万元。
也就是说公司只要花费50万元,就可以节省148元的社保费用!况且,并不是每年都有员工去投诉补缴的,实际上,一年能够几个人去投诉补缴就算不错了。
四、有员工因此要求经济补偿金,公司承担多少成本?
一个员工工作一年的经济补偿金就是4000元,就算员工以此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那么也就在上面说的社保补缴费用的基础上,加4000元。但一家公司一年能有多少起劳动仲裁?很多人没这个时间耗费。就算有100个人仲裁,一人4000,总共40万,那么公司还能节省128万的社保费用!
况且,有那么多人会被迫离职主张经济补偿吗?大部分人都是辞职后,赶紧找下一份工作。
五、唯一成本大的就是发生工伤和工亡!
因为没缴纳社保,企业就要承担所有的费用。而我们知道,一个企业,几年都不一定出现一次工伤,就算出现工伤,大多就是10级和9级的比较多,因为员工工资只有4000元,那么大概总费用算下来15万就差不多了。就算一年出现2-3个工伤,公司一样能节省很多钱。况且,一年能出现一个工伤就很不错了,如果出现2-3个,那就要被相关部门处罚了。
而工亡则赔偿比较高,光基础赔偿金都要84.7万,加上其他杂七杂八的,就算100万,就算加上其他杂七杂八的就算100万,公司仍然还有剩余。但发生工亡的的概率,几年都不会有一次。
通过以上看出,你就知道为什么企业明知道不缴纳社保违法,却仍然想办法不缴纳社保了吧?并不是不怕员工离职后高,而是机会成本高,整体算下来,公司还是能节省不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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