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调整的事业单位人员都转成公务员了吗?
▎✂被调整的事业单位人员都转成公务员了吗?
事业单位改革被炒得沸沸扬扬,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事业编制都非常关心改革的方向,担心自己的去向。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指将现有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承担行政职能(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划归行政机构,人员转为公务员;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这部分人保留事业编制;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这部分人有可能被分流,一部分保留事业编制,一部分转成企业编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都改成企业,自主经营。
事业编有望改公务员的,翘首企盼;可能被分流的,谈虎色变;保留编制的,注目旁观……但说了这么多,人员调整还没开始呢!
所以,题主所说被调整的事业编不可能都转成公务员,转公务员可能性有两种:一种是考试招录,另一种是在有的地区,如果40周岁以前提职到乡镇当副乡长(副书记),有可能转成公务员。2017年所有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领导都录入公务员信息采集系统,事业单位机构岗位设置才刚刚完结,目前不会有太大的人员变动。其它被调整的,可能是调整岗位、单位,所以不必担心自己被out,也不必草木皆兵。
▎≟被调整的事业单位人员都转成公务员了吗?
近年来,事业单位改革的消息广受关注,毕竟受众范围广,牵扯利益巨大。有的事业编被迫丢掉“铁饭碗”,吃起了企业饭;有少数事业编幸运的从“铁饭碗”变成了“金饭碗”,成为了行政编,也就是公务员。
被调整的事业单位人员去向,调整的可能性有好几种。一种调整是工作调动,如果是提拔为领导,可能会成为公务员;如果横向调整,不会有变化,只是编制从一个单位到另一个单位。还有一种调整就是跟随本次事业单位改革的调整,人员身份转变,具体去向就要根据中央的改革要求决定,目前各省各地区根据中央文件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了本地区的事业单位改革实施细则。
2011年4月初,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共涉及到超过126万个机构,4000余万人。该表预计到2015年,中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中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北京的京西宾馆召开。一度雾里看花的中国事业单位改革,终于勾勒出了清晰脉络。
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改革主要由两个部门——中编办及人保部担当。中编办负责制度层面的改革,比如分类改革;而人保部负责更为具体的比如招聘制度改革、用人制度改革、职称改革、工资改革 等方案的制定。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就在于行政职能的界定;有一些要并到政府序列享受公务员待遇;有一些要划归为企业,不再享受政府拨款;在教育系统推进取消行政级别、按事业拨费等。
无论怎样改,相信党和政府,相信顶层设计,相信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进一步理顺政事关系,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效率。
要认识到,并不是转为行政编制就一劳永逸,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同样,取消事业编未必就是坏事,通过实行企业化管理,绩效考核,事业单位人员多劳多得,获得高薪酬的比比皆是。
事业单位改革从一开始就强调要注意从制度层面保障被改革人员的福利待遇,清晰明确改革方向,开发事业单位扩权改革的潜在动力,形成有利的社会环境。
▎▷被调整的事业单位人员都转成公务员了吗?
我们单位目前就面临着被调整这样的情况。单位是混编混岗行政机关,面临撤并,目前事业编专技岗人员已经实行原岗原聘封存管理,撤销了专技岗编制,单位专技岗人员不能再进行岗位的晋升。从很多事例还有各种消息渠道来看,被调整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可能转成公务员,只可能分流调整到相应的事业单位,保留原岗位原待遇不变。
举一个例子。当地有一个公立学校被撤销,在岗在岗的几十名教职工和几十名聘用人员全部按照从事业所需、岗位所需、任务所需出发,坚持人岗相适、以事任人的工作导向,进行分流。按照在编在岗专业课教师、公共课教师及非教人员、工勤人员以及非在编聘用人员分类安排,不同人员,安排不同。
在编在岗专业课教师安排到相类似学校,建立专户,实行封存管理,封存管理期间(封存期可至该人员退休)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在编在岗公共课教师及非教人员,可以填写安置意愿,安置到合适的中小学校或事业单位。鼓励在编在岗专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或到乡村振兴事业单位贡献力量。在编在岗工勤人员纳入购买服务标准人员基数,不再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但保留原岗位、原工资待遇不变。
对在编在岗分流人员还有个原则,就是男性年龄达到55周岁的、女性年龄达到50周岁的,可以列为改革过渡期消化人员,实行自然减员。另外,涉及分流的在编在岗人员,岗位和待遇保持不变,但可以参加岗位竞聘,如果晋升,就结束封存;有领导职务的,其行政级别可以保留。
对于非在编的聘用人员,只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已予解除合同,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该聘用人员在单位的年限予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非在编的聘用人员在解聘之后,如果承接单位还需要聘用,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聘用。
所以,事业单位被调整,包括撤销、合并等,其事业编制人员不会转成公务员,而是会保持原编制不变,或留在新单位,或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现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如果想转成公务员,只有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第一、参加公务员考试。这也是公务员来源的主要渠道。参加公务员考试要满足年龄和学历的要求,并且要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之中脱颖而出,总体来说是比较困难的。
第二、公务员调任。事业单位当中的管理岗人员,如果在管理岗8级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是有机会通过调任的方式到行政机关任职编制,转成行政编制,从而成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当中的专技岗人员,如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又是紧缺人才,也有机会转成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的公务员。
第三、事业单位整体参公。事业单位整体变成参公事业单位,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都转成参公人员。参公人员享受的待遇基本上和公务员是一样的,所以也可以说是转成了公务员。
总体来说,事业编制人员想要转成公务员,虽然方式比较多,但都是非常困难的。通过单位调整而转成公务员,这种情况更是少之又少,不要抱太多幻想,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去考试或者调任,才是正确的道路。你觉得呢?
▎︾被调整的事业单位人员都转成公务员了吗?
事业单位人员想转公务员,有以下几种情况:
1、单位整体改制为行政单位,或者合并到行政单位中。按照行政单位的性质,编制转换为行政编制,人员整体过渡为公务员。
2、单位为事业单位,职能偏行政,或者公益服务为主,参照上级部门性质,整体过渡为参公单位,虽然使用事业编制,但人员整体过渡为参公人员。
3、单位职能合并到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人员整体过渡为参公人员。
4、被提拔任用为行政或者参公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身份、职数、编制等都符合条件,单独申请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调任的领导干部也在此列。
5、招考到行政或者参公单位,试用期满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事业人员通过行政或者参公事业单位领导岗位考试被任用,也同样过渡。
6、特殊人才引进到行政或者参公单位,可过渡。
除过以上六种情况而外,公务员身份是凡进必考,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被调整的事业单位人员都转成公务员了吗?
1、你想多了。
2、现在公务员逢进必考或者调任,还没有直接转变公务员的。
3、现在看全国基本一个模式,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把原来承担的行政职能化回行政机关,只承担公益职能和一些服务职能。
4、现在机构改革原则是“编随事走,人随编走”,但不改变人员的编制性质,原来是行政现在还是行政,事业依然是事业,即使混编混岗运行,编制也没有改变。那么改革就是按部就班,划分职能、合并单位、转变性质,首先把行政职能划走,然后同一类事业单位合并,承担服务性的事业单位该转企转企。
5、一般合并成立的新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保持不变,财政供养模式也不变,也就是说原来财政全额拨款的继续全额拨款、差额的继续差额、自收自支的继续自收自支,转企的由事业编制变为企业编制、自负盈亏。
6、随着机构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事业职能将越来越弱化,人员会逐步缩小,事业人员未来发展空间有限,该转为行政职能转为行政职能,该转为社会服务变为企业,所以能考试或调任的需要抓住一切机会。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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