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亏损破产并不会涉及到个人的资产,为什么很多公司资不抵债以后老板会跑路?
▎↻有限责任公司亏损破产并不会涉及到个人的资产,为什么很多公司资不抵债以后老板会跑路?
对于这个问题,恐怕很多人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还不是很了解。所谓有限责任公司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的责任是有限的。这个有限指的是,股东只在投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超过此限额的债务,股东是不需要用个人财产进行偿还的。
举个例子,假如,甲乙丙三个人分别各投资100万,注册了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的公司。那么甲乙丙三个人的这100万就是他们所要承担的债务风险。如果公司运营的好,显然他们不会赔钱,反而还会赚一些利润。但是假如公司运营的不好,这100万有可能就全都打了水漂。但是假如公司运营的非常差,欠下了500万的债务。那么公司只需要用300万的债务来进行偿还。对于剩余的200万元的债务,债权人只能自认倒霉了,而不能要求甲乙丙三个股东再对200万的债务用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因为公司的债务只由公司来对外承担责任,跟股东已经没有关系了。股东所投资的100万已经变成了公司的财产,所以公司只需要用300万来对外承担债务。这就体现出来了,有限责任公司有限的范围。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那么公司的股东是有义务清偿完500万元的债务为止的。
但是这里面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况,比如,如果股东对于当初投入的资本没有进行实缴,只是认缴,或者股东在经营过程当中有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那么当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时候,债权人就有权要求股东来承担责任,但是股东所承担的责任依然是以当初所认缴的注册资本数额为限。
所以对于股东来说,不要以为认缴注册资本不用实际缴纳就可以随意夸大数额。比如有的人故意认缴一个亿的注册资本,觉得反正不用实际交钱认缴多少都无所谓。但是这种情况下,一旦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那么股东就需要补齐这一个亿的注册资本,并且在这个的范围之内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注册资本不是越多越好哦!
▎❊有限责任公司亏损破产并不会涉及到个人的资产,为什么很多公司资不抵债以后老板会跑路?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是指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存在两种: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不超过50名股东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法律特征就是出资人股东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例如,某公司经营不下去要清算,经过审计,公司债务是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资产仅1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金是100万元人民币,由甲乙两名股东组成,甲认缴股份60万元,实缴出资30万元,乙认缴股份40万元,实缴出资30万元人民币。那么根据公司法,该公司仅以公司100万元资产偿还债务,占对外债务的10%。但现在的问题是,两名股东都没有缴足出资,甲认缴股份60万元,实缴出资30万元,乙认缴股份40万元,实缴出资30万元人民币。现在甲要再补30万元出资,乙要外补10万元出资。这样公司就以100万元公司资产加上40万元股东补足出资共140万元承担公司责任。
为什么我国的不少私营企业破产清算时,明明可仅以公司财产承担债务,公司有多少资产就对外承担多少债务,为何企业家还要逃跑或跳楼呢?其原因无非就是以下几点了:
一、公司成立时认缴出资与实缴出资不一致,导致公司破产清算时需要股东个人补缴出资,以此承担债务责任。
注册资金是公司注册成立时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由出资人即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如上面举例的100万元就是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出资就是出资人所占的公司股份数额,如上例甲的认缴股份就是60万股,乙为40万股份。实缴出资就是股东实际对公司的出资。我国过去实行的是实缴制,而公司法修订后实行的是认缴注册制,股东可以先仅认缴部分出资,然后在一段时间内缴齐出资。这样就形成了注册资金并没有缴齐就营业情况。此时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要清算,当公司实际资产不足以清偿对外债务时,股东个人就要补足出资以清偿债务。当股东个人没有能力补足出资或者有意赖账时,他们就只好跑路跳楼了。
二、企业家成立公司时候属于一人独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有可能是无限责任。
此时,独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形式一般是有限责任,但如果出资人不能证明独资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各自的独立性时,就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公司对外债务以公司资产无法偿还时,剩余债务就由股东个人承担,但个人也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老板跑路就是自然的了。
三、复杂的社会现实导致公司这一法人实体无法以自身资产承担债务,而只能由个人承担。
经营公司是非常复杂的,看到别人赚钱风光时好不羡慕,但背后的操心着急只有老板股东自己知道,半夜哭的时候你不可能看见或听见。例如,公司运营时缺钱需要融资,但银行又不贷款,找亲戚朋友借钱时别人又不认公司,只认老板或股东,借款合同都是以个人名义签订的。这时明明是公司借钱,最后债务却由个人承担。当公司清算时,债务当然是个人的了。
四、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财务管理混乱不堪,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
有不少私营企业家认为,公司资产就是我的,我的资产就是公司的。例如,公司购买货物时,公司账上没有现金,老板个人就用自己银行卡的钱购买;个人打牌应酬没有现金,就要财务人员从公司账上拿钱应酬。当公司出现经营不善被迫清算时,一群狐朋狗友这时才不认什么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反正欠债还钱,找的就是老板和股东。此时老板不跑路还什么时候跑路呢?
总之,虽然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方式规定很清楚,但现实情况很复杂,真正要落实公司法上的公司法人有限责任与股东个人有限责任还有相当难度。
▎≃有限责任公司亏损破产并不会涉及到个人的资产,为什么很多公司资不抵债以后老板会跑路?
理论和现实往往是有差距的,而且这种差距往往比你想象的要大。
公司破产老板为什么要跑路?
至少有以下三个原因:
1、卷款逃跑。
很多老板只有这一家公司,然而这家公司濒临破产了。
如果选择宣布破产,确实可以不用偿还一些公司债务。
但是,老板从此就断了收入,又不甘心打工。
一看公司虽然债台高筑,但是账上还有一百万流动资金。
然后再以偿还之前的债务或者给员工发工资为名,再向外借个几百万,连带之前的一百万流动资金,全部卷款带走,依然可以做点生意,搞不好还能卷土重来。
既然选择了卷款,那一定就要逃跑咯。
2、以个人名义借贷。
很多老板在自己公司濒临破产的时候都是不甘心的。
不甘心怎么办呢,就各种借钱想要给自己的公司续命。
厂房抵押了,机器设备也抵押了,借无可借。
然后就把自己的房子给抵押了,车子给抵押了。
可还是续不上命。
还能怎么借呢?
借高利贷,无抵押贷款。
最终还不上,利滚利已经达到了一个天文数字。
怎么办呢?
那当然得跑路了。
3、社会关系破产。
公司破产资不抵债部分不用清偿,这只是对公的部分。
然而实际上还有对私的部分。
有的老板问自己的亲戚朋友同学战友都借了个遍。
公司欠银行,欠其他金融机构的钱可以不还。
这些亲戚朋友同学战友都是看在你个人的面子上才借钱给你的。
这钱你怎么腆着脸赖呢?
为了逃避这种社会关系带来的责任。
跑路也是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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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亏损破产并不会涉及到个人的资产,为什么很多公司资不抵债以后老板会跑路?
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即便公司破产也不会涉及个人,但是,现实中很多公司资不抵债时老板就跑路了。这其中有自身原因,也有客观原因!
一、股东个人认缴的出资没有完全履行,也就是股东的股本还没有全部投到公司,现在又拿不出来,可能就会跑路了。
二、公司经营时,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这也是现在很多企业的通病,公司没有一个正规管理,公司账目不清楚,肯定也是要跑路了。
三、还有一些人,觉得公司不行了,就把公司现金卷跑,这就属于违法犯罪了,不会有好下场。
四、公司对外借款融资时,尤其是向银行贷款,出借方都会要求公司法人代表提供个人担保。这也是造成跑路的一个原因。
公司经营还是要规范,正确使用公司的有限责任,才能避免以后的经营风险。
▎ℬ有限责任公司亏损破产并不会涉及到个人的资产,为什么很多公司资不抵债以后老板会跑路?
资不抵债,通常是因为公司借了很多钱啊,比如银行贷款、发债啊,所有公司的融资行为,几乎都需要老板资产做抵押,还要做个人反担保,个人反担保是以个人名下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
所以如果老板跑路,通常不是因为有限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因为自己对公司的债务的担保要承担连带责任。
除此之外,公司对供应商的欠款,虽然说在公司层面老板是承担有限责任的,但也有可能有些供应商,除了走正常的法律流程打官司以外,还会私下过来找老板要债,这种情况下不跑,对私生活的影响,恐怕也是比较大的。
还有一种情况,老板躲的不是债主,而是被他坑的一些客户,有时候知道公司不行了,还些老板会用各种方法,坑客户、坑债主、坑股东,早就做好跑路的准备,弄笔钱就跑。
总之做一家公司还是非常复杂的,做到要跑路的程度,可能的原因会有很多,绝不仅仅是有限公司这个层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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