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工作已满10年,可以与单位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吗?
▎❦劳务派遣工,工作已满10年,可以与单位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吗?
无论是劳务派遣工还是正式员工,工作已满10年的都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除此之外派遣员工和正式工在以下这些待遇上也应该是平等的:
一、条件满足的都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照规定,无论是劳务派遣工还是正式员工,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都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单位已经工作满10年的员工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单位且员工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正式员工在达到上述条件是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非常容易的;虽然劳务派遣员工也应当享有这个权利,到往往是快满足这个条件的时候,劳务派遣公司都会打破“员工美好的梦”,因为他会在你即将达到这个条件时换另外一个派遣公司和你签合同,但不影响你的工作,这让很多派遣工显得无比无奈,想为自己申冤但有比较难,其实派遣公司这个行为也是有漏洞的,员工若想维护自己的利益也是可以的。
因为一个新合同的建立,必将会有一个旧合同的终止,终止时就应当给予赔偿,再实施新合同。
二、工资待遇应该实行同工同酬
派遣暂行规定也明确了,只有三性岗位才可以雇佣派遣职工,并且派遣职工的数量最多只能占员工总数量的10%,雇佣的派遣工工资待遇(包括绩效考核)应当和正式员工保持一致,也就是所谓的应当实行“同工同酬”的待遇,保障派遣工的公平性。
三、福利保障也应该平等
派遣工在社保、公积金等福利方面也应当和正式职工一样,由公司代扣代缴,按月正常申报缴纳,事实上很多派遣工会觉得自己不是正式员工,单位可以不给自己缴纳,但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劳动法或者社保法对于正式工和派遣工都是一视同仁的,只要是签了劳动合同都应当在30日以内为员工缴纳这些该有的福利,福利好些的单位还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补充医疗等。
【总结】劳务派遣工应当改变自己的心态,不要觉得自己低人一等,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待遇派遣工都有权利享受,如果没有享受到时应当及时与单位协商解决。
感谢阅读,我是杏豆,企业培训师,劳动纠纷咨询师,社保专家,专注职场干货分享,感谢阅读、点赞与评论,欢迎关注向我提问!@笔记簿杏豆
▎┉劳务派遣工,工作已满10年,可以与单位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吗?
有点难以理解,至今仍然有很多朋友认为劳务派遣工就是临时工,公司随着就可以让走人。还相信只要做劳务派遣工满多少年,就可以转正这种说法。
不过这个也值得理解,因为光《劳动合同法》都还没弄明白,更别说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了。但这里,我们必须要明白一个原则性的东西:那就是劳务派遣工和所谓的正式工,唯一的区别就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不懂,其他没有什么区别。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务派遣工是去找劳务派遣公司。因此,劳务派遣工也在《劳动合同法》管辖的范围内,因此当然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劳务派遣工和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派遣工和派遣公司是劳动关系,和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因此用工单位无需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而派遣工,要想转为用工单位所谓的“正式工”,实际上这是劳动关系的主体变更,而不是所谓的“转正”,这个词是用工单位自己想出来的。而且用功单位在这块有主动权,并不是一定要转正。
这就意味着你要先与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再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接不接受你,他们自己有主动权。
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我们要弄懂!
劳务派遣工,和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就和公司和员工之间一样,属于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制约,因此劳务派遣公司要与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等等,在这一块没有任何区别。
如果劳务派遣工在同一家派遣公司做满10年了,当然可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所以,派遣工的劳动关系主体就不是用工单位,而是劳务派遣公司,所以我们要维护相关的权益,也是找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工,工作已满10年,可以与单位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吗?
其实这个问题完全可以直接问,工作满10年,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不需要加劳务派遣工,因为劳务派遣工和劳动合同工都是按照劳动合同法来处理劳资事宜的。不过呢,现实中劳务派遣工很多权益得不到保障,似乎谁都可以欺负劳务派遣工。
那我就先说说哪些情形劳动者可以主动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说说劳务派遣工的法律地位问题。
一、满足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就可以主动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上述内容是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的,其中第(一)项就符合题主所问情形,所以工作满10年,不管是不是劳务派遣工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1条再次强调了,如果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这里需要注意,至于是签订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决定权在劳动者手中,而不是单位手中。
二、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不签怎么办?
这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单位选择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2、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不签,用人单位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务派遣工的法律地位与劳动合同工完全一样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同时还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数量不能超过总用工数量的10%。
上述规定无不体现出国家从严管理劳务派遣的态度。规定是有了,但是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是否严格执行了呢?从实际情况来看,结果并不理想。这其中的原因是复杂的,各方均有责任。
▎▕劳务派遣工,工作已满10年,可以与单位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吗?
就算可以也只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永久合同而已。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我家两个保姆,一个是我远房侄女,一个是我从家政公司雇佣的,俩人水平差不多,但是我每个月多给侄女500元,外加过年一个5000的红包,工作10年以后,家政公司的保姆要求转正,要求转职为侄女,并且享受一样的待遇,这个你说搞笑不搞笑?
可能有人会说那工作和亲情能一样吗?有区别,但是不大,举个例子,比如我是一个律师事务所,我的薪资设计都是按照律师来的,L1 L2......10,起步4000,那我现在需要保洁,2000元,那我要专门设计一个L0.5吗?还有因为几个保洁我还需要专门配备一个管理人员,一个库管,一个监督吗?还有我们打赢了大官司,所有人奖励2000,保洁要不要奖励?
所以给大家一个建议,选择职业的时候,尽量要选择经验占比大的行业,如果可以,选择技术落伍比较慢,或者可以二次细分的职业来做。
举个例子,保洁就不是一个好职业,新人培训几天就能上岗,不需要什么天赋,经验完全不值钱。
在举一个例子,程序员,虽然经验值钱,但是技术更新太快,如果一旦跟不上,直接淘汰,但是相对保洁强很多。
那有没有相对比较好一些的职业呢?比如HR,财务,销售,律师,设计师,电工,之类的,这些职业,理论,工具进步不大,你和10年前的毕业生学习的内容都差不多,但是他们贵就贵在经验值钱。这些职业有可能起步比较困难,刚开始拿的也可能比一步到位的职业,比如外卖骑手,流水线操作工少一些,但是如果你愿意努力上进,愿意和时间做朋友,那么相信时间不会亏待你。
▎ℐ劳务派遣工,工作已满10年,可以与单位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吗?
需要明确一点的是:劳务派遣工,只能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具体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鉴于你的情况,并结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你几点建议:
☞ 如果你与劳动派遣公司已经存在一年以上劳动关系,而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已视同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如果你与劳务派遣公司已经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同时还要排除以下几种情况:
1.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2.因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因违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
5.不能胜任工作,或者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
如果不存在以上情况,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你提出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诉求时,劳务派遣公司应予以支持。
☞ 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拒绝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维权。维权时要注意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比如工资条、就业登记表等等。
说到底,劳务派遣工作为一种社会弱势群体,因自身权益得不到维护而导致的劳动纠纷问题越发凸显。在国家对劳务派遣制度未做出重新调整以前,劳务派遣工应提高维权意识,一旦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护。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