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独身一人,没有子女,其百年之后,她的财产能自然由她的独侄子或女继承吗?
姑姑独身一人,没有子女,其百年之后,她的财产能自然由她的独侄子或女继承吗?
网友解答:
不能自然由侄子女继承
姑姑只身一人,沒有子女。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没有配偶,没有子女,父母不在了。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没有第二顺序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不在了,兄弟姐妹可能在。如果姑姑不留遗嘱,百年之后,就由姑姑的兄弟姐妹继承了。独侄子或独侄女只有在他们的父亲,与姑姑称兄道弟的人死亡,这个独子或独女只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能继承他父亲那份财产,不能继承全部财产。
姑姑要将财产让独侄子女一人继承,一,姑姑的兄弟姐妹放弃继承。有一人不放弃继承,独侄子女就无法继承。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姑姑生前留下遗嘱。
侄子女在我们一般人看来是近亲人。但按《民法典》的近亲属的范围并没有把侄子女列入近亲属。只能算再一层的近亲属。侄子女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因此姑姑写遗嘱不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的情况。
而是属于该条第三款的情况\"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侄子女是姑姑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姑姑将财产留给侄子女,叫赠与。百年之后,叫遗赠。
只有这二个情况,姑姑的财产才能由独子女继承。赠与一般附条件,签赠与扶养协议。独子女只有履行对姑姑的扶养义务,才有受赠姑姑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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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我国继承的先后顺序是:遗赠>遗嘱>法定继承。
所以如果姑姑留下了合法的遗赠或遗嘱时按照遗赠或遗嘱约定的继承方式继承,剩下的财产再按照法定继承继承。
如果姑姑没有留下合法的遗赠或遗嘱,那么就直接按照法定继承开始继承。
1、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所以侄子、侄女并不能继承到姑姑的财产。
除非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的情况才有可能直接继承。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也就是说侄子或侄女的父亲在姑姑过世前过世,那么侄子或侄女可以代替继承。
转继承:
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侄子或侄女的父亲在还没分得姑姑遗产前过世,那么侄子或侄女可以代替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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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这标题问的好!本人老姐单身、无儿无女!房子是我买给她的、侄子侄女自然是有,包括我的儿子,但我知道我儿子不会要、所以她只能捐给福利机构或者有生之年卖了吃光用光去旅游玩光都是我接受的范围!维独不可以给她的任何亲人、绝对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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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按照法律规定是不会的。
但可以在姑姑自愿的情况下,由姑姑做出遗嘱(遗赠)给任何人(包括侄子女)。
因为侄子不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然而,本
案所描述的情况不是不能将姑姑的财产移转给侄子(女),只是不能“
直接自然地”
给侄子(女)。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有俩顺序,第一顺序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据此,题干中的侄子(女)不要失望,
当这个姑姑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自然就过度到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姑姑百年以后,她的兄弟姐妹(就是侄子的父亲)可以继承姑姑的遗产,……若干年以后,这个侄子(女)不就达到继承姑姑遗产的目的了吗
?
另外说句题外话,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姑姑必要的照顾,不是亲情之间爱的表白吗?
探讨婚姻家庭法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感谢您的关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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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您好!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继承,不存在“自然继承”的概念,无论什么情况、什么继承方式。
题主的问题,应该是指姑姑万一百年,侄子或侄女能不能分得其部分、或者全部遗产
。
题主的姑姑独身、没有子女,假设万一百年的时候其父母均已过世,意味着姑姑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她的财产(未来的遗产)会由侄子侄女分得么?结论是:
不一定
。
题主姑姑的财产,未来将只可能会有四种去向: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情况下,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姑姑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此种情况,若姑姑去世时其兄弟姐妹均健在,则尚轮不到侄子、侄女。对应题主问题:侄子或侄女,不能分得姑姑遗产
。
由侄子或侄女代位继承
这种情况与上述情况的区别在于:姑姑万一百年的时候,她的兄弟姐妹中,有人已经先于其过世。
根据《民法典》新增规定,将发生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代位继承——将由去世兄弟姐妹的直系晚辈血亲,即姑姑的侄子或侄女——继承。
对应题主的问题:
若姑姑百年的时候,侄子或侄女的父母已经先于姑姑过世,则侄子侄女可以代替去世父母,继承姑姑的遗产。可继承份额,为其父母可继承的姑姑遗产的份额
。
发生转继承
这种情况的特点是:姑姑过世的时候,她的兄弟姐妹还健在,并不发生代位继承。但是兄弟姐妹在没有办理继承手续的时候过世了。
此种情况下,兄弟姐妹对姑姑的继承权,将转给他们的继承人——其中,可能不仅包括他们的孩子,可能还包括配偶。
因此,转继承情况下,姑姑的遗产,可能会由侄子侄女、以及侄子侄女的在世父(母)共同法定继承。
对应到题主问题:
若姑姑百年的时候,侄子或侄女的父母健在、但在办理继承之前过世,则侄子侄女可以经由继承他们父母的继承权、进而继承姑姑的部分遗产。
遗嘱继承(遗赠)
第四种去向,是由姑姑生前自愿作出安排。因为遗嘱继承的优先级要高于法定继承,因此:
如果姑姑生前订立了合法遗嘱,将其财产留给侄子或侄女,则侄子侄女可以通过接受遗赠的方式,分得姑姑的财产。
如果姑姑生前订立了合法遗嘱,将其财产指定留给他人,则侄子侄女不能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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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不能。侄子侄女外甥或外甥女都不是第一顺位、第二顺位继承人,自然不能获得继承权。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侄子只能通过代位继承方式继承姑姑财产。当然姑姑也可以遗赠的方式将财产遗赠给侄子,相比继承,遗赠需要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遗赠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是否接受遗赠的表示,过期遗赠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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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这得看当事拥有权利者给与不给丶继承者是拥有者说的算丶-切听从姑姑的內心顺其自然丶想给谁自已作主没有固定的非给与不给丶最好找律事做财产遗留去向免遭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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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你说的自然继承是指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有继承顺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子女、以及配偶。我们假设姑姑独身一人,父母、子女、配偶都没有。那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假设姑姑没有祖父母,外祖父母,那她的财产会留给她的兄弟姐妹,不会自然由她侄子或者侄女继承。
除非有遗赠抚养协议,明确约定由侄子或者侄女为她养老送终,等她百年之后财产可以由侄子或侄女继承。
如果以上都没有,那就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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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最好在清醒的时候,在有法律效率的执法监督下公证并立下遗嘱,否则没有继承权的,这种关系很尴尬,有侄子侄女的不能算孤老,所以实际上还是要靠侄子侄女来赡养,但侄子侄女却没有继承权,只要是有侄子侄女的,国家不赡养的,只有一个亲属也没有了的孤老,国家才会接手,然后房产,财产全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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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侄子或者侄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但不能直接继承姑姑的遗产。
若侄子或者侄女想要继承姑姑的遗产,需要发生以下事实:
首先,姑姑没有订立遗赠抚养协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若姑姑与第三人订立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由第三人负责姑姑的生养死葬,那么待姑姑百年之后,第三人可以取得姑姑的遗产,而侄子或者侄女不能继承遗产。
其次,姑姑订立了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为继承。”的规定,如果姑姑订立了遗嘱(包括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以录音录像立的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约定由侄子或者侄女继承其遗产的,自姑姑百年之后,侄子或者侄女按照遗嘱的约定,可以继承姑姑的遗产。
最后,若姑姑没有订立遗嘱,且姑姑没有其他继承人,侄子或者侄女享有法定的代位继承权。根据前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若姑姑的兄弟姐妹百年归老之后,侄子或者侄女享有法定代位继承权。
综上,侄子或者侄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代位继承姑姑的遗产,但不能直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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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不是自然继承,是需要遗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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