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妻共同拥有一套房子,签署离婚协议上明确规定房产归男方,但是只过户了房产证,土地证还是女方的名字,女方不同意签字,该怎么办?
▎≅和前妻共同拥有一套房子,签署离婚协议上明确规定房产归男方,但是只过户了房产证,土地证还是女方的名字,女方不同意签字,该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和导致离婚,无非就是走两条路才能达到离婚的目的。第一,就是协议离婚,在平等的基础上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二,就是走司法的道子,依法判决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的,还是依法判决的,产生的结果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
据楼主提出来的问题是;和前妻共同拥有一套房子,签署离婚协议上明确规定房产归男方,但是只过户了房产证,土地证还是女方的名字,女方不同意签字。也就是说土地使用证的归属权,还没有划归为男方,只有走法律的程序,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你们是协议离婚的,协议上的条款是经过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才定下的,只要一经签字确权,协议上的条款与法院判决的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的离婚文件,是任何人也不能改动的。
你的前妻肯定是为了达到婚婚的目的,主动放弃了房屋财产的拥有权。一旦放弃了拥有权,在法律上就生效。如今想起来,她后悔了,不履行返还归属权的责任。
你可以拿着离婚的协议和离婚证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到前妻管辖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前妻,要求依法强制她返还土地使用的归属权,法院会支持你的合法权益的。最后拿到法院的判决,无论前妻签不签字,土地使用更名,就可以按正常办理了。
▎✽和前妻共同拥有一套房子,签署离婚协议上明确规定房产归男方,但是只过户了房产证,土地证还是女方的名字,女方不同意签字,该怎么办?
和前妻共同有一套房子,签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但是土地使用证是女方的名字,女方不同意签字,怎么办?
不知道,你和前妻在一起共同生活多久了,有没有孩子。
又为什么,会出现感情不和离婚。我不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分析你的问题,只想说的公平一些。
假如,你们在一起已经生活了几年,也共同哺育一个孩子。为什么会出现感情不和呢?想必有两种原因。
一,是你和前妻的婚姻,已过了七年之痒,也就是婚姻保鲜期。俩个人在一起,没有了激情,只有亲情。所以,俩个人想分手,另找新欢。这种情况分手,为什么不能公平一些,你为什么要独占房产呢?别管房产是什么时候买的,只要婚前没有公证,我觉得这拣房产就应该有你前妻的份。毕竟是夫妻一场,一个男人为什么不能大度一些。
二,从你的帖子上看,你们的离婚,可能是因为,你前妻出轨了。所以,签离婚扐议时,她同意把房产给你。否则,做为女人自己没有短处,绝对,不能轻易不与你争自己的利益。
那么,要是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呢?
一,你让出点利益来,你前妻得着点好处,她就能给你签字了。
二,你不想让她得着什么好处,那你只好和她对薄公堂了,让法律来解决。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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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妻共同拥有一套房子,签署离婚协议上明确规定房产归男方,但是只过户了房产证,土地证还是女方的名字,女方不同意签字,该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和导致离婚,无非就是走两条路才能达到离婚的目的。第一,就是协议离婚,在平等的基础上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二,就是走司法的道子,依法判决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的,还是依法判决的,产生的结果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
据楼主提出来的问题是;和前妻共同拥有一套房子,签署离婚协议上明确规定房产归男方,但是只过户了房产证,土地证还是女方的名字,女方不同意签字。也就是说土地使用证的归属权,还没有划归为男方,只有走法律的程序,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你们是协议离婚的,协议上的条款是经过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才定下的,只要一经签字确权,协议上的条款与法院判决的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的离婚文件,是任何人也不能改动的。
你的前妻肯定是为了达到婚婚的目的,主动放弃了房屋财产的拥有权。一旦放弃了拥有权,在法律上就生效。如今想起来,她后悔了,不履行返还归属权的责任。
你可以拿着离婚的协议和离婚证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到前妻管辖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前妻,要求依法强制她返还土地使用的归属权,法院会支持你的合法权益的。最后拿到法院的判决,无论前妻签不签字,土地使用更名,就可以按正常办理了。
▎♗和前妻共同拥有一套房子,签署离婚协议上明确规定房产归男方,但是只过户了房产证,土地证还是女方的名字,女方不同意签字,该怎么办?
离婚协议内容的约定,如果没有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该离婚协议受法律保护。
协议中约定了该房屋归男方所有,在男女双方之间就具有法律效力,即该房屋的所有权系男方个人所有。
实践中往往由于离婚几年后,房屋价格上涨,一方感觉有点吃亏,因此想趁对方要求过户时候再要些补偿,如果此时双方能够协商则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则完全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起诉时候,可请求确认该房屋归男方个人所有,并同时要求女方配合办理过户的一系列手续(包括房产证以及土地证的过户等),法院判决后如女方仍不配合,则男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时候仅需要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即可办理,并不需要女方到场签字。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
▎▔和前妻共同拥有一套房子,签署离婚协议上明确规定房产归男方,但是只过户了房产证,土地证还是女方的名字,女方不同意签字,该怎么办?
你好,这个问题容易解决的。
首先,双方在离婚的时候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且从男方称女方为前妻来看,双方已经办理完成离婚登记手续,通常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既然离婚协议已经约定房产归男方,在法律上,有一个房地一致不可分割原则,因此,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男方,自然包括房屋所有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女方有义务配合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有义务配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实际上现在也是双方合一,统一为不动产权属证书。
其次,女方不配合怎么办?很简单,男方可以依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归男方所有,并要求女方协助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法院判决胜诉后,男方持生效判决可以直接去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有些地方需要申请法院执行,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文书,再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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