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劳务派遣工,什么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这种做法对吗?
今天看到劳务派遣工,什么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这种做法对吗?
网友解答:
首先,亮明观点:劳务派遣模式是从西方引进的“洋玩意”,并不是合适国情和国人的就业心理,使用劳务派遣模式属于“脱裤子放屁”(下面,给你仔细分析);其次,劳务派遣的诞生目的就不纯正,后来被歪嘴和尚故意念歪了经;再次,劳务派遣模式被大量应用,有利于企业老板,不利于劳动者,所以,企业愿意使用,劳动者表示强烈不满,未来有可能会被取消。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制员工?它的来龙去脉是怎么样的?
在20多年前,国内是计划经济,只有国有和集体企业两种企业形态,用工身份也只有两种:干部和工人。1995年推行劳动法之后,干部和工人的身份还保留着,但是都改为了合同制员工。上级对国企实行“定编定岗定员定资”的“四定”管理,即:对企业的编制、定员、岗位、工资总额进行核准管理,直到目前,上级仍对国企实行“四定”管理,只有在少量实行“深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企业开始逐步打破“四定”管理。
上级国资委对下属的国企实行“四定”管理,严格控制企业的用人数量和工资总额的数量。那么,进入1995年以后,尤其是2000年以后,国企高速发展,对用人和工资总额提出巨大需求,上级国资委不给核增定员和工资总额,推行了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用于解决国企用人和核增工资等问题。
什么是劳务派遣制呢?通俗地举例说明:大海公司2022年需要新增员工100人和1000万工资总额。但是,上级国资委不给指标,让国企采取劳务派遣模式。于是,大海公司找了一家叫作小河的劳务公司,委托小河公司为大海公司招聘100个员工。小河公司本身就是一个皮包公司,它实际上是为大海公司招的100人,这100人与小河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与大海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小河公司把100人以劳务输出的形式派遣到大海工作。这100个人是小河公司的人,而不是大海公司的人,所以,就解决了大海公司新增100个定员的问题。
那么,大海公司怎么给这100人发工资呢?如果这100人是大海公司自己招的正式合同制员工,那么,大海公司就要从工资总额里给这100人发工资。可是,上级国资委不给大海公司核拨这100人的工资总额。于是,大海公司从经营成本中支付给小河公司1000万劳务费,记住:这1000万是劳务费,不走大海公司的人工成本(工资总额),走的是大海公司劳务费(属于经营成本)。小河收到1000万劳务费后,扣除管理费之外,给100人发工资。所以,小河公司千方百计克扣这100人的工资,省下的钱都是自己的利润。
通过了解劳务派遣制的来龙去脉后,你就知道了劳务派遣是什么概念了。即:劳务派遣就是一种解决国企用工的辅助手段。他们的最大特点是:劳务派遣制员工不是国企的人,而是劳务公司的人,被劳务公司派遣到国企工作;他们的工资是国企支付的劳务费,而不是国企的工资总额。
【二】为什么说劳务派遣制模式不适合国情呢?
劳务派遣制是从西方引进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西方人对工作没有固定要求,居住也没有固定要求,可能在这个城市工作、居住几年,就到另外一个城市再共走、居住几年。他们对稳定在一个地方工作和居住并不在意,劳务派遣模式很对他们的胃口,反正,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企业也愿意用这种模式,想解聘就解聘,来招人就招人,都是流动性很强的机制。
但是,国人的文化与西方完全不同。国人喜欢稳定在一个地方工作和生活,当然还有户口的因素,更有家乡的因素。不像西方人四处为家,到处流动。我们国人即使老了,也愿意叶落归根,就是这个道理。国人喜欢找稳定的工作,最好是一辈子都能安安稳稳地工作、生活,不愿意四处漂泊,喜欢跟祖辈生活在一起。
劳务派遣模式的核心就是不稳定,国企想用你就用你,不想用你就辞退你。如果国企招聘的是正式合同制员工,就难以辞退,所以,他们就学习了西方的劳务派遣制模式。但是,对劳动者来说就很不友好,给人一种不稳定、不安全、随时可能被辞退的感觉。从这个意义来讲,劳务派遣制是“洋玩意”,在国内是“水土不服”的,所以,导致很多劳务派遣制员工的强烈不满。
【三】劳务派遣制对劳动者非常不友好。
国企为什么喜欢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呢?主要有四个原因:
第一,劳务派遣制员工不是国企的“合同制员工”,通俗地说,不是国企的“人”,而是一种“劳务”,那么,既然是“劳务”,就可以随时辞退。辞退手续非常简单,把劳务工退给劳务公司就可以了,省去了很多麻烦,也不要担心补偿问题。
第二,劳务派遣制员工走的是劳务费,不走国企的工资总额,就给国企的正式员工节省了大量工资总额,保证了正式员工的工资不断提升。通俗地说:国企招了100人来干活,却不用挤占他们的工资总额,保护了国企正式员工的核心利益。
第三,国企喜欢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最根本的目的就是降低成本,通俗地说:找一个劳务派遣制员工省三分之一乃至三分之二的成本。举例说明:招一个正式工,工资、社保、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培训经费,等等,需要20万年薪。找一个劳务工,只需要给10万就行了,工资低,不给上全社保,没有福利经费,没有内部隐形福利,当然很省钱了。
第四,国企对正式员工的生老病死都要大包大揽的,招劳务工就省事多了,因为劳务工不是国企的“人”,国企也就不操心,省心省事多了。
第五,劳务公司对劳务工不友好。一般来说,劳务公司都是“皮包公司”,自己没有场地、没有业务、没有培训机构,主要盈利来源于“管理费”,所以,从骨子就自然而然产生“克扣”思想,玩的也是存量游戏,克扣得越多,利润越多。
第六,劳务工很难转正,职业发展没有保障。以前,劳务工还有转正的机会,现在,这种机会越来越渺茫了。劳务工不能转为正式合同制员工,就享受不到正式工的薪酬福利、社保、补贴和职业发展“红利”。
【四】劳务派遣模式被“用坏”了。
从初心来看,当初推行劳务派遣制模式,是为了解决国企的用工和工资总额等限制问题,结果呢,因为这种用工模式对企业有利、对员工不利,就被各种企业大量采用,严重到什么程度呢?有的企业,只有10%的管理人员是正式职工,其余90%的岗位都使用劳务工,可以节约大量人工成本,让正式工吃香的喝辣的,让劳务工干最脏最累的活。
违规的地方主要有几种:
第一,用工比例大量超标。上级规定劳务工只是一种用工补充形式而不是主流形式,但是,大量企业均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制员工。上级规定劳务工使用比例不能超过用工总量的10%,但是,超过10%甚至达到90%的企业比比皆是,已经“法不责众”了。
第二,大量混岗使用。上级规定劳务工只能用于三性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不能用于主体岗位。但是,大量企业在任何岗位上都使用劳务工,一间办公室里,既有正式工,也有劳务工,导致混岗使用。
第三,同工不同酬现象突出。劳动法规定,同工同酬是一项基本原则。劳务派遣制管理办法,也明确要求同工同酬。但是,在现实中,劳务工和正式工做同样的工作,而且更多更累,工资待遇只有正式工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
第四,劳务公司不规范。以前,国企都是采取成立一家改制企业,作为劳务公司,承揽劳务派遣业务,这些内部公司非常不规范,相当于从左手倒右手,吃亏的还是劳务工。现在呢,很多劳务公司本身就是国企的改制企业或关系户,导致业务开展极其不规范,自己人不好为难自己人,导致劳务公司不能很好地保护劳动者。
第五,劳务公司是皮包公司的太多。上级规定劳务公司必须达标合规,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必须是以公司名义成立,而不能以个人名义成立,但是,很多劳务公司本身就是用人企业的“寄身虫”或“关系户”。
第六,劳务公司玩的是“假合同”。有的企业跟一些空壳公司签订所谓的“承包合同”、“承揽合同”,把原来招聘的员工身份违规变成“劳务派遣制身份”。
【五】为什么说劳务派遣制模式属于“脱裤子放屁”?
上面写了,国内企业不适合西方就业文化,国人喜欢安定的工作,不喜欢被人当做“劳务”,所以,这种用工模式不适合国情。另外,企业目前都是实行合同制,遵循的都是劳动法,为什么偏偏安排一家“皮包公司”来“雁过拔毛”一下呢?既然劳务工是劳务公司的合同制员工,为什么不能直接成为企业的合同制员工呢?如果员工不合格,企业也可以辞退啊。这不是多此一举吗?那么,为什么企业喜欢大量使用呢?归根到底是对企业有利,对劳务工不利,这个导向本身就违背公平、平等劳动关系原则。您说,是不是呢?
-----
网友解答:
劳务派遣工,在现在的法律上看,是合法的,劳务派遣公司就是用人单位,你跟派遣单位签了一份合同,然后把你派到用工单位,你的一切都由派遣公司负责,包括工资,养老保险,这些钱由用工单位发放到派遣公司,派遣公司从中获取一部分管理费,然后剩的钱给你开工资,交保险,那么为什么用工单位不直接和劳动者签合同呢,因为用工单位为了逃避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派遣工一旦出现法律问题,用工单位就会说,你跟它没有任何合同,也不属于它们的人,来逃避法律规定,这时派遣单位就会出来顶包,其实我本人不喜欢劳务派遣的方式,这种用工方式,让用工单位太随便,说用就用,不想用就退回派遣公司,劳动者根本就没有保障。
-----
网友解答:
就应该取消,劳务派遣就是一吸血鬼,本人现在就在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不知该怎么办,才来几天给一份假合同,该怎么处理我这几天工资就能要回不干了
-----
网友解答:
我很赞同作者的观点,劳务派遣说白了就是一种变相的剥削劳动者的剩余价值,与当今倡导的共同富裕格格不入,劳动者同工不同酬的祸根起因,当前很多大型国企央企都在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造成员工之间矛盾重重,管理重重,现在企业用工荒,存在各式各样的用工性质,什么临时工,钟点工,派遣工,劳务工,合同工,五花八门,人为地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廉价的劳动力怎么能继续社会再生产?怎么能拉动内需消费?怎么能将企业视为自己的家?钟爱一生?一些公知们一味追求西方化的管理模式,忘却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追求共同富裕的大目标。企业发展需要人,就应合理合法招聘员工,即解决就业问题,也堵塞了一些腐败问题,还确保了社会消费,长治久安。
-----
网友解答:
作者在胡说 ,派遣工是从那个发达国家学习来的?劳务中介公司和派遗公司性质是截不同的:中介公司只拿一点中介费,而派遗公司是 要月月剥皮的。被派遣者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务合同,出了一切予盾只能与派遗公司有关。派遗工的工资待遇在用工单位是最低的,人格也是最低的。所以为什么年轻人要经过中介公司或直接去合资企业,若是泊来品,合资企业应最盛。事实上是直接签订合同,合资企业的员工待遇要好多了。有些事情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有真正的体会,才有发言权。我干了九年派遗工,没有好印象。我就认为派遣公司在毒化社会、毒化年轻人的工作热情,没有益处。
-----
网友解答:
劳务派遣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同工同酬,八小时工作制。是一群注虫,吸血鬼。用工单位甩大锅,一切事故,福利它不管,玩老千。它严重伤害了千万底层打工者的尊严和希望。
-----
网友解答:
感谢邀请!
题主你好,因为工作关系,曾经到过多家公司工作,这个过程中,自己签过劳务派遣合同,也见过部分正式工部分劳务派遣工组合的公司。对于“劳务派遣”这一事情,说说我自己的看法!
首先,劳务派遣既然存在就有它的道理,我们不能准确的说它错或者对,有市场就有卖买,有买卖就有伤害!
劳务派遣工的特点:它是区别于正式合同工的,它是一种人才租赁模式,由劳动派遣机构与劳务人员签订合同,把劳动者以派驻打包的形式派向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支付劳务派遣机构一笔服务费用。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几个不同:
1.劳务派遣的内容远不止如此,比如工资发放,当一家公司同时有正式工和劳务工两种形式时,你会发现劳务工的工资要比正式工晚发2-5天,这是因为这笔工人薪资要先到劳务公司账面,由劳务公司发给员工。
2.相较正式工,劳务派遣工在“五险一金”缴纳方面是没有公积金的,而工伤保险方面,有的企业甚至是打包购买商业险。(此处观点不代表全部)
3.员工不能加入工会。通常来讲,每个企业都有相应的工会福利费用,当然员工每年也需要缴纳相关的会费,同时也享有相关的福利。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因隶属关系不直接属于用工单位,也就不用缴纳工会费用,不能享有工会福利。
当下劳务派遣工存在的几个问题:
在当前,劳务派遣工确实解决了许多企业的用工压力,但是它也逐渐沦为一种企业淘汰员工的手段和工具。受国家法律制约,对于正式工人的处理,用人单位存在很大掣肘,而借用劳务派遣合同就会解决这个问题。合同到期,员工已经年老体衰,没有太多利用价值时,直接不跟你续签合同。
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同工同酬。据我所知,现在大多数国企甚至央企都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压低劳务派遣工工资,保证正式工待遇。也就是网友常说的,看见干活的都是“临时工”,出来领奖拿钱的,才是“正式工”。
总之,劳务派遣肯定会继续存在的,如何保证它能健康的运行,而不是成为相关单位压榨劳动者的工具,这是需要社会各界思考的。我也由衷的希望,能有相关的规定尽快出台,保证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
-----
网友解答:
劳务派遣公司就是皮包公司!找工作时建议不能在劳务派遣公司上班,直接与用工单位工作不能通过第三方!
-----
网友解答:
能用到劳务派遣工的绝大多数都是国家的单位或者是正式的好单位。使用派遣工能规避风险。因为是正规单位,用工必须按相关法律要签订劳务合同,缴纳保险,不搞是不行的。连续签定几次用工合同就成了无固定期合同工了,也就是正式工,且享受同工同酬待遇。为避免这种情况。所以要使用派遣工。
-----
网友解答:
坚决取消!
-----
网友解答:
什么是劳务派遣工?这种做法合法吗?
劳务派遣工:就是劳务公司出外承包其他企业的工程或者某个岗位所派出的工作人员。承包的工作也可能是长期的也可能是临时的某个工作岗位。现在企业改革,都采用这种招工形式,用人时就找劳务派遣公司,不用人时就辞职,实际就是劳务市场,不过劳务派遣工是有人组织起来统一工作管理,出现伤害有劳务公司承担,劳务市场出现事故追究起来那就非常的麻烦。
这种做法合法吗?合法不合法就看他取得没取得合法的资质,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取得国家的劳动承包资质,如果有资质他就是合法的,没有资质他就是不合法的,有了资质他所派遣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所干工作的特殊工种国家都会承认(国营企业或者地方国营企业,个人企业除外),派遣工的所有待遇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就看在这里劳务派遣公司违不违法,是不是所有待遇都给了职工),用人企业没有义务承担各项费用。
-----
------------------
推荐阅读:
上一篇:各位有没有感觉今年黑蚊子少了?
下一篇: 金陵十二钗正册都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