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把唯一的房子登记在刚满十八岁儿子名下,几年后离婚了,女方只能净身出户吗?
➢▋一对夫妻把唯一的房子登记在刚满十八岁儿子名下,几年后离婚了,女方只能净身出户吗?
先说答案:不一定
首先,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屋视为对孩子的赠与,所以房屋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
其次,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很多,房屋是其中的一类。如果离婚,女方可以要求主张要求分割男方名下银行存款、车辆、股票、理财产品,住房公积金等等。
再者,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在不知道对方财产状况的,建议不要随意签字。若有“夫妻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这句话,是有可能导致净身出户的。如果诉讼离婚,可以通过法院查清对方的财产状况。
最后,若家庭经济不错,但男方名下没有财产,不排除男方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对于转移部分,女方可以主张分割,甚至可以要求多分。
☈⇥一对夫妻把唯一的房子登记在刚满十八岁儿子名下,几年后离婚了,女方只能净身出户吗?
这个问题涉及到房屋产权变更的相关法律,在现行法律规定中,儿子可以成为父母共有财产的合法继承人,从道德伦理层面来看也是合乎情理的,既然儿子已满十八周岁,具有成人独立民事权利,父母把共同房产过户给儿子已成既成事实,那么个房子就是属于儿子本人的,跟父母离婚不离婚没有直接的关系。再者房产过户在先,而父母离婚在后,两者在法律上是相对独立的,不能混为一谈。这个案例中离婚净身出户的问题不存在房屋产权纠纷。
Ⓐ┈一对夫妻把唯一的房子登记在刚满十八岁儿子名下,几年后离婚了,女方只能净身出户吗?
女方不该净身出户
房子虽然登记在刚满18岁儿子名下,但是儿子在18周岁之前还是未成年人,是在校高中生,没有参加工作,没有劳动收入。购房款是夫妻在婚烟存续期间共同收入购得的。因而这处房子仍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以登记在儿子名下为名,剥夺女方一半的产权是对女方的侵权。房子本身无法分割,但必须付给房子市场价的一半。
在婚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两人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财产。除唯一房子以外,银行存款,股票,汽车,金银首饰,还有债权,士地承包收益等,都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即各占50%。
离婚时,夫妻对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起诉到法院,还会照顾女方的原则判决。
因此说女方净身出户的说法,是不懂法,是对女方财产权的剥夺。女方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据理力争,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法院对女方的合理诉求也会支持的。
━↸一对夫妻把唯一的房子登记在刚满十八岁儿子名下,几年后离婚了,女方只能净身出户吗?
既然把房子过户给了自己亲生儿子,儿子成了房子的唯一继承人。做为母亲与父亲离婚了,没有感情了。好聚好散,也没必要跟自己的亲生儿子争房产。那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亲骨肉,世上有哪位父母不希望自己儿女过的更好。
看样子,家里也没什么财产了。除了房子也没什么值钱的物件啦,已经到了净身出户的地步了。家里的日常生活开支也是年吃年用,没有多余的存款。做为母亲也只能含泪离开,虽然对儿子有一千个恋恋不舍。牵肠挂肚,但终究要离开。还得生活,为了生存。继续前行,还得去打拼。
自家人,没有必要因为财产走法律程序。弄得像仇人似的,多么尴尬。当然做为母亲 ,在这个家庭生活了20几年。最后弄了个不欢而散,可能是不幸。其实只要想开了,就当生活给自己开了一个玩笑。只要能动,就饿不死。只要你不向生活低头,生活就得像你妥协。
┪♗一对夫妻把唯一的房子登记在刚满十八岁儿子名下,几年后离婚了,女方只能净身出户吗?
首先,父母将房子无偿登记在儿子名下,那么父母对于儿子的赠予关系成立,无论儿子成年与否,都是房子的产权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产权人对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便是父母,对于该房产,也没有任何权利。
其次,该房子不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或婚内财产,父母离婚,不应再将该房产考虑在瓜分范围之内。
最后,除了这套房产,应该还有其他资产,比如现金,父母离婚,妻子可通过其他财产的分配获得一定的资产,不算是净身出户。退一万步讲,确实没有其他财产,那么净身出户的不止妻子,还有丈夫,因为房子是属于儿子的,如果儿子同意,丈夫或妻子可以居住,儿子不同意,两人只有净身出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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