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每个月给1千,让我帮忙照顾他独居的80岁母亲,能答应吗?
◙✚邻居每个月给1千,让我帮忙照顾他独居的80岁母亲,能答应吗?
我们隔壁楼的刘奶奶有七十多岁了,一个人住四楼。儿女没时间来管,就和邻居商量让邻居晚上到家住一住,有问题好有个招呼。邻居没答应,不过给他们介绍了一个退休女人,五十来岁的梅姨。
梅姨呢白天也就给孙子做做饭,晚上没事。况且她的退休工资低,也想挣点钱好给孙子买点零食什么的。就给刘奶奶的儿女商量好,每天天黑过来住,天亮离开。老人晚上有啥事立刻联系刘奶奶的儿女,没事就睡觉。每天到了用座机给刘奶奶的儿女打电话报备,早晨走的时候用座机给她儿女说明情况。一个月大约是一千五左右。
刚去的时候是夏天,刘奶奶一般白天喜欢坐在楼前乘凉,天黑回去。这样梅姨九点多过去把刘奶奶带回家,安排她入睡休息。早晨天亮的早,刘奶奶八点多就下楼坐在楼前晒太阳了。这样梅姨也就晚上八点多来,早晨八点走。两边也相安无事。
慢慢的天冷了,天天黑的也早了。刘奶奶就不在外面坐了。这样刘奶奶就觉得梅姨晚上八点多来,早晨八点走有些不合适了。没人陪她的时间多了。这样抱怨就有了。
刘奶奶的儿女就过来说:“叫你来陪老人的,你每天来那么晚,走那么早。给你一千五不合适吧。只能给一千。”
梅姨听到这么说也不愿意了。说:“来干这个活,也就是陪护老人。算钱也该用时间来算吧。不按时间算,按太阳算,那个是准呢?如果天阴不出太阳,我就不得天天在那里呆着。哪有这个道理。”
这样梅姨不干了,刘奶奶儿女都过不来,最后只好把刘奶奶送养老院了。
看看就知道了吧!照顾老人没有标准的。没事还好,有事更麻烦。
梅姨算是给刘奶奶他们达成协议照顾老人晚上时间了,就是对于晚上的概念理不清产生纠葛,最后不欢而散。其实说起来梅姨算是幸运的了,没在出大事的时候看清对方,也算是万幸了。
所以我们不要相信邻里之间的口头约定,没有法律保证的人性不可测。
各位朋友,你们觉得呢?
▌⊰邻居每个月给1千,让我帮忙照顾他独居的80岁母亲,能答应吗?
我的邻居张婶因为拿了对门邻居的1000元,帮忙照顾他家81岁的高龄老母亲,最后惹得一身麻烦不说,还赔了3000块,后悔莫及。
我住在九楼,十楼住着一个老人家叫陈奶奶,陈奶奶的老伴已去世多年,有一个儿子叫阿斌,平时偶尔看到阿斌来看一看陈奶奶就走,从来不过夜,也没见过她儿媳妇依依。
据邻居说,阿斌年轻时跟依依谈恋爱,因为女方长的矮,只有1.5米高,而阿斌有1.75米高,被陈奶奶极力反对,各种理由棒打鸳鸯,但都没成功,她儿子还是偷偷拿户口本去跟依依结婚了,陈奶奶与依依之间的怨恨从此结下了。
婚后由依依娘家赞助买了房,他们就搬出去单过了,陈奶奶的老伴去世后她一个人独居,之前身体好自己能照顾自己,倒也相安无事。
去年8月份,陈奶奶在家拖地不小心滑倒,扭伤了脚,走路都困难,更别说出去买菜了。
看到老人家一个人住也不容易,我平时去市场买菜就经常给她带一点回来,偶尔也去她家帮个忙什么的,因为我的热心,有一天阿斌拿着1000块找上门来了。
阿斌找到我,还没说话,直接把1000块往我手里一放,我赶紧把钱推还给他,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问他出了什么事,为什么要给我钱?
“是这样的,很感谢这段时间你对我母亲的照顾,这一千块钱是这个月的买菜钱,你平时去买菜顺便给她带一点,反正她吃的也不多,剩下的就当给你的辛苦费了,平时我母亲有什么事也请你顺便上去帮个忙。”阿斌一口气说完,以为我一定会答应。
“不不不,这钱我不能拿,平时我帮忙是举手之劳,但我也不是每天都去买菜,还有我经常要出差,实在照顾不了你母亲,对不起”,我没多想,当场拒绝了他。
阿斌脸色不悦,拿起钱就出门去,“真小气,邻居之间这点小忙都不肯帮”,阿斌边走边小声嘀咕,我更觉得我拒绝他是对的,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这事可不是随便能办好的。
过去没几天,在电梯里碰到张婶,聊起天来才知道,后来阿斌又去找了十楼对门的她,给她1000块求着她帮忙照顾陈奶奶。
张婶推辞不过,想着自己退休在家也没事干,就当做好事了,就收下了钱,但说好这1000块是买菜钱,到时剩下多少还是会还回给他。
我听了张婶的话后隐隐觉得有点不安,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邻里之间互相帮忙也是应该的,远亲不如近邻嘛。
有一天半夜,楼下响起了刺耳的救护车声音,第二天早上去上班才知道陈奶奶得了急病,被张婶及时送去了医院。
陈奶奶半夜胃痛、发烧,给张婶打的电话,张婶马上给阿斌打电话,显示电话已关机,没办法,只好连夜叫来救护车,帮忙把陈奶奶送去医院,还垫付了3500块住院费。
经诊断,陈奶奶得了严重的肠道感染,还有一些别的综合症,在医院住了半个月,无大碍就出院了。
出院后,张婶拿着垫付的单据找阿斌,想跟他说买菜钱还剩下500,她垫付了住院费3500,阿斌给她3000就好了,以后买菜的事情她干不了了,她要去女儿家住一段时间了。
可是没等张婶开口,阿斌就不开心地说,也不知道张婶那天给他妈妈煮了什么吃,平时从来没有过胃病的,却出了这么大一个问题,害他白白花了一万多块,张婶造成的原因理应承担一些费用。
气的张婶当场差点心脏病发作。
原来那段时间张婶看到陈奶奶脚没好,除了给她买菜,还经常煮好再给她盛一份,反正自己也是要煮饭的,又住对门,没想到好心当驴肝肺。
后来张婶去了女儿家,那3000块现在也还没拿回来。
题主问:邻居每个月给1000,让我帮忙照顾他独居的80岁母亲,能答应吗?
肯定不能答应。
虽然我们崇尚互帮互助,邻里之间也要互相帮忙,但是这个帮助的前提是:“这个人的人品好,值得我们去帮忙,而不会因为我们的好心而受到伤害。”
任何关系一涉及到金钱就容易出问题,一千块不多,但如果拿了,出钱的一方就觉得自己出钱了,你拿了钱就得为他服务,等同于他花小钱请的保姆,却又比保姆责任更重大。
希望我们在好心帮助他人之前都要三思而后行,不因小事而授人把柄,也不要让热情受到伤害,接受帮助的一方更要懂得感恩,切莫寒了帮助自己的恩人之心!
愿人与人之间更多理性的帮忙,更多理解与包容,世界因此更美好!
◑❅邻居每个月给1千,让我帮忙照顾他独居的80岁母亲,能答应吗?
不能答应
帮忙照顾就不要钱,要钱就不是帮忙照顾,而是保姆履行职责。
儿女不和80岁的母亲住在一起,也不常来。又担心母亲年事已高独居无人照顾一旦出事,连个报信人都没有。
有一天老太太的家人拿出1千元,让你照顾他80岁的母亲。
这里要明确什么叫照顾?我理解“照顾”,是自愿的,义务不计报酬的付出。照顾具体有什么内容,照顾达到什么标准,以什么方式照顾,照顾出现问题责任如何划分。
作为邻居,就是缘份,以邻为伴,以邻为善,力所能及为邻居办点事,是和谐社会的体现。
比如:老太太上街买菜费劲,她求你买菜,你买菜顺便给捎回。写个纸条,她让你买啥菜买多少记上,问她多钱价位的,按她的要求,上超市购买。
因为超市在装菜袋上有计量单价金额,在收银台还有小票,回来结算。可以跑腿,抹零,不多收她1分钱。
不帮她做饭,做饭她请钟点工。
邻居让你晚上看一看,你晚上到那屋看上一眼,老太太挺正常,开开门说上一句活退出。
第二天你吃过饭,到那屋看老太太醒了,正在地上活动,你就回自己家该干嘛干嘛。
如果敲门不开,疑似老太太有异常情况可能死亡,立即打电话给她的家人。
如果看老太太病了,给她儿子挂个电话,起个报信作用。如果不需要上医院,老太太求你买药,最好由她的家人买。
家人脱离不开,买降压药,心脏药,胃药什么的,她拿钱你跑腿,回来凭药单报销。
老太太要上医院,由她家人去决定,家人去陪。
家人给这1千元,不作劳务费,也不是她委托买菜买菜用。
老太太病来的急,需要挂120急救车,车来了,家人打电话还没到,需要付急救车费用,你把她家人给的1千元拿出来付急救车用。
如果这1千元你没收,老太太需要急救车,打电话给她的家人,让她们家人决定挂120急救车,120急救车是谁打电话用车管谁要钱。
免得急救车费扯皮。到时候人家说,不该挂120用不着急救车,你落埋怨,你垫的急救车钱没着落。
你也不用跟着上医院,由她的家人上医院就行了。
√ℎ邻居每个月给1千,让我帮忙照顾他独居的80岁母亲,能答应吗?
如果是四十年前,这种事情谁都会去帮忙的,因为那时候的人特别单纯,心里没有其它的私心和想法。就像70年代人们学雷锋那样,我帮助别人,就是我应尽的义务。
而现在部分人私心太重,不管是亲是友,不论对与错,只要对自已有利的事,那真是好话说尽一箩筐,恨不得跪下来叫你爷爷。如果对自己不利,恨不得把对方给踹死。就别说钱财的问题了。
至于邻居,每月给1000块钱来照顾他的80岁老母亲,这种事情,是万万不能插手的。因为邻居的母亲以年事已高,作为儿子的应该在床前孝顺自己的母亲。当邻居的我可以适当的抽点时间去看看老人,或者适当的帮老人买点东西。如果我拿了别人的钱财,就必须每时每刻去照看老人。万一自己在场的时候,老人出了点儿意外,那真是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啊。如果遇到那些子女明理的,还对你表示感激和感谢。如果遇到那些不知感恩的子女,即使你帮了他的大忙,反而落许多的不是。甚至让你倾家荡产。
现在的人不是不做好事,是不敢做好事了,有许许多多,因为搀扶老人而被敲诈讹钱的事件常有发生,所以说照顾邻居不是我应尽的义务,可以去帮助他做一些事情,谈到给我钱,让我去照顾她,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因为拿了别人的钱,就有了雇佣关系,以后万一出点啥事,那就真的不好说了。
♖↺邻居每个月给1千,让我帮忙照顾他独居的80岁母亲,能答应吗?
一千,是给你的工钱还是老人的生活费???八十岁的老人,身体如何?神志清醒吗?生活能自理吗?如果她自己能自理,你就是搭手照顾一下,那还可以。否则你会出力不讨好的。照顾好是你的责任,因为你收钱了。照顾不好的话,你罪过了。特别是老人家年纪大了,摔倒跌倒,可都是免不了的,这些责任,你负担得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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