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欠钱不还,但有借条,会构成诈骗吗?为什么?
║↹如果一个人欠钱不还,但有借条,会构成诈骗吗?为什么?
从刑法理论上来加以分析,出具借条也有可能构成诈骗罪。这个问题涉及到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有关知识,我来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据此我们可以得知,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个方面: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行为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对方因为认识错误而处分财物,从而遭受损失。因此,借款人是否构成诈骗罪,最关键是看他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有没有使用欺骗行为。如果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还钱,却欺骗出借人说自己会还钱,那么他的目的并非借钱而是诈骗,这种情况下他就构成诈骗罪。
在司法实践中要证明借款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非易事,但如果具有下列情况,就可以推定他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虚构资信状况骗取出借人信任;没有将所借款项用于约定事项;将所借款项挥霍一空或者用于违法事项。当然,如果借款人借钱时是想着要还钱的,但借到钱以后才想据为己有,那么则不构成诈骗罪。
➘❑如果一个人欠钱不还,但有借条,会构成诈骗吗?为什么?
你看着办吧,我都无语了,现都啥形式呀你不知道?不再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了,借钱不还一切都可以豁免了,你还在坚持那真是掏钱难买愿意,谁也拿你没办法,以后这些话都赖得说了;为了盘活经济纠纷攻克执行难,执行不能,采取破产法,将破产的企业和个人实行破产豁免制度,给破产企业和债务个人豁免翻身的机会,我把话撂下,未来的情况已经明朗了破产企业能翻身的有几个我不好说,但个人实行破产豁免翻身几乎达不到百分之五以内,也可能百分之一二,或者根本没有,那么一个庞大群体旧债未去又添新债,这是必然的,因为无责行为,使得越来越多的不良企图上演难以遏制,法院的执行不能,执行难,就这样迎刃而解,你是就是当前的形式,还用我说吗?
⇏╆如果一个人欠钱不还,但有借条,会构成诈骗吗?为什么?
既然有欠条,就要知道欠的是什么钱?是借的钱,还是货款?这个欠钱原因很重要。我要说的是无论哪种欠款,各诈骗都扯不上关系。老百姓所说的诈骗,是指刑法上规定的诈骗罪,而犯诈骗罪,必须有两个构成要件:1、虚构事实;2、隐瞒真相。一般来说,诈骗是不会留下欠据的。而欠条的形成,大多数都是因为买卖交易形成的,如果是民间借贷,人们往往习惯写借条,无论欠条还是借条,总有个别欠债不还的,那么最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但是这并不等于债务人就犯了诈骗罪。人家之所以给你写欠条,就是主动留下证据,目的也是防止欠钱不还这一天……
❊※如果一个人欠钱不还,但有借条,会构成诈骗吗?为什么?
如果一个人欠钱不还,但有借条,会构成诈骗吗?为什么?
一般情况下,借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如果某人借钱不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如果判决以后仍不还款,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例如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等。
至于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实际上,现在不少诚信不好的人,借钱之前就没打算还,借的时候好话说尽,借了以后挥霍无度,然后玩失踪,这种情况本质上实际上也属于诈骗,很显然其目的就是借了不还,也就是非法占有。但是问题在于,认定其诈骗,有比较高的门槛,也就是有比较扎实的证据,所以说,现实中往往是,明知对方故意诈骗,但是苦于拿不到证据,也就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也就是现在很多老赖有恃无恐的原因之一。司法实践中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可以推定对方有诈骗的行为,例如:
a、虚构资信状况骗取出借人信任;例如,对方谎称自己有大公司,经营状况很好。但是实际上只是一个皮包公司。
b、没有将所借款项用于约定事项;例如谎称其母做手术急需资金,但是其母压根就没有住院。
c、将所借款项挥霍一空或者用于违法事项。例如借钱的利用是开厂子,但是实际上是拿来去旅游挥霍了。
符合这几种清醒的,受害者可以积极搜集证据到公安部门控告。
ℬ┩如果一个人欠钱不还,但有借条,会构成诈骗吗?为什么?
如果一个人欠钱不还,但有借条,会构成诈骗吗?为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額较大的公私财产的行为。
有人欠钱不还,同时亦出具了借条。此乃民间借贷关系。
首先,借贷之人与你借钱并非“虚构”事实,亦是“真人真事“,并未隐瞒“真相”,你亦同意借钱。同时出具了“借条”。此种情况与“诈骗罪”的情形绝然不同。
“诈骗罪”必需是“虚构“的事实,或假借他人之身份,而且“隐瞒“借钱的“真相“。最主要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时绝对不会考虑还钱,一般不会以自己的名字出具“借条“。
欠钱不还,亦出具借条。此是非常典型的“民间借贷”关系。债权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起诉于借款人。
至于“欠钱不还”亦有可能债务人(被告)暂无偿还能力,但绝非构成“诈骗罪“!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后,债权人(原告)可以依据《民事判决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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