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多名员工到了退休工龄,多次催促办理退休手续却迟迟不办理,待在公司吃住,该怎么办?
◁▾公司有多名员工到了退休工龄,多次催促办理退休手续却迟迟不办理,待在公司吃住,该怎么办?
这种问题一般在民营企业是不会发生的,要发生只能发生的国有企业,所以严格说来,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属于企业管理方面出现了问题。
第一,国有企业职工到了退休年龄,不想办理退休的原因分析。
一是办理退休导致收入减少。现在国有企业办理了退休,除了养老金与在职时的工资待遇相比,要减少一大截,包括各种津贴、补贴的减少,奖金的减少,所以导致部分到了退休年龄的员工,不愿意办理退休;二是办理退休后不能返聘。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后,一般原单位是不能返聘的,部分从事机密工作,没有达到解除竞业限制的人员,也不允许到同行业的单位应聘,国有企业从事领导岗位的人员,退休后到别的单位进行兼职挂职等工作的需要主管部门批准。由于这些原因,所以部分人都希望延迟退休,好在单位享受比较好的物质待遇和经济待遇。
第二,民营企业职工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的人员,不愿意办理退休的原因分析。
民营企业职工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不想办理退休,主要还是因为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造成的,有的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是养老保险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该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发,根据员工的专长和特长,安排合适的工作,并不是当人家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要将别人扫地出门。毕竟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一切要以人民为中心。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一般女性也就是50岁,男性也就是60岁,无论是生理还是身体条件,都还能够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所以安排适当的工作,让这些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员工,在公司工作到符合法定的退休条件,这对公司、对员工的都是一件双赢的好事情。
第三,对于完全符合办理的退休条件的员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关键。
对于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人员,才是符合法定的退休条件的人员,这部分人一般都会希望自己按时办理退休的,这是一种正常心理表现。那么对于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经公司多次催促仍不愿意办理的退休的人员,公司应该要好好检查问题出在什么地方?这里面肯定是有原因的,不然员工也不会赖在公司混吃喝。问题找准后,可以通过召开员工座谈会、个别谈心等方式,了解员工的真实想法,属于公司应当给予员工的福利待遇,符合政策的要兑现,不符合政策的要找好政策依据,给员工解释清楚,打开员工的心结,帮助员工顺利办好退休手续。
总之,公司有多名员工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不愿意办理退休手续,这肯定是有原因的,所以作为企业是一级组织,即使是民营企业,也是一级社会组织,不是老板一个人的事情,是一个公司,一级组织的事情,需要从关心员工的角度出发,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员工的利益得到保障。做好了这些工作,没有哪个员工会不想退休呢?
╞↜公司有多名员工到了退休工龄,多次催促办理退休手续却迟迟不办理,待在公司吃住,该怎么办?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不如你好,公司有多名的员工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多次催促办理退休手续,却迟迟不办理,在公司退吃住该怎么办呢?我认为这个问题首先并不是由员工本身去办理退休的,因为作为企业的在职员工来讲,那么过了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那么劳动合同关系是自动解除的,那么既然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之后,那么作为工作单位来讲停止发放员工的工资待遇就可以了。
同时要求员工主动的提交上相关的手续和证明,一般情况下只需要签订这个退休审批表,然后缴纳身份证付户口本的复印件就可以了,那么就可以等待退休,当然主体办理退休的这个过程和流程还是有工作单位的社保专员来办理的,所以说员工谈不上不配合,如果他确实是不想来签署这个退休审批表,那么把情况给他说清楚。
一方面就是退休如果晚退休的话会少拿退休金的待遇,另一方面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那么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之后,作为工作单位来讲不会发放任何的工资待遇,所以说这样的利害关系讲清楚以后,我相信一般情况下能够正常办理退休的人,他是不愿意延迟退休的,因为延迟退休对于自己来说是没有任何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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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多名员工到了退休工龄,多次催促办理退休手续却迟迟不办理,待在公司吃住,该怎么办?
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您提出的问题是:公司有多名员工到了退休工龄,多次催促办理退休手续却迟迟不办理,待在公司吃住,该怎么办?
答:看到这个题目,我的第一感觉是,您公司一定是管理上出现了问题,因为居然有多名员工到了退休年龄,不办理退休手续,还呆在公司吃住不走,这分明是一种老赖行为。那一个公司出现多名老赖员工,绝不会只是员工的问题,不知道您公司是否有拖欠员工工资的问题?
那对于这些到了退休年龄,不办理退休手续,赖着不走的员工,公司完全可以强制退出企业。
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小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而您单位这些拒不办理退休,又赖在单位不走的员工,已经构成了扰乱企业秩序,致使工作、生产、不能正常进行的行为,而且情节较重。企业可以先警告,警告几次仍然不听的,可以报警,公安机关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这些人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相信法律的威力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我的回答完毕,希望能帮到您!
您知道了吗?大家怎么看?
☁┲公司有多名员工到了退休工龄,多次催促办理退休手续却迟迟不办理,待在公司吃住,该怎么办?
命题的关键点是:
1、“到了退休工龄”,虽然提法不专业,但可以理解为: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2、“多次催促办理退休手续却迟迟不办理”,可以理解为“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符合退休条件”。
命题提出的目的是要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即“满足退休条件,迟迟不办理退休手续。————
“呆在公司吃住怎么办?”。
回答这个问题。
不是劳动者的属性问题——非城镇户籍员工。
也不是劳动者在何种类型企业工作问题。
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继续存续问题!
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可以按合法的正常流程办理劳动合同终止事宜。
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定格在符合退休条件的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月份,当月办理完退休手续,到次月领取退休养老金。即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当月末,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中,包含了供吃供住的内容。办理退休手续当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向劳动者提供住宿、吃饭是正常的履约。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用人单位不存在再向劳动者提供免费或者象征性收费的住宿、吃饭的义务。
理论上,劳动者继续在公司吃住。是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问题。
在企业各项管理制度中,有公司食堂管理制度,有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等。
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就是公司内部的法。
公司治理要依法管理,就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ℳ公司有多名员工到了退休工龄,多次催促办理退休手续却迟迟不办理,待在公司吃住,该怎么办?
看到这个问题,我感到有点奇怪。我干了二十年的HR管理工作,第二次听到有人到了退休年龄,迟迟不办理退休的,这些人所在的单位,想必工资、福利、包括缴纳社保水平一定不一般,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肯定是另有原因的,我敢在这里说一句自负的话,企业职工没有一个到了年龄不愿意办理退休的。
第一次我是在2000年参加人社局、社保处举办的劳资科长会上,听一位电业局的劳资科长,介绍她们单位有一位员工,到了退休的年龄不愿意退,见了劳资人员就躲着走,即使到他家里去通知他,他也不递交相关的手续。没办法劳资人员就把此事汇报给了局长,局长在开会的时候说:“不办退休也可以,从明天起你就不要来上班了,以后也不会有人去为你办退休了……”就这样借助于领导的威力,才催着这位员工办了退休手续,据这位科长介绍,那个时候,电业局上班的职工的工资要比退休的员工拿的养老金要多,而且还有奖金、福利。
题主提到的事,是在头条上第一次看到,我估计这些人是仗着老资格,倚老卖老,或者说有什么要求没有得到解决,故意而为之。其实这种事情很好协调,如果单位欠他们的,该补的补,该发的发,只要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不过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再说了单位本身就欠他们的,为什么不给解决呢?我们可以换位思考,在岗的时候,对他们存在的问题和要求,都得不到妥善的解决,到了退休以后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解决呢。他们用这种抵触、消极的方式来对抗,有可能也是一种无奈之举。
我在单位担任人力资源部部长的时候,一些员工都是提前半年就找我,咨询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恨不得隔三岔五的就打电话去咨询,有的时候还托关系来说情,让我尽快给他们办理退休手续。因为我们的单位经济效益不好,时常有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所以他们退休的渴望非常迫切。
如果单位不拖欠他们任何的东西,那就另当别论了,你们可以依照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者是《劳动合同法》里面的相关内容,照章办事就可以,对于无理取闹的人,也可以用故意破坏单位的劳动纪律来论处。
只要单位里把工作做的仁至义尽,彻底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想大部分职工还是通情达理的,职工退休纳入社会统筹是单位和个人双赢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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