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去世了,女婿再婚,他不想再赡养我,我可不可以告他?
﹋Σ女儿去世了,女婿再婚,他不想再赡养我,我可不可以告他?
在法律上,女婿不具备赡养义务的。你告不了。
☭⇒女儿去世了,女婿再婚,他不想再赡养我,我可不可以告他?
自古就很少有女婿养丈母娘的说法。你和他没有血缘关系,你没有生养过他,你没有把房子,钱给个他,无非就是你女儿嫁给了他,有此成了亲戚,你成了丈母娘。再就法律明文规定,女婿没有抚养丈母娘的义务。
➺➝女儿去世了,女婿再婚,他不想再赡养我,我可不可以告他?
虽然很同情题主,老来丧女,无人赡养。
但从法律上讲,女婿并没有赡养题主的义务,无论女儿是否去世,都是这样的。
而作为女婿来讲,在女儿去世之后,能够坚持赡养岳父一段时间,这已经算是人品不错的了。在女婿不想继续赡养时,第一反应就是告他,这就有点升米恩,斗米仇的意味了。
不过,题主的养老问题还是可以从其他途径想办法解决的。
下面我从法律角度来讲讲吧。
一、女婿为什么没有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在正常情况下,老人的赡养义务是由子女履行的。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但却恰恰不包括女婿,因为女婿虽然也管岳父母叫爸妈,但这种关系只是姻亲,不存在法律上的亲属关系。
岳父母去世后,女婿一般没有继承的权利,自然也不存在赡养的义务。
其实,除了子女以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
除此之外,没有人有法律上必须赡养的义务。
二、题主的养老问题如何解决?
这个问题里面没有提及题主是否有其他子女。
如果有其他子女,自然应当由其他子女进行赡养。
如果没有其他子女,就要看题主女儿是否有孩子了,如果有孩子,那就属于题主的孙子女了。如果孙子女有赡养能力,也是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的,可以要求孙女履行这项义务。
如果孙子女还没有赡养能力,那么可以等待孙子女有赡养能力时再主张。
如果没有孙子女,或者孙子女还没有赡养能力,题主还可以与女婿协商。
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女婿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将来题主去世后,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题主遗产的。
如果女婿不愿意,题主也可以考虑与女婿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就是由没有赡养义务的人来扶养题主,待题主去世后,遗产赠予给扶养人。
如果没有人愿意,题主也没有其他赡养义务人,那养老只能靠政府了,在农村的话,由村集体按照五保政策执行,在城市里的话,社区、民政部门也有相应的养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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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去世了,女婿再婚,他不想再赡养我,我可不可以告他?
民法典最新规定: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不违法!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分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女儿无论是否去世,或者女儿去世后,女婿无论是否再婚,从法律上讲,女婿对岳父、岳母,均无赡养的义务。
女儿在世,女婿同其共同生活,对岳父岳母进行赡养的,其实是女儿,而非女婿。
女儿去世,女婿再婚前,仍然延续着女儿生前的赡养事宜,对岳父、岳母尽孝,是该女婿重情重义,这是情分,而非义务。
女婿再婚后,组建新的家庭了,终止了对前岳父、岳母的赡养,是本分。
其次,女婿再婚,组建新的家庭后,终止了对前岳父、岳母的赡养,是否可以告他?
告是完全可以的,这是你的诉讼权利,没有人能剥夺,只是,是否告得赢,得由法律说了算。
我国的民事诉讼,实行的“不告不理”的原则,民事主体,对自己民事诉讼权利的行使,完全取决于自己,“我的事情我作主”。
因此,对于岳父、岳母来说,是否可以告前女婿,完全取决于自己,谁也不能剥夺其提起诉讼的权利。
当然,岳父、岳母起诉后,法院是否支持其诉讼主张,其能否赢得了官司,得由法律规定和具体的事实及证据说了算。
最后,如果岳父岳母起诉其前女婿,要求其对自己尽赡养义务的话,能否赢得了官司呢?
1、赢不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女婿对自己的岳父、岳母,是无赡养义务的。
因此,岳父、岳母的诉讼主张,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其诉讼请求会被依法驳回。
当然,法律虽然规定了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赡养义务,但是却鼓励女婿对岳父、岳母尽孝,这主要体现在,我国《民法典》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2、赢得了。
如果,女儿去世后,岳父岳母同前女婿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双方就遗赠抚养事宜,达成了一致协议。
此时,女婿终止协议,属违约行为,岳父、岳母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协议,对自己进行赡养。
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会支持其诉讼主张的,其是能够赢得官司的。
总结
一般情况下,从法律规定来看,女婿对岳父、岳母是没有赡养义务的。
如果起诉,要求女婿承担赡养责任,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唯一例外的情形,就是双方此前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这种情况下,岳父、岳母可以依据该遗赠抚养协议,起诉要求女婿履行协议。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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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去世了,女婿再婚,他不想再赡养我,我可不可以告他?
女儿去世以后,女婿不想赡养岳父岳母,那么这样的情况到底是否违法了?如果告到法院,法院是否会要求女婿承担赡养责任呢?
其实,针对这样的问题,要分为不同的情况来考虑,尤其是2021年民法典改革以后,对于女婿赡养岳父岳母这一块做出了很多新的调整,那么女婿是否违法,这也要看具体的情形。
我们可以先来看一下民法典对于女婿赡养岳父岳母,这一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在新《民法典》中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媳不是公婆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女婿不是岳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
通过民法典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女婿不是岳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
那么女儿去世以后,女婿是否要赡养岳父岳母了?
1.女儿去世,但岳父岳母家中还有其他子女
如果说是这样的情况, 岳父岳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是其他子女,也并非是女婿。
那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岳父岳母的赡养和养老问题,都是由其他子女来承担,因为其他子女是必须有这样的义务来赡养自己的父母。
而女儿去世以后,女婿其实和岳父岳母家并没有太多的关联。尤其是女婿再婚以后,有了新的家庭,那么他可以提出拒绝赡养岳父岳母的要求,即使岳父岳母将其告到法院,那么,法院最终也会判定女婿无罪的。
因为女儿去世以后,女婿并没有成为岳父岳母财产的继承人,因此他也不需要承担对应的赡养责任。
基本上家中还有其他子女的话,岳父岳母一般也不会提出让女婿去赡养他们的要求,毕竟和女婿的关系不像和儿女的关系一样。
即使女儿还在世,女婿如果不去赡养岳父岳母,那么也不是违法的。法律强调的更多的是女婿协助女儿来赡养岳父岳母,而并非是第一责任人。
2.独生女儿去世,女婿继承了岳父岳母的财产,选择了再婚,不愿意赡养岳父岳母
不少家庭可能是一个独生女儿,那么在独生女儿去世以后,岳父岳母因为没有其他的子女,对于女婿就成了他们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那么女婿在享受到了这样的权益的同时,你要承担起赡养岳父岳母的责任,相当于扮演了女儿的角色。
现在也有不少女婿,在妻子去世以后,或许顺理成章的继承了岳父岳母的财产,在几年以后,最终选择了再娶,组建了新的家庭。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女婿不去承担赡养岳父岳母的责任,那么岳父岳母可以将女婿起诉到法院,女婿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法院也会责令女婿尽到养老的义务。
哪怕他即使成立了新的家庭,也是需要对于岳父岳母尽到孝敬的责任。
3.女儿去世,女婿主动放弃对于岳父岳母遗产的继承,那么这种情况下岳父岳母要求女婿赡养自己,法院会支持吗?
这种情况相对而言会比较复杂些。如果女儿和女婿双方育有儿女,女婿选择再婚,那么双方的儿女将继承外祖父,外祖母的遗产,承担起赡养外祖父,外祖母的责任。
这时候,如果岳父岳母起诉女婿没有赡养自己,那么女婿其实是不违法的;而如果外孙或者外孙女继承了外祖父,外祖母的财产,却不去尽到法律上的赡养责任,那么是可以起诉外孙或者外孙女的,那是需要承担这样的责任和义务。
当女婿主动放弃了财产继承权,那么也就意味着他不需要去承担赡养岳父岳母的责任和义务,也不是违法的行为。
到底是否赡养岳父岳母,这个要看女婿的个人考虑,法律是没有办法进行强制的,更多的是看看一些道德上的行为准则,毕竟孝敬老人是我们国家的优良传统。
4.如果说女婿不打算赡养岳父岳母了,那么,作为岳父岳母来说,该如何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呢?
因为女婿组建了新的家庭,那么他也将会面临新的生活和处理新的家庭关系。
从女婿的角度来说,再去尽全力的赡养前妻的爸妈,似乎也不太说得过去,毕竟也要考虑新的家庭成员的感受。
所以很多女婿在面临这样的情况以后,都慢慢的放弃了对于前妻父母的赡养,其实有一些赡养行为,或许也是偶尔性的,或者间断性的。
而岳父岳母一般理解的,也不会特地多次要求女婿对他们进行赡养,他们一般会选择新的方式来规划自己的老年生活。
毕竟,连接岳父岳母和女婿中间的纽带是女儿,如果说女儿去世了,那么,这根纽带或许断掉了。
女婿要是没有再娶的情况,那还稍微好一些,处于人之常情,或许会主动孝敬岳父岳母,但是一旦再婚以后,往往也是身不由己,没办法再来尽到孝道的义务。
如果说是这样的情况,那么,岳父岳母可以选择一些养老院来规划自己的养老问题,如此同时,针对五保户家庭,国家也会有相应的扶持政策,来协助老人养老。
也有一些老人,会和自己的侄子侄女沟通,将自己的财产转给他们,他们来替自己养老,这样的方法只要双方达成一致,那么也是可以的,或许也是一种很好的方式。
5.如果儿子去世,媳妇再嫁,媳妇不愿意承担赡养公婆,那么媳妇的行为违法吗?
延伸到这一点,其实媳妇所面临的情况和女婿是一样的。总之,如果媳妇继承公婆的遗产,那么就是要去承担赡养公婆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媳妇没有继承公婆的遗产,那么,从法律角度上来说,是不违法的,因为媳妇也不是公婆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其实啊,也不用过多的考虑这些,因为我国本身就是一个讲究百善孝为先的国家,在国家孝道文化的宣传和普及下,赡养父母,而天经地义的事情。
在子女的心里,赡养父母也是应该的,所以基本上不会出现父母无人养老的情况。即使是女婿或者是媳妇,也往往会把自己的岳父岳母或者自己的公婆当做父母来对待,也都很孝顺,所以过好当下的生活就可以了,不需要杞人忧天。
那么,对于女儿去世以后,如果女婿再婚,不赡养岳父岳母这样的事情,你又是怎么看待的呢?都来说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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