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了教师多年而又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教师的满工作量究竟应该如何计算才合理?
∱Ⓩ困扰了教师多年而又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教师的满工作量究竟应该如何计算才合理?
网上搜索结合所了解的实际,各校基本上参考了以下教职工工作量标准,专任教师的周课时量原则上也是按以下标准执行的,而且依据的均是十年前的相关规定。而现在各校的实际,按照相关政策不谈工作量津贴,不谈加班,更没有超工作量津贴,取而代之的是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我个人认为现在的做法忽视了多劳多得,按劳取酬,工资发放基本上是模糊发放,岗位工资定了,职称评了,工资不会太差。比较倾向有明晰的工作量要求,不满工作量对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均要有影响,不能吃大锅饭,超工作量应该有承认。现在农村教师少缺编的地方老师累死,县城或市区有教师多,有些学科老师缺编进不了,有的学科教师多,带课少,不带课甚至外出打工。教师有关系的拼命往县城市区调,农村教师又缺编,没人带课,甚至从大四学生借用,代课一年,毕业就走了,导致恶性循环,农村学校苦不堪言。故将工作量标准搜索并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讨论:
中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34周计算)
(一)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0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计算机﹑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4节。(中职学校可参照本标准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各学科周课时量标准);
(二)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
(三)小学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
小学教师14—18节,语文、数学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周课时数的下限是以语文、数学课为标准确定的,其他学科教师周课时数折算标准及学校管理人员、职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满负荷原则,结合实际确定;班额较小的村、完小周课时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有的学校是先按实际核算总的工作量,最后均分到每位教师。
中小学校长(含党组织负责人)、副校长,内设机构领导原则上均要兼课,工作量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其他管理人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专任教师兼任,做到一人多岗。
跨科目情况:跨年级同一科目,每周加0.5课时;跨年级不同科目,每周加1课时。
补充:《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教基一[2009]12号)第十四条“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对班主任的工作量作如下明确说明:健全校长和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
※✻困扰了教师多年而又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教师的满工作量究竟应该如何计算才合理?
春节前,我们这个地方的教体局接到上级的指令:
对各学校、各学科的教师余缺情况进行一次彻底地核查。
核查的依据就是,按照学科教师的标准工作量,根据各学校的学生人数(选科人数)。
核查的背景是,有些学校总是打报告说,缺老师、缺老师,实际上各学校都有不带课的老师存在着。上级领导不相信缺老师的情况,于是指令教体局统一进行核查。
这次核查,主要依据就是教师的满工作量。
下面,结合当地教体局的文件规定和我校的具体做法,给各位科普一下(专业性强,不感兴趣不要阅读):
01教体局规定的教职工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标准
(一)教职工岗位设置
学校的教职工类型主要包括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等岗位。
教师:指学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职员:指学校校长及工作机构中或管理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教学辅助人员:指学校中从事教学实验和图书、电教、计算机管理以及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
工勤人员:指学校中从事后勤服务的工人。
(二)教职工工作量标准
1、专任教师:
(1)高中教师10~14节,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2节,音乐、体育、美术每周14节;
(2)初中教师12~16节,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4节,音乐、体育、美术每周16节;
(3)小学教师16~22节,其中语文、数学每周16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22节。
2、其他学科教师
周课时数折算标准及学校管理人员、职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满负荷原则,结合实际确定。
3、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内设机构的负责人
必须兼课,工作量要达到规定要求。
4、其他管理人员、党群组织负责人
由专任教师兼任,做到一人多岗。
(三)标准工作量
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的基础工作量为折算后的16个标准课时量。
(四)浮动工作量
浮动工作量=备课时数(教案数)×0.2+跨头课时+老年补助课时。
跨头课时是指跨头(含跨年级、跨学科)课时数应适当增计工作量。
老年补助课时是指男55~56周岁、女50~51周岁,每周可享受4节标准课时。男57~58周岁、女52~53周岁,每周可享受6节标准课时。男59~60周岁、女54~55周岁,每周可享受8节标准课时。
(五)管理人员周工作量
周工作量=基本工作量+调节课时
02我校教职工的课时工作量计算办法
根据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对任课教师的工作量核算规定如下:
任课教师周工作量M=教学工作量+办公工作量+浮动工作量
任课教师工作量实际得分F=16+4*(M-16)/(M年级最高值-16)
说明:县教育和体育局规定任课教师的基础工作量为16个标准课时量,系数16和4为区分度。
(一)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班周授课节数*代课班级数+周教案数+周晚自习辅导节数+周六周日辅导节数
说明:自习和辅导只看节数,同时辅导多个班级的不加倍;跨年级代课的,授课节数和教案数分别计算再相加;周六、周日辅导由年级根据实际记录统计计入。
(二)办公工作量
办公工作量=(40-周授课节数)/4
(三)浮动工作量
浮动工作量=跨头课时+老年补助课时+管理工作量+兼职工作量+考试工作量
1.跨头课时:跨科类(指跨普通班、美术班、春考班教学或者跨年级教学)每周增加所跨科类备课课时的1/5。
2.老年补助课时:指男55~56周岁、女50~51周岁,每周可享受4节标准课时。男57~58周岁、女52~53周岁,每周可享受6节标准课时。男59~60周岁、女54~55周岁,每周可享受8节标准课时。具有高级职称60周岁退休的女教师参照男教师的标准执行。
3.管理工作量=基本工作量+调节课时,具体标准如下:
4.兼职工作量
各社团每周开展活动时要做好活动记录,到团委进行登记备案。学期末由团委负责人出具社团活动次数,并折合成周课时数,每次折合系数为0.5。
文学社每学期刊出3期社刊,指导教师每周计3课时;心理咨询中心成员值班1小时折合1课时,学期末按实际值班时间计算。
电教中心成员(会务音响组)参与会务音响服务工作,按1小时折合1课时的标准,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信息技术学科教师维护机房按工作1小时折合1课时的标准,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5.考试工作量
考试工作量=(教体局组织的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量+学校组织的考试工作量)/学期周数
根据教发[2018]21号文件精神,参加中考、高考、学业水平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监考或者考务的人员,按照考试时间的3倍计入工作量。参加学校组织的月考监考工作,将所监考各场次总时间,按40分钟一节课折合出课时数。
❒↡困扰了教师多年而又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教师的满工作量究竟应该如何计算才合理?
谢谢邀请。我是莲子,下面我说说我们这儿老师满工作量的认定方法。
1、周课时工作量的标准。
国家教育部对各地老师的周课时工作量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各省市都会有一个相对范围的大致。其中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老师一周的工作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学校主科和副科的工作量计算也不同。像我们这儿,一般高中学老师的平均周工作量是10到14节。初中老师,大概是12到16节。小学的是14到18节。幼儿园的课时大概18-21节。
2、课时标准量的核算方法。
我们学校是这样的,就是按所教班的学生人数来定班额定人头计算课时量。比如一个班的学生人数规定为40个学生为基础人数,那么一周上12节课时就达到初中老师的满工作量了。如果班上有50个学生, 你一周上了12节课,那么你的周工量就应该是50÷40*12=15课时。也就是说你一周超了三个课时。
3、其他工作折算成课时。
如果老师还兼任了其他工作,比如后勤事务、或者是组长、班主任、电教等工作。这个就只能按学校规定的系数来折合为一定的课时工作量。
总之,各学校因为情况不同,各个学校的老师人数不同,工作量也不可能完全一样,所以说每个学校不是绝对一致的。老师人员编制少,学生又多的学校,工作量的就会大些。反之,就会略轻松些。
▐╞困扰了教师多年而又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教师的满工作量究竟应该如何计算才合理?
“三味”做过10多年的教务主任,对教师的工作量进行过10多年的核算工作。虽然,每次(每学期)都希望尽量给老师们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但苦于学校实情对课量影响的因素过于复杂,依然难免受到个别教师的质疑。
教师工作量(课量)核算的意义在于:将教师个人的实际工作量与全校平均工作量(或标准工作量)进行比较,然后,学校对教师超出或不足工作量予以奖罚。
什么是教师的“满工作量"呢?
一般有两种流行说法:
第一种是“理论性”说法,即完全按国家“师生配备比例"计算的结果,通常被称为中小学教师“达标工作量"。
也就是说,按以上统一编制标准,配备了学校教职工数后,
校总工作量÷校教职工数=教师满工作量
据“三味”及同行大体测算,严格按师生比配备师质的学校,教师的“满工作量”一般在10—12节左右。事实上,上级所下发的评优评先评职称等评价方案中,也往往将教师的"达标课量"定在这个范围内。
但实际情况与“标准"往往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是:由于学校人事受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真正严格按“师生比例”配备教师编制的学校是极少的。要么超编,要么少编。
因此,10—12节的“达标工作量"仅具参考意义。
第二种是“实际性"说法,即按学校实际工作量与实有教职工数计算出的“平均工作量",即为"满工作量"。
它的计算方法很简单:
校总工作量÷校教职工总数=平均工作量
道理上讲,这样计算出的"平均工作量”就是教师的“满工作量”。教师可用自己的实际工作量与“平均工作量"比较,超出部分为超课时量,学校可给予超课量补助;不足部分,学校可以罚款形式让老师补交。
但是,对于“工作量"这项看似简单的计算,其“可变性"是非常大的!
可以说,不同学校、同一学校不同计算方法、不同制度等,所计算出来的结果,差异会很大。
“三味“以自己核算经历谈谈这个“变量”问题:
1、学校课时量有不确定性变数。有时按实际节数计算;有时按系数折算,如语数外计1.5,其他按1.3、1.2、1.0,甚至有0.8计的;还有早读、晚课等,怎么计算,这个是老师左右不了的。标准不一样,结果就不一样。
2、一些教辅工作,如班主任、教研组、团队、室验员、图书员及其他工作,往住由一些任课老师兼任,其课时量的确定也是没统一标准的,反正领导怎么说就怎么算。
3、教职工总数也有不确定因素。
学校总工作量确定下来后,那么,这些工作该由哪些人平均承担呢?
全体教职工承担?还是除去教辅、后勤人员?学校行政领导如何算?表面看很合理的计算方法,一旦结果出来,老师不同意见就会满天飞。因为,职工数算得越多,平均量越小,任课教师超课量就大大增多,教辅及后勤人员意见较大。相反,任课教师的超课量就会大大减少,一线任课教师不同意。
不得不说一下:按第二种“实际性"标准计算出来的教师满工作量,很可能会达到"理论性"标准(10—12节)的近2倍!
“三味"这样说的用意是:教师的“满课量"计算,确实很复杂,要做到准确、公平,真的很难!不过,有一点是学校必须把握住的原则:对一线教师的超课量部分应事先确定一个合适的标准,尽量体现多劳多得。
网友们,你们学校是如何计算满工作量的?欢迎留言!
∞⋆困扰了教师多年而又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教师的满工作量究竟应该如何计算才合理?
现在实行绩效工资后,老师工作量直接与绩效挂钩,其实算法很简单,没有像我们认为的那样复杂。
以初中为例,语数英任课班级数两个,物理化学任三个班级数,政史地生任六个至八个班级数,音乐美术任十二至十六班级数,体育任六至八个班级数,其它还有劳技、综合实践,计算机等基本就是十二至十六个班级数。
校长要兼课,一般是任课老师的四分之一工作量,副校长是任课老师的三分之一的工作量,中层是任课老师的二分之一工作量,处室人员,性质是老师的,也是任课老师的二分之一工作量,不任课的职员,主要指会计、图书管理员和校医,还有工勤人员,工作量总归安排到满。
这里主要问题出在任课老师那里,如果班级数不多,或者是奇数,那就要兼课,所以副课都有一个区间课时,这里面的文章可就有的做了,如果是跨两头,还要加课时补贴,如果校长,教副课的,三分之一、四分之一还好算,如果是教主课的就难算了,最少也得教一个班级。
还有,绩效工资以后,没有照顾老教师一说了,工作量不足,绩效工资里扣就好了。
班主任工作另有补贴,不算工作量。小学算工作量的。
有了绩效工资以后,大家的账就算的明明白白了,不存在不满工作量还会给你满工作量的钱,因为粥就那么多,你喝多了,人家会少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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