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了一个商铺,合同期满后房东不租了,那么转让费该怎么办?
Ü┞接手了一个商铺,合同期满后房东不租了,那么转让费该怎么办?
我的经历和你恰恰相反自己开了个饭店,三间门面,干了快4年,准确的说是三年7个月,和房东签的协议是5年,在第3年的下半年不想干了,生意没以前的好了,于是贴出饭店转让,第二天房东就来找我,说你不能转,你要干就干,不干就还给我。我跟他说,凭什么给你,合同上又没写不让转让,在说只要不少你房租那就行了。房东说不行,你要是转出去,我天天搅着让他干不成。房东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只有接着干了,因为房租是一年一给,提前付,坚持到年底,离下一年交房还有15天,我把东西处理两天,剩下几个我买的保护器和吊灯,当时买的时候花了2000多,找个梯子正准备拆,房东过来说不能拆,我跟房东说这是我花钱买的,又不砸墙拆线,凭什么给你,当时一肚子火,!房东来了一句,为什么早不干,你耽误我租房子,赔我损失!,,,我都想很抽她,,,,,我不管她,我上梯子拆我的,可她晃我的梯子,,我想动手打她,可是她60多岁,我30岁小伙,一想她这么坏,在讹着我怎么办,给你,这些我不要还不行吗!!!她又问我要门的钥匙,我把钥匙拿出来,话还没有说,她就夺我的钥匙,因为里面有我家的钥匙,我不能都给她,来回扯了几下,她竟然说我锤她,不让我走,让我带她去看病,她说难受,,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趴在我的车头上,,于是我报警了,警察来了,我把事情的原本告诉了警察,警察就告诉房东你这样做是违法的,,在这样闹就拘留你,合同的事你觉得不公平你去打官司找法院,拦别人车不行,,,警察对我说,你把车开走,我看谁敢拦你的车,扰乱社会治安,拘留15日,那房东吓得后退,在地上连翻带哭,还说没有王法了,,我一肚子的怨气被警察化解了,看见房东这样心里好受多了,那个高兴,
我把我的遭遇说给大家,信不信由你,
什么事情都得讲理,按合同办事,不行就经公,
╃▇接手了一个商铺,合同期满后房东不租了,那么转让费该怎么办?
这是一个多么痛彻心扉的事情,又是一种多么痛的领悟。这种情况我也遇到过,我的朋友在哈尔滨兑了一个服装店,当时对这个服装店的人也是租的人家的场地,然后卖的服装品牌。我的朋友看人家卖的非常的好,于是就跟他签订了一个转让的合同。在一切都办好以后,那个服装店的老板把他与房主签订的合同也交给了我的哥们儿。虽然这个房租是到三年结束续签的。可是等到第三年的时候,人家房东突然提出,要收回房子,不允许他们在开服装店了。这无疑给我哥们儿的生意会造成影响他找到那个对给他服装店的人。想让那个卖服装的租户去跟房主再沟通。可谁知那个转让给他服装店的那个人连联系都联系不到了。最后没有办法,在人家房东的催促下,他到三年搬出去了,损失了十多万元。
这种教训就告诉我们一定不要租房子找第三者。而且在转租别人店面的商铺的时候,一定要与房子的主人在续签补充一份合同。把应该考虑的问题,把将要涉及到的问题都想到,然后事无巨细的签订一个没有任何遗漏的租房合同。只有这样才给自己上了一层双保险,才不会让自己在生意场上受到欺骗和出现被动的局面,到头来让自己的生意受到惨重的损失可能就会让自己感觉到吃亏了?
因此我说只要是在项目转让房子租赁这两天事情上都想明白,都想好以后再签订合同,这样才是对自己将来做生意有个有力的保障。才不会吃亏上当受骗。
▉☼接手了一个商铺,合同期满后房东不租了,那么转让费该怎么办?
首先谢邀。
楼主说的这个情况其实是现在的社会上的生意人经常碰到的一个现象,最后转租人不是焦头烂额就是要亏一大笔的钱。
记得前几年我们县城黄金地段的店铺,贴了转让,我的一个朋友接手了,转让费花了8万元,因为也是没有做过生意的人,所以转让的时候也没有去问房东的情况,只是延续了以前的合同。然而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房东直接来店里面闹,说没经过她的允许店面是不能转让的,我那朋友真是一头两个大了,联系以前的租户帮忙说也没用,最后在没办法的情况下还是补了4万元的转让费给房东才得以继续经营。
所以,我总结了一个经验,接手店铺前一定要经过房东或者要跟房东沟通过而且要看清楚合同,还要签订转让合同,不要再掉坑里面。
楼主这种情况,应该是房东要涨房租的一个借口,还是应该跟房东协商的,万一不行的话只能咨询律师了。
好了,希望我的观点对你有所帮助,最后祝一切顺利。
✕✗接手了一个商铺,合同期满后房东不租了,那么转让费该怎么办?
转让费这个怪胎,是过去八九十年代物质短缺时代的产物。
改革开放刚开始的时候,没有什么商铺可言,除了国营商场,极少有私营的门脸,多数人靠的是摆地摊来经营生意,练摊儿这个词就是这时候出现的。因为商铺极少,而且有建筑物的地方通常都是城市里较为繁华的位置,客流量极大,所以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铺生意火爆,一铺难求。
商铺经营者因为个人原因想要转租的,就会以弥补自家损失的理由向接盘承租者索要一笔费用,美其名曰转让费,是前一任经营者自己收取的费用,转嫁自身各方面的损失,这笔钱到不了商铺业主的手里。
因为假如是业主不允许私自转租的情况,会向原承租人收取合同违约金,这个也不叫转让费。
这股收取转让费的风气随着时间推移,变成了全国商铺转让的一种约定俗成,但不见于任何法律法规,司法上是没有依据的。
随着中国加入WTO,生产力极大跃升,物质由短缺转为过剩,购物中心遍地林立,商铺也变得到处都是,很多城市的商铺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自身的实际消费能力。
尤其是一些三四线城市,本身人口就在流失,总量减少,消费市场需求萎缩,但由于知名开发商扩展下级城市业务,市里在土地总体规划的时候一般都要求开发商必须配建相关商业,于是商铺数量还在增多。
就这样,人口减少,商铺增加,一铺难求的状况再也不可能存在了,反而到处都是空铺租不出去。
所以,一铺养三代的口号,悄然间转变为一铺坑三代,或者三代养一铺。
商铺投资者以极高的商业贷款买下价格高昂的商铺,背负着沉重的还贷压力,急切地想要赶紧涨租金来尽快回本,却面临着没有人来租的窘境,于是很多城市的街头常能看到这样滑稽的一幕,连排的空铺玻璃门上赫然贴着一张张旺铺招租的纸。
按理说,形势已然转变,转让费这个玩意也该消亡了吧。但奇怪的是,仍然有很多人在生意不好要退租转让的时候,还坚持着要收取转让费,想的是因为我给前一任都交过转让费了,这个传统不能断,反正我的亏损不能我一个人抗,愿者上钩。
其实在当前的环境下,因为个人原因选择退租转让的已经是极少数,基本上都是承租之后生意太差,不及预期,发觉不妙,才想赶紧退租走人的,临走再收个转让费,能弥补一点是一点。
很多房东出于想要营造一种我的铺子很多人抢着要租的假象,好作为自己涨租金的理由,也就心照不宣地默认了前承租人收取转让费的行为。
但实际上今天你如果确实还想租个商铺做生意,根本没有必要掏转让费给别人,只需要等上一段时间,前任承租人撑不下去就会认清现实,自己认亏走人,你再去跟房东谈就是了。
还把转让费当回事只能说明你不懂形势,日后生意亏损不怪别人,就怨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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